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读杂文的人总觉得不过瘾,写杂文的也觉得不畅快;而经常对杂文指手画脚的人,可能是没空闲读杂文也不屑于写。
也有人不承认杂文是文学,不管对与否,和写小说、写散文、写诗歌的作家相比,写杂文的人所遭受的非难的确更多。读者对杂文家的要求,似乎也更苛刻。有的批评说,杂文家没有了当年鲁迅的勇猛,不敢指斥弊政,不敢直面残酷的现实;有的批评说,杂文家只谈无关痛痒的风花雪月,而不谈与民生相关的制度弊端;有的批评说,写杂文的只敢找死老虎,而不敢摸一摸活虎的屁股;有的还说,对卫生垃圾敢碰,而政治体制、民主人权等不敢涉及……
在这些批评者的印象中,写杂文的应该是正气凛然、义愤填膺,似乎谁要是一写杂文,就是在从事“经国之大业”;谁要是杂文家,就应该像包公一样铁面无私辨忠奸;谁要是热爱写杂文,就不能有生活情趣,就应该整天满脸杀气地提着“匕首投枪”寻找“刺杀”的对象……
杂文的发表也受媒体谨慎的编辑和审稿所限制,许多尖锐有见地的杂文无法公开发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写杂文的要求的确是难为他们。而对于杂文作者来说,初写杂文之时,都有“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以为手中的一支凌云健笔可以任意纵横,对社会阴暗面、人间假恶丑可以无情揭露、痛加针砭。然而,当他们那锋芒毕露、无所禁忌的大作屡屡被报刊编审的朱笔毙杀之后,才发现手中的健笔并不如椽,无法恣意横空。于是他们开始总结失败的教训,藏锋敛芒,渐渐圆融,迎合编辑的口味,使自己的文章得以发表,自己的心血不至于白费。这样写起文章来,总要以能否发表为尺度,于是原先的下笔如有神,开始变得下笔如有绳。
教科书里对杂文的作用定位太高,对杂文的比喻也很多。这些比喻似乎都处于尴尬局面:“杂文是匕首、是投枪”,但现实是,匕首无所刺,投枪无所掷;有的比喻说,写杂文的是一群“盗火者”,然而,有火种却播不出去;甚至有人说,杂文家是“咬人的狗”,盛世时是家狗,乱世时是疯狗……
也有把杂文叫做“千里眼与万金油”的。“千里眼”,是站得不高看得“远”,对自己周边的人和事往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即使身边一个小科长坏透了,也不敢开罪,但外省的某长、外国的元首,咱都敢横挑鼻子竖挑眼。“万金油”,是咱什么都懂,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无不通晓,对于每一个新出现的问题,不管有无研究,都敢踊跃表态。
杂文目前还有一个尴尬的处境,就是“圈内行”。对杂文的欣赏相当一部分只在杂文圈子内。也就是写杂文、爱杂文的人,才读杂文。往往一篇受到好评的文章,也只是圈子里的人叫好而已,至于它对大众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对社会进步起了什么样的作用,是很难说得清楚的。
笔者孤陋寡闻,只知现世发表的大部分杂文,还停留在牢骚、诋毁、歪曲、宣泄的层次上。如就时下的某些变异行为,进行应景一般的时评、小感小悟,看似正义却如蜻蜓点水。当然,也有许多比较深层次的杂文,敢于用是非善恶黑白美丑二元辩证的鲜明观念,用坚如钢铁的立场对某些伤害社会群体感情和意识形态的诸多行为进行凶猛的攻击。
其实,写杂文的大都不是强权人物,但他们意识到杂文是不可缺少的。位卑者和下层民众的胆小、怕事、怯懦,这些弱势者的心态,反而让那些飞扬跋扈、为所欲为、称霸一方的“土皇帝”更加明目张胆,所以,社会弱者需要杂文“给力”。同时,现实社会中物欲横流所导致的人性异化和社会道德的沦丧--包括诚信缺失、权钱交易、人际关系紧张、公益精神淡薄、缺少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等,也需要杂文当舆论“先行者”与之抗衡。
世上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口诛笔伐基本是以本我和自我为起点的。一方面是生命、性、本能、自然人、感性,一方面是责任、义务、道德、伦理、公德、社会人、秩序、理性,二者总是在文明的进程中永不停息的互相征讨,也是因为二者的征讨,才使得人类处于流变状态,不断推进社会的衍变。杂文的针砭或“狡辩”,也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当铺路石。
读杂文和写杂文的人都希望,杂文是浇块垒的美酒,是刺虐刺贪的吴钩,胸中有块垒,眼前有丑恶,男儿能不带吴钩?读者所青睐的杂文,要关注社会生活,紧扣时代脉搏,针对当下发生的焦点、热点问题,做出迅即的反映,及时解析,当即批评,在依托新闻事实的基础上,深开掘、精加工,发现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颖而有价值的东西,洞幽烛微,言人未言,举一反三,促进社会文明。
写杂文也是一种救赎:救己、救世、救国。救己是排思遣兴,救世是找寻道德观、价值观的大同,救国是压制邪恶。三者之本质都是为了“赎”。赎则为找到、赎回本我良知,寻求一种与人的“人格”相符或进化之后的满足。
伏尔泰说过:“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将誓死捍卫你发表观点的自由。”可以说,处境尴尬的杂文并不尴尬。
200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