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货币
谢平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文将讨论互联网金融下的货币形态,核心观点是:未来,很多信誉良好、有支付功能的网络社区将发行自己的货币,称为“互联网货币”(Internet Currency);互联网货币将广泛用于网络经济活动,人类社会将重新回到中央银行法定货币与私人货币并存的状态;互联网货币会挑战目前的货币基础理论、货币政策理论和中央银行理论。
六大特征定义
目前,已经出现了互联网货币的雏形—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
典型案例包括Q币(腾讯公司)、Facebook Credits(脸谱公司)、Amazon Coins(亚马逊公司)、《魔兽世界》G币(暴雪公司)、Linden Dollars(林登实验室)。在网络游戏、社交网络和网络虚拟世界等网络社区中,这些虚拟货币被用于与应用程序、虚拟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为“数据商品”)有关的交易,已经发展出非常复杂的市场机制。
有些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不存在兑换关系,只能在网络社区中获得和使用,比如《魔兽世界》G币;有些虚拟货币可以通过法定货币来购买,但不能兑换为法定货币,比如Amazon Coins;还有些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能相互兑换,比如Linden Dollars。
欧洲央行的研究表明,2011年,美国虚拟货币交易量在20亿美元左右,已经超过一些非洲国家的GDP。
传统支付企业纷纷进入虚拟货币领域。2011年,VISA用1.9亿美元收购PlaySpan公司,该公司处理在线游戏、电子媒体和社交网络中的电子商品交易;美国运通用0.3亿美元收购虚拟货币支付平台Sometrics。
以虚拟货币为蓝本,我从以下六个特征来定义互联网货币:
第一,由某个网络社区发行和管理,不受监管或监管很少,特别是不受或较少受到中央银行的监管;
第二,以数字形式存在;
第三,网络社区建立了内部支付系统;
第四,被网络社区的成员普遍接受和使用;
第五,可以用来购买网络社区中的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
第六,可以为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标价。
其中,第四个特征指互联网货币能用作一般等价物(一些网络社区的成员数超过了很多国家的人口,比如脸谱网每月活跃用户已超过十亿,而且跨越了国界);第五个特征指互联网货币有交易媒介功能;第六个特征指互联网货币有计价功能。
鉴于互联网货币的购买能力以及所购买之物的价值,互联网货币具有价值储藏功能。所以,互联网货币满足货币的标准定义(在商品或服务的支付中或债务的清偿中被普遍接受的任何东西),具有法定货币的三大功能—交易媒介、计价单位、价值储藏。
经济合理性
互联网货币对网络社区有五大好处。
一是方便网络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易和支付活动。二是增强成员对网络社区的黏性。网络社区有自己的管理规则,类似“俱乐部规则”,成员使用互联网货币可以得到比法定货币(比如人民币)更高的效用。三是扩充网络社区的收入来源,比如互联网货币的“铸币税”、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差价以及不活跃成员的互联网货币残值等。四是促进网络社区中的经济活动,比如应用程序的开发和广告活动。五是互联网货币没有现金,不存在假币。
网络经济活动的发展,使互联网货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
首先,数据商品与实物商品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数据商品与软件、电子图书、音乐、电影、新闻资讯等,在存在形式上没有差别,都是数字化的信息流,所引致的消费者真实效用也是相通的。人们(特别是年轻人)也越来越认可数据商品的价值。
未来,很多不需要物流的商品和服务都可以在互联网上生产、交易、消费,在人类经济活动和消费序列中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比如,根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在大数据的帮助下,将来人们可以在网上看病。在这些网络经济活动中,不一定要有法定货币的使用。
其次,网络经济活动和实体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
设想一个可能的情景:某人生产数据产品(比如空气质量测量软件),在某个网络社区中出售,获得一定数量的互联网货币;然后,他用互联网货币去麦当劳买汉堡;麦当劳再用收到的互联网货币去网络社区购买数据产品。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互联网货币的媒介作用,网络经济活动与实体经济活动之间实现了完美分工和价值交换,而法定货币则被排除在外。
网络支付的发展,使互联网货币的使用越来越便捷。在互联网金融下,网络支付将与移动支付、银行卡等电子支付方式高度整合,真正做到随时、随地,以任何方式支付。实际上,在目前的虚拟货币案例中,网络社区成员的账号就可以视为互联网货币的存款账户,只要通过手机上网,高效的移动支付网就形成了。
未来可能的情景是:每个人(企业)都同时有互联网货币账户和法定货币账户;不同网络社区的互联网货币可以相互兑换,跨网络社区的交易和支付非常方便;互联网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很灵活,趋向可相互交易;互联网货币不仅用于网络经济活动,也广泛参与实体经济活动;出现基于互联网货币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比如针对互联网货币的股票、债券、存贷款、信用透支等。
互联网货币符合人类货币形态的发展规律。到目前为止,人类货币形态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是物物交换阶段,不存在货币。
第二个是商品货币阶段。货币本身就具有价值,比如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也包括可以兑换为硬币或贵金属的纸币,货币的创造主要取决于贵金属的发现和冶炼。
第三个是信用货币阶段。货币本身没有价值,不一定能兑换为硬币或贵金属,其使用价值取决于人们对货币发行者的信任。
在信用货币的早期阶段,货币发行者以私人机构为主,私人货币占主导地位。
法定货币在引入中央银行制度后才出现,是由国家通过法律确立的法定偿还货币,具有强制性(即支付中必须用此货币,不能用其他载体)。
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存款者、借款者共同参与货币创造。中央银行的货币性负债—比如流通中的现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储备—是基础货币。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和证券投资产生了存款的多倍扩张。不同货币按流动性从高到低可以划分为M1、M2、M3等多个层次。因为中央银行的信用很好,并且负责支付清算系统,所以法定货币替代了私人货币。
但目前这种由法定货币主导的货币制度不是人类货币形态演变的终点。一方面,哈耶克、弗里德曼在20世纪50年代就对这种货币制度有怀疑;另一方面,尽管私人货币已不再大范围流通,但一些“准私人货币”仍普遍存在。比如,20世纪中国大学食堂的饭票、菜票就是典型的“准私人货币”,可以用来在各食堂买饭菜,在小卖部买日用品,同学之间可以相互借贷。在现代社会,各种商品和服务优惠券、信用卡积分、航空里程积分等“准私人货币”更是层出不穷。
互联网货币由网络社区发行和管理,属于“信用货币+私人货币”。
我认为,互联网货币不会被法定货币替代,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网络经济活动的很多环节中,用户不一定接受法定货币;二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支付活动能在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之外发生,而支付从来都是与货币紧密联系、一同演变的。
因此,未来法定信用货币将与互联网货币并存,成为人类货币形态的第四个发展阶段。
内外部风险
互联网货币也有内在风险。
首先,互联网货币发行者的信用比不上中央银行,相关支付功能也比不上中央银行管理的支付清算系统。互联网货币在交易和支付中不可避免地会遭遇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支付安全问题。
其次,互联网货币有很强的匿名特征,监管难度大,可能被用于非法活动(比如洗钱),造成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互联网货币对物价稳定也会产生影响。
在针对互联网货币的存贷款活动出现之前,互联网货币的创造过程中不存在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分工(即二级银行体系),也不会产生多个货币层次,但互联网货币的过量发行会造成数据商品的通货膨胀。而未来,数据商品会进入CPI篮子。
互联网货币会通过多种渠道影响实物商品的价格,包括互联网货币介入实体经济活动,甚至在一些场合替代法定货币,产生“挤出效应”;互联网货币影响法定货币的流动速度,中央银行不一定知道互联网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的货币统计和货币政策都会受到影响。互联网货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主要来自互联网货币兑法定货币的汇率波动。
总之,互联网货币的发展趋势无法阻挡。
在中国,淘宝、天猫实际上就是一个网络生态系统,再加上支付宝、阿里金融(刚推出信用支付功能),我可以断定:发行“阿里币”的条件完全具备,淘宝、天猫的商户和购物者完全可以用“阿里币”进行交易、支付、借贷,而且“阿里币”肯定与人民币有兑换率,进而可能产生“铸币税”。这样,阿里巴巴就类似中央银行,而不仅仅是商业银行,那利润就很大了。同时,对税收计量、CPI统计(淘宝已经有自己的物价指数)也会有颠覆。
互联网金融新模式
谢平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包括融资金额、期限和风险收益匹配)可通过两类中介进行:一类是商业银行,对应着间接融资模式;另一类是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交易成本巨大,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利润、税收和薪酬。2011年,全国银行和券商的利润约为1.1万亿元,税收约为5000亿元,员工薪酬为1万亿元。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20年后,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可称之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因为有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方面的成本非常低,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这个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理论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
在这种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可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理解这种互联网金融模式,需要抓住几个关键点:第一,信息处理;第二,风险评估;第三,资金供求的期限和数量的匹配不需要通过银行或券商等中介,完全可以自己解决;第四,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的统一;第五,供求双方直接交易;第六,产品简单化(风险对冲需求减少);第七,金融市场运行完全互联网化,交易成本极少。
移动支付时代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而移动支付依靠移动通信技术和设备的发展,特别是智能手机和iPad的普及。Juniper Research(朱尼普研究公司)估计,2011年,全球移动支付总金额为2400亿美元,预计未来五年将增长200%。
随着Wi-Fi、3G等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的融合趋势非常明显,有线电话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也融合进来。移动支付将与银行卡、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方式进一步整合,真正做到随时、随地和以任何方式进行支付。随着身份认证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等安全防范软件的发展,移动支付不仅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小额支付,也能解决企业间的大额支付,替代现在的现金、支票等银行结算支付手段。
尽管移动通信设备的智能化程度提高了,但受限于便携性和体积要求,存储能力和计算速度在短期内无法与PC相比。云计算恰能弥补移动通信设备这一短板,云计算可将存储和计算从移动通信终端转移到云计算的服务器上,减少移动通信设备的信息处理负担。这样,移动通信终端将融合手机和传统PC的功能,保障移动支付的效率。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系统具有以下根本性特点:所有个人和机构都在中央银行的支付中心(超级网银)开账户(存款和证券登记);证券、现金等金融资产的支付和转移通过移动互联网络进行(具体工具是手机和iPad);支付清算完全电子化,社会中无现钞流通;二级商业银行账户体系可能不再存在。个人和企业的存款账户都在中央银行,将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会促进货币政策理论和操作的重大变化。当然,这种支付系统不会颠覆目前人类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信用货币的制度。但是,目前社交网络中已自行发行货币,用于支付网民间数据商品的购买,甚至实物商品的购买,并建立了内部支付系统。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35岁以下的城市青年,有60%的人使用网上银行支付,进行网上购物。
信息处理高效
信息处理是金融体系的核心。金融信息中,最核心的是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特别是资金需求方的信息,如借款者、发债企业、股票发行企业等,这是金融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的基础。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信息处理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特别是对个人和机构没有义务披露的信息,这使得人们的“诚信”度提高,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对金融交易有基础作用。社交网络所具有的信息揭示作用可以表现为:个人和机构在社会中有大量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都掌握部分信息,比如财产状况、经营情况、消费习惯、信誉行为等。单个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可能有限,但如果这些利益相关者都在社交网络上发布各自掌握的信息,汇在一起就能得到信用资质和盈利前景方面的完整信息。比如,淘宝网类似社交网络,商户之间的交易形成的海量信息,特别是货物和资金交换的信息,显示了商户的信用资质。如果淘宝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利用这些信息给一些商户发放小额贷款,效果会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