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蜜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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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短篇(12)

你在凌晨三点最后一波客人离开后走出来,吸一根烟,吐出不成形的烟圈,红宝石一样的火光忽燃忽灭,像一只红色的萤落在你的指尖。最后你将烟蒂踩在脚下,仔细地确认它已经没有半丝儿火星。

你并不急着走进去,站在空无一人的街上晒一会儿星光,或者月光,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你也要晒一会路灯暖橙的光,然后才走进你的店里,哗啦哗啦地拉下厚重的卷帘门。

卷帘门下坠的声音单调又杂乱,你皱着眉强忍着那一瞬间的孤单。

你拥有这间位于锦色路1219号的大房子,朝阳,巨大的窗,门前养很多的植物,用一圈奶白色的栅栏围住风光。

男,瘦高身材,寂静面孔,水瓶座,年龄不详,职业是咖啡店老板。

这就是你,冷冷清清的你,不屑一顾的你,带着黑色细框眼镜对一切繁杂视若无睹的你。你的店里每张咖啡桌上都放一只弧度优雅的白色瓷瓶,里面装一对新鲜的大波斯菊,你允许客人将花带走,虽然从未有人这样做。

每天清晨六点你准时起床,用虹吸壶为自己来一大杯不加糖双份奶的拿铁。你将自己收拾体面,将卧室收拾体面,将店铺收拾体面,然后用力将卷帘门拉起。丝绸般冰凉的阳光毫无保留地追随你,你点一根烟,静静地坐在门前晒太阳,像一只备受冷落的犬,蜷在一角。

事实上你在锦色路颇受欢迎,附近的高中生常常在背后议论你。

“呀,真的帅,胡桃色的瞳孔。”

“发丝软得像小动物的皮毛,啊,他看过来了。”

叽叽喳喳乱作一团,从你身边笑闹着跑远。你看着他们,像是在看三年前的尤尤,她也是这样与一大群同龄的女孩儿嬉笑着从你身边跑过,忽然,独有她停下脚步,纤细手指背在身后,扬着一张大大的笑脸问你:“喂,你相不相信我喜欢你?”

身后的伙伴集体笑作一团,眼睛里满是对尤尤的钦佩和羡慕。

尤尤回过头去冲她们做鬼脸,说:“骗他是小狗!”

然后,她不等你做出回答,甚至没看清你脸上氤氲开来的细微表情就再次冲进了女生的队伍中去,头也不回地随她们走远了。

你在原地,带一丝愉悦,一丝惆怅,伸手扶了扶你的眼镜,这是你害羞时的惯性动作。

尤尤瘦小的背影印在你的脑海里,她雪白的脚踝和圆润的锁骨,以及笑起来时鼻间细小的褶皱,你想,再过几天,也许还会再遇见她。

我十七岁那年第一次到精神病院工作,义工,最初他们只管我一顿午饭。

个矮消瘦,发育滞后,女,水瓶座,职业是精神病院破格入取的护士,这是我,我是鸣鹿。我是个孤儿。

从四岁起生活在孤儿院里,锦色路1219号,三十六个孩子共同使用两条毛巾,一块香皂,六间屋子。那时候起我养成穿超短裙的习惯,将裙摆剪下一块,当做自己的毛巾使用。我总能给自己提供相对之下较好的环境。

后来那间孤儿院拆迁,三十五个孩子集体迁徙到城市的另一边,第三十六个留下来,自力更生,自立本户,自强不息。

那一年我十四岁,长一张波澜不惊的脸孔,眉毛和睫毛又浓又密,听说这样的女孩都有狗脾气,我当然也不例外。

因此我常常被迫辞职,变着花样地去做各种各样的工作。

送牛奶,发传单,端盘子,卖玫瑰,擦皮鞋,宠物管理,以及乞讨。

但我从未做过任何违背良心的事情,比如行骗、偷窃、诈伤等等,因为我知道自己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在茫茫人海里偏偏遇见他,然后我将爱上他。所以我得做一个好人,因为我会爱上的那一个势必也是个好人。

三年后,我仍是一无所有,在这座城市兜兜转转百转千回,最终仍是拖着一无所有的皮囊回到原处,锦色路1219号,再回来时这里成了一家精神病医院。

于是我摁响了门铃,成了一名义工。

再后来,精神病医院扩建,我再次离开这里,但是这一次我没有脱离团队,跟着浩浩荡荡的精神病患者和医护人员一起迁徙,从城市的这一头搬到那一边。

起初我只需照顾三个病人,一个喜欢用十六岁的语法同我讲话的六十岁婆婆,一个是将自己当成植物人的十六岁小姑娘,最后一个叫邱,二十八岁的男人,他一再强调自己是来自埃塞俄比亚的长颈鹿。

他们都很安静,走路时甚至少有声音。每天清晨,我为他们打扫床铺,带他们到饭堂用餐,量体温和血压,午睡,然后分批带他们到活动室锻炼身体,晒一会阳光。

有一天这里来了个记者,他做了一期关于爱的主题,采访那位永远活在十六岁的婆婆。那一天婆婆将自己收拾得很体面,对我说:“鸣鹿,我想……在头发上别一朵波斯菊,红色的。”

院长说没有波斯菊,婆婆失落地垂下头去。

“可是宏树喜欢我头戴波斯菊的样子呢……”她惆怅地叹一口气。

我便卯足了劲儿与院长争吵起来,执意要请假到外面买花:“为什么不能满足她的愿望!”

“在这里哪儿来的什么愿望不愿望,现在是你的工作时间!”

我突然大哭起来,蹲在地上狠狠地哭。我那么委屈,无理取闹地威胁他:“如果不放我假出去买花,我就不干了!”

当时我真怕他将我轰出去,可是他没有,摇摇头,拿起车钥匙,说:“得了,我去买花。”

我们病房的三个人,加上我,一共四朵花,长颈鹿也有一朵,我们合影,一同上了第二天的报纸。

当天下午就有人拿着报纸找了过来,瘦高身材,寂静面孔。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你,漫天血红的残阳将你的轮廓映得模糊,我看见你下巴上才冒出头来的胡茬,就像清晨蟹壳青的雾。

你将报纸在我眼前摊开,语速略急:“她,我要见她。”

我低下头,看你干净修长的手指轻轻点在尤尤的侧脸上,女孩浓密的发间戴一朵粉色的大波斯菊,将她静得仿佛失去生机的脸孔衬得灼灼生辉。

哦,我忘了说,尤尤就是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双腿并全部的理智,从那之后她将自己当做一个植物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就连呼吸都清浅得不存在一样。

你没想到再见到尤尤是在这样的状况下。你在门口静静地看了他很久,然后回过头来对我露出一丝苦笑:“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什么都不懂了,是吗?”

我点点头。

“她也不记得自己说过喜欢我了。”你淡淡地吐出一个陈述句,是讲给自己听的,我看见你眼睛里晃动着一丝哀伤。

这之后你几乎每一天都来,带着新鲜的水果和大波斯菊,你走进病房里,很忙,一会儿要佯装成婆婆的初恋情人劝服她按时吃药,一会儿又要应付丘千奇百怪的提问。

“你也是长颈鹿吗?”丘问你。

“恩,原来你也是啊。”你温和地回答。

“我来自埃塞俄比亚,你呢?”丘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咕噜了一声。

“我来自索马里,你好,埃塞俄比亚的朋友。”你友好地同他打招呼。

我想,我可能遇见了一个好人。

尤尤从来不看你一眼,她觉得植物人的眼睛是不可以转动的。但你并不灰心,买一本《格林童话》读给她听。你的声音很好听,像兑了蜜糖的梅酒。

偶尔我们也交谈几句,毕竟在这个有限的空间之内我们属于同类。

“辛苦吗?”

“不辛苦。”

“哦……”你将目光放得很远,四周喧嚣的蝉鸣在穿堂风间扩散。

那一天我穿了有史以来最短的一条超短裙,剪裁下来的部分足够做一捆拖布,可是你没有看我的腿,你只是看着我并不漂亮的眼睛,有一句没一句地同我聊天。

你不该这样,不该一直一直提醒我,我的确是遇到了一个好人。

有一天下午,我照例巡视病房,婆婆和尤尤都在熟睡。丘一个人埋头做手工,他突然抬头问我:“你是谁?”

“我是鸣鹿。”我将图画书摆在桌上回答。

丘看着我的眼神突然骤变,嘴里发出乌鲁乌鲁的声音,我觉得不好,这通常是病患暴怒前的表现,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他已经扑过来,死死地扼住我的脖子。

之前他也曾有过冲动伤人倾向,但之后一直恢复得很好,没想到会再次复发。

我几乎窒息,眼前泛起点点轻蝇,最后只能虚弱地看着眼前一大片迅速掠过的白光,我放弃挣扎。

这时候你冲进来,第一次喊我的名字:“鸣鹿!鸣鹿!”这之前你都喊我护士小姐。

我总算被救了下来,醒来后,我看见你清楚的目光。

“呼——总算醒了。”你转身倒一杯水给我喝。

“谢谢。”

“不客气。”

我们的对话总是这样平淡无奇,你好谢谢再见不客气,但奇怪的是,我却觉得那么充盈,简单客套的对话也像是与你把酒言欢一万场。

不是无话可说的感觉。

而是在彼此相处了解过后,太过复杂的语言反而成了多余。

星座书上说,水瓶座之间原本不需要有语言。

这之后我们似乎成了朋友,你每天抽空来看看尤尤,偶尔带一副跳棋,玻璃弹珠的那种,我们就坐在休息区的椅子上下棋,但是只能在病患午睡的空当。

因此,我的人生变成了一个具体的时间段,每天中午一点三十分。

我卖力地扯着嗓子唤他们:“午睡的时间到了——!”

而你呢,正迈着欢愉的步伐一点一点走近,眼镜后面一双寂静的瞳孔落满阳光。

院长摇摇头,对护士长说:“这个鸣鹿,她天生为这份工作活的,一点也不见她变,整日热热闹闹,不知道穷开心个啥。”

我怎么能不热闹?我等了那么久,努力生存的那么久,好不容易遇见了一个好人呢。

我真不想打那个电话给你,我举着话筒反复犹豫,拿起,发呆良久,放下,蹲下去哭了。

院长说:“我来打吧。”

我摇摇头:“不。我来打。”

我拨通你的电话,在清晨六点钟的时候,电话那头传来你睡意朦胧的声音,你说:“是鸣鹿啊,早安。”

见我长久地没声音,你又说:“鸣鹿?鸣鹿?你怎么了?你在哭吗?”

我猛擦眼泪,艰难开口:“尤尤,在昨天夜里三点去世了,心脏猝停。”

尤尤的父母接走她的尸体,女孩平躺在雪白床单上,像一片薄薄的花瓣,呀,她怎么可以这样瘦,锁骨尖尖的,细长的颈子和手臂。

你来见她最后一面,躲在墙壁后面用手遮住脸,我听见你小声地呜咽。

那头晚上我们一起去吃晚餐,你为我点一份迷你金枪鱼塔塔,烤小牛胸线配土豆,并一份木瓜炖竹燕。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它们席卷一空,我说:“幸好分量都少得吓人,不填肚子,走,我带你去吃真正好吃的。”

你被我牵着手一路快走,风和眼泪灌满你的衣衫,我假装不知道,任你在身后哭得像一个小孩子。你的掌心微微潮湿,很暖,很宽厚,我走在你的前面,已经开始思念你。

我思念你,不停地思念你,过了今夜,你是你,还未遇见我的你,我是我,不巧遇见你的我,你将回归自己原有的生活,每天下午一点三十分,你将做你原本在做的事情,也许是翻看报纸,也许是刷刷鞋子,总之,你不会再拿着弹珠跳棋来找我。

而我,我将辞职,离开这里。

因为我知道,即使再等待十个十七年,我也不会再遇见一个像你一样的好人,不过我很知足,短短的一段时间,我不仅遇见你,还得以与你交谈、相处,还牵了你温暖的手。我被你救了一命,却在棋场上把你杀得片甲不留,不过如果我们之间还能再下一盘跳棋,我决定放你一把。

晚风把你的眼泪吹散,泪痕吹干,我们抵达酒馆的时候你已经看不出哭过的痕迹,除了一双微微发红的眼睛。

我带你进去,点一大盆水煮肉片,超大盘嫩溜肥肠,以及四十串碳烤羊肉串,你目瞪口呆,见我大手一挥:“服务员,六打冰镇啤酒。”

你斯斯文文如同古代翩翩佳公子,你不懂悲伤的时间应该如何渡过,所以我教你,最简单的办法,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填饱肚子,麻痹神经,这一天就即将过去。

当我们没心没肺地恣意畅饮之时,天空如一条苍老的犬,懒散地打了个滚,露出灰蒙蒙的背,又抬腿撒了一泡断续的尿。

雨点轻轻地被风吹落在窗上,风声窸窸窣窣如同蝉在啃噬着肥硕的桑叶。我第一次仔仔细细地看着你,你如狼毫笔一样直插入鬓的眉,眉骨的轮廓舒展出一个温顺平直的弧,瞳孔清凉,嘴唇紧抿,还有你蟹壳青的胡茬,想让人伸手摸一摸。

我在你瞳孔里应该是个个矮沉默的姑娘,乱糟糟的亚麻色头发蓬乱地覆盖头皮,眼睛很大但算不得漂亮,嘴型显得整个人又犟又驴,肤色黑得发亮,话少,安静审视,但跳棋玩儿得炉火纯青。

这样的你和我,在各自迥异的皮囊之下其实都有一副纤细的好灵魂,一点点悲欢离合都能将我们撞出一个巨大发紫的淤青。

我们从下午喝到晚上,从小雨喝到暴雨,又从晚上喝到凌晨,从雷闪电鸣喝到世界寂静。

你说:“鸣鹿,我很难过,因为尤尤不在了。”

我说我知道。

你又说:“可是还有一件事也让我难过,只是我搞不清楚自己在难过些什么。”

说完,你嘿嘿嘿嘿地冲我傻笑,手臂一垂,脑袋砰地砸在饭桌上。

从前,我不懂事的时候,希望自己成熟懂事,忍得住愁苦和泪水,因此将自己武装得圣斗士一样无坚不摧,不知抱怨是何物,不知眼泪是何物,不知愁苦是何物。只一心一地地等着某一天,有那样一个人,他带着我曾经缺失的所有的爱,来到我面前。

而如今,当我真正懂事的这一天,却希望自己回溯到从前,可以放肆大哭一万场,借用你消瘦坚硬的肩膀。

你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揉揉惺忪睡眼,偌大酒馆里只有你一个客人。你跌跌撞撞走到吧台,拿出钱夹,打了个响亮的酒嗝。

“多少钱?”

“你的女朋友已经付完钱啦。”老板娘看着终于睡醒的你,松了一口气。

你扶了扶眼镜,纠正她:“她……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老板娘看来颇喜欢你的腼腆,肥厚的掌心拍拍你就要散开的肩:“小伙子,别跟大娘害羞,不是女朋友她怎么临走前还亲你呢!哎呀,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有什么不好意思嘛!”

“你说……鸣鹿她……吻了我……?”

你沐浴在雨后新鲜的空气和微凉的日光当中,觉得有些晕眩,又自心底慢慢品出一亩细微的欢愉,而后恍然大悟,你大概知道了自己昨日的另一份难过来自哪里。

你想,也许以后都找不出理由再去精神病医院了,换一种说法,以后都不能跟一个黑黑瘦瘦的女孩来一盘跳棋了。想及此,你略感惆怅。

于是你的步伐走得缓慢犹疑,不知归处。

最终你还是回到家中开始了这崭新的一天。你为一家出版社设计封面,你画一触即碎的蓝天,大片潮湿的青苔,女孩如蝶翼般的肩胛骨,因为画风独特而颇受欢迎,由你抄刀设计封面的小说总是卖得很好,你很快成了别人的偶像。

但是这一天,怎么说呢,你从没尝试过画这样特别的封面。单看你画的那女孩,瘦黑但不骨感,一脸二五八万不知来自何处的倔劲儿,黑亮的大眼睛盯着桌上的弹珠跳棋失了神,像是在笑,唇里隐约看得见一颗闪闪发亮的小虎牙。

你将这幅画传过去,得到七个字的回复:“妈呀!这女孩真丑!”

你不知哪里来的脾气,跟他脸红脖子粗地争论,你们隔着电话万水千山对掐一下午,终于,你铁了心怒吼:“不用这张封面我就不干了!”你甚至带着轻微的哭腔。

对方被你吓坏了,这哪里是那个斯斯文文周到礼貌的大偶像,这简直莫名其妙嘛!

但偶像就是偶像,对方妥协:“下一次,也为我们想想吧!”

你身上与生俱来的那点不骄的高贵一下子全熄灭了,你抽出自己的傲骨在掌心把玩:“好好好,是是是,谢谢谢谢!”

书在三个月后上市,销量很好,编辑对你赞不绝口:“偶像就是偶像,这么……特别的封面也能创造这样的好销量!”

你不和他计较,心想,怎么会卖得不好呢,封面上的女孩多可爱!

于是跑去书店买了两本,打算送给我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