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蜜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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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短篇(13)

路过菜市场的时候,你进去买了一捆大波斯菊,包好,便兴致冲冲地来到精神病医院门口。你没有马上进去,在门前徘徊踌躇,一个人自言自语。

“嗨!鸣鹿,过得好吗?”

“是你啊鸣鹿,我凑巧路过,对了,这书和这花,送给你吧。”

“鸣鹿,你……那天为什么吻我?”

“鸣鹿,我也许,喜欢上你了!所以这些花……”

“……鸣鹿……”你实在没有演员的天赋,干脆心一横,直接摁响了门铃。

院长出来接待你:“鸣鹿?三个月前就辞职了。”

但他仍是邀请你进去坐一坐,一边和你聊了会儿天:“大概是尤尤的死让她伤了心,那孩子,狗脾气,不过心肠好得很……对对,发起火来真是那样……那天她来,说是在这里遇见一个人,以后不会再遇见了,就走了。不会再遇见的除了尤尤还有谁?……你进去看看婆婆和丘,兴许他们还记得你。”

你推开那扇门,再也没有一个爱穿超短裙的女生蹦出来同你打招呼:“你来啦,今天天气真好!”

略过这一层。

你走进去,丘已经被允许回到集体病房,他正在午睡,婆婆则在一旁翻看童话书。你在婆婆身边蹲下,觉得眼睛干燥酸涩,嗓音沙哑地问:“婆婆,你知道人鱼公主和白雪公主哪个更可怜吗?”

婆婆迷茫地看着你,慢慢地,目光移到你手中的大波斯菊上。

“宏树,你来看我呢。”她露出羞涩的笑容。

再也没有一个皮肤黑得发亮的女生露出善良的笑容:“是呢,婆婆,宏树又帅了哦。”

略过这一层。

你将花全部送给婆婆,喃喃说:“当然是人鱼公主了,她死掉了啊。”

再也没有一个动不动就发弩的女孩跟你争论:“蠢到家啦!白雪公主才可怜,她都不知道七个小矮人早就对她一见钟情啦!”

略过这一层,你悲伤地坐在地上,垂下头去。

一直坐到夕阳西下,你要走时丘醒了,他笑着同你打招呼:“你也是长颈鹿吧。”

这一次,你摇了摇头,无限哀感地说:“不是,我是旋转木马。”

其实那本书会卖得那么好跟你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凑巧那个作家也是个偶像,相反,读者普遍反馈:“书的封面太丑了!”

因此那家出版社禁止你再画这样的封面,你恼了,怒了,懒了,倦了,你说,那我不干了。

这次你是真的不干了,你决定休息一段时间,反正你此刻拥有的财富并不愁吃穿用度。

休息的那段时间,你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偶尔去点一份金枪鱼塔塔,想象对面坐着一个人,毫不客气地一口吞下它。

日子就这样地过,一分一分地过,一天一天地过,一周周一月月一眨眼地过。

直到有一天,你拎着一打酒路过锦瑟街1219号,巨大玻璃窗上张贴着巨大的出售字样,你便按照上面的电话打过去。

房东立即赶来,为你介绍这间房子的辉煌历史:“可是个做善事的地方,之前是一家孤儿院,后来改建,成了精神病医院,你可别觉得不吉利,里面还有人上过报纸呢!”

一听到精神病医院,你又想起了那女孩,叫鸣鹿的那一个,也不知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老板以为你是反悔了,立即说:“如果开家咖啡馆,方圆十里,就此一家,你可就发大财啦!”

你便买下这间房子,开了一间咖啡馆。

附近的女高中生常常议论你。

“鸣鹿咖啡的老板啊,真的帅,胡子好洋气!”

“他整日坐在门口,也不知在等着谁。”

你眯缝着眼睛看着那些朝气蓬勃的女学生,低头点了一根烟。

你的故事,到这里也就差不多结束了,接下来我得说说我的故事。

首先我得承认,我骨子里是一个臭流氓,不然我不会趁你宿醉时偷偷亲吻你的唇角,还是在天光白日下,还是在老板娘凝着笑意的目光下。

然后我走出去,用我并不饱满的额头迎接新一天的阳光。那一天我做了许多了不起的事情,包括吻你、辞职、远行,以及在人山人海的候车间里不顾颜面地嚎啕大哭。

我买了一张去远方的票,别问我远方是哪里,没有你的地方都叫远方。

在某个叫远方的地方,我依旧认认真真地生活,寻找工作,寻找住处,寻找便宜量大的小饭馆,寻找和你相似的身影。

日子过得还不错,得了,实话实说吧,日子过得真是苦,不是不加糖的曼特宁的苦,而是哑巴吃黄连的苦。

每天清晨四点我就要准时睁开双眼,胡乱地洗一把脸,套上蓝色的制服,骑着破旧的二八自行车,沿街挨家送牛奶和当天的报纸。

九点整,我又要脱下蓝色制服换上黑色围裙,到一家饭馆去做服务员,我每天被一群比我还二五八万的人渣呼来喝去:“服务员儿!服务员儿!”

偶尔洒出一点菜汤烫伤了手,还来不及喊一声疼,就要被客人和老板轮番轰炸:“蠢到家啦!笨手笨脚!脑子锈掉了!”

晚上六点,脱下黑色围裙换上白色衬衫,到便利店值夜班。

十二点三十分入睡,四点再次睁开通红的眼睛。

我的生活被一个又一个数字挤得水泄不通,可是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在一点三十分准时心跳加速,像是上了发条,精神百倍。

在这个城市呆了一年,呆够了,人人麻木不仁,人人斤斤计较,而且整个城市的人都蠢透了,竟然没有人会下跳棋,于是我对这个城市很快厌倦。

从一个远方到另一个远方的途中,我买了一本打折小说翻看。封面很丑,一个瘦巴巴的女孩与玻璃弹珠棋盘静静对峙,她可真丑,我估计这书卖得并不怎么样。

但是如果仔细看,这女孩也有顶可爱的一面,说不清楚,也许是那张波澜不惊的脸孔,也许是那颗闪闪发亮的虎牙。

这之后我陆续做过清洁工,打杂小妹,游乐场管理员,西餐厅前台,我还贩卖过几批小服装。可我的日子总也过不富裕。

即使这样,也不至于去偷去抢去行骗。我总觉得,我终归是要遇见一个好人的。

但是如果那个人不是你,我会不会失望呢?

其实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你,可是有什么用呢,我们的剧情太俗套,我喜欢上你,你喜欢上尤尤,这种三角恋的故事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可能发生。

直到有一天清晨,我睁开双眼,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

所以我打定了主意,我要辞职,我不干了,我想回家。

可是我没有家,我能去哪里呢?我替自己感觉到难过,呀,原来我是个连退路都没有的人啊。

真可怜。

灵光一闪,我又雀跃起来。

锦色路1219号,对,我就回去这个地方。

地球果然是圆的,我从原点出发,一路埋头固执行走,偶尔遇见风沙,偶尔看见海啸,偶尔为你蟹壳青的胡茬情动一场,偶尔失落,偶尔悲伤,偶尔委屈。但无论怎样,我一直走,一直走,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

离开的时候我什么也没有带,只带那本封面奇丑但又惹人怜爱的书,没别的原因,只因为我没有读完。

在颠簸的火车上,阳光斑驳地落上眼睑,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我是真的很累了。

太深的想念总是让我觉得有点累。

我轻轻合上双眼,抱着那本书睡着了。

在梦里,我小声地问自己:“鸣鹿,你知道你将要去什么地方,遇见什么人吗?”

我摇摇头,喃喃自语:“也许是一家理发店,也许是一间台球厅,又或者,它又变回了一家孤儿院,一家疯人院,可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鸣鹿,重要的是,你将遇见一个好人。

你为什么没有牵住我的手

你没有看过我的背影,看不到盎然背后湿漉漉的青苔密布。你知道,我舍不得让你看。

我曾经看过一个女孩,她踏着满地的阳光从远处渐渐走近,长长的头发在肩上温顺地披散,偶尔会顺着风的方向扬起俏皮的弧度。她的左前方是一位正在掏捡垃圾的妇人,肮脏的手伸进黑色的垃圾口袋里,然后她露出疲惫的笑容。因为她捡到一条围巾,一条,破旧不堪的黑色围巾,谁知道呢,也许它原本是白色的。

然后,那个女孩,她走过去。

解下自己脖子上鹅黄色围巾递给妇人。她笑着说,这个围起来会比较暖和。

那个时侯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天使。

——by沈旭阳

【一】

全班公认的事情有三件。

第一,苏锦歌是校花。第二,苏锦歌喜欢沈旭阳。第三,沈旭阳讨厌苏锦歌。

故事的开始是一场春雨过后空气里迅速蔓延的阴霾,苏锦歌伸手朝外面探了探,发现偶尔还会落下一两滴雨水,于是撑开伞举过头顶才走出校门。二中的校门前是一条人工石子路,一颗一颗的鹅卵石堆砌出的凹凸不平是为了防止校门口停车事件的发生。

其实这样的小颠簸又怎么会阻扰车子前行,不过是替代了“禁止停车”的警示牌而已。苏锦歌听着耳朵里的凯伦安,右手在身侧轻轻地打着拍子。去钢琴班的近路需要穿过一条长长的胡衕,那是楼与楼之间的缝隙,只够两个身材较小的女生勉强通过。所以在这种地方被打劫真的只有认命的份。

一前一后的两个男生嬉笑着朝她摊开手,喂,苏锦歌,你们家那么多钱就借我们帮忙花一些怎么样?

苏锦歌收起雨伞,白底红樱桃图案的伞像是被收拢的花朵恹恹地拎在她手上。她皱了皱眉头说,你们长得这么蠢,是不是也要在我们家借点智慧用用?

左边的男生吐了口口水,目光变得愤怒,直直地朝她扬起巴掌。苏锦歌暗想,糟了,要是被打成猪头就没办法参加下个月的省级小提琴比赛了。她吓得立即闭上眼睛,嘴唇使劲地抿着。然后她就听到一个痞痞的声音说,苏锦歌,我看见你爸爸带了好多人往这边来。

两个打算结钱的男生对看了一眼灰溜溜地朝着胡衕口跑掉了。

苏锦歌扑哧一笑,说,见鬼了,我老爸在美国打高尔夫呢。然后她走到男生身边从上到下细细地看了他一遍,发质柔软,发色偏茶色软软地遮住叛逆的额头,浓眉大眼,却偏偏那眼神里全是吊儿郎当的痞子样,嘴唇向右斜着露出个半笑不笑的弧度,像极了陈冠希那种坏坏的神情。

起了毛边的白衬衫,校服裤子,一双分不出底色的破球鞋。

用苏锦歌的话说,就是一个穿了乞丐装的忧伤王子,无所谓的眼睛后面藏了太多她读不懂的东西,也许就是这种东西吸引得她不得不一步一步朝他走近。

她说了句谢谢,转身要走,却被男生一个闪身挡住去路。他朝她摊开手掌说,我只救你不被他们打,但是打劫的事我可不管。

可是他们没打劫我。苏锦歌歪着头笑着说。

那是因为我来了,救了你。

好吧。苏锦歌撇撇嘴低头从书包里翻出一个钱包,把里面的人民币全部拿出来放进男生手里,几张一百的,几张五十的,还有一个一元钱硬币。

男生把硬币掏出来还给苏锦歌,说,你留着坐公车。然后把剩下的钱揣进口袋里。他侧过身子让她过去,岔开的一瞬间,两人的姿态看起来像是一个弧度温暖的拥抱。苏锦歌低头一笑,说,你是坐在最后一排的沈旭阳对不对?

沈旭阳不说话,径直朝幽深的胡衕走过去,苏锦歌一直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白衬衫在灰蒙蒙的色调下显得很单薄,他的步子迈得很大,很快就消失在转角处。

夜里,她找司机帮忙在硬币上穿了一个孔,用一根蓝色的缎线系好挂在脖子上,她说,明天开始不用接送我上学了。

【二】

第二天,苏锦歌跟老师提出要让沈旭阳坐到她身边。理由很简单,她的成绩足以让他的成绩提高十个名次。班主任是个心善的小老太太,姓姜,教了一辈子的书,她慈爱地拍拍苏锦歌的肩膀说,好倒是好,就怕他上课太皮,坏了你的好成绩。

苏锦歌露出典型的乖乖女笑容摇摇头,老师放心吧,我会在管好自己的基础上帮助沈同学学习进步的。

那天早晨,沈旭阳抱着书包一屁股坐在苏锦歌身边,略微沙哑的声音吐出一句,鸡婆,然后就趴在桌子上再也没抬起头。窗外的阳光很暖,温热地洒在沈旭阳身上镀出一层薄薄的光晕。身后的女生戳了下苏锦歌的后背小声地跟她埋怨,你说姜老太是不是脑疾了呀,怎么让这种人坐在这,全班前十名才能坐的风水宝地啊。

苏锦歌扬起头一笑,你没觉得他坐在这特有安全感吗?

女生翻个白眼怪叫一声,苏锦歌你也脑疾了?杨光坐在这不是更安全,喂喂,没有杨光我的英语可全靠你了。

苏锦歌点点头,朝被调到后排的杨光看过去,他也是二中数一数二的尖子生,姜老太眼中清华北大的好苗子。他正埋头做一道数学题,像是感受到苏锦歌的目光就抬头望过来朝她礼貌地点头微笑,然后继续低头做题。苏锦歌吐了吐舌头也埋头预习功课,偶然抬头时看到沈旭阳紧闭着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璀璨的天光下微微颤动。

那个时候的苏锦歌只觉得阳光很暖,身边睡着的少年衣衫单薄,修长手指垂在两人之间,也看起来很温暖。于是她也将自己的手垂在两人之间,学着他的样子趴在桌面上佯装睡着。穿堂而过的风轻柔地卷来淡淡花香,她的手一点一点朝他的靠近,在碰触到他温热手背的时候又立即慌乱地弹开。沈旭阳睁开眼看她,苏锦歌笑着说,风太大了,手就不小心被吹飞了。

沈旭阳笔直地看着她,眼里是淡淡的笑意,他问,喂,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苏锦歌使劲地点了点头说,我的IQ和EQ正好成反比,要不,你教我怎么恋爱,我教你怎么学习怎么样?

【三】

全世界所有的人口和牲口以及任何有生命的又或者没生命的存在物都没有想到苏锦歌这种女孩会喜欢上沈旭阳。这种女孩指的是,她是那种被丢在金子堆里也会发光的女孩。长长的头发,发质好得不用特效也能打广告,五官清秀,肤色白皙,学习成绩好,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货。

就连沈旭阳自己都没想到,可是苏锦歌就是铁了心要跟沈旭阳在一起。每天给他带便当,早晨早早的就到学校往他书桌里放一颗红苹果和一盒牛奶。认认真真地做好笔记后又要在沈旭阳的书上誊写一遍,用五颜六色的中性笔做好批注和重点。

她伸着细白的胳膊跨国半张桌子的距离在他的书本上记号标记,皮肤上细小的绒毛偶尔划过沈旭阳柔软的头发,痒痒的,像是沾满了阳光的笑容。

这样仔细做出的笔记往往讨不到半点沈旭阳的欢喜,他只是略略看了一眼就丢进桌子里再不翻看第二眼。

好友悠然愤愤不平,你真是吃力不讨好!那笔记要是借给我我就要开心得飞上天了!

苏锦歌笑看着她,至少他看了一眼不是嘛。然后目光远远地望过去,穿过拿着排球走过的学弟,穿过三三俩俩笑闹的学姐,穿过斑驳的树影以及一地稀薄的阳光落在沈旭阳身上。他正和班级里其他男生在赌蓝球,投进一球一块钱。

苍白的肤色在阳光下显得有些过分单薄,雪白衣角在风中扬起,起跳,目视前方,托球甩手,得分。

几个男生像斗败的公鸡似的从口袋里掏出钱塞进沈旭阳手里。

安锦歌说,悠然,你发现了没?沈旭阳的衣服虽然是破旧的,可永远洗的那么干净,我敢打赌,他家里肯定没有臭袜子。

悠然翻了个白眼,我发现了,你的脑袋肯定是被外星人动过手脚,不是换了零件就是整个脑子被换掉了,你喜欢上的那个整个就是一钱串子!

她看着把钱揣进口袋里的沈旭阳不屑地撇撇嘴,又丢给安锦歌一对雪白雪白的白眼。

女孩笑看着她,说,那你喜欢的是书呆子?

悠然立即惊得像是生吞了一颗煮鸡蛋,通红着脸摆手说,我没有喜欢杨光啊,你不要胡说。

十六七岁的女生总是藏不住心事,一段追随的目光就早已将心底的欢喜表达得如泉般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