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宋《老子》注释
一个时代宗教的思想面貌,最集中表现在它的经典和它对经典的注释。道教也是如此。道教经典中,最重要的是《道德经》。所以研究一个时代道教的面貌,不研究这一时期的《老子》注释,是不能反映其时代面貌的。
宋神宗时代的道士陈景元著有《道德真经藏室纂微》。据说陈是张无梦弟子,而张曾从陈抟学习。陈景元的注释,当具有相当的代表意义。
陈在序言中说,老子给关尹喜写完《道德经》后,就“腾空冉冉上升”,尹喜后来也上升成仙了。老子在当时,专以长生为务,世间的各种长生方法,五金八石、存思历脏、治鬼辟邪等,都是老子度人的方法。但这些都不是最高的,最高的乃是恬淡无为。《老子》一书的要领,就是治身治国。治国要无为无欲,治身要少私寡欲。
陈在注释中努力调和有欲和无欲,调和大道和仁义,仁义和礼,把有欲,把仁义礼说成大道的一个部分。他说,无欲是“寂然不动”,有欲是“感孕万物”。道是“真常”,无欲、有欲都是道的应用。他主张,尊崇仁义道德,兼用礼,只是反对专以礼教为用。他所说的圣人,乃是“有道之君”,圣人虚心修身的目的,是要让百姓返淳还朴,拯救天下。而拯救天下的关键,在于“取天下人之心”。要取天下人之心,“当以无事为术,无为为教,无欲为宝”。这样,百姓就会自然归化,天下安然无事。但他说,无为并非“拱默显堂”,而是要忘掉善恶,不行分别,“灭情复性”。对于百姓来说,无为就是“不越其性分”。他认为,这条“清静简易之道,诚南面之至术”。因此,陈景元的《老子》注释,讲的完全是治国之道。而这个目的,正是北宋道教所力求达到的。
陈景元之后,注《老子》的有司马光、吕惠卿、王安石、王雩、苏辙、陈象古、宋徽宗、章安等人。他们大多认为,道有两种:可道之道与不可道之道,或者是真正的道和世俗的常人之道。世俗之道、可道之道,不脱离常道,而是常道的内涵。这是从根本原理上调和出世和入世的矛盾。由此出发,他们认为,圣人不单用无,也不单用有,而是有无并存。宋徽宗说:常无,说的是理;常有,说的是事。无为,不是弃人绝物:“万物之变,在形而下;圣人体道,立乎万物之上,总一其成理而治之。”这样,无为就成了皇帝领导治国的一种艺术。这种艺术,要求皇帝首先去体会那不可言说、永恒不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寂静、无为、是无、是理的道,但并不抛弃那可以言说、经常运动变化、有形有象、可见可闻、有为有欲之物,而是要去治理它们。无为,就是治理的原则。而所谓无为,不是全无所为,只是不以己意去为,而要辅万物之自然,不干涉它们,使它们能按自己的本性去发展。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万物返淳还朴,归复自己的本性。这也就是南北朝末年以来,道教不断反复强调的反本还元论。
王雩更强调复性。他认为,学道,应归结为复性:“老子之言,专于复性。”他不反对知,认为知乃是进道的条件。人知道什么是宝贵的,什么是不宝贵的,就知道应保存什么,应丢掉什么。在他看来,事物是不常,要消灭,因而并不宝贵;性是常,不会死亡,是宝贵的。他把老子的观复、归根、复命,说成《周易》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而复命也就是复性、复道。苏辙则更加明确地说,复命就是复性,知常也是复性。因为“道无所不在,其于人为性”。把人性看作是分有那不可言说的常道、大道,是这些《老子》注释者的共同认识。这种认识在程、朱那里,就是把人性看做分有那至高无上的天理。而天理。实际上也就是道。
陈象古注更加强调圣人的目的。他在序言中说,道,本是清静的,只是百姓们情欲太多,失了自然本性,弄得不能好好生活。太上老君可怜世人疾苦,著《五千文》,希望百姓们能返淳还朴。在注文中,他说,天下昏乱,都是由于情欲,圣人养素保真,还淳返朴,为的是拯救天下。道,就是要反本还原,返淳还朴。百姓淳朴,国家就可太平。
在这些注者眼里,圣人不是脱离世俗、高居于红尘之上的神仙,太上老君不仅悲天悯人,而且是以天下为己任的大圣。司马光说,众人之私小,圣人之私大。小,至于父子乖离;大,要使蛮夷率服。他认为,《老子》中的话,许多是为了矫正世俗的弊病,应当正确理解。比如《老子》说“绝仁弃义”,并不是不要仁义;“不尚贤”,不是不用贤,只是不崇尚,免得人们竞争,至于治国,还是要任用贤才。仁义就在大道之中,只是百姓们不知道。所以大道废弃,仁义才显露出来,颇受崇尚。依司马光之理解,“圣智仁义巧利,皆古之善道”,老子深知这一点,许多话不过是过激之词。在用贤问题上,苏辙和司马光持有相同的见解。苏辙认为,圣人用贤,但不尚;不贵难得之货,但不弃;不去可欲之物,但不见。对《老子》的这种理解,实则是他们自己的主张。
司马光还说,所谓淳朴,就是去掉欲望,不要多所追求。治国者要以辅助万物之自然的原则,不多干涉百姓,不多向百姓株求;百姓们要安于自己的性分,不作非分之想。司马光企图以此调节圣人和百姓、上与下的关系,达到国治天下平的目的。
《老子》说:“道法自然。”自然的原则是上述思想家共同追求的原则。他们不把自然说成是人的本性,说人的自然本性就是自然之道、自然之理。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和魏晋时代的思想家没有区别。他们强调自然就是自然之理,反映了宋代的时代特点。陈象古还把下述内容看做自然之道或自然之理的具体表现:
水攻坚强;
木强则枯槁;
轻诺必寡信;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道生、畜、长、养万物;
柔弱胜刚强;
大制不割……
这些自然之理或自然之道,必须加以遵守,而不能违背。比如祸福相倚,陈象古认为“有其理”,而且是真实之理,所谓失道、失德,就是不任自然;反过来说,任自然,就是以道治国,以理治国:“道之用,理之然。”道与理,在陈象古那里,是同实异名的概念。
任其自然,本是魏晋时代思想家们的基本口号,现在被宋代思想家接受下来了。然而任其自然是个太一般的命题,它只是说了应根据万物的自然本性,但没有说出万物的本性究竟是什么。但这必须明确,才能使人有所遵循,不致像魏晋时代思想家一样,各以自己的理解去任其自然,助长放荡不羁之风。上述思想家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他们把任其自然和道、理相联系起来,把自然解释为理,是道,这就是要把社会规范说成是自然,说成人性所固有,因而必须加以遵守的东西。在一切可能的地方,上述思想家们都要强调对道和理的遵循。王雩说,任其自然不是可以放纵,无所遵循,而是要“识阴阳之情”,知“物物有理”。更早的陈景元也说,无为,不越性分,就可“使天理自全”。宋徽宗解《老子》第六十六章“大顺”说“顺者,天之理”,大顺就是“去智之故,循天之理”。而以智治国,是失其自然之行为;去智治国,就是循其自然,就是循理。经过这些注者的共同努力,《老子》“道法自然”和魏晋时代“任其自然”的命题,改造为对某种社会规范的遵循。
体道,辅其自然,返本还原,都是要人去实行的;主宰人的行为的,是他的心。人心的修养,是实行这些原则的基础。而人心问题,也就成为这些注释讨论的重要问题。陈象古说,返朴的关键,在于人心;分别善恶美丑,也要依赖人心。“有是心者,必有是事”,人心的修养,就成了能否实行这些原则的根本问题。而人心修养的极致,就是“无所容心”。吕惠卿注也认为,圣人对于美丑善恶,都应无所容心;推而广之,对于一切分别,都应无所容心。这样才能辅万物之自然,使它们归复本性。
上述思想,总体上尚未超出唐代注《老》的范围。不同的是,宋代注者一开始就把老子之道作为治国、治身之道加以理解,借此适应北宋数任皇帝都希望以老子清静无为之道治国的愿望。然而要把老子之道说成是治国、治身之道,就有个与孔子之道的关系问题。唐人注释尚未能深入讨论这个问题,宋人却自觉地把这个问题当做关注的焦点之一。司马光讨论道与仁义,就是对这个问题的关注,讨论最多的是苏辙。苏辙说,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孔子忧虑后世,所以着意使人弄明白那个器。中人以下,如果守着这个器,也不失为君子;中人以上,可以借器上达而至于道。老子急于明道,所以贱器。二者各有利弊。
这里所谓道,就是一般的、抽象的原则;所谓器,就是可以表现出来的行为及其规范,比如仁义和礼仪制度,就是苏辙所说的器。在苏辙看来,老子轻视这些,只是急于明道,并不是真的要抛弃这些。当然,对老子思想应如何理解,自可见仁见智,但苏辙所说,至少是符合汉初以来道教关于治国的实践和言论的实际。当道教徒要谈论治国问题,当他们亲自去治理国家的时候,他们确实没有抛弃仁义礼制。
苏辙的《老子注》,作于他任职筠州时。每注一章,就送给当地名僧道全先看。道全对苏说:你讲的这些,都是佛法。从那以后,二十多年中,他不断修改,并且认为,他的注解“未有不与佛法合者”。他还经常与道全论道,说《中庸》说的“未发谓之中”,中,就是佛性;“发而中节谓之和”,和,是六度万行之总目,所以《中庸》讲的就是佛法。因此,儒佛无二道。但要治理天下,就要有所分别。因为治国必讲君臣父子,没有礼法是不行的。俗儒只知泥守礼法,是不行的;但如果仅处山林,可做天师,用于治国,就要造成混乱。这样,他的注《老》,不仅调和儒、道,而且调和儒、佛,而其中心则是企图以大道为指导,解决治平天下的问题。
依上述注释中的主张,则道教讲修身,是对的;讲飞升,是不对的。那些未曾专门注《老》的学者中,也持这样一种主张。二程说:“如道家修养亦何伤?若须要存想飞升,此则不可。”(《程氏遗书》卷二)修养,讲的是道;飞升,靠的是术。苏轼的《上清储祥宫碑》,以道为本,以术为末,代表着他那个时代的认识。
儒教有自己专讲大道的经典,这就是《周易》。从王弼以《老》解《易》开始,就不断有人《易》、《老》并提。当时阮籍的《通老论》就说,道,就是《周易》的“太极”,《春秋》的“元”。宋初的道士,许多不仅通《老》,而且通《易》。后世把好读《易》的陈抟认作道士,不论此事的合理性如何,都反映了当时道教的基本倾向。儒者方面,也把《易》道和老子之道视为一道。邵雍的《皇极经世书》说,老子得《易》之体。这个体,也就是道。《易》之道是老子之道,老子之道也就是《易》之道。苏辙、王雩把《周易》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和《老子》的观复、归根等量齐观,也就是把二者视为一道。李纲说,《易》讲无思无为,和老庄相同。晁说之认为,周公以来,只有老子得了《易》的变通、屈伸、和柔、贵虚之道,而“天下无二道”。老子之道,就是《周易》之道;道教的道,也就是儒教之道。儒教之道也讲简易,无思无为;道教的道也讲治国,也包含着仁义礼智。道教力图使不可道的常道贯彻于事事物物,以求在现实中,也就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据一定地位;儒教则力图把自己那些爱民治国的行为说成是道的本质、道的表现。两方面的共同努力,促进了儒道二教的接近和融合。在这个过程中,儒教确实从道教中接受了许多思想,这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但是如今的研究者,多忽视儒教对道教的影响,也没有全面反映当时二教关系。而且相比起来,儒教在与道教的“贸易”中,儒教当是“顺差”。
二、南宋的《老子》注释
徽、钦二帝被掳,金兵南下,在一些人看来,是崇道的结果。这为道教的治国效能作了鉴定。于是南宋初年,高宗皇帝停掉了徽宗时期的道教节日,道教再次遭受沉重的打击。以致在南宋的《老子》注释中,讲治国的声音低沉下来。
南宋的《老子》注,其代表作是邵若愚、董思靖、林希逸、彭耜等人的注释。
南宋绍兴年间,邵若愚作《道德真经直解》。邵是一位隐士,住在陋巷,以卖药为生,养活妻子。但他反对以养生观点注释《老子》,例如反对把玄牝说成是鼻和口,把“死之徒”解释为涅槃。他也反对以术为道,例如黄白、房中。他认为,从事黄白、房中等术者,都是有“好利淫心”。他也不谈轻举飞升、隐形变化,认为这些都是怪力乱神,为圣人所不道。他认为老子说的长生久视不是神仙术,而是让人进道。即使列子真能御风而行,河上公能上升到千丈高空,有人能点石成金,能养得黑发红颜,不过都是些术士,不是道德之士。《老子》一书,是要人成为道德之士。要成为道德之士,重要的是得道。老子的道,是无为之道。但无为不是袖起手来,袖起手来是追求不动,追求不动就是有为。所说的恬淡,也不是不食滋味;清静,也不是休妻独处。因此,老子之道,只能归结为无欲:“五千余言,其要在无欲二字。”但什么是无欲,意义极为深刻。比如断念追求无欲,这就成了有欲,因为他欲“断念”。又如“将心求法”,这就是认为心外有法,而不知即心是法,法即是心。由此可以看出,邵氏把佛教的无执著,以及不要执著于无执著用来解释老子的无为无欲。邵的注释,可说是唐代重玄派的继续。他明确表示,讲大道,他用的是佛;讲盛德,他用的是儒——他要把三家合为一家。
用佛教的无执著来解释老子的无为无欲,使人们对老子的这个命题有了更深的理解,无为无欲本身就是一种欲,一种宗教追求。它也揭示出,世上的人们,只要活着,就不可能没有追求,不可能没有欲,问题在于追求什么,想怎么做。
邵若愚不再强调《老子》的治国效能,而是把它解释为指导精神修养的书;该书排斥人欲,但未讲什么是天理。
绍定年间,彭耜作《道德真经集注》,收集了十家宋代人的注解,并对以前的《老子》注进行了总结和评论。他认为,以前注老子者,大体可分两派。一派讲出世。这一派,多“鄙薄治世之常经”。一派讲治世。这一派,多“忽略出世之妙旨”。他认为,《老子》之书,既有出世之法,如“生之徒十有三”,“死而不亡者寿”;也有治世之道,比如“无为民自化”,“无欲民自朴”。他反对丹灶奇技,符箓小数,认为这些都是道的绪余,不值得讨论。因此,彭所说的出世,也不过是不关心治世,只讲精神修养而已。他认为《老子》之书以自然为体,以无为为用,企图调和出世和治世。同时他又批评宋初因为治国参用《老子》,以致委靡不振。实际上,他认为《老子》治世并不行,至于别家,那就更不行了。他把《老子》的作用仅仅归结为精神修养。
彭耜之后不久,天庆观道士董思靖作《道德真经集解》。他在序言中说,《老子》一书“于治人治物,至矣”。但他说的治人治物,不同于以前的治世。治世是治理国家;治人治物只是个人修养,讲如何应对事物。他主要反对的是内外二丹、采铅炼汞、真水火符之类。他认为,老子的大道,不容“小术”混杂。他引用白居易的诗说:“玄元皇帝五千言,不言药,不言仙,不言白日升清天。”曾经亲自炼制外丹的白居易,认为老子不讲炼丹,可见他深知丹术乃方士所为,不是道教本色。其他符箓厌胜、驱鬼役神之类,就更是如此了。董氏引用白氏,表明董氏和邵若愚一样,也是把《老子》视为精神修养之书。
董思靖生当朱熹之后,他的集解多引朱熹、蔡元定之说。《老子》十三章,他认为讲的是“去妄情,复正性”;至于第二十三章,他认为,人性共同一气,只是禀受有异。被形气之始所桎梏,人性才晦而不显,但并未丢失。如果有先觉者指导,仍可恢复本性。朱熹的“存天理,去人欲”,是董氏注《老》的立足点。
林希逸大约生当彭耜之后,他认为《老子》一书,都是借物明道。讲用兵,讲治国,并不是纯讲用兵、治国,而是借此明道。因此,读者不应苛求老子那些过分的言词,而应该体会他的用心,“得其所以言”。
说《老子》书是明道,完全正确,但认为《老子》那些言词都是借喻,也未免偏颇。南宋时期,随着新儒学的兴起,儒教对道教的抨击也日益强烈。把《老子》那些反对儒学的言词说成是借喻,是道教在儒教的进攻面前所采取的保护措施。
林希逸认为,道教对《老子》的推崇太过分,儒教对《老子》的批判又太苛刻。他列举程颐、朱熹、蔡元定等人的言论,说明《老子》也有可肯定之处。面对儒教的逼进,道教已难以抵抗,需要借助儒教的权威来保护自己了。
林希逸的注如归结为一句话,就是认为老子的主张是“无所容心”,不去分别事物。不努力向善,也不去作恶,对一切都随随便便,无所谓,无所容心。“天长地久”,“上善若水”,“不尚贤”,讲的都是无所容心。天地刍狗万物,并不是视民如草芥,反而也是无所容心。这无所容心,同于孔子的予欲无言。至于“死而不亡”,不过是孔子的“朝闻夕死”。但这一点,须要自证、自悟,不是言语能说清楚的。
北宋程颐等创立理学之后,理学对道教的影响日益加深。绍兴年间,赵道升(这个赵道升,很可能就是在游仙观内创建玉皇殿的赵道升)注《老子》,他认为以前讲道的有两种:一是极高明,讲虚无恬淡,主张独处山林,弃天下如弃敝屐;另一种是中庸,以仁义礼乐治世。二者互相攻击,势如冰炭水火。他认为,高明、中庸,同于圣人之一道。他的任务,是要极高明,道中庸,内圣而外王。
儒教抨击道教,抨击《老子》,道教也抨击佛教。南宋一些注《老子》者,在反对遁入山林的时候,把其归咎于佛教的不良影响。比如黄茂林在孝宗淳熙年间,就极力攻击遁入山林之士,认为他们是中了佛教的毒。他说这些人只知无生于道,不知有也生于道。他说,稍为知道者都懂得,金玉珠宝如粪土。因此,《老子》说的“难得之货”不是指这些。他认为老子时代,《本草》、《内经》已经流行,也一定有人炼丹、服金,老子反对的就是他们的所做所为。老子说的“难得之货”未必是反对炼服金丹,甚至可说是与炼服金丹并无关系,但黄茂林反对炼服金丹,并要将它们逐出道教,则态度明朗。
虽然如此,经过魏晋时代数百年的洗礼和熏陶,长生不死、飞升成仙已经成为道教教义中不可分割的内容。南宋时代,由于道教在政治上的退却,在《老子》注中谈长生神仙者又多了起来。淳佑年间,谢图南为《老子》注作序,说《老子》治国可以平治天下,治身可飞升成仙。然而对什么是飞升成仙,则没有很多说明。而在内丹术流行,且内丹术也实际被否定的大背景下,飞升成仙也是个必须明确解释的概念,否则它与常人的理解往往大相径庭。虽然如此,谢的序言还是说明,南宋的《老子》注,仍然有人讲成仙,也有人讲治国。只是讲成仙不如魏晋隋唐,讲治国也难比北宋,把《老子》作为主要讲精神修养之书,是南宋《老子》注的主流倾向。
三、金元时代《老子》注(附:《庄》、《列》等注)
与南宋对峙的金朝,相对于南宋,是军事和政治上的胜利者。在其控制的地区内,《老子》注也有着不同的面貌。
由于军事对峙,金与南宋在文化上不能友好往来,而是处于半隔绝状态。通常认为,金与南宋时代,天限南北,理学北传始于元兵南下时在襄阳俘获的赵复,因而金朝不知理学。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但金朝对理学所知不多,也是事实。朱熹等人的思想传入北方,已经是金朝末年。金朝学者所了解的,主要是北宋思想家的著作;而在北宋思想家中,他们较为熟悉的,还是邵雍、王安石等人。北宋后期,王安石的儒学是国家认定的占统治地位的学说,并且在徽宗时代达到高峰。王学在南宋前期,仍然处于统治地位,金朝较多了解王学,是可以理解的。他们的思想,包括道教思想,也多受王学的影响。
金代的《老子》注,我们可以举出三种作为代表:一是寇才质的《道德真经四子古道集解》,二是时雍的《道德真经全解》,三是赵秉文的《道德真经集解》。
寇才质的注写于大定十九年(1179),他自称野人,性喜恬淡,不求进取。并说自幼就喜欢丹经、卜筮、方术之类。晚年看到各家的《老子》注,都不满意。他认为,庄子、列子、文子、庚桑子四人,是老子的门人,得到老子的亲授。他们的理解,才是可靠的。所谓“四子古道集解”,就是采摘庄、列、文、庚的文辞来注释老子。
在序言中,寇才质说,别人的解“徒以笔舌为功,虚无为用,了无所执”。这些话,反映着文化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人们的心态。他们希望有所执持,有所遵循。他所集的,就是要使人有所执持。
执,就是要“拯世欲之多蔽,捍圣道之不行”。因此,所执的对象,也就以无欲无为为宗旨。他自己如此,希望别人也如此,认为排除了欲望,天下就可安宁。一个自幼喜欢方术的学者,把《老子》的宗旨归结为排除欲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这说明,宋金元时代,方术虽依然存在,但即使在喜爱它的人们中间,也已不受重视,而被列为次要地位了。这种情况,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道教的本质。
寇才质说,他曾到过京都,听过高人讲道。所以,他的意见,就不仅是个人的意见,而是有一定的代表意义。说明如此理解《老子》的,在金朝的前期,也比较普遍。
时雍的《道德真经全解》一面讲谷神就是泥丸,一面又说:“若能体道在我,则长生不死,与天地参。”长生的手段,仅是体道而已。
《道藏举要》有署名赵学士的《道德真经集解》。据《道藏举要目录》考证,赵学士即赵秉文。赵秉文活动于金代后期,是当时的文坛领袖,和杨云翼齐名。在当时的思想界,赵亦享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赵秉文认为,不但可道非道,不可道亦非道。如《庄子》所说:“语默皆不足以尽道。”与此相似,无为有两种:一是对待无为,一是真无为。一般人说的有为无为,有言无言,都是有对待的;有对待,就不是真无为。真道,超出语默之外;真无为,也超出一切对待。赵看到一切具体的东西都是不圆满的,企图在一切具体之上寻找一个绝对的东西。老子认为,不可言说的道,是超乎美丑善恶的存在。赵认为,把道说成不可言说的,就是给道以规定,与可言相对。而道,应是超出这规定之外的。因此,像常、无名等,都只是“道之似”,而不是道本身。他不能以肯定的方式说出道本身是什么,只能说道不是什么。在对道的理解上,赵明显受到佛教的影响,他把常无说成是真空,把常有说成是妙有。他认为道超出语默之外,也与佛教影响有关。
北宋时,学者们多把可道也说成是道,旨在治世,为自己的具体行为辩护。赵秉文说不可道者非道,却是和寇才质一样,仅在反对崇尚虚无,反对用无所事事的态度去对待道,为他们的用世主张服务。实际上,他也把一种可遵循的东西视为道。他认为,国家不是不用贤,只是不尚;说圣人之治,是使人各得其性命。他反对河上公以玄牝为鼻口的养生说。他的归宿,则是循理、复性。他说:圣人以无心治天下,“循理而知天命”。他较深入地探讨了人性问题,认为“性之于人,生不能加,死不能损,其大可以充塞天地,其精可以蹈水火,入金石”。天下之大患,是宝贵身体,失却本性。在他看来,只有本性是不坏的。人是如此,万物也是如此:“万物皆作于性,皆复于性。”因此,老子所说的静,他认为就是复性。不能复性,无论你如何求静,或者打消念头,或者动中求静,都不能得到真正的安静。只要保全了自己的性,就会达到行动的完全自由。他说,圣人不出户知天下,就是因为性全,而“性之所及,非特能知、能名而已,盖可以因物之自然,不劳而成之”。这显然是一种政治哲学。他把老子的抱一说成是复性,复命也说成是复性,甚至说命就是性,因为性不能独立自存,而是在起居饮食之间。圣人与人,均有是性。依赵秉文之注,则道教的一切命题、教义,包括性命双修云云,都归结为复性。
赵秉文的注解,主要受北宋王雩的影响,但他对道和人性的理解,却比北宋的思想家深入了一大步。
无论是把《老子》理解为治国之书,还是仅仅把《老子》理解为修身之书,还是调和二者,大多都不过是在发挥自己的主张。在这些是是非非之中,有些学者开始以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老子》,希望得到《老子》的本貌。这么做的代表人物,是元代的儒者吴澄和道士李息斋。吴澄以一个学者的姿态认真阐释《老子》的本义;李息斋仿照韩非,说明《老子》每一章中那些意思之间的逻辑关联。对于理解《老子》,他们的书有所帮助;要研究时代思潮,他们的书意义不大。当然,他们的注《老》倾向,也是一种时代思潮。这种思潮表明,道教中产生了按照《老子》本貌行事的愿望。
在金代,寇才质不满于此前的注释,要用庄、列、文、庚四子解《老》;元代,也有人不满于前人的注释,甚至也不满于庄、列等人之说,而要以老解老。他们用《老子》的字句解释《老子》。如林志坚的《道德真经注》,《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注曰“道法自然”;“道法自然”下注曰“故混而为一”云云。以佛解《老》已是一种传统,元代仍然有人继续这样的事业。
此外还有一些人,开始更大规模地对《老子》进行集注。南宋的彭耜,所集不过二十家;元代刘惟永集注《老子》,连同注外的论述,共有八十七家。天师张与材在跋文中称赞刘的集本若仙若儒若佛,若隐若现。这样的集注,似乎是要包罗此前的所有倾向,实际不然。从养生观点注释《老子》的,除河上公一家不得不引外,署名顾欢,其中收录《老子节解》的注本,该集注就没有引述。刘惟永说自己只是“削烦编次”,实际有自己的倾向。他的倾向,就是不把《老子》作为长生神仙书。
有的集注主要是收集注《老》的各种观点,其代表是玉宾子邓锜的《道德真经三解》。邓在序言中说,他自己是在研究《周易》之暇注《老》的。所以他往往借《周易》的象数解《老》。作者当是南宗传人,注前列萧廷芝所作《大道正统》。注文中,常常援引《悟真篇》,大讲铅汞水火,抽添火候。如解“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说是铅汞之名不去;“以此”,说是“以此先天铅汞”;“飘风骤雨”,说是“天地以雷风为药,圣人以铅汞为药”,等等。但他所说的铅汞水火,其实也是心灵的作业。因为他认为“死而不亡”是“身死而名不亡”;并且他崇道贬术。解第二章说,如果认为一切都是“我”之所为,必失“自然之道而入于术”。
在序言中,邓把《老子》的思想归结为“真常”二字:“老氏一书,真常为主。”他不赞成解者把“真常”和“道德”混而为一,从而把道德当做一种外在的东西。他认为,道在心,即心是道。真常为主和即心是道,就把那些外在的规范当成了心灵的本质,从而把心灵的修养提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邓把术说成道,企图以此调和道与术;他以《易》解《老》,企图调和儒与道。就文字上说,这些融合并不成功,但邓氏的倾向明显是要使一切都归宗于“无思无欲无为之道”。由此更进一步,他把无思无欲无为之道又引向儒教,说“圣人之道,克己复礼”。所以,邓的三解,最终是归向了儒教。
把《老子》深入引向儒教的,是元初杜道坚的《道德玄经原旨》。杜把“道生天地”说成是“心生天地”。他说:“未有吾身,先有天地;未有天地,先有吾心。吾心此道也。”(卷二)并且说“人莫不有是心”。因此,他说的心,就不是个体的心,而是一般的心。这个心,也就是儒教的理。他认为:
知此谓之知道,得此谓之得道。(卷二)
他介绍经验说,他是在“洒扫之暇,隐几神游”中得道的。他认为,人能“仰视俯察,远取近求”,就可以由地知天,由天知道,由道知自然,然后“取以为法”。对内,正心诚意;对外,修齐治平。于是功成身退,超凡入圣,并且没身不殆,与此道同光。这一套,基本是宋代理学思想的复述,所以《道藏举要目录》说杜氏之书“不以道家说训老氏书,独援儒以明之”。
杜是“教门高士”,是“道人”,但并不提及长生,却大谈天理人欲。他说,“胜人者有力”,是“人欲炽”;“自胜者强”,是“天理明”;“不失其所者久”,是“得其中庸”;“死而不亡者寿”,是“全体而归”。因为形可亡,而神不亡。万物的出生入死,是“天理之常”,因此不必容心。“事无事”,是顺天理;“损之又损”,是“损去人欲,存乎天理”。他也讲性命双修,实际上是只修性而不修命。他指责有些学道者不能“自究本性”,反而问命于人,是未明性命之正。
杜道坚还著有《玄经原旨发挥》,说以往注《老》,代代不同。汉人的注,可称为汉《老子》;晋、唐、宋人的注,可称为晋《老子》、唐《老子》、宋《老子》。他们之中,有人讲清虚无为,有人讲吐纳导引,有人讲性命祸福,有人讲兵刑权术。杜氏认为,这些注解,都未得道德本旨。在他看来,道德本旨,乃是“内圣外王之为要”。
杜道坚的说法得到了黎立武的称赞,黎为杜注作序,说杜的注解和他的《周易图赞》意思完全一致,他一见就莫逆于心,例如把道生一生二生三比作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其实这还只是形式上的,杜氏注《老》所用之《易》,主要是经邵雍《皇极经世书》所改造过的《易》。
邵雍认为,《周易》讲的是皇帝王霸之道,讲的是一部历史。在皇帝王霸之中,邵雍推崇的是皇道帝德,并说老子得了《易》之体。杜道坚说,《老子》的宗旨也归本于皇帝王霸之道;《老子》所讲的也是一部历史。《老子》推崇道德,而道德就是皇道帝德。邵雍用《周易》建了一个“皇极经世”体系,从尧舜开始;杜道坚认为还不够,他用《老子》作了《玄经原旨发挥》,从先天开始。由先天到元始,由元始到太极,由太极到太古,等等。他依据传统神话,描绘了这些时代的状况,并认为研究这些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研究这些,就是研究道。而老子之道,也就是理。
北宋注《老子》,归宿于复性;南宋到元,则逐渐归宿于天理人欲之辨。继儒教之后,道教也力图把无内容、无规定性的人性加以规定,把它说成天理,从而把外在的规范变为人内在本性的要求,进一步把儒教的道德、伦理原则作为自己的原则,道教在儒教化的道路上也愈走愈远了。
注释《老子》的同时,注释《庄子》、《列子》等其他道经活动亦在推进。宋徽宗在国势非常艰难的情况下仍注《列子》,在序言中,宋徽宗说道,《列子》的要归“皆原于道德之说”。因此,他的《列子》注也就和他的《老子》注同一归宿。南宋林希逸的《冲虚至德真经口义》,也把“无所容心”立为该书的宗旨。不过,他所说的无所容心不是无所遵循,而是要遵循天理。他说子华子与商丘开的对话讲的是“无心之理”,而无心就是循理。“顺帝之则”的“帝则”,就是天理;《列子》中的换心术,他说是比喻用天理之性去变化气质之性。宋代儒教的天理人欲之辨深深地渗入到了《列子》的注释之中。王雩的《南华真经传》说,“缘督”就是“道中庸”,企图把儒教的精神贯彻于道经的注释。范致虚解《列子》,吴师中作序,说《列子》讲的是性命之理。范致虚反对二程,却也以性命之理注《列子》,说明探讨性命之理,乃是宋代的时代课题,更是金元时代的时代课题。这个课题,儒教在探讨,道教也在探讨,因为这一时期,他们二家的服务目标一致,服务手段也越来越接近了。
四、其他道经之注
(一)《阴符经》
据王明先生考证,《阴符经》大约产生于北魏时代。[27]唐代开始流行,宋元时代流行更加广泛。
北宋初年,僧人孤山智圆就以《孟子》为儒教的代表性经典,把《阴符经》当做道教的代表性经典。他说:
宗儒述孟轲。好道注《阴符》。(《闲居编·潜夫咏》)
在儒教方面,也引起了对《阴符经》的特殊注意。程颐说:
《老子》言甚杂,如《阴符经》,却不杂。然皆窥测天道之未尽者也。(《程氏遗书》卷一五)
到南宋,朱熹和他的弟子们对《阴符经》也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闾丘次孟谓:“《阴符经》所谓‘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变化顺矣。此数语,虽六经之言无以加’。”先生谓:“如他闾丘此等见处,侭得。”今按《阴符经》无其语。(《朱子语类》卷一二五)
所谓“今按《阴符经》无其语”,只是版本不同。闾丘次孟这几句话,对《阴符经》的评价可说是无以复加了。而朱熹,几乎完全同意闾丘次孟的意见。他还说:
《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这句极好。阴阳之道,无日不相胜,只管逐些子挨出。这个退一分,那个便进一分。(《朱子语类》卷一二五)
朱熹还和蔡元定合作《阴符经考异》,即现存《正统道藏》中邹訢的注本。宋元之际,俞琰觉得朱熹之说尚不够充分,又为《阴符经》作注。而作为朱熹后学,和俞琰几乎同时代的黄震,则批评《阴符经》。黄震说,观天道是对的,但天行怎么能执呢?五行怎能说是五贼?三才怎能说是三盗?他认为,《阴符经》这些说法都是对天地的亵渎。他认为该书不像兵书,不像修炼书,也不像讲鬼神的书。似是而非,不伦不类,没有价值。(见《黄氏日抄》)儒者们对《阴符经》看法不同,他们的讨论,说明了《阴符经》在当时思想界的地位。
在道教方面,《阴符经》被提到了和《老子》同等的高度。张伯端《悟真篇》道:
阴符宝字逾三百,
道德灵文止五千。
今古上仙无限数,
尽于此处达真诠。
如今要想成仙,自然也只能从这二经中获得教益。在《悟真篇》中,他大量引用《阴符经》,解释他的丹术。他引用《阴符经》中三才相盗思想,说它是神仙道德之机;他引用“五贼”的思想,和富国安民、强兵战胜的说法,说“战胜”就可成仙。他用《阴符经》生为死根、害里生恩的思想,鼓励人们修炼。修炼神仙,向来多讲“我命在我不在天”,但张伯端在继承这一思想的同时,却又主张“也知由我亦由天”,当与受《阴符经》影响有关。南宋初,曾慥作《道枢》,《阴符经》在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表明,在曾慥看来,《阴符经》乃是道教的核心著作之一。
《阴符经》的思想也被注释者带进了对《老子》的注疏。宋徽宗注“天地不仁”道,这是因为“恩生于害,害生于恩”(《阴符经》)。君主以仁治国,却不料“害则随至”。所以圣人治国,最好是辅其自然。元代邓锜的《道德真经三解》,多次引用《阴符经》,说“政善治”,就是“富国安民”;“事善能”,就是“强兵战胜”;“五色令人目盲”等,就是“人,万物之盗”。这一时期产生的其他道书,或对道经的注释中,引用《阴符经》者也是随处可见。
宋元时期的《阴符经》注,据统计有近百部之多。和道教对待《老子》一样,对《阴符经》也有不同的态度。有人把《阴符经》当做丹术书,如《三皇玉诀》等;有人用《阴符经》讲修养心性,如胥元一的注;还有的以为它讲儒教伦理,以俞琰为代表。自然,每一种都不纯粹,不过言其大体倾向而已。
《三皇玉诀》说,《阴符经》是“长生之路”、“升天之道”,其基本内容就是锻炼真气、成丹成仙。所谓“富国安民”,就是炼气之道;“强兵战胜”,是真气战退阴气。身内自有天地之气、五行之气;“观天之道”,就是要知道天地五行之气皆备于“我”,从而修炼自身的精气,得道成仙。它把“固躬”写成“固穷”,说固穷就是固命、固气,也就是不失精。这样,《阴符经》就成了讲房中的书。
王道渊的注,也讲丹术修炼。他认为,“观天之道”就是要知道天道有水火相交,人身也要水火相交。托名赤松子等十人注的集解本说,“观天之道”,是为了体天法道。该注把心肾比作天地上下之位,把体内气液的运动比作天地阴阳升降,要求人们效法天道进行修炼,使自己的寿命像天地一样长久。
上述注本也讲心性修养。《三皇玉诀》主张去除情欲,不失本性。不失本性的途径是养护体内的“清阳之气”。王道渊认为人性本善,主张“静以修性”、“动以修命”,性命双修,得道成仙。
胥元一等主要讲心性修养。胥元一认为,人都有一个安静的本性,后来丧失了。圣人写《阴符经》,是要人们在应事接物之中,悟得本来真性,就像禅家在青竹黄花之中悟得真性一样。悟得本性,然后返本还元,超凡入圣。他把“至乐”解释为“复性之乐”。
刘处玄的注本完全反对炼丹,不仅反对炼五金八石,也反对一切旁门小法。他认为,《阴符经》的宗旨,就是要人“依天理”,“依天道”,常善,常清,常忘情,常不染,不犯天条,全性保真。任照一的注也持类似主张。他认为,《阴符经》三百言,从头至尾,讲的都是天道始终动静之理,为的是让学者们“执而行之”。行天道的关键,是守一、守静,使精神恬淡,使情归性。情欲,是祸乱的根源。
俞琰注《阴符经》,特别强调建立诚心。他认为,“天道定人”,说的就是要人建立诚心,去掉人欲,恢复天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其他注本,也有不少从儒学的角度解释《阴符经》的词句。如王道渊解释“天道定人”,说这是让天下都知道三纲五常、君臣父子,从而率性修道,克己复礼。在《阴符经》注中,也到处渗透着儒教的精神。
这些注本的不同倾向,都很难说是《阴符经》的本义。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倾向,即都赞成人的行为必须效法天道,认为人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其分歧只在于什么是天道,人应如何行动,行动起来做些什么。
有人把天道描述成昼夜交替,四季代换,年月日的递进,气候的变化;另一些人把天道说成是儒家的天理,是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的原则。行善、修道,归根到底,就是要按天理行事。
儒教继承传统宗教,把天或上帝尊为至上神,把顺天、畏天、效法天道、遵循天理当成自己行为的最高原则。而道教以《老子》为基本经典,《老子》说道生天地,在天地之先,说天法道,等等。宋代开始的道教礼仪,把三清置于上帝之上,就是它基本教义的体现。《阴符经》托名黄帝,全名为“黄帝阴符经”,其经文一开始就说:“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把天道、天行作为人应该效法的最高原则,这就在基本立场上和儒教一致起来。《阴符经》的流行,也是道教向儒教靠拢的表现。
《老子》主张处弱守雌,尚柔也就成为道教的基调。《阴符经》的出现,给道教带来了新的思想。杨增新把《阴符经》和《老子》对比之后说道:“《老子》尚柔,《阴符》用刚,‘禽之制在气’,便是用刚;《老子》尚愚,《阴符》用明,‘我以不愚虞圣’,便是用明。”(《补过斋日记》卷八)用明用刚,这是道教企图积极干预社会生活,特别是积极干预国家政治的反映。唐宋之后,《阴符经》被道教正式确定为自己的主要经典,和《道德经》并列,地位还在《庄子》等经之上。它就和《道德经》一起,为道教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二)《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简称《常清静经》,它产生于唐代,到宋代逐步被人重视。苏辙说,道教的《常清静经》和佛教的《般若心经》“文义相同”。(《龙川略志》卷一〇)也就是说,道教的《常清静经》相当于佛教的《般若心经》。这可说是对《常清静经》的最高评价。
《常清静经》把排除欲望视为得道的前提。李道纯的注主张以道制欲。他说:“有道之士,则以道制欲,不以欲制道。”很明显,以道制欲,就是儒教的“存天理,灭人欲”。《常清静经》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可说是道教向佛教学习的产物,李道纯的注,则尽量使它向儒教靠拢。他说:
绝欲之要,必先忘物我。忘物我者,内忘其心,外忘其形,远忘其物。三者既忘,复全天理……
这样,绝欲是为了得道,得道就是复全天理。这个道,也就是儒教之道。依程颐所说,天理,也就是天;李道纯说,得道,也就是归复“清静之天”:
物欲见空,则清静之天复矣。
元末明初,混然子侯善渊注《常清静经》,认为常清静的意思,就是“收其放心,存其良心”。求放心,是孟子的命题,也被用来作为道教努力的手段和方向。
《常清静经》说的清静,本义是摆脱世俗牵累,它要排除的欲望,也就是现实的种种追求。因此,在它那短短的经文里,有很大的比重是讲万物皆空,甚至人的形体、人的心也是空的,因而一切追求都没有意义。宋元时代的注解,把天、天理、良心作为追求的目标,清静的标准反映了道教对现实的关心,表明他们对现实秩序的服从。
为现实服务的目的,使道教着重发挥《常清静经》中“清静应物”的思想。李道纯的注说,真静,不是不动。不动,就有了“定体”。有了定体,就不能应付各种事变。所以得了真常之性的,可以、也应该是“动而应物”,只是在应物之中,要不失那不动的“真体”。这就是说,各种行为都是可以进行的,但在这些行为的过程中,要贯穿一个始终如一的精神,这个精神,是不动的;而不动的,也仅仅是这个基本精神而已。而由于不同的情况,这不动的精神可以表现为各种不同的行为。这就是清静。无名氏的注还主张,得了清静之道以后,要返回那浊动的现实。他说:
修身之士,要体其道。体要清而返浊,神要静而返动,清浊动静得所,可谓道矣。
无名氏还引用文中子的话,认为应该“时清则清,时浊则浊,时行则行”,不变的只是心中那基本的原则。文中子就是隋唐之际的名儒王通,主张让清静之道返回浊动之现实,又引王通为同道,也说明道教要恢复自己的本貌,走儒教指导政治的道路。
《常清静经》讲的是心灵修养,是道,不是术。它不讲长生,只把排除欲望叫做得道。太玄子侯善渊的注,一面着重发挥《常清静经》的基本倾向,一面明确抨击各种方术。侯善渊认为,妨碍得道的,不仅是各种贪欲,还有这种种方术:
不得其道者,为人执着种种引教之术也。
方术本被当做得道的途径,现在成了妨碍得道的路石。这不仅是个别道士追求清静的表现,而且是整个道教摆脱牵累、追求清静的呼声。
如果说《老子》五千文已经是非常简短扼要,《常清静经》经文就更短。王道渊的注认为,这短短的经文集中体现了老子《道德经》的深义:
(《常清静经》)实发《道德经》五千言之骨髓。
依王氏的理解,《道德经》的精髓,也就是清静二字。
宋元时代流行的道经还有很多,但以《阴符经》和《常清静经》最为重要,且最为集中地体现了这一时期道教的思想面貌。所以特别予以介绍。金代末年兴起的全真教,一般不主张读经,但在他们要求必读的三五部经典之中,就有《阴符经》和《常清静经》。这个事实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两部经典的重要。而下一章我们所介绍的,就是金元时期全真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