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唐代碑石与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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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唐代的学士

学士的称号,早在秦以前就有了。《周礼》、《庄子》等书中都提到过学士。汉魏六朝以后,学士增置渐多,历经隋、唐、宋、明至清,都有学士的设置。最初,学士是指在学的贵族子弟或学者、文人;后来,又发展成为“以文学语言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的皇帝顾问,或者是学者、文人所做的官职。随着时代的变迁,各有具体的内容。本文仅就唐代的学士,试作简要的论述。

一、唐代的学士概说

唐代的学士很多,按照其出现的先后及其职责,略述如下。

弘文馆学士

弘文馆设于武德四年(621)正月,原名修文馆,于武德九年(626)三月改名弘文馆,隶属于门下省。

武德九年九月,李世民做了皇帝,“大阐文教,于弘文殿聚四部群书二十余万卷,于殿侧置弘文馆,精选天下贤良文学之士,虞世南、褚亮、姚思廉、欧阳询、蔡允恭、萧德言等,以本官兼学士,令更宿直,听朝之隙,引入内殿,讲论文义,商量政事,或至夜分方罢。令褚遂良检校馆务,号为馆主,因为故事,其后得刘之、范履冰,并特敕相次为馆主。贞观三年,移于纳义门西,九年,又移于门下省南,其后移仗大明宫,其馆亦在门下省南。(高宗)仪凤中,以馆中多图籍,置详正学士校理之。(中宗)神龙元年十月十九日,改为昭文馆”。第二年,又改为修文馆。到中宗景龙二年(708)四月二十二日,“修文馆增置大学士四员,学士八员,直学士十二员,徵攻文之士以充之。”睿宗景云元年(710),“馆中学士多以罪被贬黜,宰臣遂令给事中一人,权知馆事。二年三月八日,复改为昭文馆。至开元七年九月四日,依旧改为弘文馆”《唐会要》卷六十四《宏文馆》。不难看出,弘文馆学士是经过精选的“天下贤良文学之士”,后来,又增加了“三品以上子孙”《资治通鉴》卷一九二,武德九年九月。他们的任务,最初,是根据唐太宗为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需要而出谋划策,起参谋顾问的作用。由于唐太宗积极有为,勤于政事,所以对他们要求甚严,抓得很紧,以致“商量政事,或至夜分方罢”。这些情况,说明唐太宗设弘文馆的目的是为了聚集人才,充分发挥文人的作用。胡三省对此作注说:“唐太宗以武定祸乱,出入行间,与之俱者,皆西北骁武之士。至天下既定,精选弘文馆学生(士),日夕与之议论商榷者,皆东南儒生也。然则欲守成者,舍儒何以哉!”《资治通鉴》卷一九二,武德九年九月注。由此可见,唐太宗对于武将文臣都非常重视,设弘文馆学士,正是唐朝建立后形势发展的需要。

到高宗仪凤年间,因为弘文“馆中多图籍,置详正学士校理”。可见在弘文馆学士中,专门负责整理图籍的称详正学士。另外,馆中还有学生,所以学士还有教授的任务。总之,弘文馆学士的任务,包括“详正图籍,教授生徒,凡朝廷有制度沿革,礼仪轻重,得参议焉”《大唐六典》卷八《弘文馆学士无员数》。

最初,五品以上的称学士,六品以下的称直学士。到中宗景龙二年(708),又增设大学士。大学士在后来虽不常设,但其地位很高,首任大学士是李峤和宗楚客。李峤是中书令,当然是宰相的地位,宗楚客是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又迁中书令。可见,大学士都相当于宰相的地位。大学士地位很高,学士、直学士的地位也很令人向往。例如,皇帝“每游幸禁苑,或宗戚宴集,学士无不皆从,赋诗属和,使上官昭容第其甲乙,优者赐金帛;同预宴者,惟中书、门下及长参王公、亲贵数人而已,至大宴,方召八座、九列、诸司五品以上预焉。于是天下靡然争以文华相尚……”《资治通鉴》卷二九,景龙二年四月。既然学士可与宰相、长参王公、亲贵等相提并论,“天下靡然争以文华相尚”,当然也是正常现象。这正充分说明,当时的文人、学士颇受统治集团的重视。

文学馆学士

武德四年(621)十月,“秦王既平天下,乃锐意经籍,于宫城之西开文学馆,以待四方之士。于是,以僚属大行台司勋郎中杜如晦,记室考功郎中房玄龄及于志宁,军咨祭酒苏世长,天策府记室薛收,文学褚亮、姚思廉,太学博士陆德明、孔颖达,主簿李玄道,天策仓曹李守素,记室参军虞世南,参军事蔡允恭、颜相时,著作佐郎摄天策记室许敬宗、薛元敬,太学助教盖文达,军咨典苏勖等,并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及薛收卒,征东虞州录事参军刘孝孙入馆,令库直阎立本图其状,具题其爵里,命褚亮为文赞,号曰十八学士写真图。藏之书府,用彰礼贤之重也。诸学士食五品珍膳,分为三番,更直宿阁下。”《唐会要》卷六十四《文学馆》。李世民“朝谒公事之暇,辄至馆中,引诸学士讨论文籍,或夜分乃寝。”由于唐太宗非常重视文学馆学士,所以,“士大夫得预其选者,时人谓之‘登瀛州’”《资治通鉴》卷一八九,武德四年十月。

文学馆学士与弘文馆学士的任务基本相同,其中有些人又是双重身份,例如,虞世南、褚亮、姚思廉、蔡允恭等,既是弘文馆学士,又曾是文学馆学士。所不同者,是弘文馆学士没有定员,而文学馆学士明确是18人。同时,弘文馆学士存在的时间较久,从武德到开元,持续100多年,而文学馆学士则只是从武德四年到九年,共五年时间,到李世民即位以后,文学馆就寿终正寝了。

《旧唐书》卷一八九《儒学上》:“太宗讨平东夏,海内无事,乃锐意经籍,于秦府开文学馆,广引文学之士,下诏以府属杜如晦等十八人为学士……及即位,又于正殿之左,置弘文馆,精选天下文儒之士虞世南、褚亮、姚思廉等,各以本官兼署学士,令更日宿直。”虞世南等三人都是十八学士的成员,这里既没有说明他们是以文学馆学士的身份兼弘文馆学士,当然是弘文馆设立后文学馆就不存在了。否则,为什么在虞世南死的时候,《通鉴》只记“弘文馆学士永兴文懿公虞世南卒”《资治通鉴》卷一九五,贞观十二年五月。呢?另外,文学馆与弘文馆的职责范围类同,如果不是以后者代替前者,二者同时存在有什么意义呢?再者,各种史籍对弘文馆的演变以及学士的情况,都有记载,而对文学馆则只有其初设和十八学士的记载,没有李世民即位以后的内容。这些无不说明,文学馆是短命的,文学馆学士只有十八人。这十八人又都是秦王府的成员。李世民即帝位后,十八学士中,如房玄龄、杜如晦等,都成了宰相或其他重要官员,薛收、薛元敬等已经死去,同时,李世民又善于广泛收罗人才,因此,在弘文馆中,不限员数,不限原来的秦王府成员,而根据需要设置学士,是很自然的。

崇文馆学士

崇文馆是从崇贤馆演变而来的。据《新唐书》卷四十九上《百官志四上》,崇贤馆是贞观十三年(639)所置。高宗显庆元年(656),“皇太子宏请于崇贤馆置学士,并置生徒,诏许之”《唐会要》卷六十四《崇文馆》。高宗上元二年(675),因避章怀太子李贤讳,改名崇文馆。

崇文馆与弘文馆、文学馆不同。文学馆是李世民为树立私人势力、争夺太子地位而设置的;弘文馆是李世民做皇帝后,为发挥各种人才的作用而设置的。二者都是李世民为组织参谋顾问班子而产生的。崇文馆则是“太子学馆也”,崇文馆学士的任务,是“掌东宫经籍图书,以教授诸生”《旧唐书》卷四十四《职官志三》。不难看出,崇文馆学士不起政治上的参谋顾问作用。因为太宗、高宗时期不像武德年间那样,存在着李世民与李建成、李元吉之间的尖锐对立;同时,李世民也总结了以往的经验,对太子也严加管束,李承乾稍有不规,即被废去;高宗即位不久,武后即插手政事,不允许太子稍违己意。因此,崇文馆学士当然不能像文学馆学士与弘文馆学士那样,在政治上起太大的作用,而只能为太子掌握文化提供一些方便条件。

北门学士

北门学士,是唐高宗根据武后的建议设置的。武取得皇后的地位以后,为了进一步把持政权,于是建议高宗设置北门学士。北门学士的任务,是“朝廷奏议及百司表疏,时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资治通鉴》卷二二,上元二年三月。范履冰、周思茂,都是北门学士的成员,他们在“禁中最蒙亲遇,至于政事损益,多参预焉”《旧唐书》卷一九中《周思茂传》。这正是要分宰相之权的具体内容。另外,还有根据武则天的政治需要编撰书文的任务,例如,元万顷、刘之、范履冰、苗神客、周思茂、胡楚宾等,先后编撰了《列女传》、《臣规》、《百僚新诫》、《乐书》等1000多卷。武后为什么要北门学士编撰这些书文呢?现在我们很难一一考证清楚。但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她决不是无的放矢的。

永隆元年(680),“太子贤闻宫中窃议,以贤为天后姊韩国夫人所生,内自疑惧。明崇严以厌胜之术为天后所信,常密称‘太子不堪承继,英王貌类太宗’,又言‘相王相最贵’。天后赏命北门学士撰《少阳正范》(少阳指东宫)及《孝子传》以赐太子,又数作书诮让之,太子愈不自安”《资治通鉴》卷二二,永隆元年八月。武后对太子不满,赐以《少阳正范》和《孝子传》,就能使“太子愈不自安”。不言而喻,北门学士所编的书文是有鲜明的针对性的。正因为如此,可以说,北门学士是武则天的政治助手,武则天也特别器重他们。例如,“太宗、高宗之世,屡欲立明堂,诸儒议其制度,不决而止。及太后称制,独与北门学士议其制,不问诸儒”《资治通鉴》卷二四,垂拱四年正月。其实,北门学士也是儒生,问题不在于他们是否儒生,而关键在于他们受到武则天的重用。既然有关立明堂的制度也要征求北门学士的意见,可见北门学士在武则天政权中确有重要的作用。北门学士的存在,起到了“以分宰相之权”,加强武则天的地位的作用。

集贤学士

集贤学士就是集贤殿书院学士。集贤殿书院置于开元十三年(725)。

唐玄宗即位后,“大收群书,以广儒术,洎开元五年于乾元殿东廊下写四部书,以充内库,令右散骑常侍褚无量、秘书监马怀素总其事。置刊定官四人,以一人判事,其后因之”《大唐六典》卷九《集贤殿书院》。从事这项工作的人称乾元院使。开元六年(718),乾元院更名丽正修书院,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开元十一年(723),又置丽正院修书学士。开元十二年(724),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开元十三年(725),玄宗“与中书门下及礼官、学士宴于集仙殿”,他为了表示自己重视人才,遂向与宴者说:“仙者凭虚而论,朕所不取,贤者济理之具,朕今与卿曹合宴,宜更名曰集贤殿。”《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十三年四月。同时,又把丽正修书院改名集贤殿书院,把丽正殿的修书使改名为集贤书院学士。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玄宗还欲授宰相张说为大学士,张说辞曰:“学士本无大称,中宗崇宠大臣,乃有之,臣不敢以为称。”《新唐书》卷一二五《张说传》。遂“以张说知院事,右散骑常侍徐坚副之”《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十三年四月。后来,肃宗至德二年(757),又曾设过大学士,但到德宗贞元四年(788)就又废除了。另外,还有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的设置。这些主要是因为玄宗“每读书有所疑滞,无从质问”,要宰相“选儒学之士,日使入内侍读”《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开元三年七月。由于每天要有选定的儒生帮助他读书,所以在集贤院设置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

根据以上情况,集贤殿书院的学士、直学士,其主要任务是“掌刊辑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之。谋虑可施于时,著述可行于世者,考其学术以闻。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新唐书》卷四十七《百官志二》。简言之,就是发现古籍、发现人才,整理古籍,并承旨撰集文章。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除了参加这方面的工作外,还帮助皇帝读书。看来,集贤学士与崇文馆学士的任务略有类同,但其作用却远远超过崇文馆学士。

翰林学士

翰林学士,即翰林院学士。“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按照唐朝的制度:“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技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这就是说,皇帝身边经常有各种各样的待诏之士,但不负责文书、诏令的工作。“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贡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贡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显而易见,从“翰林待诏”、“翰林贡奉”到“翰林学士”,其地位大有提高,以致被视为“内相”,“天子私人”。

翰林学士,“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所谓“凡充其职者无定员”,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据《廿二史考异》卷四十四:“案:学士无定员,见于李肇《翰林志》,然《旧唐书·职官志》称:翰林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白居易诗有同时六学士之句,则非无定员也。”同时,《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志二》还明确说:“亦如中书舍人例置学士六人”。既然翰林学士取代了中书舍人的权力,亦如其例,置学士六人,也是有所根据的。可见,学士无定员的说法不一定可信。所谓“学士承旨”,就是翰林学士之首。因为“承旨”就是“独承密命”的意思。

二、学士与唐朝政治

自有学士以后,经过长期的演变,到了唐朝,与以前有显著的不同。这种不同,就是以著述编撰为主要任务转变为相当一部分学士以参预政治为主要任务。也就是部分学士由在文化方面起主要作用转而为在政治方面起主要作用。《陔余丛考》卷二十六《学士》:“曹魏时已有学士之称也。晋宋以后,增置渐多,宋泰始六年,置总明观学士,后省总明观,于王俭宅开学士馆,以总明四部书充之。齐高帝诏东观学士撰《史林》三十篇。永明中,置新旧学士十人,修《五礼》;又竟陵王子良,集学士抄《五经》、《百家》。梁武时,沈约等又请《五礼》各置旧学士一人,人各举学士二人相助;又命庾肩吾、刘孝威等十人为高齐学士。简文为太子,又开文德省,置学士,刘孝标撰《类苑》。梁武又命诸学士撰《华林编略》以高之。陈武帝亦诏依前代置西省学士。其他散见于南北史各传者,如虞荔、张讥,俱为士林馆学士,蔡翼、纪少瑜、庾信为东宫学士,傅、顾野王、阮卓为撰史学士……是六朝时或省或观或殿或馆,随所用各置学士……《隋书·柳传》:晋王广招引文学之士百余人充学士,以师友处之。于是诸王皆有学士……《北史·韦孝宽传》:孝宽虽在军中,笃意文史,末年患眼,犹令学士读而听之,是节帅亦得置学士也。隋文帝令段文操督书省学士,文操性刚严,学士颇存儒雅,文操辄鞭挞之,前后或至千数,则学士且不免受挞矣。盖其时所谓学士,不过如文人云尔。”另外,北齐还有文林馆学士,专掌著述。由此看来,隋以前的学士,主要是编撰著述,或者像韦孝宽的学士那样,给他读书,在政治上没有什么权力,地位也不算很高,甚至受到鞭挞的凌辱。

唐代的学士就大不相同了。学士的产生,首先是政治的需要。在唐朝建立和统一全国的过程中,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日益激化,为了争夺太子的地位,形成了李建成、李元吉和李世民两大集团的斗争。《新唐书》卷二一《袁朗传》:“武德初,隐太子与秦王、齐王相倾,争致名臣以自助。太子有詹事李纲、窦轨、庶子裴矩、郑善果、友贺德仁,洗马魏征,中舍人王,舍人徐师,率更令欧阳询,典膳监任璨,直典书坊唐临,陇西公府祭酒韦挺,记室参军事庾抱,左领大都督府长史唐宪;秦王有友于志宁,记室参军事房玄龄、虞世南、颜思鲁、咨议参军事窦纶、萧景,兵曹杜如晦,铠曹褚遂良,士曹戴胄、阎立德,参军事薛元敬、蔡允恭,主簿薛收、李道玄,典苏勖,文学姚思廉、褚亮、敦煌公府文学颜师古,右元帅府司马萧,行军元帅府长史屈突通,司马窦诞,天策府长史唐俭,司马封伦,军咨祭酒苏世长,兵曹参军事杜淹,仓曹李守素,参军事颜相时;齐王有……”以上所列秦王集团的成员中,大部分都是文学馆学士。这就不能不使人感到文学馆学士与李世民争夺太子地位密切相关。

李世民争夺太子的地位,是蓄谋已久的。早在武德初年,薛颐就曾劝李世民夺嫡。薛颐密谓李世民:“德星守秦分,王当有天下,愿王自爱。”《旧唐书》卷一九一《薛颐传》。在文学馆成立之前,秦王“府中多英俊,被外迁者众,世民患之”。当杜如晦也被迁陕州长史的时候,房玄龄就说:“府僚去者虽多,盖不足惜,杜如晦聪明识达,王佐才也,若大王守藩端拱,无所用之;必欲经营四方,非此人莫可。”李世民恍然大悟道:“尔不言,几失此人矣。”遂“奏为府属”《旧唐书》卷六十六《杜如晦传》。薛颐认为李世民“当有天下”,房玄龄说他“欲经营四方”,李世民都是默认的。正因为如此,在唐镇压了窦建德起义军和平定了洛阳的王世充之后,设置文学馆学士,作为自己的智囊,完全是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这时,两大集团的斗争已经明朗化了,在李世民平定洛阳的前后,李渊的诸妃嫔已在利用太子与秦王的矛盾追求自己的利益了:武德五年(622),王、魏征劝说李建成去镇压刘黑闼起义军,以便结纳山东豪杰,壮大自己的势力。这样厉兵秣马,当然是为了应付事变。李世民是事变的发动者,在李建成应付事变之前他设文学馆学士,无疑是与这种政治斗争不可分割的。

在文学馆学士中,很多都是政治斗争的人才。

房玄龄是最早劝李世民“遵周公之事”,要他“不顾小节”,对李建成下毒手的。杜如晦是李世民许多重大军事行动的“参谋帷幄”者。因此,李建成认为:“秦王府中所可惮者,惟杜如晦与房玄龄耳。”《旧唐书》卷六十六《房玄龄传》。事实证明,他们也确是秦王集团的骨干成员,玄武门之变就是他们与李世民共同密谋策划的。

虞世南因为“博识”,李世民和他“每论及古先帝王为政得失,必有规讽,多所补益”。因而李世民说:“朕因暇日与虞世南商略古今,有一言之失,未尝不怅恨,其恳诚若此,朕用嘉焉。”《旧唐书》卷七十二《虞世南传》。

褚亮,“太宗每有征伐,亮常侍从,军中宴筵,必预欢赏,从容讽议,多所裨益”《旧唐书》卷七十二《褚亮传》。

孔颖达,除了熟悉《左传》、《易》、《尚书》、《毛诗》、《礼记》外,也颇“留心庶政”,对唐太宗“数进忠言,益见亲待”《旧唐书》卷七十三《孔颖达传》。

苏世长,武德年间,曾批评李渊违背“爱民节用”的行为,认为李渊修饰披香殿是隋炀帝的遗风。无疑,这是要李渊注意从政治上巩固统治地位。

薛收,是房玄龄向李世民推荐的人物,推荐之时,李世民“即日召见,问以经略,收辩对纵横,皆合旨要……时太宗专任征伐,檄书露布,多出于收,言词敏速,还同宿构,马上即成,曾无点”《旧唐书》卷七十三《薛收传》、《薛元敬传》。

薛元敬,“太宗入东宫,除太子舍人。时军国之务,总于东宫,元敬专掌文翰,号为称职”《旧唐书》卷七十三《薛收传》、《薛元敬传》。

于志宁,雍州高陵(陕西高陵)人,当李渊进军关中时,“以其有名于时,甚加礼遇”,李世民为渭北道行军元帅,“召补记室,与殷开山等参赞军谋。及太宗为秦王、天策上将”,志宁又“每侍从征伐”《旧唐书》卷七十八《于志宁传》。

以上诸人,都是在政治、军事各方面颇有造诣的知识分子。文学馆其他学士,主要是些熟悉经史的文人。李世民是非常懂得历史经验的重要作用的,他从历史上知道:“古来帝王骄矜而取败者,不可胜数。”《贞观政要》卷一《政体》、卷二《任贤》。所以他说:“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贞观政要》卷一《政体》、卷二《任贤》。他常与虞世南“商略古今”,颇有收益,因而他说:“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忧不理。”《贞观政要》卷一《政体》、卷二《任贤》。这些都充分说明,李世民在政治斗争中,既需要政治军事方面的智囊,也需要颇懂经史的文人。有人说:“武创业,文守成,百世不易之道也。”《新唐书》卷一九八《儒学传序》。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全面。事实证明,创业离不开文,守成也需要武。例如,李渊从太原起兵时,既需要对形势有正确的认识,不放松任何有利时机,也需要有勇敢进取的精神,果断有力的措施。从组织上说,既要李建成、李世民等冲锋陷阵的将领,也需要温大雅、殷开山、温大有等参预谋略,专掌文翰的文人。正因为这样,李渊“建义太原,初定京邑,虽得之马上,而颇好儒臣”《新唐书》卷一九八《儒学传序》。李世民更是如此,他能从秦王登上皇帝的宝座,正是善于运用文武互相配合的两手政策。也正是有一批文臣武将对他大力支持的结果。当然,就历史前进的一个阶段中,暂时以文的一手为主,或以武的一手为主,都是可能的,但把二者截然分开,是不符合历史的实际的。这更进一步说明,李世民的文学馆学士中置有各种人才,正是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

弘文馆学士的设置,是政治形势变化的结果。玄武门之变以后,太子与秦王两大集团的斗争已经结束,太子集团的不少成员都倒向了秦王一边。同时,原来文学馆学士中的一些人,像房玄龄、杜如晦等人都做了宰相,不需要再以学士的身份起参谋顾问作用,各种政治势力有了新的组合,于是,另置弘文馆学士,专门“与讨古今,道前王所以成败”,就非常必要了,否则,他为什么“或日夜艾,未尝少怠”《新唐书》卷一九八《儒学传序》。呢?《新唐书》卷一九八《萧德言传》:“太宗欲知前世得失,诏魏征、虞世南、褚亮及德言裒次经史百氏帝王所以兴衰者上之,帝爱其书博而要,曰:‘使我稽古临事不惑者,公等力也!’”虞世南、褚亮、萧德言等人,都是弘文馆学士,由此可见,深懂经史的文人,对唐太宗来说,是迫切需要的。把这些人组织起来,作为皇帝的参谋顾问班子,正是为了达到从政治上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目的。

北门学士的政治作用,更加明显。它的产生,就是武为了控制政权,以此去“分宰相之权”,胡三省在注释“北门学士”时说:“不经南衙,于北门出入,故云然。”“南衙”,是政府机关,于政府机关之外另设办事核心,当然是分庭抗礼。不难看出,北门学士为武则天执政,是起了促进作用的。

翰林学士,既是皇帝的秘书,也起参谋顾问的作用,所以,常常紧跟皇帝,随时准备为其出力效劳。例如,唐德宗时,陆贽被召为翰林学士,“特承德宗异顾,歌诗戏狎,朝夕陪游,及出居艰阻之中,虽有宰臣,而谋猷参决,多出于贽,故当时目为‘内相’。从幸山南,道途艰险,扈从不及,与帝相失,一夕不至,上喻军士曰:‘得贽者赏千金。’翌日贽谒见,上喜形颜色,其宠待如此”。陆贽受宠,也尽心竭力,甚至“不敢爱身,事有不可,极言无隐。”他还向朋友们表示:“吾上不负天子,下不负吾所学,不恤其他。”《旧唐书》一三九《陆贽传》。既然翰林学士与皇帝的关系如此密切,勿庸置疑,翰林学士在政治上是为皇帝起了助手作用的。据《旧唐书·王叔文传》,顺宗时,王叔文执政,“内官俱文珍恶其弄权,乃削去学士之职,制出,叔文大骇,谓人曰:‘叔文须时至此商量公事,若不带此职,无由入内。’”削去学士之职就不能“入内”,可见学士在政治上作用之大。

根据以上情况,唐代的学士,是唐朝统治集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重大的政治事变中,像玄武门之变、武则天执政等,他们都是积极的促进者。如果说贞观、武周时期各种矛盾比较缓和,社会安定,生产发展,那么,当时的学士对唐太宗、武则天所实行的各项有关政策,都是起了推动作用的。正因为文人、学士对唐朝政治有积极的影响,所以,唐太宗大力提倡尊儒读书。

“贞观二年(《新唐书》卷一九八《儒学上》作贞观六年),诏停周公为先圣,始立孔子庙堂于国学,稽式旧典,以仲尼为先圣,颜子为先师……是岁大收天下儒士,赐帛给传,令诣京师,擢以不次,布在廊庙者甚众。学生通一大经已上,咸得署吏。国学增筑学舍四百余间,国子、太学、四门、广文亦增置生员,其书、算各置博士、学生,以备众艺。太宗又数幸国学,令祭酒、司业、博士讲论,毕,各赐以束帛。四方儒生负书而至者,盖以千数。俄而吐蕃及高昌、高丽、新罗等诸夷酋长,亦遣子弟请入于学。于是国学之内,鼓箧升讲筵者,几至万人,儒学之兴,古昔未有也”《贞观政要》卷七《崇儒学》。同时,唐太宗还根据王的建议:“百官中有学业优长,兼识政体者,多进其阶品,累加迁擢焉。”这个建议,主要是针对当时“重武轻儒,或参以法律,儒行既亏、淳风大坏”《贞观政要》卷一《政体》。而提出的。唐朝统治者,在政治上对文人、学士的这种迫切需要与重视,正从另一方面说明,文人、学士对唐政权的巩固和发展,起了有益的作用。

三、学士与唐代文化

唐代的学士中,除了一部分主要是从事政治活动以外,还有一部分仍然在文化方面发挥作用,如崇文馆学士、集贤学士,以及其他学士中的部分人等。

对古代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通过知识分子的活动体现出来的。隋代以前的学士,主要是从事文化活动,在整理书籍、保存文化遗产、编撰著述方面,都有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唐代的学士,仍然在这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非常丰富,但由于屡遭统治阶级的破坏,损失也非常严重。例如,秦始皇焚书;东汉末年,董卓强迫汉献帝西迁;匈奴攻破洛阳,西晋灭亡;南北长期分裂,等等,都使古代文化遗产遭到重大损失。

唐朝建立后,由于政治上的稳定,经济上的繁荣,统治者又重视整理古籍,发展文化,从而使文人、学士在这方面也有惊人的成就。

弘文馆中的部分学士,是专门负责整理图籍的,崇文馆学士主要是掌管东宫图籍、教授生徒的。贞观年间,魏征、虞世南、颜师古等人,曾“请购天下书,选五品以上子孙工书者为书手,缮写藏于内库,以宫人掌之”《新唐书》卷五十七《艺文志序》。虞世南、颜师古,都是弘文馆学士,他们“请购天下书”,并选人缮写、保存,足证他们是重视古籍的收集和保管的。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颜师古。贞观四年(630),“太宗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讹谬,诏前中书侍郎颜师古于秘书省考定《五经》。及功毕,复诏尚书左仆射房玄龄集诸儒重加详议。时诸儒传习师说,舛谬已久,皆共非之,异端蜂起。而师古辄引晋宋以来古本,随方晓答,援据详明,皆出其意表,诸儒莫不叹服。太宗称善者久之……颁其所定书于天下,令学者习焉”《贞观政要》卷七《崇儒学》。另外,还与曾是文学馆学士的孔颖达等人共撰《五经正义》,虽然由于后来为崇贤馆学士的马嘉运“驳正其失,至相讥诋”,未能公诸于世,但到永徽二年(651),经过于志宁、张行成等人的“增损”,终于使“书始布下”《新唐书》卷一九八《孔颖达传》。

开元时期,整理古籍的成绩最为显著。玄宗看到:“内库皆是太宗、高宗先代旧书,常令宫人主掌,所有残缺,未遑补缉,篇卷错乱,难于检阅。”《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志上》。于是,他要马怀素、储无量负责整理。

马怀素是昭文馆学士。他看到当时“秘书省典籍散落,条流无叙”,于是上疏玄宗道:“南齐已前坟籍,旧编王俭《七志》。已后著述,其数盈多,《隋志》所书,亦未详悉。或古书近出,前志阙而未编;或近人相传,浮词鄙而犹记。若无编录,难辩淄、渑。望括检近书篇目,并前志所遗者,续王俭《七志》,藏之秘府。”玄宗召尹知章等,“分部撰录,并刊正经史,粗创首尾”《旧唐书》卷一二《马怀素传》。开元六年七月,马怀素尽管没有完成任务就死去了,但他负责的工作,能够“粗创首尾”,也为后人的继续努力,提供了借鉴。

储无量是修文馆学士。开元时,“内府旧书,自高宗时藏宫中,甲乙丛倒,无量建请缮录补第,以广秘籍,天子诏于东都乾元殿东厢部汇整比,无量为之使”,“又诏秘书省、司经局、昭文、崇文二馆更相检雠,采天下遗书以益阙文”《新唐书》卷二《储无量传》。开元七年,玄宗又“诏公卿士庶之家,所有异书,官供缮写。及四部书成,上令百官入乾元殿东廊观之,无不骇广”《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志上》。后来,玄宗又令“无量就丽正(东宫丽正殿)纂续前功”,未及完成任务,他就于开元八年正月去世了,临死他还“语人以丽正书未毕为恨”《新唐书》卷二《储无量传》。这些临死还悔恨没有完成任务的封建文人,虽然他们是为当时的地主阶级服务的,但他们的辛勤劳动,却为整个人类的精神财富增加了内容。就这一点说,他们主动要求整理古籍的历史责任心,与临终还以没有完成任务而感到悔恨的勤奋精神,应该永远受到赞扬。

开元时期,唐代的政治、经济发展到了高峰,在文化方面,由于统治集团的重视,广大文人、学士的努力,也相应的有显著成就。在整理古籍方面,京师和东都同时进行。长安的“大明宫光顺门外,东都明福门外,皆创集贤书院,学士通籍出入。既而太府月给蜀郡麻纸五千番,季给上谷墨三百三十六丸,岁给河间、景城、清河、博平四郡兔千五百皮为笔材。两都各聚书四部,以甲、乙、丙、丁为次,列经、史、子、集四库。其本有正有副,轴带帙皆异色以别之”《新唐书》卷五十七《艺文志序》。开元九年(721),东都集贤院四库书,共八万一千九百九十卷。天宝三年至十四年(744—754),四库续写书又一万六千八百三十二卷。《唐会要》卷六十四《集贤院》。开元九年十一月,学士殷践猷、韦述等人,又编《群书四部录》二百卷。后来,学士母又将其改编为四十卷,名为《古今书录》,所编书目的内容有五万一千八百五十二卷。安史之乱期间,长安、洛阳又遭到破坏,肃宗、代宗、文宗时虽然也曾“屡诏购募”《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志上》。注意整理,但由于唐朝政权摇摇欲坠,已不能再有开元时期的盛况了。

在古籍分类方面,西汉刘歆把所有古籍分为七类,名为《七略》,即:《辑略》、《文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汉书·艺文志》采用了这种分法。唐人所撰的《隋书·经籍志》,开始使用经、史、子、集四分法,这种分法,一直沿用到近代。这是目录学上的一大进步。参加编撰《隋书》的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都是学士。

根据以上情况,唐代在整理古籍方面的成就,是相当可观的。学士们在整理古籍方面的功绩,也是应该永载史册的。

在著述新书方面,学士们的贡献也是值得称道的。

唐初,作为史学著作之一的姓谱学颇为盛行,除了官方曾修《氏族志》和《姓氏录》以外,主攻这方面学问的人,也为数不少,贞观到武则天时期的路敬淳就是其中之一。路敬淳是崇贤馆学士,他精通姓系,“自魏、晋以降,推本其来,皆有条序,著《姓略》、《衣冠系录》等百余篇”。以致“姓谱学惟敬淳名家。其后柳冲、韦述、萧颖士、孔至各有撰次,然皆本之路氏”《新唐书》卷一九九《路敬淳传》。

著名的史学家刘知几,是崇文馆学士。他“自幼及长,述作不倦”,“掌知国史,首尾二十余年,多所撰述,甚为当时所称”。除了他的不朽名著《史通》以外,他还参预修撰《三教珠英》、《文馆词林》、《姓族系录》等著作多种。还曾因参加“修《则天实录》功,果封居巢县子”。其兄刘知柔,“时人以述作名其家”;其六个儿子也“皆知名于时”《旧唐书》卷一二《刘子玄传》。都有著作。

另一著名史学家吴兢,是修文馆学士,他除了有流传至今的名著《贞观政要》以外,还有《梁史》、《齐史》、《周史》、《陈史》、《隋史》,还有与刘知几等人合撰的《则天实录》等多种著作。

被列为二十四史的《梁书》、《陈书》,是弘文馆学士姚思廉所撰,《北周书》是弘文馆学士、崇贤馆学士令狐德等人所撰。《隋书》是魏征与弘文馆学士颜师古、文学馆学士孔颖达、文学馆学士、弘文馆学士许敬宗等人修撰的。《南史》、《北史》是崇贤馆学士李延寿所撰。

参加修撰《晋书》的有二十多人,其中是学士的很多,如房玄龄是文学馆学士,许敬宗是文学馆学士、弘文馆学士,薛元超是弘文馆学士,李延寿是崇贤馆学士,令狐德是弘文馆学士、崇贤馆学士,李义府是崇贤馆直学士、弘文馆学士,来济是崇贤馆直学士、弘文馆学士,上官仪是弘文馆直学士、崔行功是详正学士……

《通典》是典章制度方面的通史,其作者杜佑,是弘文馆大学士。

伟大的诗人李白是翰林待诏,白居易是翰林学士。

由此可见,唐代的学士,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增加了丰富的内容。

唐代的学士为什么会有这样卓著的历史功绩呢?首先,是由于唐朝,特别是唐朝前期,社会经济的较快发展,政治局面比较稳定,形成了文化发展的良好条件。这一点,勿须赘述。其次,是由于统治集团的重视和文人、学士的积极努力。

唐代统治者确是重视知识、尊重文人的。李世民做了皇帝,深深感到自己以往读书太少,所以,一面笼络文人、学士,与他们谈古论今,使其成为自己的参谋顾问,一面自己也努力学习,提高其文化水平。《旧唐书》卷七十三《邓世隆传》:“初,太宗以武功定海内,栉风沐雨,不暇于诗书。暨于嗣业,进引忠良,锐精思政。数年之后,道致隆平,遂于听览之暇,留情文史。”武则天是“素多智计,兼涉文史”《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唐玄宗更是“大收群书,以广儒术”。集贤院学士张九龄为中书令时,“天长节百僚上寿,多献珍异,惟九龄进《金镜录》五卷,言前古兴废之道,上赏异之”《旧唐书》卷九十九《张九龄传》。视“言前古兴废之道”的书为至宝,可见其重视文化。他们先后设置各种书院与学士,整理古籍,编撰著述。都说明一个强盛的王朝,在注意发展政治、经济的同时,也是注意发展文化的。

不可否认,在统治集团内部,也有些鼠目寸光,或因个人的利害关系,轻视文化,反对重视文人、学士的官僚。例如,中书舍人徐坚,他“自负文学,常以集贤院学士多非其人,所供膳太厚,尝谓朝列曰:‘此辈于国家何益,如此虚费。’将建议罢之”。这种谬论,遭到了宰相张说的反对。张说认为:“自古帝王功成,则有奢纵之失,或兴池台,或玩声色。今圣上崇儒重道,亲自讲论,刊正图书,详延学者。今丽正书院,天子礼乐之司,永代规模,不易之道也。所费者细,所益者大。徐子之言,何其隘哉!”《旧唐书》卷九十七《张说传》。张说对徐坚的批驳,得到了唐玄宗的支持。“崇儒重道”,虽是宣扬儒家思想,但也是重视文化。张说认为这是“费者细”、“益者大”,是有政治远见的。因为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古代文化的发展,不能像生产工具或生产技术的改进一样,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果因此而不重视甚至破坏文化的发展,必然使人类的精神财富遭受重大损失。

张说在批评轻视学士者的同时,自己极为重视文化,尊重学士。例如,在集贤院宴会上,按照惯例,“官重者先饮”,但张说却坚持自己的意见说:“吾闻儒以道相高,不以官阀为先后。大帝时修史十九人,长孙无忌以元舅,每宴不肯先举爵。长安中,与修《珠英》,当时学士亦不以品秩为限。”于是,与会者“引觞同饮,时伏其有体”《新唐书》卷一二五《张说传》。张说重视文化,尊重掌握文化的学士,其言行得到唐玄宗的支持,并为同僚们所佩服,足证在唐代前期重视文化,尊重文人、学士,是一种社会风气。

正是在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当时的文人、学士为发展文化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储无量临死还为未完成写书任务而悔恨的事,已如前述。集贤学士韦述,“性好著书”,看到别人书多,“入其书斋,忘寝与食”《旧唐书》卷一二《韦述传》。姚思廉“少受汉史于其父,能尽传家业,勤学寡欲,未尝言及家人产业”《旧唐书》卷七十三《姚思廉传》。虞世南在幼年时即“沈静寡欲,笃志勤学”,求学期间,“经十余年,精思不倦,或累旬不栉”。太宗时,他虽然年已衰老,但仍然常与太宗“共观经史”《旧唐书》卷七十二《虞世南传》。贞观时期的弘文馆学士萧德言,“晚年尤笃志于学,自昼达夜,略无休息”《旧唐书》卷一八九上《萧德言传》。武则天时的崇贤馆学士路敬淳,“尤勤学,不窥门庭,览坟籍,而孝友笃敬”《旧唐书》卷一八九下《路敬淳传》。以上事例,无不说明,唐代的学士为古代文化的发展,是勤奋异常、费神尽力的。

四、结束语

综前所述,唐代的学士,是当时知识分子的组成部分。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文化知识,为巩固唐朝政权贡献了力量。如果说唐朝前期政治安定,经济有所发展,社会矛盾比较缓和,都与统治集团的政策有关,那么,为最高统治者出谋划策、起参谋顾问作用的学士,也是有其历史功绩的。如果说唐代的文化在我国古代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那么,当时的学士是大大丰富了唐代文化的内容的。总之,唐代的学士,应该和历史上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科学家一样,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一定的地位。

收入本书时稍有补充修改)魏征的史论观

魏征的史论观

唐初的魏征是政治家,也是史学家。称他为史学家,不仅是因为他在谈论政治问题时充分显示了他有丰富的历史知识,而且还因为他亲自编撰了重要的史书。例如,贞观三年(629),他“奉敕遣秘书丞令狐德、秘书郎岑文本撰《周史》,前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撰《隋史》,著作郎姚思廉撰《梁·陈史》,中书舍人李百药撰《齐史》。师古徙职,以许敬宗代之。公(魏征)受诏,总加修撰,裁定去取,咸资笔削,多所损益,务存简正。《隋史》序论,皆出公手,《梁》、《陈》及《齐》各为总论……奏之,时称良史”《魏郑公谏录》卷五《进五代史》。刘知几也说:“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事具于上。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史通·古今正史》。看来,魏征对《五代史》的“总加修撰”或“总知其务”,主要是负责理论方面的问题。因为他除了执笔撰写《隋史》的序、论和《梁》、《陈》、《齐》诸史的总论以外,还“凡有赞论,征多预焉”。这是当时的制度决定的。“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始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二》。魏征于贞观二年(628)迁秘书监,参与朝政,相当于宰相,所以,他与“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总监诸代史”。至于决定体例等具体的组织编辑工作,则是令狐德承担的。令狐德除与岑文本撰《周史》以外,还“总知类会《梁》、《陈》、《齐》、《隋》诸史”《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传》。不难看出,魏征与令狐德是各自负责一个方面,互相补充的。

既然魏征的史学成就主要是在理论方面,故而对其史论进行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

论史是为今

魏征谈论历史,并非为了单纯的研究历史或基于兴趣爱好,而是为了从历史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唐太宗治理国家提供借鉴。也就是说,他谈论历史是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

贞观初年,全国已经统一,战争基本结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怎样治理国家。在这方面,唐太宗与魏征是不谋而合的。当太宗与群臣讨论怎样把国家推向太平盛世时,魏征主张对民实行“教化”,右仆射封德彝则反对道:“三代已后,人渐浇讹,故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皆欲化而不能,岂能化而不欲。魏征书生,不识时务,若信其虚论,必败乱国家。”魏征据理驳斥道:“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行帝道则帝,行王道则王,在于当时所化之而已。”他举历史上的例子说:“昔黄帝与蚩尤七十余战,其乱甚矣,既胜之后,复致太平;九黎乱德,颛顼征之,既克之后,不失其化;桀为乱虐,而汤放之,在汤之日,则得太平;纣为无道,武王伐之,成王之日,亦致太平。”《魏郑公谏录》卷三《对大乱之后大可致化》。实际上这是要太宗像黄帝、颛顼、商汤、周武王那样,把战乱后的国家推向太平盛世。唐太宗非常同意这种观点。所以他说:“朕即位之初,上书者或言‘人主必须威权独运,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慑服四夷。惟有魏征劝朕‘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朕从其语,天下大宁。”《旧唐书》卷七十一《魏征传》。“偃革兴文”,就是停武兴文。这里所谓的“文”,就是治国之道。太宗说:“戡乱以武,守成以文,文武之用,各随其时。”《资治通鉴》卷一九二,贞观元年正月条。显然,太宗所谓的“文”,就是治理国家的手段。

贞观十年(636),唐太宗与魏征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观点。当太宗提出“帝王之业,草创与守成孰难”的时候,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对曰:“天地草昧,群雄并起,攻破乃降,战胜乃克。由此言之,草创为难。”魏征针锋相对地说:“帝王之起,必承衰乱。覆彼昏狡,百姓乐推,四海归命,天授人与,乃不为难。然既得之后,志趣骄逸,百姓欲静而徭役不休,百姓凋残而侈务不息,国之衰弊,恒由此起。以斯而言,守成则难。”太宗胸有成竹地说:“玄龄昔从我定天下,备尝艰苦,出万死而遇一生,所以见草创之难也。魏征与我安天下,虑生骄逸之端,必践危亡之地,所以见守成之难也。今草创之难,既已往矣,守成之难者,当思与公等慎之。”《贞观政要》卷一《君道》。非常明显,太宗与魏征一致认为,创建国家的任务已经完成,治理国家,巩固其统治地位,已成当务之急。这种观念上的转变,正符合历史前进的要求。由于在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上太宗与魏征完全一致,所以太宗对魏征有很高的评价:“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谠,安国利人,成我今日功业,为天下所称者,惟魏征而已。”《贞观政要》卷二《任贤》。太宗还把魏征和诸葛亮相比,他说:“魏征怀忠奉国,蹈履仁义,惟以道德为务,无所欺负。执持朕躬,必欲致于尧舜之上,诸葛所行无以过也。所不如者,行师用兵耳。”《魏郑公谏录》卷五《太宗以公比诸葛亮》。由此可见,魏征在帮助太宗治理国家方面,的确发挥了很大作用。

魏征修撰历史,也是为了帮助太宗治理国家。他所撰的梁、陈、齐三朝史书的总论,基本上都是论这三个皇朝兴衰的原因。在他看来,一个国家的兴衰治乱,关键在于皇帝的所作所为。他在论述北齐的兴亡时说:“天道深远,或未易谈,吉凶由人,抑可扬榷。”他具体分析道:“观夫有齐全盛,控带遐阻,西苞汾、晋,南极江、淮,东尽海隅,北渐沙漠,六国之地,我获其五,九州之地,彼分其四。料甲兵之众寡,校帑藏之虚实,折冲千里之将,帷幄六奇之士,比二方之优劣,无等级以寄言。”这就是说,北齐在兴盛时,各方面都可以和南方的陈和西方的北周相比,但在各种条件,如“太行、长城之固”,“江淮、汾晋之险”,“帑藏输税之赋”,“士庶甲兵之众”等,都没变化的情况下,为什么“前王用之而有余,后主守之而不足”呢?他的答案是:“前王之御时也,沐雨栉风,拯其溺而救其焚,信赏必罚,安而利之,既与共其存亡,故得同其生死。后主则不然,以人从欲,损物益己。墙峻宇,甘酒嗜音,廛肆遍于宫园,禽色荒于外内……视人如草芥,从恶如顺流。阉处当轴之权,婢娼擅回天之力,卖官鬻狱,乱政淫刑,刳被于忠良,禄位加于犬马,谗邪并进,法令多闻,持瓢者非止百人,摇树者不惟一手。于是土崩瓦解,众叛亲离,顾瞻周道,咸有西归之志。方更盛其宫观,穷极荒淫,谓黔首之可诬,指白日以自保。驰倒戈之旅,抗前歌之师,五世崇基,一举而灭,岂非镌金石者难为功,摧枯朽者易为力欤?”魏征认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由于齐后主怠于政事,不重视治理国家,所以,“齐氏之败亡,盖亦由人,匪惟天道也”《北齐书》卷八《总论》。

在评论梁武帝萧衍时,一方面,他赞扬梁武帝:“聪明稽古,道亚生知,学为博物,允文允武,多艺多才……开荡荡之王道,革靡靡之商俗,大修文教,盛饰礼容,鼓扇玄风,阐扬儒业,折冲樽俎,声震寰宇,泽流遐裔,干戈载戢,凡数十年。济济焉,洋洋焉,魏、晋以来,未有若斯之盛。”另一方面,他又批评梁武帝:“不能息末敦本,斫凋为朴,慕名好事,崇尚浮华,抑扬孔、墨,流连释、老……逮夫精华稍竭,凤德已衰,惑于听受,权在奸,储后百辟,莫得尽言。险躁之心,暮年愈甚。见利而动,愎谏违卜,开门揖盗,弃好即仇,衅起萧墙,祸成戎羯,身殒非命,灾被亿兆,衣冠锋镝之下,老幼粉戎马之足。”最后,梁武帝被困饿“不得其死”,当然是自己的所作所为“失天人之所助”《梁书》卷六《总论》。的结果。

一个政权为什么会由盛而衰呢?在魏征看来,主要是统治者不能始终如一地严格要求自己。有的是一个皇帝前是后非,有的是前一个皇帝尚可称道,后一个皇帝为所欲为,腐败堕落。这主要是“嗜欲”在起作用。他说:每一个皇帝刚即位时,“皆欲齐明日月,合德天地,高视五帝,俯协三王”,但由于“仁义利物而道远,嗜欲遂性而便身。便身不可久违,道远难以固志。”再加上一些奸之徒投其所好,促使其骄奢淫逸。“所以成、康、文、景千载而罕遇,癸、辛、幽、厉靡代而不有”《陈书》卷六《总论》。他还更明确地说:“然自古帝王初即位者,皆欲励精为政,比迹于尧、舜;及其安乐也,则骄奢放逸,莫能终其善。人臣初见任用时,皆欲匡主济时,追纵于稷、契;及其富贵也,则思苟全官爵,莫能尽其忠节。”《贞观政要》卷十《慎终》。“安乐”和“富贵”,都是“嗜欲”的内容。所有的统治者都喜欢“安乐”和“富贵”,所以他们都不能始终如一,历代皇朝都是这样由盛而衰,由兴而亡的。

魏征从这方面论述历史,正是为了迎合唐太宗的需要。贞观十六年(642),太宗问魏征道:“观近古帝王有传位十代者,有一代两代者,亦有身得身失者,朕所以常怀忧惧,或恐扶养生民不得其所,或恐心生骄逸,喜怒过度。然不自知,卿可为朕言之,当以为楷则。”魏征对曰:“嗜欲喜怒之情,贤愚皆同。贤者能节之,不使过度,愚者纵之,多至失所。”显然,魏征视“嗜欲”为人的本性,“贤愚皆同”。有所作为的统治者能够节制自己,“不使过度”;顺流而下的统治者则放纵自己,以致不堪收拾。正因为如此,他希望唐太宗要“居安思危”,“常能自制”《贞观政要》卷十《慎终》。以便巩固其地位。

魏征还非常重视隋朝灭亡的教训。因为隋亡唐兴直接相关,他认为隋和秦一样,都是短命的皇朝。他说:“其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始皇并吞六国,高祖统一九州,二世虐用威刑,炀帝肆行猜毒,皆祸起群盗,而身殒于匹夫。原始要终,若合符契矣。”这就是说,秦和隋一样,都使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但又很快被农民起义所推翻。其实,被迫造反者并不都“有陈涉亡秦之志,张角乱汉之谋”,而主要是“苦于上欲无厌,下不堪命,饥寒交切,救死萑蒲”《隋书》卷七十《论》。也就是隋炀帝“嗜欲太甚,思呈无厌之欲”《隋书》卷四《论》。迫使农民走投无路,故而铤而走险,推翻隋朝。这又说明,魏征论述历史是为了给唐太宗提供借鉴。魏征死后,唐太宗说:“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里说的“人”,实际上是指魏征。所以他又说:“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旧唐书》卷七十一《魏征传》。这正是因魏征为他治理国家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借鉴所发出的肺腑之言。

从另一方面说,魏征重视隋朝灭亡的教训,也像西汉政治家从秦亡的教训中说明汉取代秦是历史的必然一样,要说明唐取代隋也是理所当然的。

西汉初年,贾谊在评论秦的兴亡时说:“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朴以鞭笞天下……于是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天下已定,始皇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然而陈涉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材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但当他被迫聚众而起时,“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过秦论》。强大的秦朝为什么会很快灭亡呢?主要是“仁义不施”的结果。正因为如此,陆贾在汉初就劝刘邦要“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也就是在武力建国之后要“行仁义,法先圣”。《史记》卷九十七《陆贾传》。这就是说,秦可强大一时,但不能持久;汉为不再重蹈其覆辙,故而重视秦亡的教训。

魏征对隋朝的兴亡也有大体类同的评论。他首先赞扬了隋文帝统一全国之功,继又称道他:“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凌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晏如也。”他又批评隋文帝:“素无学术,不能尽下,无宽仁之度,有刻薄之资,暨乎暮年,此风逾扇。又雅好符瑞,暗于大道,建彼维城,权侔京室,皆同帝制,靡所适从。听哲妇之言,惑邪臣之说,溺宠废嫡,托付失所。灭父子之道,开昆弟之隙,纵其寻斧,翦伐本枝。坟土未干,子孙继踵屠戮,松才列,天下已非隋有。”《隋书》卷二《高祖纪·论》。对隋炀帝,他认为是“恃才矜己,傲狠明德,内怀险躁,外示凝简,盛冠服以饰其奸,除谏官以掩其过。淫荒无度,法令滋章,教绝四维,刑参五虐,锄诛骨肉,屠剿忠良,受赏者莫见其功,为戮者不知其罪。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频出朔方,三驾辽左,旌旗万里,征税百端,猾吏侵渔,人不堪命……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于是“遂以万乘之尊,死于一夫之手”《隋书》卷四《炀帝纪·论》。总之,他认为隋朝的灭亡不是偶然的:“迹其衰怠之源,稽其乱亡之兆,起自高祖,成于炀帝,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隋书》卷二《高祖纪·论》。既然隋文帝倒行逆施、隋炀帝暴虐无道导致隋朝灭亡,唐取代隋自然是顺理成章。魏征劝唐太宗“偃革兴文,布德施惠”,无疑是唐统治者重视隋亡教训的标志。

两相比较,颇为一致。贾谊肯定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功绩,是为了说明汉是继承了一个强大的正统皇朝的地位,指责秦始皇不顾一切,肆意妄为地加重农民负担,导致反秦的烽火遍地燃烧,是为了说明汉取代秦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西汉统治者吸取秦亡的教训,改弦更张,缓和社会矛盾,故而西汉能够持久。魏征称赞隋文帝统一南北,使国家再现强大的局面,是为了说明唐的正统地位不是无源之水;同时他又批评隋文帝,痛斥隋炀帝的倒行逆施,促使国家衰亡,也说明唐取隋而代之是顺乎民心,合乎天意。唐初统治者为避免重蹈隋亡的覆辙,极力研究“守成”之道,魏征千方百计促使“守成”之道的实现。从这方面看,魏征修史、论史是为了当时现实的需要也是不言而喻的。

历史的进程是有秩序的

魏征认为,社会历史和自然界一样,都是遵循一定的秩序前进的。他主持编撰的《群书治要》,第一篇就是《周易》。《周易》“既有卜筮的形式,又有哲学的内容。卜筮不过是它死的躯壳,哲学才是它的本质”金景芳:《周易讲座》,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页,第60页。魏征正是抓住了它的本质,利用它包括“自然界知识和人类社会自身的知识”的丰富哲理,以“成就天下人的事业”,并“解决天下的问题”金景芳:《周易讲座》,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页,第60页。他引《易传》的《彖》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乐天而应乎人。”《新编魏征集》,三秦出版社出版,第284页、285页、293页、274页。这就是说,汤武革命像自然界的四时变化一样,是顺乎天理、合乎民意的。他又引《易传》的《象》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新编魏征集》,三秦出版社出版,第284页、285页、293页、274页。这就是说,人的所作所为,必须合乎时宜,才能走向光明。他还明确指出:“昔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也。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新编魏征集》,三秦出版社出版,第284页、285页、293页、274页。他把天道、地道、人道联系起来,要人们正确处理这些关系。

其实,魏征所谓的天道、地道,并不是在客观世界之外另有一个精神世界,而是按照人的道德标准想象的自然现象。他摘录《易传》的《文言》说:“夫大人(统治者)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如果统治者的所作所为与天地一样长久,与日月一样光明,与四时一样有秩序,与鬼神一样有吉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新编魏征集》,三秦出版社出版,第284页、285页、293页、274页。这里所谓的天地、日月、四时、鬼神,除了鬼神是人们的想象以外,其他都是自然现象。对自然现象人们无能为力,那就只有要求统治者修德去适应自然现象。魏征还引用《书》称:“天视自我人视,天听自我人听。”故曰:王政不修,谪见于天,日为之食;后德不修,谪见于天,月为之食《隋书》卷三十四《经籍志三·天文书评》。由此可见,魏征所论述的天道、地道、人道的关系,目的是要统治者修德,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像日月一样光明,像天地一样长久,其地位才能巩固。

怎样才能做一个好的统治者呢?魏征说:“古之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故人敬而悦之,爱而亲之。”只有这样,才能“晕映千祀,声芳不绝”。他又举例说:“然则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皆在所由化之而已。故有无能之吏,无不可化之人。”《隋书》卷七十三《酷吏列传序》。在魏征看来,最好的统治者是用仁、义、礼制去教化人民。因为“仁义礼制,政之本也”,“无本不立”《隋书》卷七十四《酷吏列传序》。实际上这是要以仁、义、礼制为内容,建立一定的社会秩序。秩序,一方面是统治者束缚被统治者手足的绳索,巩固本身地位的手段;另一方面也使自己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难以为所欲为。因此,魏征说:“古先帝王之兴也,非夫至德深仁格于天地,有丰功博利,弘济艰难,不然,则其道无由矣。”既然“帝王之兴”必须有和天地一样的“至德深仁”,无疑,背道而驰者必然要亡国丧身。他视隋炀帝就是这样的皇帝:“矜历数之在己,忽王业之艰难,不务以道恤人,将以申威海外。运拒谏之智,骋饰非之辩,耻辙迹之未远,忘德义之不修。”《隋书》卷七十《论》。因为隋炀帝肆无忌惮地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不务以道恤人”,“忘德义之不修”,故而导致民不聊生,被迫造反,推翻隋朝。

魏征要统治者对人民应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就是要统治者重视民的问题。他不止一次地引用荀子的话说:“君,舟也。民,水也。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同时还引用孔子的话说:“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其目的是要说明君的地位是由民决定的。这种思想正是来源于秦隋的灭亡“皆祸起于群盗”。唐太宗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如割胫以自啖,腹饱而身毙。”《魏郑公谏录》卷三《对为君之道先存百姓》。这和魏征的思想不谋而合。

另一方面,魏征又提倡“孝”和“悌”。他引用《论语·学而》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他视孝为社会秩序的根本,他说:“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顺者,其惟孝乎!”皇帝如果认真推行孝,“则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齐其明。诸侯卿大夫行之于国家,则永保其宗社,长守其禄位,匹夫匹妇行之于闾阎,则播徽烈于当年,扬休名于千载。”《隋书》卷七十二《孝义传序》。把两方面结合起来,统治者像父兄视子弟一样对待人民,人民像子弟孝敬父兄一样对待统治者,自然就会出现非常和谐的社会秩序。

最高统治者要有效地统治广大人民,必须有大批官吏发挥辅佐作用。唐太宗对侍臣说:“君臣本同治乱,共安危,若主纳忠谏,臣进直言,斯故君臣合契,古来所重。若君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家。至如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灭亡,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朕与卿等可得不慎,无为后所嗤!”《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后来,他又更明确地对侍臣道:“看古之帝王,有兴有衰,犹朝之有暮,皆为蔽其耳目,不知时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谄者日进,既不见过,所以至于灭亡。朕既在九重,不能尽见天下事,故布之卿等,以为朕之耳目。”《贞观政要》卷一《政体》。这都是说明君臣是互为依存的。

魏征对君臣关系的论述也非常深刻。贞观十四年(640),他有一个专门论述君臣关系的上疏,列举了许多历史上的人和事,说明君臣之间必须互相配合。他说:“臣闻君为元首,臣作股肱,齐契同心,合而成体,体或不备,未有成人。然则首虽尊高,必资手足以成体;君虽明哲,必藉股肱以致治。”其中还借孟子的话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臣视君如寇仇。”总之,“臣之事君无二志”,君主也不可“无礼于下”。如果君臣之间能够做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主“博求时俊,上下同心,则三皇可追而四,五帝可俯而六矣。”《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这个上疏,颇受太宗的称赞。这说明在君臣关系的问题上唐太宗与魏征也完全一致。毋庸置疑,魏征的治国思想是太宗治国思想的组成部分。

魏征宣扬的父慈子孝、君礼臣忠的思想,正是儒家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在魏征看来,儒家思想是人们行动的指南,统治者必须用儒家思想去教化广大人民。他说:“儒之为教大矣,其利物博矣!笃父子,正君臣,尚忠节,重仁义,贵廉让,贱贪鄙,开政化之本源,凿生民之耳目,百王损益,一以贯之。虽世或污隆,而斯文不坠,经邦致世,非一时也。”《隋书》卷七十五《儒林传序》。既然儒家思想可“开政化之本源”,是“经邦致治”的依据,当然应当按照儒家思想的要求建立社会秩序了。这种社会秩序,就是统治者巩固其地位的法宝。他认为这种社会秩序能否像自然现象一样,永远光明长存,关键是统治者能否身体力行,努力去维护这种秩序。如果统治者像隋炀帝那样,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破坏这种秩序,必然导致灭顶之灾。从这种意义上说,这又是魏征通过修史、论史为当时政治服务的一种表现。

以史为镜的历史作用

从历史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古已有之。西周就有人认为“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诗经·大雅·荡》。西汉初年,陆贾为刘邦出谋划策,纠正刘邦的政权可以“马上得之”,也“可以马上治之”的错误观点,致使刘邦深感惭愧,故而要求陆贾说:“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及古成败之国。”《汉书》卷四三《陆贾传》。陆贾遂撰《新语》一书,凡五十二篇,很受刘邦称赞。后来,张释之因为“言秦汉之间事,秦所以失,汉所以兴者”《汉书》卷五十《张释之传》。使汉文帝也非常满意。

到了唐朝,由于历代兴亡的历史事实更加丰富,促使统治者更为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李渊刚做皇帝,就非常重视秦亡汉兴、隋亡唐兴的教训和经验。他说:“秦以不闻其过而亡,典籍岂无先诫,臣仆谄谀,故弗之觉也。汉高祖反正,从谏如流。”又说:“隋末无道,上下相蒙,主则骄矜,臣惟谗佞。上不闻过,下不尽忠,至社稷倾危,身死匹夫之手。朕拨乱反正,志在安人,平乱任武臣,守成重文吏,庶得各展器能,以匡不逮。比每虚心接待,冀闻谠言。”《旧唐书》卷七十五《孙伏伽传》。唐太宗不仅重视秦汉之际、隋唐之际的历史变革,同时还广泛注意历代的兴衰。例如,他专门为《晋书》写了四篇史论,其中为高祖《宣帝纪》和世祖《武帝纪》所写的评论,主要是着眼于西晋的兴衰。“这主要因为晋是个统一的王朝,它结束了三国时期几十年的分裂局面。然而它的统一又是短暂的,不久就发生了中原地区的大混战,战后便形成了东晋和十六国、南朝和北朝的长期对立。李世民作为统一的唐朝的创业之君,很想对于晋朝治乱兴亡进行一番探索,作为借鉴。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把西晋王朝的奠基人司马懿和完成统一事业的司马炎当做主要研究对象(关于陆机、王羲之的史论,主要着眼于他们的文学艺术成就,属于另一种情况,姑置不论)。”中华书局编辑部:《晋书·出版说明》。

以史为镜的传统,到了唐代有进一步的发展。这就是李渊、李世民父子不像刘邦那样,是在别人的启发下才认识到总结历史经验的重要,而是主动地从历史的变革中寻找借鉴,求得新的治国之道。唐初出现这种情况不是偶然的,是历史的进步。主要是历史内容的日益丰富,治乱兴衰情况的频繁出现,统治者也逐步变得聪明起来,他们也在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特别是秦、西晋、隋等几个统一而短命的皇朝一再出现,更使他们心有余悸,不能不担心自己也可能重蹈覆辙。因此,李渊、李世民父子不再像刘邦那样,最初对国家的兴亡漫不经心。当然,这并不是否认可能再出现“不知处广以思狭,则广可以长广;居治而忘危,则治无常治”《晋书》卷三《论》。那样的皇帝,但唐太宗能够顺乎时代的潮流,懂得“安不忘危,治不忘乱,虽知今日无事,亦须思其终始”《贞观政要》卷十《慎终》。正说明统治者的愿望和时代的要求完全一致。

魏征以史为镜的思想,既是历史进程的产物,也是明智的统治者唐太宗迫切要求的结果。正因为如此,魏征的史学理论在当时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

首先,是促使人们转变观念,改变那种政权建立即是大功告成的思想,要求统治者积极进取,把从战争年代建立起来的国家推向太平盛世。魏征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竟敢冒大风险,不看《秦王破阵乐》(后改名《七德舞》)。《秦王破阵乐》主要是歌颂唐太宗打败刘武周、薛仁杲、窦建德、王世充等人的战功。贞观年间,朝臣每逢宴会,都要演奏此乐。有人为了向太宗讨好,还故意要求加重这些内容的分量。例如,贞观七年(633)正月,“宴三品已上及州牧、蛮夷酋长于玄武门”,太常卿萧上疏道:“《七德舞》形容圣功,有所未尽,请写刘武周、薛仁杲、窦建德、王世充等擒获之状。”由于太宗认为这些“皆一时英雄,今朝之臣往往尝北面事之,若睹其故主屈辱之状,能不伤其心乎!”《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贞观七年正月条。未接受萧的建议。

朝廷每逢演奏《七德舞》,“观者睹其抑扬蹈厉,莫不扼腕踊跃,懔然震悚。武臣烈将咸上寿云:‘此舞皆陛下百战百胜之形容。’于是皆称万岁。”《唐会要》卷三十三《破阵乐》。甚至还有人公开反对转变观念,认为“文容”不如武道。尚书左仆射封德彝说:“陛下以圣武戡难,立极安人,功成化定,阵乐象德,实弘济之盛烈,为将来之壮观。文容习仪,岂得为比。”正在转变观念的唐太宗立即反驳道:“朕虽以武功定天下,终当以文德绥海内。文武之道,各随其时。公谓文容不如蹈厉,斯为过矣。”《通典》卷一四六《坐立部伎》。针对两种不同的观点,魏征坚决支持唐太宗。他“欲上(太宗)偃武修文,每侍宴,见《七德舞》辄俯首不视,见《九功舞》(即《庆善乐》)则谛观之”《魏郑公谏续录》。

魏征为什么不视《七德舞》而观《庆善乐》呢?

《旧唐书·音乐志二》载:“《庆善乐》,太宗所造也。太宗生于武功之庆善宫,既贵,宴宫中,赋诗,被以管弦。舞者六十四人,衣紫大袖裙襦,漆髻皮履。舞蹈安徐,以象文德洽而天下安乐也。”贞观六年(632),唐太宗幸武功庆善宫,触景生情,遂赏赐闾里,创造了《功成庆善乐》。从此以后,“以《破阵》为武乐,谓之《七德》;《庆善》为文舞,谓之《九功》”。这就是说,《破阵乐》象征着唐太宗创建国家的武功,《庆善乐》象征着唐太宗使天下安乐的文治。魏征喜爱《庆善乐》,实际上是向君臣们表示,大家都应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必须为建成太平盛世贡献力量。

唐太宗为了治理国家的需要,命魏征为他编撰《群书治要》。魏征根据“太宗欲见前代帝王事得失以为鉴戒”的要求,和虞世南、褚遂良,萧德言等,“采经史百家之内嘉言善语,明王暗君之迹,为五十卷,号《群书治要》,上之”。唐太宗看了此书,非常高兴地说:“朕少尚威武,不精学业,先王之道,茫若涉海。览所撰书,博而且要,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使朕致治稽古,临事不惑。其为劳也,不亦大哉!”还“赐征等绢千匹,彩物五百段。太子诸王,各赐一本”《大唐新语》卷九《著述》。显然,这本书对唐太宗治理国家起到了非常有益的作用。魏征也说:该书“用之当今,足以鉴览前古;传之来叶(世),可以贻厥孙谋。引而申之,触类而长,盖亦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戒,庶弘兹九德,简而易从。观彼百王,不疾而速,崇巍巍之圣业,开荡荡之王道,可久可大之功,并天地之贞观;日用日新之德,将金镜以长悬。”《群书治要》序。事实上,这部书不仅对当时的统治者有很大影响,甚至连后来的日本统治者也视此书为至宝。日本国朝散大夫林信敬于天明七年(1787)为刊印《群书治要》写的序中说:此书可以使“上之欲君民者执以致日新之美,下之欲臣君者奉以赞金镜之明,为天下国家冀升平之愈久”《新编魏征集》第264页。这正说明魏征以实际行动支持太宗抛开熟悉的战争经验,努力学习治国之道的社会效应。

其次,魏征促使唐太宗治理国家的思想产生了显著的实际效果,“贞观之治”为后世所大加称道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唐太宗不像秦始皇那样,自恃有统一六国之功而随心所欲,大兴徭役,导致民不聊生,使自己“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卷五《始皇本纪》。的愿望成为梦想。也不像汉文帝、汉景帝那样,继承前人的事业,自己虽不甚有所作为,但也留下了“文景之治”的美誉。更不像晋武帝那样,满足于统一国家的现状而不思进取,致使内乱外患接踵而来。至于隋炀帝骄横跋扈,目空一切,无限度地加重人民的赋役负担,更为唐太宗所反对。唐太宗在取得建国与统一战争的胜利之后,立即转变观念,抛开战争年代的经验,从头学习治理国家之道,决心把从战乱中建立起来的国家推向太平盛世。在这方面,是以前的皇帝不可同日而语的。

一位著名史学家说:“唐代祖宗功德之盛,莫过于太宗,而太宗实录四十卷部帙繁重,且系编年之体,故事迹不易检查。斯太宗实录之分类节要本,即吴兢《贞观政要》一书所以成为古今之要籍也。”《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第665页。把《太宗实录》改为节要本《贞观政要》,主要是为了后人的需要。吴兢说他编撰《贞观政要》是因为“太宗时政化,良足可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该书的内容,可使“有国有家者克遵前轨,择善而从,则可久之业益彰矣,可大之功尤著矣,岂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而已哉!”《贞观政要》序。显然,这是要后来的统治者不必舍近求远,去效法古代的尧、舜、周文王、周武王,只要通过《贞观政要》学习唐太宗的治国之道,就能解决实际问题了。

事实上,《贞观政要》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远。唐朝的宪宗、文宗、宣宗等皇帝,都熟读《贞观政要》,宋仁宗、金熙宗、明宪宗等,也把《贞观政要》视为治国的至宝,甚至在日本、朝鲜半岛的统治者内也广为流传。这方面,我在《试论〈贞观政要〉的中心思想》一文中已有论述详见《唐研究》第一卷,第347—349页。在《贞观政要》中,有大量关于魏征和唐太宗讨论治国之道的记载。所以,《贞观政要》的社会影响,也充分反映了魏征的史论观所产生的历史作用。

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唐人的“离婚”刍议

唐人的“离婚”刍议

修订后的《辞源》,是供阅读古籍用的工具书和古典文史研究工作者的参考书。在这部大型工具书中,找不到“离婚”一词。这是否可以说古籍中没有关于“离婚”的记载呢?我在阅读有关唐史的史籍中发现,唐人的“离婚”现象并不罕见。认真研究这些现象,对了解唐人的社会生活非常必要。

“离婚”的含义,古今大体类同。今人所谓的“离婚”,是指“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现代汉语词典》。唐人所谓的“离婚”,是指经过一定的手续脱离夫妻关系。需要说明,本文所谈唐人所谓的“离婚”,不包括古已有之的丈夫休妻。早在先秦的《仪礼·丧服》中,就有关于“七出”的内容。“七出”,就是丈夫抛弃妻子的七种借口,即无子、淫、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在《唐律》中,除了“七出”以外又加上了“义绝”。“义绝”,就是夫妻二人对夫妻双方的长辈有不敬或为害者,妻犯“义绝”罪即可被逐。这些借口,虽然都可形成脱离夫妻关系,但它不属于唐人所谓的“离婚”内容。

唐人肯定夫妻关系并不需要到政府去登记,只要“男家致书礼请,女氏答书许讫”,女方接受聘财。由于“婚礼先以聘财为信”,故而“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53—254页。这些都算有了婚姻关系。凡是一方或双方要解除这种关系者就是“离婚”。同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也必须脱离夫妻关系。《唐律》有关“离婚”的条文很多,举例如下:

(1)已有婚约的女子,如果私自另嫁他人,即是违法。除受杖刑或徒刑外,必须与后夫离婚,“归前夫,若前夫不娶,女氏还聘财”,后夫依法再婚娶。

(2)男子“有妻更娶者”,不管女方知其有妻、无妻,“皆合离异”。

(3)“诸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妾减三等。各离之。”所谓“各离之”,就是“服内嫁娶妻妾并离”。

(4)“其父母之姑、舅、两姨姊妹及姨、若堂姨,母之姑、堂姑,已亡堂姨及再从姨,堂外甥女,女婿姊妹,并不得为婚姻,违者各杖一百。并离之。”

(5)五代以内互相嫁娶者,“并离之”。

(6)妇人丧夫后,“誓心守志”,不愿改嫁,其祖父母、父母逼其再嫁者,“各离之。女追归前家,娶者不坐”。

(7)妇女犯罪逃亡,有人娶为妻妾者,应当离婚;若是不知情而娶,而且是无夫之女,可不离。

(8)“枉法娶人妻妾及女者”,或“夫自嫁妻妾及女,与枉法官人,两俱离之”。

(9)“诸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妾,减二等。各离之。即夫自嫁者”,“二夫各离,故云‘两离之’。”

(10)“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等,合徒一年。仍离之。”《唐律疏议》第254—269页。

(11)开元二十二年(734)二月,玄宗敕:“诸州县官人在任之日,不得共部下百姓交婚,违者虽会赦仍离之。”《唐会要》卷八十三《嫁娶》。

以上诸条,都是指违法的结合,必须离婚。另外,还有一条关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就是“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所谓“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是指“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唐律疏议》第268页。由此可见,在唐人的“离婚”现象中,有些是违法的结合,被迫离婚,有的是夫妻难以相处,自愿离婚。

在唐人的实际生活中,“离婚”现象颇为复杂,有些是按法律的要求而离婚,有些“离婚”事例和法律的规定并无关系。在统治集团中,有很多是因政治原因离婚的。

天宝年间,宰相李林甫对太子李亨不满,为了削弱太子的势力,他把太子韦妃兄韦坚由刑部尚书贬为缙云(浙江温州)太守。后来,再贬为江夏(湖北武昌)别驾,最后被赐死。由于玄宗重用李林甫,太子的地位岌岌可危。太子为了免受牵连,遂“上表自理,言与妃情义不睦,请离婚,玄宗慰抚之,听离”《旧唐书》卷五十二《后妃传》。既然太子与韦妃“情义不睦”而要求“离婚”,当然符合“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的条文,但实际上是太子迫于政治上的压力,为了免祸而离婚。这种类型的“离婚”,多发生在统治集团内部。

开元八年(720),玄宗“禁约诸王,不使与群臣交结。光禄少卿驸马都尉裴虚己与岐王范游宴,仍私挟谶纬;戊子,流虚已于新州,离其公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八年十月。这里所谓的“公主”,是指睿宗女霍国公主。驸马都尉被流放,公主不便于连坐,故而离婚。这也是迫于政治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不是自愿离婚。

由于政治原因被迫离婚的事例还多。唐宣宗曾要宰相白敏中为其爱女万寿公主选择佳婿,白敏中推荐进士及第、颇有名声的郑颢。但郑颢当时“已婚卢氏”,正在赴楚州(江苏淮安)结婚途中,白敏中派人赶至郑州(河南郑州),追回堂帖(政事堂准许结婚的文书),使其与万寿公主结婚。为此,郑颢对白敏中恨之入骨,多次中伤白敏中。《通鉴》卷二四九,大中五年四月。《唐语林校证》第646页。既然政事堂已批准郑颢与卢氏为婚,郑、卢即是合法夫妻,再从郑颢手中追回堂帖,实际上就是强迫其离婚。郑颢对白敏中深恶痛绝,并且采取报复措施,正反映了他对其被迫离婚极为不满的情绪。

隋唐之际,宇文士及也是被迫与妻离婚的。宇文士及妻是隋炀帝长女南阳公主。由于宇文化及(宇文士及兄)杀害了隋炀帝,南阳公主对宇文氏有刻骨仇恨。宇文士及投唐,她更为不满。隋炀帝在江都被杀,她随宇文化及北走;因宇文化及败于窦建德,她又流落到窦建德营中。后来,窦建德为唐军所败,她在洛阳又和宇文士及相遇。宇文士及“立于户外,请复为夫妻”。南阳公主坚决拒绝道:“我与君雠家。今恨不能手刃君者,但谋逆之日察君不预知耳。”遂“与告绝,诃令速去”。宇文士及再次恳求,南阳公主更为愤怒。“士及见其言切,知不可居,乃拜辞而去”《隋书》卷八十《南阳公主传》。显而易见,宇文士及被迫与南阳公主脱离夫妻关系,也是由于政治原因,并非自愿。

隋文帝第五女兰陵公主的事例也大体如此。兰陵公主初嫁王奉孝,不久,王奉孝死,又嫁柳述。本来,晋王杨广欲以兰陵公主配其萧妃之弟萧,隋文帝也已答应,但后来隋文帝又改变主意,将兰陵公主嫁柳述。于是晋王怀恨在心,待隋文帝死,他即位以后,立即报复。史载:“炀帝令主与述离绝,将改嫁之。”兰陵公主誓死不从。隋炀帝迫使柳“述徙岭表”,公主上表愿“与述同徙”《隋书》卷八十《兰陵公主传》。隋炀帝虽然大发雷霆,终未能使其离婚。坚决不离婚者还有唐代宗时的贾直言妻董氏。贾直言因其父犯罪受连坐被贬岭南,临行时和妻诀别,要董氏立即改嫁。董氏“引绳束发,封以帛”,并使贾直言在帛上书“非君手不解”。贾直言二十年后回来,“署帛宛然”《新唐书》卷二五《列女传》。可见董氏不愿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把这两件事和唐睿宗女霍国公主的离婚相比较,虽然事实的结果不同,但却殊途同归。霍国公主是因丈夫被流放而离婚,兰陵公主、董氏是因丈夫被徙岭南拒不离婚。这是面对被迫离婚的两种态度,一个问题的两方面。

另外,还有如此类同的“离婚”而又复婚者。隋炀帝时,黄门侍郎裴矩女嫁李德武,一年后,李德武因其从父犯罪而受连坐被“徙岭表”,裴矩“奏请德武离婚,炀帝许之”。但裴氏坚决不再改嫁。后来,李德武在岭南又娶尔朱氏为妻。不久,李德武遇赦还京,行至襄州(湖北襄樊),闻知裴氏守节,遂出其后妻,和裴氏复婚。《旧唐书》卷一九三《列女传》。这实际是团圆,故而未办任何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丈夫在政治事变中牺牲,女方要求离婚,立即改嫁。唐中宗景龙元年(707),韦后、安乐公主等与太子李重俊矛盾激化,李重俊发动政变失败,宰相魏元忠子魏升参与政变,为乱兵所杀,魏元忠也受到牵连,先入狱,后被贬。魏升妻是郑远女。郑远为此事“就元忠求离书。今日得离书,明日改醮”。殿中侍御史麻察对此事愤愤不平,上书对郑远大加指责。他认为“郑远纳钱五百万,将女易官……既连婚国相,父子崇赫,迨元忠下狱,遂诱和离,今日得书,明日改醮”,这是极不道德的事。郑“远以此废弃。朝野咸赏察之公直”《大唐新语》中华书局本第43—44页。这里所谓的“离书”,自然是离婚书。郑远怕受政治事变的牵连,急于求得“离书”,以便使其女再嫁,显然也是受政治影响的婚姻关系。从这一离婚事件中还可以看出一个问题,就是丈夫虽死,妻子还不能随意再婚,必须和男方办理离婚手续。郑远为其女讨索离婚书遭到别人的斥责,正说明在唐代相当开放的社会里,男尊女卑的思想还是占统治地位的。

在唐代,除了由于政治原因离婚以外,基于人伦、道德方面的原因离婚者也不罕见。

贞观年间,殿中侍御史李乾有一篇奏文,指责郑宣道娶其堂姨为妻是违犯人伦,应当离婚。他说:“郑州人郑宣道,先聘少府监主簿李元义妹为妇,即宣道堂姨。元义先虽执迷,许其婚媾,后以情理不合,请与罢婚。宣道经省陈诉,以法无此禁,判许成亲。何则?同堂姨甥,虽则无服,既称从母,何得为婚!又母与堂姨本是大功之服,大功之上,礼实同重,况九月为服,亲亦至矣。子而不子,辱以为妻,名教所悲,人伦是弃。且堂姑、堂姨,内外之族虽别,而父党、母党,骨肉之恩是同。爱敬本自天性,禽兽亦犹知母,岂可令母之堂妹降以为妻,从母之名将何所寄!古人正名,远别后代违道,任意恐以成俗,然本属无服,而尊卑不可为婚者,非止一条。请付群官详议,永为后法。”《全唐文》卷一六一《外属不得通婚奏》。从这篇奏文中看出,李元义许婚以后,又感到“情理不合,请与罢婚”。但郑宣道不同意,“经省陈诉,以法无此禁,判许成亲”。这时,《唐律》尚未最后形成,《武德律》、《贞观律》中还没有关于甥与堂姨结婚的规定,故而准许结婚。此事虽然不触犯法律,但却被人视为“名教所悲,人伦是弃”,甚至被指责为不如禽兽。逻辑的结论,必然是应该离婚。奏文最后说“而尊卑不可为婚者,非止一条”。说明当时尊卑为婚者不只是甥与堂姨结婚一种类型。正因为如此,他才要求“群官详议,永为后法”。

高宗永徽二年(651),太宗子纪王慎等“议堂姨母之姑姨,及堂姑姨父母之姑姨,父母之姑舅姊妹,婿姊妹堂外甥,虽并外姻无服,请不为婚,诏可之”。纪王等所议内容,正是针对郑宣道与其堂姨为婚的。“先是,御史大夫李乾奏言郑州人郑宣道先聘少府监李玄妹为妻,玄妹即宣道堂姨,玄情不合,请罢婚,宣道经省陈诉,省以法无禁,判许成亲。于是纪王慎等因此有议云。”《唐会要》卷八十三《嫁娶》。不难看出,郑宣道的婚姻,在统治集团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终于在《唐律》中形成了明确的条文:“其父母之姑、舅、两姨姊妹及姨、若堂姨,母之姑、堂姑,已亡堂姨及再从姨、堂外甥女,女婿姊妹,并不得为婚姻,违者……并离之。”由此可见,郑宣道与其堂姨是否在当时离婚,不敢肯定,但在事后不久高宗的诏令或《唐律》形成后,他们必须依法离婚。

还有一种因丈夫神经不正常与妻子产生矛盾而离婚的情况。唐武宗时,右庶子吕让上疏道:“亡兄温女,大和七年嫁左卫兵曹萧敏,生二男。开成三年,敏心疾乖忤,因而离婚。今敏日愈,却乞与臣侄女配合。”武宗“从之”《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萧敏因神经不正常(心疾)与妻常相抵触而离婚。这与政治无关,纯是夫妻感情问题,而且女方处于主导地位,否则,萧敏病愈后不会“乞与”复婚。在政治原因以外的各种脱离夫妻关系者中,女方居主导地位者并不多见,可见吕温女的离婚事例,对研究古代婚姻史和唐代妇女的地位颇为重要。

南北朝期间,夫妻之间以各种原因脱离关系的大有人在,但把这种脱离夫妻关系称谓“离婚”,同时还必须办理一定的手续,笔者未见于史籍。例如,南朝后期,有一位“遍通《五经》,博览史籍”的徐孝克,他对母亲非常孝顺。在梁武帝末年发生侯景之乱的时候,“京邑大饥,饿死者十八九”。徐孝克也受影响,难以养活母亲。在走投无路时,他想起了妻子臧氏。臧氏系领军将军臧盾之女,甚有姿色。徐孝克对妻讲明自己的困难,要求把妻嫁于富人,以便用其所得养活母亲。臧氏理解其困难,但不愿与徐脱离关系,另嫁他人。徐孝克背着妻子串通侯景的将军孔景行,孔景行抢去臧氏,逼其成婚。徐孝克将其所得养活母亲,同时自己又削发为僧,乞食以补其不足。臧氏虽被出卖,但她仍不忘旧情,经常暗中接济徐孝克。后来,孔景行战死,臧氏又寻到徐孝克,毫无怨言地说:“往日之事,非为相负,今既得脱,当归供养。”徐孝克很受感动,“于是归俗,更为夫妻”《陈书》卷二十六《徐陵传》。徐孝克的离婚与复婚,都没有和官府办理任何手续,全是自作主张。

唐人的脱离夫妻关系,就不像徐孝克那样随心所欲了。凡违法的结合,《唐律》明确规定必须“离之”或“离异”。事实上有些脱离夫妻关系者又把此事称谓“离婚”。例如,太子李亨与韦妃、吕温女与萧敏等脱离夫妻关系都称谓“离婚”;隋炀帝迫使兰陵公主与柳述脱离关系称谓“离绝”。总之,都是明确的脱离夫妻关系。再者,离婚必须受一定的制约,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如李亨与韦妃离婚经玄宗同意,郑颢与卢氏离婚需要追回堂帖。另如,郑远女的丈夫已死,郑远为其女离婚,还必须求得男方的“离书”;吕温女在会昌六年(846)与萧敏复婚时经武宗批准,在开成三年(838)离婚时也必然经文宗同意。至于隋南阳公主与宇文士及离婚,未经任何人同意是客观原因,因隋朝已亡,唐朝初建,南阳公主对唐抱有敌意,无疑她不会请求唐高祖批准她离婚。非常明显,唐人脱离夫妻关系和南北朝时不同,男女双方都不能随心所欲,任意离开对方。总之,不应结合而成为夫妻者必须离婚;需要离婚者必须办理一定的手续,得到官府批准。“离婚”二字已经逐步成为夫妻脱离关系的专用名词。这一特点,标志着唐人的婚姻关系比南北朝时期前进了一步,在“离婚”问题上的制度化倾向已经非常明显。如果说唐人的脱离夫妻关系较宋人自由得多,那么比较起南北朝人来就更受约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