海庭特别管理区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它的管治权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都落入了外国政府的手中,后来才摆脱了殖民地的身份,回归祖国的怀抱。由于城市基础建设得比较早,所以无可避免地有点缺乏远见,城市道路结构以小街小巷为主,因此于SUV满大街跑的其他城市不同,这里更流行MPV,也就是一般人叫的保姆车。这种车兼具舒适的乘员空间、轿车的舒适性和厢式货车的功能,而且车身并不宽大,适合在窄小的道路上穿梭。
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因为我很奇怪地被带上了一辆在北州市相当少见的MPV上。
汽车往北州市方向飞驰,这种保姆车车窗都配备了遮光帘,不过他们没有拉上,更没有像电视剧一样拿块黑布蒙着我的眼镜,看来是不大在意我知道他们要带我去哪里。
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后,汽车终于稳稳地停在了一处小型的独栋办公楼前的停车场里。我以为他们会拉我到荒山野岭之类的地方,没想到反而到了北州市的市区。虽然是市区,不过严格来说,也只是市区与市郊的交界,繁华是肯定算不上繁华,有点楼盘销售人员说的“旺中带静”那个意思。
再认真环顾一下四周,这个小型办公楼看起来新建没多久,外墙设计得颇为现代。办公楼上下三层,算上外面这个大概能停下十辆小轿车的停车场,占地面积大概一亩地左右。
看到这个办公楼,我对金八爷倒有点另眼相看了起来。这里虽然是邻近市郊,不过好歹也算是北州市市区,他居然能在这里有这么一栋独立办公楼,怕是有点关系有点底蕴。想到这一节,我转头看了一眼金八爷,但是看来看去,又感觉他不太像这么有能力有势力的人。
这时小金毛推了我一把,对我命令道:“愣着干什么,进去。”我侧了侧头,跟着他们走进了办公楼。
这时天已经黑下来了,但办公室里倒是灯火通明。与外面看起来不同,里面简直乱成了一锅粥,一群凶神恶煞的小混混在办公室里打牌的打牌,喝酒的喝酒,玩手机的玩手机,丝毫没有办公场所的样子。
我扫了一眼,大概办公室里有七个人,加上大金牙小金毛和三个纹身大汉,一共是十二个人。显然十二个人是不需要这么大的办公场所的,换而言之楼上大概是他们住的地方。
见大金牙进门来了,小混混们纷纷站了起来,向他问好,一时间“老板”“老大”“八爷”的声音此起披伏。大金牙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小金毛倒是命令道:“收起来收起来,清一下地方,八爷要会客了。”
众人会意,立马在办公室中间里清出了一块空地,留了一张椅子。看他们手脚麻利,应该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金八爷看着我,对椅子伸了伸手,非常礼貌地说道:“请坐。”没等我有所动作,两个小混混就钳着我的手臂,强行按着我坐了下来——这么看来,他们以前的客人,似乎都不太愿意坐这个椅子。我没有像先前一样反抗,因为其实他们这么做其实没什么必要,我本来就想坐下来看他们怎么个玩法。
我双手放在扶手上,微微后仰,这椅子是人体工学椅,对腰部、背部和颈椎的承托力还真是不错,坐着感觉还挺舒服,要不是对面站着十来个小混混,我可能会闭目养一下神,思考一下魔法研究上的问题。
我坐在椅子上,他们站在我对面,一时居然没人说话,气氛有点尴尬。我有点赶时间,于是开口问道:“八爷,你说有事跟我说,请便,我洗耳恭听。”
小混混们面面相觑,似乎是看到我这么淡定地讲话,跟平时那些噤若寒蝉的待宰羔羊反差太大,一时有点不太习惯。金八爷脸色也阴沉了下来,似乎在思考我究竟是有什么后着,还是只不过在故作镇定,也就没有答我的腔。
这时候小金毛又要发挥他的作用了。
“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小金毛抄起了个啤酒瓶,快步走了过来,看来是回到了自己的地方,又有大金牙在后撑腰,想把握机会狗仗人势率先发难。
只见小金毛举起啤酒瓶,直接就往我头上砸下来。我嘲讽地笑了笑,侧头闪开,啤酒瓶徒劳无功地砸在了椅子头枕上,反而震得小金毛脱手,让啤酒瓶飞到了半空。
我坐在椅子上,伸脚就是往他小腿上一踹,直接将他踹得重心不稳,脚往后飞啪的一声摔了个狗吃屎,看起来倒像是拜倒在我面前。
这时半空啤酒瓶就要落地,落点正好是小金毛面前,这要炸裂了开来,他肯定得毁容,运气不好玻璃扎进了眼睛,那估计就成瞎子了。我也只是想教训教训他们,这会儿他也已经小腿骨裂了,就不要太过了。
这么想着,我手往下一捞,稳稳接住了那个啤酒瓶,然后在小心把它放在了小金毛眼前。躺在地上的小金毛瞪大眼睛看着啤酒瓶,然后又抬头一脸惊诧地看了看我。
“我跟八爷说话呢,你当小弟的怎么能插嘴呢?”我放松了坐姿,手肘撑着扶手,以手支颊,低头微笑地对他说道,然后抬头望向大金牙,“是吧八爷?”
“丢人的东西,一边去。”大金牙一直阴沉的表情终于露出了一丝诧异,对小金毛低喝了一声。小金毛也是条汉子,居然忍住了疼痛没有大喊大叫,而是捂着嘴,一瘸一瘸地站到了一边,看来刚刚摔得那下摔坏了他的门牙。
大金牙没有里小金毛,而是和身旁一个骨瘦如柴的小混混对视了一眼,那手下会意,向我走了过来,目漏凶光。
此人其貌不扬,看起来大概还不到一百斤,而且这种大热天,还穿着一件长袖衫,看着不像个小混混,反而像是个弱不禁风的病号。不过看他眼底下那股阴森森的煞气,再加上大金牙见过了我的身手还他派上来,想来应该也不是什么泛泛之辈。
他走近到我的身前,举起左手,就要往我脸上甩,似乎是想给我一个耳光。我此时左手支颊,右脸微微朝上,看着有一种抬起脸给他掌嘴的感觉。
耳光的速度不算快,我感觉有点失望,抬起右手,用力一把抓住了他的左臂。他似乎没想到我出手这么快,用力挣扎了两下,但早就动用了人体魔法的我怎么可能让他挣脱,右手像铁钳一样死死抓住他的左臂,纹丝不动。
但很奇怪的是,他虽然在用力挣扎,但我抬头看他的脸色,却没有看到丝毫的慌乱,甚至看到了一丝狡黠的笑意。
噢,那就是还有后着?我这么想着,视线转向了他的右手——左手被制还如此成竹在胸地奸笑,杀着肯定是在右手了。
果然,他的右手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蝴蝶刀,这时熟练地一阵翻飞,露出了刀刃。我恍然大悟,难怪这大热天还穿着长袖衫,原来是把刀藏在了衣袖里。
这小混混也算是有点门道,看来靠这招成功偷袭过不少江湖高手,才被金八爷委以重任。不得不说这一招声东击西袖里藏刀确实精彩,我竟一时间光顾着赞叹,左手还撑着扶手支着脸颊,忘了挡格。
骨瘦如柴的小混混,不,光凭这一手,我就应该叫他一声刺客哥。只见刺客哥低声闷哼一声,挺起寒光闪闪的小刀,向我的肩膀刺来。
以我的打架经验来说,小刀其实比大砍刀更可怕,大砍刀砍人,其实很难一下子砍死,而小刀匕首就不一样,只需用力一捅,在胸口肚子上随便扎个眼再拔出来,随时可以置人于死地。这刀避开我的躯干扎向我的肩膀,显然也是怕闹出人命。
“砰”,办公室里响起了一下低沉的声响。
小刀当然没有扎进我的身体,施展人体魔法的我,皮肤可以瞬间变得比一块钢铁还要硬,我只感受到了一丝类似于被小虫叮咬了一下的痛楚。
但其他人就不一样了。小混混们大惊失色,一直一脸阴沉的大金牙变成了一脸震惊,当然,表情最精彩的,是我身边那个目瞪口呆的刺客哥。
我看了一眼他虎口开裂,剧烈发抖的手,还有那把早已卷刃卷得不成样子的蝴蝶刀,对他发出由衷的赞叹:“手法不错,我痛了。”
然后,我再抬起眼皮,对远处的大金牙再次重复道:“八爷,你说有事跟我说,请便,我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