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贫困与焦躁的煎迫下,上帝的声音又频频出现在耳边,这次是命他将旧作改写为《洪范》和《春秋》。他陆陆续续做了些增删订补工作,并遵照上帝之意,把每章之后的“丁子日”统统改为“天子日”、“王帝日”。丁文斌何以从“丁子”成为“天子”、“王帝”呢?原来他自认为这也是上帝的安排。年幼时,丁文斌曾随叔祖丁芝田去过一趟山东曲阜的孔府,听过衍圣公孔广綮讲过尧舜之道。乾隆十六年(1751年),丁文斌听说孔广棨早已去世了,幼时朦朦胧胧的孔府之行的记忆一下子又浮现在眼前,心里便想:“老衍圣公能守尧舜之道,自然应该居天子之位。我小时候蒙老衍圣公传过尧舜之道,不和传位于我一样么?”不久,身旁又常响起上帝的声音:“老衍圣公见你讲道论学,与舜无异,故传位于你,还把他两个女儿一起许配给你了。”丁文斌乐不可支,觉得既受位于尧,自当以“天子”、“王帝”自居;既接受了帝位,就得定国号、年号,另颁一部《时宪书》,让天下臣民尊奉新朝正朔。从乾隆十六年起,他赶修出一部《钦定时宪书》,把国号定为“大明”——他并非有什么“复明”的政治野心,不过取《大学》“明明德”之意;年号则用“天元”。这一年孔广棨已死去六年了,丁文斌想自己即位也自然有六年了,因此《时宪书》上写的是“天元六年”。过了两年,丁文斌检讨政绩,很惭愧,经请示上帝后,决定改国号为“大夏”,取“行夏之时”的意思,改年号为“昭武”。所有改动之处都写在“天元八年”,即“昭武元年”的《钦定时宪书》里了。
丁文斌自居九五之尊,自然要有数不尽的创制封典之类的大事要增写进《洪范》与《春秋》之中。新一代衍圣公孔昭焕是自己的大舅子,封他为“冢宰”、“平虏将军”;孔叔舅封为“大宗伯”;孔伯舅封为“大司徒”。哥哥文耀不明道理,常常骂我“痴子”,但我既君临四海,理应封他个什么,叫“夏文公”吧。死去的父母自当封王封后,杭州有个族叔,叫丁左白,是个贡生,封为“太宰”。还有茶馆董老板的闺女,心仪已久,早想娶过门,先封为“董妃”再说。其它如制钱式样、名称、冠婚丧祭礼乐制度等等,也统统记载在《洪范》与《春秋》里。除了要记这些体面的事情外,还需将有仇怨、要报复的人也记进书里。哥哥一家不好,所以记为“兄顽嫂嚣侄傲”;李回回的妻子诓骗母亲去江西给人当佣人,也须记上一笔。而自己最恨的人莫过于松江的张七,这张七是原任刑部尚书张照的儿子,名应田,号伯耕,他竟抢在丁文斌前头把衍圣公的长女娶走了,害得他只能在自著的书里当衍圣公的女婿。但丁文斌并不能确知张七的名字,号究竟是那几个字,就在书里记上对“张不赓”夺妻之恨。另外,张家办喜事极尽铺张奢华,丁文斌痛恨不已,这当然也成了《洪范》、《春秋》里的内容。改写完毕,丁文斌曾送给家住丰乐桥的徐旭初、米店店主的父亲王先生及蔡先生看过。这几位拜读之后,有的不上半天就掷还了,有的还书时什么也没有说。
乾隆十八年春夏之交,哥哥丁文耀与旁人搭伙往杭州卖鳝鱼去了,丁文斌没人可怜,连饭也没得吃,无可奈何之下,凑了一两多银子,北上山东曲阜,打算将所著的书呈交衍圣公,或许能得到他的赏识。五月中旬走到苏北宿迁的中兴集搭船,遇见一个姓田的河南汉子,到台儿庄下船的时候,丁文斌就教姓田的替他挑行李,说好到曲阜给二百文钱。这行李说来也同它的主人一样寒酸:一边是个小篓子,里面装着几本用油纸包着的书,另一边是一条毡子包着铺盖,好在轻得很,姓田的河南人答应了。一路上,只见丁文斌下了店,就吃饭吸烟,上路后,光着头,打着破雨伞,跟在后头,仍默默无语。五月二十八日走到曲阜孔府,丁文斌先进去,起初听到里面有争执之声,然后安静了下来,没过多少时辰,姓田的就见孔府的人把丁文斌拿了。
原来衍圣公孔昭焕听守门人役禀报,说有亲戚丁文斌携书求见,不胜惊诧,心想浙省哪有这个穷得像叫花子似的丁姓亲戚。于是让守门人役再详加询问,未久,送进丁文斌亲书一纸,只见上面写道:
予小子丁文斌原系浙江绍兴府上虞县人。有族叔丁芝田在北路教习,曾与先岳老圣公为盟,予小子带府中留住数日。后予小子回松,荷蒙岳父面命,今在松修道,续成《洪范》、《春秋》五本,已终帝命。皆天命之文,性命之学,所以卫孔门之道。敢申达尊览,余面谈不暨。
孔昭焕见写得云山雾罩,料定来者不善,遂命门役搜出《洪范》、《春秋》和《钦定时宪书》旧册几本,看到《大明》、《大夏》、《天元》、《昭武》字样,急命将丁文斌拿下,发交曲阜县羁押。随即密札山东巡抚杨应琚查办。衍圣公有专折奏事特权,孔昭焕将诸事料理妥帖后,又缮具密折一件,向乾隆皇帝陈报此怪诞狂悖之事。
署理山东巡抚杨应琚是在六月初二日接到孔昭焕密札的,当时他正在兖州府鱼台县查捕蝗蝻,见有投递逆书的要案,不敢少有延误。一面命曲阜县令迅将逆犯丁文斌就近严密解送兖州候审,一面连夜赶驰兖州。
在杨应琚的亲自主持下,审讯自六月初四日就开始了,但令杨应琚和参审的刑官们哭笑不得的是,原来此人整个一疯子,一场虚惊!这样于来,问供就不无调侃戏谑的味道了。且看当时问供记录的片断:
刑官问:“你既是小家出身,现在看你形如乞丐,当年衍圣公怎肯与你结亲?况结亲从无两女同许一人之理,又并无媒妁,显属无赖了。供来!”
丁文斌供:“小子结亲是奉上帝之命,何须媒妁呢?那一夫—二妇乃尧舜之道,舜妻尧之二女,班班可考。当年老衍圣公守先王之道,实应称帝。他看小子讲道论德,与舜无异,故传位于小子,以二女妻之。这都蒙上帝启迪所成。小子闻得老衍圣公殁了,就接了位……”
听到这里,问供的刑官忍俊不禁,相视莞尔。但逆犯供单将来要恭呈御览的,此案关节之处,丝毫不敢大意。这关节之处,就是丁文斌著作逆书是否有政治背景。
问:“你既敢著作逆书,谋为不轨,一定有主谋的人,还该有羽党助你的人,还不实说吗?”
供:“小子原不愿做这事,实是上帝之命,无奈何,并没有什么主谋之人,哪里还有羽党?现在衣食不充,百分穷困,哪里还有人帮助?叫小子从何处供出呢?”
问:“据你说上帝命你的话,到底他在哪里?如何命你?敢是另有一人暗地里挑唆你吧!”
供:“上帝是上天,如何有人?小子实是蒙上帝时时启迪,常在身边说话,别人不能听闻的。”
刑官们大惑不解,难道会有这等怪事?看来必得动刑了:“你说的都是荒唐之言,明明将主谋、羽党之人不肯供出。夹起来!”夹棍是早经准备好了的,发声喊,便动起了大刑。
夹棍是法定刑具,看起来简单得很,由三根木梃和绳索构成,但威力十分了得,故有“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之说。清律规定,中间一根梃木长三尺四寸,两旁木梃各长三尺,上圆下方,在三根木梃相合之处,各凿成圆窝四个,用绳索穿起。动刑时夹在男性犯人的小腿上,逐渐发力,勒紧绳索,犯人疼痛难熬,只得乱供一气。其结果,往往造成终身残废,甚至胫骨折断,登时殒命。夹棍号称“大刑”,清律规定,人命、强盗等重案方准酌用夹棍,但刑官为逼出他们要的口供,往往滥用夹棍。你看,对疯子丁文斌不是用起了夹棍吗?
丁文斌体质本弱,哪里经得起大刑伺候?有气无力地呻吟着:“小子并没有主谋、羽党,不能供出,实是上帝之命。如今受刑,也是上帝带累的。供不出来了……求松夹,求松夹……”话音未落,就昏死了过去。
杨应琚当然没学过什么司法精神病学,不能科学地解释精神分裂患者的种种症候,但他为宦多年,阅历甚富,类似丁文斌这样的怪人还是有所见闻。对丁文斌所供身边常有旁人听不到的莫名其妙声音这一关键情节,他也宁肯信其有。然而,著作逆书,建国称王,怀恋汉人朝代“大明”、“大夏”,关系非浅,且供证确凿,只能照“大逆”律条严办。
六月初七,杨应琚命结束审讯,当天即缮具奏折两件,向皇帝做了全面的汇报。
第一件奏折叙述拿获、审拟逆犯丁文斌的经过,最后定其罪案:“确查丁文斌建号称王,擅加封赠,伪造宪书、钱式,又敢肆为逆语,目无国法,诚属罪大恶极。”当然应照大逆谋反律凌迟处死,其亲属照律缘坐,就是说或应立斩,或给功臣之家为奴。这是叙述罪案,照律拟罪的官样文章。
第二件奏折才是详加解释何以如此定罪量刑。杨应琚对丁文斌谋反大逆的动机做了如下分析:“臣揆查其情,丁文斌乃一至贫极贱之人,一旦稍习陈言,遂自诩为奇才异能无出其右,因而妄想富贵女色,痴心日炽,结为幻影,牢不可破,则肆其枭獍之心,狼号狗吠,无所不至。”然后,笔锋一转,又说“听其所言,不论何人俱知其妄”。照此说来,丁文斌确系疯人无疑,而且疯病的病因及症状都说得几近科学。但杨应琚如此说,绝无为丁文斌开脱之意,而是想让皇帝确信,丁文斌的供词绝非支吾诈伪,也就是说,他谋反大逆仅只一人而已,确无党羽和主使之人。杨应琚不愧混迹官场多年的老吏。他深知钦办逆案,不容丝毫懈怠马虎,必须办得无枉无纵,结实可靠。把一个精神病患者定为谋反大逆,凌迟处死,分明是最大的冤枉,谈何“无枉”?这是今天讲的话。在杨应琚看来,“无枉”的意思是,不能刑拷太甚,把丁文斌逼得乱咬一气,最后收不了场,到头来自己难辞其咎;“无纵”最要讲究,如果被精明的皇帝看出丁文斌背后还确有巨奸大慝没有审出来的话,这岂能吃罪得起?所以,他解释丁文斌犯罪原由时最下功夫。在这件奏折中杨应琚还不忘向乾隆皇帝建议:“该犯气体瘦弱,亟宜早正典刑。”他担心丁文斌可能挨不到常规司法程序下定拟、批准行刑所需的时间了。
六月十一日杨应琚两件密折及逆犯丁文斌供单一并飞递到京。在第一件奏折折尾,乾隆朱笔批示:“三法司核拟速奏。”对第二件奏折中杨应琚提供的丁文斌业已垂危的情况皇帝极为重视。屈指算来,三法司——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办理再快,刑部钉封文书驰递济南也需旬余,丁文斌一旦等不及,瘐毙狱中的话,一则太便宜他了,再则奸人匪类也不能咸受炯戒,达不到明正典刑的震慑作用。乾隆即命军机大臣寄信密谕杨应琚:“酌看该犯现在光景,若尚可等待部文,则候部文正法;如恐不及待,即照所拟,先行凌迟示众。”
丁文斌果然“不及待”了。六月十四日一早,杨应琚接奉上述廷寄谕旨,即亲赴济南臬司大狱察看,只见丁文斌语塞气短、奄奄一息,于是马上点派济南城守营参将万德、济南知府赵之采布置法场,放出警戒。午时,巡抚杨应琚供出王命旗牌,亲临监决。只见刑场四周万头攒动,观者如潮,八方人众争睹凌迟逆犯的盛况。
凌迟,亦称“寸磔”、“脔割”、“鱼鳞剐”等,俗称“千刀万剐”,清律名之日“极刑”。凌,细也;迟,缓也。凌迟即用零刀碎割,延长行刑时间,使犯人受尽痛苦而死的一种极其残酷的死刑。凌迟适用于“十恶”中的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等罪大恶极的犯人。清律载凌迟之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完肤,然后为之割其势。”《明季北略》详记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北京闹市凌迟大臣郑郧的情景,大略如下:黎明,脔割之旨乃下,(笔者)与人同往西市(即甘石桥下四牌楼)观刑。时尚无一人,止有地方夫役据地搭厂,竖一有丫之木在东牌楼下。旧规:杀人在西而剐在东也。少停,行刑之役俱提一小筐,筐内俱藏贮铁钩与利刃,时出其刀与钩颖,以砂石磨砺之。辰巳二刻,人集如山,屋皆人覆,声亦嘈杂殊甚。郑郧停于南牌楼下,坐筐篮中,科头跣足。少顷,从人丛中舁之而入,遥望木丫,尚闻其“这是何说者”连词。于极鼎沸中,忽闻宣读圣旨,结句声高:“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尽股栗矣。炮声响后,人皆跂足引领,顿高尺许,拥挤之极,亦原无所见。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见有丫之木,指大之绳勒其中。一人高踞其后,伸手垂下,取肝、腑二事置之丫颠,众不胜骇惧。忽又将绳引下,而郑鄤之头突然而兴,时已斩矣。则转其面而亲其木,背尚全体,聚而割者如猬。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飞雷走,云以刀数报人大内也。午余,事完。天亦暗惨之极。归途所见,买生肉以为疮疖药料者,遍长安市。
丁文斌终于如乾隆所愿“明正典刑”了,当人们看到一个形容猥琐的疯子神情麻木地被千刀万剐时,该当有何感触,究竟从中吸取了什么教训呢?不敢妄言,只能留给读者诸君去体味了。然而‘,确有一个人将为此事而深受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