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水浒黑白绰号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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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混江龙李俊

《宣和遗事》写有“混江龙李海”,他在九天玄女娘娘编制的天罡院猛将花名册里位置很高,竟排在吴加亮(吴用)、李进义(卢俊义)和杨志之后,名列第四。可是事迹平平,只说他是随宋江到梁山泺。

将“李海”改名为“李俊”的,始作为俑是龚圣与,他在《宋江三十六赞》写有混江龙李俊赞:“乘龙混江,射之即济。武皇雄争,自惜神臂。”

混江龙,多见于宋元记载。

一是南宋初期洞庭湖起义军领袖杨么的坐船。杨么水军所使用的车船是当时最先进、最有威力的战舰。“车船者,置人于前后踏车,进退皆可。其名大德山、小德山、望三州及浑江龙之类”。“浑江龙则为龙首,每水斗,杨么多自乘此”(《中兴小记》卷十三引李龟年《记杨么本末》)。

二是宋人冶河常备工具。《元史·泰不华传》:黄河决口,泰不华奉诏以珪玉白马致祭河神,完事后,他上奏说:“淮安以东,是黄河入海处,宜仿照宋朝的制度,设置撩清夫,用辊江龙铁扫,撼荡沙泥,随潮入海。”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据清阮癸生《茶余客话》所记南京龙江造船厂故事:“神木厂所积大木多永乐时旧物,木各有名,刻字为记,其最大者,曰……混江龙等名,朽烂弃掷,对面人立,尚不相见。”

三是元杂剧常用曲牌名。

混江龙本为宋元间常用词,于是按字义解,就用为表现李俊翻江搅海本领的绰号了。

李俊名字,或为龚圣与自史传中移植:绍兴十年(1140)二月,单州砀山染户宋从,因贩枣前往南京界,在刘婆家遇见一小儿,名叫“遇僧”。遇僧自称是少帝(宋钦宗赵桓)第二子。此事上报朝廷后,遇僧被送到閤门司。閤门司核实,钦宗并无第二子,于是皇帝下旨:“决脊杖二十,刺配琼州(今海南琼山)牢城。”遇僧被刺字和受杖刑时,针笔人执笔不敢下手,既而字刺得极细;杖刑执行人李俊执杖不敢决,既而轻拂几下,皮亦不伤。遇僧路经来安县(今属安徽)时,题诗于兴国寺,曰:“三千里地孤寒客,七八年前富贵家,泛海玉龙惊雪浪,权藏头角混泥沙。”他还是坚持自己是钦宗第二子(《三朝北盟会编》第一百九十九)。

余嘉锡认为:“若此人则又偶同姓名者耳。观刘遇僧所题诗,自谓玉龙混于泥沙,则混江龙之名,可以移赠,亦趣闻也。”

李俊之名还见于《金史·宣宗纪下》,内称金兴定四年(1220),“林州元帅唯良擒叛人单仲、李俊,诛之”。此李俊当是北方红袄军头目,降金后复起,所以称“叛人”也。

李俊在功成名就后,不做官,出海为暹罗国之主,自是《水浒》悬念之笔。按,此故事本乃虚说,清初陈忱《水浒后传》已有续笔,以抒明遗民心理。此处虽寥寥几笔,实也参自唐杜光庭《虬髯客传》传奇所称,即虬髯客自知在中国已无其用武之地,在与李靖、红拂女道别时说:“此后十年,当东南数千里外有异事,是吾得事之秋也。”“适南蛮入奏曰:‘有海船千艘,甲兵十万,入扶余国,杀其主自立,国已定矣。’”作者借用与李俊,作为世外桃源之据也。

又《吴王张士诚载记》,其中也有劝张士诚放弃老根据地、赴海外立国的相似记述,但此故事是否为《水浒》传者所影射,那就语焉不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