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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绝对没有绝对这回事(2)

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自由控制身体本能,该不该这样做?美国医学家、作家托马斯曾写过一篇很有趣的小文章。

他写道:用指尖操纵打字机,就像骑自行车或在小路上散步,最好是一点也不去想它。一旦想到它,你的指尖就会踌躇,敲到错误的键上。干那些只要熟巧就能干好的事,你一定得放松与每一动作有关的肌肉和神经系统,叫它们自行其是,你自己则不要搅在里面。假如你集中注意力于每个细节,使每条肌肉都保持紧张,到末了你将累趴下。

对于我们在身体内部进行的那些复杂、协调、奇巧无比的操作,我们不需要学任何事情。我们的身体一点也不需要我们帮助,而是按自己的计划一路工作着,调节着血管的口径,把食物移经肠道,根据整个系统的要求开启或关闭管道;分泌细胞秘密地制造着它们的产品;心脏收缩、扩张、荷尔蒙被发送出去,跟细胞膜不声不响地进行反应,使腺苷基环化酶、前列腺素以及其他信号开了又关;细胞之间靠互相接触彼此进行通讯;细胞器向别的细胞器发出讯息。所有这些都在不停地进行,我们并没有对它们说什么悄悄话。整个安排是一个生态系统,其中每一部分的操作都由其他所有部分的状态和活动制约着。事情通常是顺利地进行,这是一个万无一失的机制。

但现在,对这块长期以来被认为不可侵犯的内部领地,其自治权已经有了争论。实验心理学家们最近已经发现,内脏器官可以被训练去作各种事情,据称,你可以使自己的肾脏改变尿液形成的速度,增高或降低血压,改变心率,绘出不同的脑波。照支持者的说法,技术完善并扩展之后,一定会导致治疗学上的新的可能性。在自我控制和自我操纵方面会有多么丰富的体验可能摆在人的面前?有希望自己说了算,由自己发号施令,像玩玩具火车一样控制自己的细胞活动。既然知道脏腑可以被控制,我们自然会想到,通过明智地运用人的智慧,可以训练这些原始的结构去做出我们想给它们定的任何标准的行为。

但这是不是福音呢?托马斯说:“……如果明天有人告诉我,我将与我的肝脏直接联系,而现在就可以指挥它,那会把我愁死。那倒不如告诉我,4万英尺(合12195米)上空的一个747喷气式客机现在是我的了,爱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那样我至少还有希望跳伞逃命——如果我能找到一个降落伞,并很快发现怎样开门。但要我负责肝脏,那我和我的肝脏就没救了。因为,实事求是地讲,我大不如我的肝脏聪明……但愿我不会被迫这样做,永远不要。应当作什么,我一点谱儿也不会有。

“……理论上,接管脑子或许有些诱惑力,但我不能想像在现实生活中这样做。我会失去联系,把事情弄乱,在错误的时候开启错误的细胞,丢三落四。我怀疑到那时我究竟能不能产生我的思想。我的细胞生出来,或分化出来,就知道怎样一起干这样的事。如果我插进来组织它们,它们会反感,也许会吓坏了,也许会像群蜂一样涌出,涌到我的心室里来。

“但……这毕竟是一种诱惑。我从未真正满意过我的脑子的运行,而且,尝试自己去掌管它,或许这是一种乐趣。如有机会,有几样东西我想改变:有些记忆没留下记录就要溜走;另外一些则足够多,宁愿抹掉它们;有些想法我不愿意老是这样不停地放进去。还有那一串串的想法,在里面转了一圈又一圈而永远理不出什么头绪。我一向疑心那里面有些细胞一直在那里瞎混,浪费大部分时间,而我愿意看到它们集中注意力和踏踏实实地工作。同时,如果我来掌管,它们会稍为尊重地听我指挥。

“不过,权衡利弊,我想最好还是别卷入这种事务。一旦开了头,要你负的责任就没完没了。我宁愿给我所有的自动功能很多自治权,它们想要多少我就给多少,然后什么都别管……想一想,你得操心怎样管理白细胞,跟踪它们,竖起耳朵听着信号,一有情况就赶它们到这儿到那儿,那怎么得了。开始你还能为有了所有权而闪过一丝自豪,然后,这种事就会让你疲惫和衰弱,那就没有一点工夫干别的了。”

天地不仁

我怀疑,宇宙不但比我们所想像的更为奇怪,而且,比我们可能想像的更为奇怪。——霍尔丹

有这么个著名的佛经故事:一只鸽子被鹰追逐,躲进了某个和尚的怀里。和尚出于悲悯之心,要救这只鸽子,但鹰不答应,而且它也很有道理:不让我吃它,我饿死了你管不管?于是和尚就一刀一刀地割下自己的肉,作为鸽子的补偿,直至舍身,于是,他通过了考验,成了正果。

你很少能见过比这更一本正经的蠢话,如果说这故事有什么正面的教育意义的话,那就是干预自然是件吃力不讨好的麻烦事。

同情弱者是容易的,特别是当你还不怎么饿的时候。但是如果你站得高一点,你就会看到那追捕它的猛兽其实也是个弱者。它终日追亡逐北地杀戮,不是为满足什么邪恶的欲望,而是生存的必须。也许它已经饿了好几天,也许它还有几个嗷嗷待哺的幼仔,它有充分的理由赢得它所追求的东西。

那么能不能给它替代性食品呢?首先,可能没有那么多自愿献身的和尚,其次,即使你有,那也绝不是一件好事。

总结一下,大概就是:你想拯救某种生命,就不得不连带着拯救以它为食的另一种生命(且不谈还有以后者为食的其他生命),你不但要长期解决它们的食品供应(算一算这需要多少和尚),还要解决因它们的习性改变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于是你会发现,你的每一种解决之道都是另一种麻烦的开始,你忙乱了一大阵,最终的结果只不过是把事情搞得更糟。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人类看来,造化是无情的,有时甚至是残忍的。这种不仁常常让我们无法接受:如果一个母亲这样听任自己的子女自生自灭,她是会进监狱的。可是,人类好心好意的干预却往往被证明是愚蠢之举,这种例子已经太多了。

19世纪,挪威政府为了保护雷鸟,大力提倡猎人们猎杀猛禽——它们是肥胖迟缓的雷鸟的最大威胁,然而结果却出人意料:雷鸟们感染了球虫病而大批死亡,而本来猛禽是可以及时淘汰这些病鸟的。同样的故事也发生在美国和加拿大,狼被打光了,感染蠕虫病的牲口得不到淘汰,成了名副其实的“害群之马”。一旦失去了天敌的威胁,物种的素质必然会下降。

捕食者的空缺造成的另一问题是被捕食者的数量激增。这种增长很快就会对环境造成压力,并导致饥荒。为了避免不可收拾的局面,这时人类又不得不亲自扮演“终结者”,猎杀大量“多余的”动物,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人类干预自然的另一件“好心的愚事”是关于火的。当烧起森林大火时,人类总是尽力扑救:这似乎总不该有什么错儿了。然而近年来研究发现,在许多植物和动物的生存演化过程中,火都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1973年,一位美国学者报告了对黄石公园的自然火的研究情况。他发现,在过去三四百年间,该地区每隔大约30年就发生一次自然火,但最近80年来,人们制止了自然火灾的发生。这使黄石公园的动植物发生了变化:山杨树数量减少并且老龄化,以幼嫩山杨树的枝叶为食的麋鹿,数量也随之下降。过去人们认为山杨树的减少是河狸和麋鹿的过量啃食造成的(于是又有一大半儿数量的鹿成了冤鬼),可事实上,真正的原因是由于人们制止了山火的发生,使公园里的老杨树得不到及时淘汰,抑制了幼树的生长。

这里还有一个悖论:人类越干预自然火,自然火造成的危害就越大。植物对自然火有极强的适应性,只要不是灾难性的“顶火”(即火从下一直烧到顶),不会造成巨大的破坏,一场火过后,树木很快就会长出新的枝芽。人类对自然火的过度抑制使林下地面累积过多的植物,反而增加了“顶火”的可能性,结果是不烧则已,一烧惊人。

自然规律是建立在几十亿年的沧桑演化上的,对此我们的理解还十分肤浅,我们可以看到无数“老天瞎眼”的例子,可如果老天真的睁了眼,统统管起来,那是一件好事吗?人类自己不是就这么做了,而且结果很糟吗?

大自然并不残忍,只是无情地不偏不倚。这是人类最难学会的课程之一。我们不能承认,事情可能是既不好又不坏,既不残忍又不仁慈,只是毫无知觉——对所有的痛苦麻木不仁,没有任何目的。

想像一下,如果你是上帝,要创造一个世界,并使它不出毛病地运转个几十亿年,你会怎么做呢?如果你事无巨细、处处干预,不管本意多么善良美好,结果都不会好到哪儿去,不但把自己累个半死,而且永远也摆不平,更不用说兴旺发达了。相反,就在这不管不顾、又聋又瞎的上帝手里,一个了无生机的星球成了如此生机勃勃的世界。结果你不得不承认,自然法则是最好的,也许是唯一的选择,天地不仁才是最大的仁。

“万无一失”

曾发生过一件似乎不太可能发生的不幸:果冻使小孩窒息死亡,悲痛的父母将果冻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告上了法庭。

是谁的错?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被告方表达了对孩子父母的同情,但坚持认为果冻是一种安全的食品,是孩子监护人的疏忽造成了这一惨剧。而原告认为,被告方没有在包装上标示警告是根本原因。最后的结果是,法庭认为被告方有责任提供一定的赔偿。这个判决是人道的,但并不等于说明,责任就在被告一方。实际上,它依据的是所谓“深口袋原则”:不是向责任最大的一方索赔,而是向最有能力支付的一方索赔。

这种风险其实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从理论上说,喝水也有被呛死的可能,应该在每个自来水龙头上标注警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