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必读:2013短篇小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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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轻风拂面(1)

阿成

草根饭店

安丰饭店是一家小饭店,和老爸的家隔着一条街。在这条街上类似的小饭店很多,什么火锅、面条、水饺、包子、大众熘炒,等等,就是为草根层服务的。平常在这里吃饭的都是在附近打工的各种各样的手艺人,包括出租车司机、进城运菜的农民,偶尔也有赶不上饭时了,在这里吃碗面条或水饺的附近住户。这儿的服务也是草根式的,非常近便,非常义气,也非常实在。

我在临出国之前,就常到这家小饭店去给老爸老妈订餐,老爸老妈毕竟已经退休多年,又身体多病,上下楼不方便了。加上老爷子当科长的时候,那家伙,总是有饭局,咣叽一声退休了,这个程序便被彻底删除了。然而,欲望仍在矣。所以我每次去的时候,都要在这家小饭店叫两个菜,当然是老干部喜欢吃的菜,一个是炸茄盒(我真闹不明白老爹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道菜,而且还喜欢在上面撒白糖吃。后来才明白,这是他从日本人那里继承过来的)。再一菜是滑溜里脊。这也是老牌的菜品了,又软,食材又好,没法掺杂使假。所以我通常点这两个菜,让店家送上去,过道就是,三楼,方便。类似的勾当在附近的居民中也经常,特别是到了年节,一家人长衣短褂的都回来了,忸怩,拧扯,不愿意做饭,就到小饭店订餐,餐食直接送到餐客家里,吃完之后,翘着兰花指打个电话,喂喂喂,让服务员把盘子收回去。非常方便。这也是我们街坊邻居的一个区域性的风俗。

饭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厨师。他的手艺好,饭菜又精到,招人喜欢的是既干净又卫生,且童叟无欺。这里面除了职业操守之外,毕竟大都是邻居。

老板一家就三口人,老伴儿加上他儿子。儿子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街坊邻居都认识他,整天在街上晃,也不是什么街溜子,也不是流氓歹徒,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屌丝,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撂他嘴里,都变得一文不值,甚至是臭狗屁。你说,市委书记,他说,能怎么的?你说,百达翡丽。他说,怎么,一天能走出两天的日子来呀?你说,这个女星贼漂亮。他说,生出的孩子就能当总统啊?这些狗屁话虽然很狗屁,但细想也不无道理。

也可能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屌丝也能炒两个菜,也会颠大勺,就是不爱干。他的老板爹对此也没有办法。他反过来还做他爹的思想工作。屌丝说,老爸,时代不同了,什么熘肉段儿、锅包肉、渍菜粉儿,吃你这套菜的人都死差不多啦,现在全改成麦当劳、披萨、奶汁肉饼了,知道不?我们这代人将来要吃的是这个,你们那代人不过是吃一种回忆,吃一种缺心眼儿,吃一种老僵尸。老板操起茶壶就要打他,他噌地就溜了,临出门之前诚恳地说,老爸,你再好好想想,我说的是不是这么个道理。想好了,晚上你再削我也不迟。

老爹还真想了,觉得儿子说得有点儿道理,就咧嘴苦笑起来。然而,街坊邻居,那些老顾客还是点这种菜。屌丝儿子心血来潮琢磨的那几款新花样,除了个别年轻人,根本没人点。尤是逢年过节,换句话说,逢年过节就是吃传统菜,年是传统的年,饭是传统的饭,人是传统的人。这样的年在老板这一代人的眼里,才是名副其实的年。如果过大年,一家人坐在吊腿椅子上吃麦当劳、披萨、奶汁肉饼,那这个世界就没救了,中国也一点希望没有了。文化是什么?是没有硝烟的战争!靠。

我出国之前,决定到安丰饭店请老板喝两盅。老板很奇怪很奇怪,说,爷们儿,要请我请你,我是开饭店的,还能让你请我吗?我说,不不不,我请你必有所求。他说,也是,老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可我一开小饭馆儿的,能替你办什么事呢?顶多就是炒俩菜,别的本事,没了。我说,这就足够了。老板立刻一本正经地说,我可告诉你爷们儿,谁聘我也不去,我就喜欢我这小店儿。我说,想什么呢,没人聘你。我要出国了,可能三年五载,也可能十年八年才能回来。我这一走,老爸老妈就没人照顾了。我也不是求你照顾他们,就是每个星期天,您给他们送上两个菜去,一个炸茄盒,一个滑溜里脊,两碗大米饭,再整碗热乎乎的鸡蛋柿子汤,完了。钱,我事先打到你的账号上。老板说,这还算是个事儿啊?没问题,包我身上了。

跟老板定妥了之后,我就扮成一个绅士的样子出国了。

头几年往家打电话,老爸老妈说,饭店老板按时按点给我们送饭,逢年过节还给加两个不要钱的菜,挺好的。我一听,乐了。说实在的,人活一辈子不就是想吃点喝点吗。奋斗是为什么?就是为了吃点喝点儿。

话分两头。饭店这头在我走后的第三年春上,一天大清早,老板使劲一推门,魔术一样,人软了,不行了。儿子毛了,立刻送医院抢救。临终前,老板交代完了后事,说,还有一件事,别忘了每个星期天给对面老王家送菜送饭,汤一定要热乎乎的。儿子不满了,说,还扯呢,你都快死了知道不?说点重要的,存款呐,古玩呐,都秘在哪儿啦?这才是主要的。他爹苦笑着对儿子说,记得我那双毡疙瘩吗?儿子说,不就是我几次要撇,你不让撇的那双吗?老板说,银行存单都在那里呢,鞋垫下面,用塑料纸包着。儿子一听,惊出一身冷汗:圣母玛丽亚,那可是自己几次要扔的东西呀。

别看老板的儿子是个屌丝,但爹一死,就再也不说屌丝的祖师爷是阿Q的话了。凭着毡疙瘩里老爹留下的那几张存单,对小饭店进行了彻底的改造,还盘下了楼上的那家,分上下两层,重新请了厨师。出人意料的是,依旧是大众熘炒。一街人都啧啧称奇,说,瞅见没,爹一死,小子出息了。但对我而言,我爹的那俩菜,洗心革面的屌丝照例按照他老爹的遗嘱一次不落地送上去。可是我人在海外呢,不知道老板驾鹤西去之后,他的银行卡号取消了,汇款汇不过去了,座机的电话号也换了,没招了。

八年后我之所以回来,是因为老爸老妈双双过世了,得到为革命操了一辈心的老同志坟上磕个头,说点批评他们的话。

之后,我决定去街对过的安丰饭店去给老板问个安。真没想到老板已经去世了,老板的儿子已经是新老板了。我俩坐在卡座上喝茶。

老板儿子奇怪地问我,你老爸老妈和我老爸啥关系?

我说,没关系。就是我临走之前托付你爹每周给他们送两个菜上去,我把钱打到你爸的卡里,后来就打不进去了,才停的。

小老板说,靠,原来你是付款的呀?我还以为我爸玩赠送呢。兄弟,我可是一次也没差地送啊。

我说,没问题,差多少钱我都给你。

小老板一挥手说,扯是不?就算我替你孝敬你爹啦。行不?

我说,那我以茶代酒敬你爹一杯。

老秦

一个人能真正地沉下心来(排除一切世俗杂念),是生病的时候。

眼下是东北的春天。

我喜欢东北的春天。冰雪消融,爽湿怡人,到晚上,雪水又结成了冰(白天就化了)。那是诗一般的环境。是,我是不喜欢诗,但我喜欢诗一样的环境。

白色的阳光明亮得刺眼,尽管春寒未退。但可以穿上毛衣到阳光下,到寂静的街道上去散步了。

马路上到处都是一汪一汪融化了的雪水,浓郁的春味,在城市里无处不在。

是啊,醉人的春天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季节。

在十字街的街心花园,我见到了老秦。他正坐在那儿晒太阳。周围都是摩天大厦。他看上去有点渺小,有点儿可有可无。感觉风一刮,这人就没了。

对长期生存在天寒地冻里的人们,春天里晒太阳,是一个流传下来的古老行为。

老秦见我来了,冲我点点头。

我心想,他至少有七十岁了吧?

我和老秦是老街坊。是四十年前他办了一桩极傻的事才让我记住了他。

当年,老秦在街道办事处工作,是长期临时工。他负责写各种宣传标语。四十年前的标语,是城市街道的主要风景。

老秦的美术字写得非常漂亮。“他真是一个不平凡的人哪。”许多平凡的人都这样评价他。

老秦总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褂,上面布满了白色的广告粉。他那时有些消瘦,有一双孩子般的眼睛。无论谁看到这双眼睛都会喜欢上他。

当时三十大几的老秦还没有成家,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已经嫁了的姐姐,大事小事,都招呼着他。老秦虽然衣着邋遢,但并不惹人讨厌。他已经是这条街上所有人的儿子了,大家都乐意照顾他,批评他,安慰他。历史上,黑龙江的确曾有过这样的民风。

只要是春天来了,老秦就会穿上他那件藏蓝色的大褂,出现在这条生机勃勃的街上。

他在砖墙写新标语的时候,总有许多孩子围着看。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只是,我从孩提时代就清楚自己永远也写不出像老秦那样好看的美术字。为此,我很自豪,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孩子。

老秦的午饭很随便,他常到那家小食杂店就餐。在那里买两个面包,或者再加一瓶啤酒和一个咸鸭蛋。他就坐在小食杂店的空啤酒箱子上款款地用他的午餐。在我的记忆中,他似乎从未坐过凳子。大约是怕自己身上的广告粉玷污了人家的凳子吧。

小食杂店的老板娘是一个年轻的寡妇,白白胖胖的,是个让人感到浑身都是喜气和福气的美人儿。

寡妇是个热心肠的人。每逢老秦到这里用午餐,她都要给老秦倒一杯热水,或者送给他一碟自己腌的芥菜丝儿咸菜。

这种时候,老秦显得非常愉快,滔滔不绝地对寡妇讲城里流传的有趣新闻。

看到这样的情景,有心人就暗示他,愿意为他保媒。老秦听了,竟是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羞涩了。

寡妇也觉得老秦怪可爱的。她也明白,自己虽然好看,年轻,但说出天来,自己是个寡妇呀,已经没有资格按照姑娘的标准寻找男人了,如果能找个老秦这样的单身汉,挺阿弥陀佛的。

寡妇天天晌午都盼着老秦来。每一个从小食杂店门前路过的人,都逃不过寡妇的眼睛。

“五一”节,街道办事处发电影票,是香港故事片《王老五添丁》。这次,是寡妇和老秦一块儿去的。

晚上,小食杂店早早地关门了,两个人穿得干干净净的,一块儿出门,一块儿走在街上。这条街上到处都是熟人,他们就低着头走,一边走,一边吃吃地笑。

他们像两个彩色的卡通人似的,忸忸怩怩地走出了这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