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巨大,我们也要用因人而异的策略来对待客户。
如果我们仔细想一下,定会发现这么一个现象:同样一家企业的客户,同一种业务往来,为什么甲就可以欠×万以后付,而乙就被要求现款支付或仅有非常小额的优惠呢?
这就是企业对不同客户的信用额度的控制。
信用限度又称信贷限度,包括信用限额和信用期限,也是企业信用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应该通过计算和参考以往的经验,确定一个科学的总体信用限度,并以此来指导和控制企业的信用销售和应收账款持有水平。
信用额度是指企业根据每一客户的经营情况和其偿付能力,规定允许给予该客户的最大赊购金额。对于商业银行,允许客户信用卡透支的额度就是客户的信用额度。当客户的订单不止一份,而是在一定时期内有连续多项订单时,为了避免重复地对客户进行资信分析和信用标准的评估,可根据测定对不同的客户制定相应的信用额度,这样便能控制客户在一定时期内应付账款金额的最高限度。
如何确定信用额度可根据以下几个原则:
1收益与风险对等的原则
即根据客户的全年采购量测算在该客户处可获取的全年信用销售收益额,以该收益额决定发放给该客户的信用额度。
2客户营运资金净额比例
企业可以根据客户企业的营运资金规模,考虑客户从本企业的采购金额在其购货总额中的比重,以客户营运资金净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本企业为该客户设定的信用额度。
3客户清算价值比例
清算价值指的是客户因无力偿债或其他某种原因破产清算时的资产可变现价值。如果客户企业的清算价值减去现有负债后尚有剩余,企业可以批准客户的信用申请,信用的额度可按照客户企业清算的变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
根据所确立的信用额度,来区别对待不同的客户,比如,对一个信用良好的客户和一位总爱寻找借口推脱的客户就不能够用同样的标准。
细节提示:
信用额度的确定有待于严谨的客户调查,不能凭个人喜好主观臆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