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的现实与超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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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民族 民生与民权

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近代中国这百余年历史中,给中华民族冲击、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一次甚于一次的帝国主义侵略,以致数度面临“亡国亡种”的险境。在这种虎视鹰瞵、瓜分豆剖的背景下,民族危亡不能不成为近代中国最为急迫的问题。所以,这百年来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志士仁人的首要关怀、设计出的种种方案首先要解决的都是民族问题。

鸦片战争的失败,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开始承认“夷”也有所长,统治阶级中的开明者冲破重重阻力,开始了以“求富求强”为主旨,以引进大机器生产、效仿西方“船坚炮利”为主要内容的“洋务运动”。但甲午战争的失败,说明仅有器物的改革是行不通的,于是制度改革提上了历史的日程。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制度变革未能以渐进改良的方式进行,而是以辛亥革命这种暴力革命的方式进行。但无论是“器物变革”还是“制度变革”,其主要着眼点都是为了使国家富强,这些“变革”主要是作为一种救国之术来加以提倡、宣传的。这当然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孙中山在谈到“民族主义”时说:虽然中国人口最多,“但是中国的人只有家族和宗教的团体,没有民族的精神,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合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弄到今日,是世界上最贫弱的国家,处国际中最低下的地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的地位在此时最为危险”。因此“要救中国,想中国民族永远存在,必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来救国”。所以,孙中山依轻重缓急,将他的治国理念分为民族、民生与民权这三个阶段。把这三项任务分为时间序列中的三个阶段当然未见得完全允当,因为其中不乏重叠之处,但这种排列大体还是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的。

不过,由于国内和国际的原因,1911年的辛亥革命的成功并未解决民族独立问题。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民族才真正获得独立,孙中山先生所说的“民族”问题才得到解决。也就是说,民族问题是为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所解决的。在民族独立问题得到解决之后,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问题成为历史的主要任务。但是,由于主导路线仍以“阶级斗争为纲”,由于在经济体制上建立了强硬的计划经济体制,结果使经济在1979年以前一直缺乏活力,发展屡屡受到严重挫折。十年“文革”,经济确实到了崩溃的边缘。也就是说,“民生”问题一直未获解决。从1979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到现在明确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二十多年的经济改革,尽管还有种种严重的问题,但经济的发展有目共睹,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较大提高,若以“温饱”为标准,民生问题已基本解决,起码可以说,“民生”问题的解题方案已经找到。而这个问题,主要是共和国第二代领导人解决的。

经过二十年的经济改革与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已经不可避免地提到历史的日程表上,若借用孙中山先生的话说,就是到解决“民权”问题的时候了。可以说,这是摆在共和国第三代领导人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

笔者并非严格的“经济决定论”者,并不认为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有政治民主。在现实世界中,也有经济更为落后的国家实行民主政治的。但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的确立,无疑能为政治的民主改革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使政治体制改革更为平稳一些。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的程度,凸显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从一些权力中“退出”,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如果该“退出”的地方仍不“退出”,就会形成垄断,有关部门或人物将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这就无法形成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公平竞争。同时,如果没有对权力的各种形式的监督和制衡,就会产生“权钱交易”,腐败就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其后果的严重性,尽人皆知,不必细说。这次东南亚的金融危机,标志着曾经为一些人所称道的所谓“东亚模式”的破产,再次说明没有政治民主、政治清廉,经济虽然可能一时“搞上去”,但终究是要“垮下来”的。市场经济确立、发展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市民社会的产生,社会经济结构的这种变化确为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社会”成为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中介,成为国家与个人之间的调节器和减震器,为政府权力从一些领域的退出创造了可能。

可以说,民族、民生与民权是近代以来中国的三项主要任务。虽然前面两项已基本完成,但“行百里路者半九十”,最后一项可能最为艰巨。其实,民主也应是“民生”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应该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没有民主,“民生”的质量要大打折扣,实际只是一种愚昧的生存。而如果没有民主,民族的意义其实也非常有限。

(发表于《方法》,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