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儿童少年精神医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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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品行障碍(1)

品行障碍(conductdisorder)是指在儿童和少年期反复、持续出现攻击性和反社会性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与年龄相适应的社会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影响儿童少年本身的学习和社交功能,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在青少年时期出现违法犯罪者称为青少年违法(juveniledelinquency)。儿童品行障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诊断类别。在品行障碍这一诊断名称之下包括偷窃、逃学、离家出走、说谎、纵火、虐待动物、性攻击、躯体攻击、违抗与不服从、破坏性行为等一系列异常行为。

美国精神病学会出版的DSM一W(1994)将品行障碍归在“注意缺陷及破坏性行为”类别下面,根据行为异常是否出现于10岁以前而划分为儿童期发病和少年期发病两个亚型。ICD一10(1991)将品行障碍划分为局限于家庭内的、非社会化的、社会化的、抑郁性的和多动性的等亚型。上述这两种分类方案反映了近年来对品行障碍认识的深化,也就是把品行障碍按照不同的起病年龄、不同表现特点以及与多动性障碍和情绪障碍的关系进行分型,这有利于人们更进一步地深入研究疾病的本质。

关于该病的发病率,由于使用的定义、诊断标准、抽样方法和调查对象等诸因素的不同,报道的结果很不一致。Rutter等1970年报道英国怀特岛10岁儿童的患病率为3.2%,伦敦城区10岁与11岁的一般人群为4.5%。美国(1994)的文献报道男性患病率为6%—16%,女性为2%—9%。DSM一W一TR估计为1%—16%。国内罗学荣等1994年以DSM一R为诊断标准,调查了6911名7—16岁城乡儿童少年,总患病率为1.45%,其中男性是2.48%,女性0.28%,农村为1.38%,城市1.49%,各年龄组中以13岁组患病率最高(.24%)。发病年龄最早可以是5岁,但通常是起病于儿童晚期或青少年早期,16岁以后发病者很少。因此,本病患病率在青少年期高于少年前期,并且有明显的性别差异,男孩高于女孩,男女性别的患病率之比为3:1—12:1。

Manghan等2004年依据DSM一W品行障碍的诊断标准,在1999年英国儿童精神健康流行病学调查中对10438名5—15岁儿童就品行障碍的发病年龄、性别比率和患病模式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再次重复及强调了上述结果。Cohen等1993年报道,品行障碍男孩的发病率随年龄增长而降低,而在品行障碍的女孩情况则不同,其研究结果是品行障碍的男孩青春期前期发病率为16%,青春期及青春期后期的发病率下降至15.8%和9.5%.但在品行障碍的女孩,青春期前期发病率为3.8%,而在青春期和青春期后期发病率分别为9.2%和7.1%,呈上升趋势。

品行障碍的病因复杂,生物、心理和社会三方面的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共同产生影响,但是,可能在不同的个体或不同的时期,各因素的作用大小表现出不同。

(一)生物学因素

遗传因素对品行障碍发病的作用已为许多研究证实。一些研究发现反社会性行为在单卵双生子之间的同病率明显高于异卵双生子。Cadoret1978年对寄养子的研究也显示,亲生父母有反社会性行为的儿童将更多地出现反社会性行为。Cloninger1982年对862个从小寄养到非亲属家中的男性进行研究,发现亲生父母之一有犯罪史的儿童,犯罪危险性是其他人群的1.9倍。Gelhorn2005年对1100个年龄在11—18岁之间的双生子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品行障碍的不同症状及类型的遗传性存在差异性。

气质是由遗传决定的。有人认为在气质的形成中,遗传因素起着30%—60%的作用,甚至认为多巴胺D4受体基因位点的结构与寻求新奇刺激这一人格特点有关。儿童早期的气质与以后品行障碍的形成有关,Rurter1964年报道困难型气质儿童的行为问题发生率明显增高。因为,困难型气质儿童往往与他们的父母及环境呈现负性的相互作用方式,这使得原本存在的一些异常行为变得更为严重。

一些作者认为神经心理缺陷与少年违法之间有相关性,但Moffitt1981年与1989年的研究发现,这种相关只出现于伴有注意缺陷的品行障碍儿童中,单纯品行障碍儿童的各种心理测验结果与正常儿童的无差异。Olvera等2005年报道,共患双相障碍的品行障碍儿童在认知能力、词汇记忆、语言功能及视觉空间任务等方面存在缺陷,并且与未共患双相障碍的品行障碍儿童比较,上述神经心理缺陷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说明品行障碍儿童在多种神经心理测验中存在多种缺陷。目前在这方面比较一致的结果是,低的智商与少年违法相关。

一些作者认为品行障碍儿童的冲动性和攻击性行为是有生理功能异常的基础,如Mednick和Christiansen(1977)认为对刺激的反应水平和刺激效应恢复的速度可以预示品行问题的发生,品行障碍儿童在受刺激后心率缓慢,反应水平低,从刺激效应恢复的速度快。这些生理缺陷可能妨碍儿童学会通过回避以避免受到惩罚的个人能力。而高反应水平的儿童对刺激能作出适当反应,能学会抑制攻击性行为。Raine等(995)报道,对于15岁的反社会性行为男性,有高皮肤电位和高心血管反应者比低反应者在29岁时较少发生犯罪行为。

一些研究显示,儿童的行为问题与激素变化有关,如Olweus1988年发现高睾丸酮水平的男孩表现为不耐烦和易激惹,出现攻击性和破坏性行为的倾向增加,但是大多数研究并不能证实这一结果。近年来,功能性核磁共振(fMRI)等功能影像学检测手段的发展为品行障碍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Sterzer等(005)运用fMRI探讨品行障碍的认知损害,对一组9—15岁的男性重度品行障碍的儿童和健康儿童进行对照研究,结果表明,品行障碍儿童对情感性视觉刺激产生异常神经反应,说明品行障碍儿童存在对情感性刺激及情感性行为控制的认知缺陷,由此导致不同程度的攻击侵犯性行为。

近二十年来,许多研究者试图探讨神经递质在品行障碍发病中的作用,比较多的研究提示中枢神经系统5一羟色胺功能降低与冲动攻击性行为有关,例如动物实验发现雄猴脑脊液中5一羟吲哚酸降低时容易出现违抗和攻击性行为,对冲动的控制能力差。在人类的实验也发现具有攻击性行为者脑脊液的5一羟吲哚酸降低。因此,KneSi等(1992)建议将脑脊液5一羟吲哚酸和高香草酸(HVA)水平测定作为预测未来攻击性行为发生的指标。

在品行障碍儿童中,生活早期遭受的各种有害的生物因素明显比正常儿童多。罗学荣等1994年以多因素逻辑回归分析方法分析品行障碍儿童的病因,发现母亲怀孕期间情绪不好以及患各种躯体疾病、早产、异常分娩等与品行障碍的发生明显相关。

(二)心理因素

品行障碍儿童具有情绪不稳、好攻击、冲动性和适应不良等H理特点。Thremblay等(1994)证明,在幼儿园具有高冲动性、低焦虑、低奖赏依赖性的幼儿更可能发展为持续的反社会性行为,而高奖赏依赖性将降低青少年违法的发生。Lee和Prentice(1988)认为少年违法男性在角色承担、逻辑认知和道德推理方面表现不成熟。Guena和Slaby(1989)报道高攻击性男孩具有下列特点:(1)采用视他人为敌的原则解释社会问题;(2)解决问题的办法少而且不奏效较少考虑攻击性行为的后果。Short和Simeonsson(1986)认为高度攻击的少年违法者不太顾及他人的看法。Lindgren(1986)发现在违法少年中,言语智商与操作智商之间的不均衡预示儿童持续存在品行问题。

儿童早期在心理与行为发展上的一些偏离将导致儿童晚期发生品行问题。如困难型气质儿童常令父母不愉快和烦恼,因而父母可能会粗暴地对待或回避儿童,儿童则可能变得更加敌意和违抗,久之发展为品行问题。儿童早期对父母的依恋关系建立不好,也将可能导致品行问题发生的增加。早期的反社会性行为和同伴的排斥是青少年违法的重要前置因素,学业失败是儿童晚期品行障碍的重要前置因素。社会心理学家认为儿童的自尊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业成就,学业失败导致儿童自卑和对学习的厌恶。Kaplan(1980)认为,当儿童获得自尊的正当途径失败后,他们转向到以不正当的途径获得自尊。

(三)社会因素

大量研究证明不良的家庭环境与品行障碍的发生明显相关,例如父母婚姻不和、父母离异、大家庭、父母有犯罪史、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差等。West和Farrington(1973)发现同时具备上述三个因素的男孩,50%发展为少年违法,33%为惯犯。罗学荣等(994)报道,在众多的危险因素中父母管教儿童的方法不当、父母教育儿童的态度不一致、家庭成员之间亲密程度低和家庭经济状况差是儿童品行障碍形成的主要因素。Rutter(1985)报道,父母有犯罪史、酒依赖和反社会行为时,子女发生品行障碍的比例明显增高,特别是母亲有这些问题时危险性更大,因为母亲与儿童相处的时间比父亲多,因而对儿童的影响比父亲大。父母采用简单粗暴、放任不管、管束过严和忽视等不恰当教育方式,家长在教育中态度上的不一致,不但控制不了儿童的行为,相反会使不良行为恶化,也很容易使多动症儿童出现品行问题。

文化因素对品行障碍的形成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文化传统以及与之有关的思想观念,诸如对攻击性行为的接受性、对权威的尊重性、父母的角色作用和独立价值等影响攻击性行为的表达。在那些崇尚习武和好攻击的民族,或者是在那些讲究“哥们义气”的亚文化团体中,即使不存在其他危险因素,品行障碍的发生率也相当高。如近年国内新闻媒体报道某些地区少年儿童犯罪率高就是受这些环境因素的影响所致。

综上所述,虽然品行障碍的病因仍不很清楚,但总的倾向是有生物学的异常,又有个体心理与社会环境的异常,使那些具有生物学上易损害性的个体,在不良的社会与家庭环境的影响下发展为品行障碍。

二、临床表现

攻击性和反社会性行为是儿童品行障碍的主要表现,部分儿童在此基础上伴有注意力不集中、活动过度等多动综合征的表现,一些儿童伴有烦恼、愤怒、抑郁等情绪异常,多数品行障碍儿童自尊心降低,自我评价差。以下介绍攻击性和反社会性行为的几种常见表现形式。

(―)—般攻击性行为

是指侵犯和攻击他人的行为,可以表现为躯体攻击或言语攻击。在2—3岁,攻击性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暴怒发作和吵闹,以后渐渐变为违抗成人的命令,推拉或动手打其他小孩。随着儿童本身社会化的发展,到学龄期时,攻击性行为的表现明朗化,以言语伤害人,打架斗殴,恃强欺弱,甚至结成团伙打群架。一些儿童威胁或恐吓其他弱小儿童,向他们索钱要物,或强迫他们为自己做事。这些儿童也常有残酷地虐待动物的行为。

(二)破坏性行为

表现为破坏他人或公共财物的行为。年幼儿童多破坏自己家中的物品,最初多半是出于好奇而摆弄、砸坏东西。学龄期以后的儿童则表现为故意破坏家中或别人的东西,或者破坏景物。究其原因,部分是出于报复心理,部分是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而另外一些是属于冲动性行为,少数儿童表现为以破坏他人的物品为乐。

(三)违抗性行为

被认为是一种被动攻击性行为,故意地违抗和不服从他人。学龄期以前的儿童往往在不如意时出现这种行为,当要求得到满足或经过一段时间后自然恢复,是属于一种情绪反应。学龄期以后的儿童则经常与老师或父母对着干,不服从管教。

(四)说谎

表现为经常有意或无意地说假话。这种行为一般出现于7岁以后,最开始时说假话是为了逃避父母的惩罚,渐渐变为经常有意说谎,甚至发展为说谎成性,以至于父母对儿童平常所说的话也难辨真假。

(五)偷窃

表现为未经同意或别人不在时拿走他人的钱物。这种行为往往开始于学龄期,首先是未经同意拿走父母的钱,或把家里的东西拿到外面去。以后发展为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再发展为有意地去偷别人的东西。多数为个别性偷窃,常常伴有说谎。少年期以后主要是表现为外出行窃,或为单独行窃,或为团伙行窃。有的儿童通过行窃来寻求刺激,或以偷窃为乐,把偷来的东西当作战利品保存起来,少年期的偷窃往往是构成少年违法的一部分。

(六)逃学或离家出走

表现为经常旷课,外出游荡不回家。一般开始于学龄期,首先可能是做错了事后怕父母惩罚不敢回家,对学习无兴趣而旷课逃学,外出游玩。倘若此时父母不及时管教,或者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这些儿童会渐渐发展为经常逃学,离家出走,甚至经过长途旅行而到外地游玩。这种现象可以是单个出现,也可以是与他人结伴而行,常常伴有说谎和偷窃等不良行为。

(七)纵火

这种行为在我国比较少见,但危害性大。年幼儿童由于好奇而玩火柴、烧纸片,以玩火为乐,这往往发生于家中,其动机是好玩,较少伴有其他反社会性行为。年长儿童则在外面玩火,烧毁的往往是别人的或公共的财物,严重者发展为纵火违法。纵火原因或为报复心理,或为寻求刺激,或者是其他破坏性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纵火行为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是以集体的形式进行,常常伴有其他反社会性行为。8岁与3岁是纵火的两个高峰年龄,女性纵火者年龄偏大。

(八)吸毒行为

这种行为国外多见,国内近年也开始出现并逐渐增多,表现为反复使用成瘾性物质。主要发生于青少年时期,初次使用多为出于好奇或受人利用,一旦成瘾后就长期反复使用,并不择手段地获取毒品,甚至发展为参与贩毒。常常伴有其他反社会性行为,形成少年违法。目前在青少年中使用的成瘾性物质有海洛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K粉)、安定类、麦角酸二乙基酰胺(LSD)、7一羟基丁丙酯(GHB或G毒)、丁丙诺菲、麦司卡林、苯环己哌啶(PCP)、止咳水、迷幻蘑菇、鼻吸剂等。

(九)性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