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3.2丼与井
《说文解字注》第五篇下的“丼”字小篆,中间有一点,显示《说文》认为“丼”为井字的初形。《说文》对丼的解释为:“八家为一丼,象构韩形。……古者伯益初作井。”并认为中间那一点“象瓮”。然而,在李孝定编纂的《甲骨文字集释》(1965)内,甲骨文皆作“井”,中间没有一点。在已知的卜辞中,此字皆用于“井方”、“帚井”等处,都没有用来指涉水井。至于周代的金文,根据周法高(1982)编纂的《金文诂林》与《金文诂林补》,就区分为“井”与“丼”两形。井字在很多地方可以通假作“刑”或“型”,也用来作为地名或人名。“井”和“丼”两字截然有别,但都找不到一种用法是指涉“水井”的。
根据全广镇《两周金文通假字研究》(1989:205)与吴其昌《金文世族谱》(1991:卷2页5-6、卷1页18-19),中间有一点的“丼”,皆与姜姓之奠(郑)丼氏有关,例如曶壶之“丼公”、曶鼎之“丼叔”。中间无一点的井字,与“邢”字相通,受封者是周公之后,为姬姓,例如麦鼎之“井侯”。虽然在甲骨文卜辞与钟鼎铭文中,都找不到作为水井之用的井字,但是《说文》也确指“丼”字是“井”字的初形。因此我们还不知道,究竟是在周代分化为两字,或是水井的“丼”在甲骨文里本来中间就有一点,只是因没有用在地名或人名上,所以才未在卜辞中留下记录。如果是后者,那有可能“井”字的原意就是“效法”或“规范”,并由此引申出“阱”、“刑”、“型”等字。
丼字如果是从井字衍生而来,本来或许是写作“汫”,从水从井。此字见于甲骨文,但不见于《说文》,在后来的《集韵》与《玉篇》中,此字解作“小水”,或假借作“阱”。可能是再由“汫”简化作“丼”,中间那一点并非如《说文》所说的是“象瓮”。这只是个猜想,目前还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实或否证。
钟鼎铭文中有记载田产纠葛细节的文字,居然没有涉及水井,有点奇怪。从甲骨卜辞可以看到,王室生活中的困惑都要卜问;凿井是否能成功,照理也应该卜问,可是并没有看到这类的记载。更奇怪的是,整部《诗经》里一个“井”字也没出现过。《诗经·小雅·白华》有“滮池北流,浸彼稻田”,这类谈到雨水与旱灾的文句很多。
甲骨文也有大量求雨的卜辞,但都没谈到水井。
所以我们大概可以确定:在西周之前,没有用过井水灌溉。我们也可以猜测,那时大概不会在田中凿井。百姓住宅之井,照理应该在房屋附近,取用水才方便,不必远行到田里挑。因此大约是要到战国时,凿深井的技术较成熟后,井水在灌溉上才逐渐有辅助性的地位,而且是以灌园为主。后儒谈论井田时,常设想八家共一水井灌溉,恐怕是从后世的生活习惯,往前作了错误的推论。
其实水井很早就存在了。根据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1994:64)记载,在河北藁城发掘的商代遗址内,就有水井六口。
但何以在《诗经》内没有水井的地位呢?《诗经》中有许多地方写到泉水,如《曹风·下泉》:“冽彼下泉,浸彼苞稂。”《邶风·泉水》:
“毖彼泉水,亦流于淇。”《小雅·四月》:“相彼泉水,载清载浊。”公刘在迁移时:“逝彼百泉,瞻彼溥原。”“观其流泉,其军三单。”(《大雅·公刘》)文王对密人的警告:“无饮我泉,我泉我池。”(《大雅·皇矣》)诗人讥刺周幽王的秕政:“泉之竭矣,不云自中。”(《大雅·召旻》)
由此推论,当时贵族的饮用水多是泉水,百姓在有天然流泉可饮时,也不太愿意凿井。据许进雄《中国古代社会》(1995:312),考古学者在西安的半坡挖掘到一个有四五十座房基的遗址,因处于泉源区,取水尚称方便,但并未发现有井。水井的初始功能,大概是用来当作通地下泉源的工具。然而浅井较不易维持水质洁净,《周易·井卦》初六爻辞“井泥不食”,就显示经常需要渫井;九五爻辞“井冽寒泉食”,表示寒泉誉上品之井水,是最吉的爻象。
10.5.3.3井字的历史意义
春秋中期以后人口密度增加,井水的饮用才逐渐普遍。郑国子产的新政“庐井有伍”,显然就是在因应这种新的需求。汉末刘熙《释名·释宫》第十七说:“井,清也,泉之清洁者也。”那是在掌握深井技术之后才会有的看法。春秋时期的贵族大概都是饮用泉水,用民力开隧道取地下泉水,这种活水比静态的井水容易控制水质。《左传·隐公元年》载颍考叔劝郑庄公:“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可见隧而及泉并不是很难的事。到了孟子的时代水井已经普遍,因此就有许多与井相关的故事,例如瞽瞍使舜浚井,企图将他活埋,等等。
现在我们了解,在西周以前水井并不普及。这也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解释,何以井田这个名词要到孟子的时代才被普遍接受。因为即使在过去有类似井田的做法,也不会用“井”这个字来形容,因为井的观念是战国时期才普及的。春秋之前,井这个字完全没有“经界”,也没有“井田”的意义。我们要极力澄清的是:“井字田”和“井田制”是两回事。任何时代为了充分利用耕地,都可以把土地划成“田”字形或“井”字形,这由甲骨文中各种“田”字的象形写法就以可明白(古时划分线的实体是封洫)。但井字形的耕地和传说中的井田制(一种政治、社会和经济之间的关系),是不相干的。
10.5.3.4《左传》中的井与泉
要看春秋时人民对井水依赖程度的加强趋势,最好由《左传》着手。
(1)井
《左传》里颇有对水井的描述,显示当时的水井已逐渐普遍。然而也可以看出,当时的水井还相当原始,相当浅。《左传》提到水井的部分,可按时序归纳出六项如下:
第一,《宣公二年传》:“狂狡辂郑人,郑人入于井,倒戟而出之,获狂狡。”那个郑人大概是车右,他在应战时跌下车,又踩到井口而落井。显然那个井并不深,而他也有盔甲保护,所以掉落后还有作战能力。而宋国的狂狡却太轻敌(或太仁慈),居然倒握戟柄伸入井内想拉他出来。戟柄的长度不到一丈,可见井的深度大概也差不多。郑人抓住戟柄出来后,可能趁机夺了戟,反而虏获了狂狡。这次的战地在宋,井应在宋国。
第二,《宣公十二年传》:“申叔(展)视其井,则茅绖存焉,号而出之。”此事发生在楚灭萧之役。楚大夫申叔(展)先前对萧大夫还无社暗示:当楚军入萧时,要他藏入眢井以避难。所谓的眢井就是废井,废井可以躲人,可见不很深,或甚至是干井。萧是宋的附庸,井在宋楚之间,后来属楚。
第三,《成公十六年传》《襄公十九年传》《襄公二十六年传》等处都提到:军队作战时若需要空地,可以“塞井夷灶”。所填塞的井,是军队为了获得饮用水所挖的井(野战井)。春秋中后期战争规模渐大,估计每一方包括后勤人员在内不下数万人,饮用水就不得不靠野战井,兵过即弃。为了要有平坦的地面供战车奔驰,以及有足够的空间让士兵列阵,弃井随即用土塞平。能在短时间内塞井,可见挖得不深。
第四,《襄公二十五年传》:“(前年冬)陈侯会楚子伐郑(东门),当陈隧者,井堙木刊。”意思是:郑国对陈国的举动恨之切骨,并以之为伐陈的口实。这显示郑国民间饮用井水已逐渐普遍,井若为陈兵所堙,当然会怀恨。同样地,在短时间内即可填塞大量水井,可见那些井并不深。
第五,《襄公三十年传》:“郑子产为政,使庐井有伍。”可见当时郑国的水井已多到需要管理。郑国人口密,地处中原,河溪水量夏冬涨落大,需要井水补充。
第六,《昭公二十五年传》:鲁昭公孙于齐,“先至于野井”。此处的“野井”应是地名,但是否因水井而得名,尚不可考。
以上是《左传》中关于井的记载,时间始于鲁宣公二年,已进入春秋中期。到了春秋后期(襄昭之际),民间的井水使用,在人口较密的郑国已渐普遍。再过几十年,井在鲁国也普及了,所以在《论语·雍也》里,有宰我设喻向孔子问难之言:“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到了孟子的时代,离襄昭之际又过了两百多年,水井就更普遍了,因此《孟子·公孙丑上》就用大家听得懂的话“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来反衬“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或许是井水用得多了,地下水的水位较前降低,所以《孟子·尽心上》才举这样的譬喻:“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8尺为轫,9轫为72尺。孟子虽以此为譬喻,但亦能反映当时人的常识。9轫之深与春秋中期之井深不足1丈,变化甚大。
(2)泉
对春秋时期的贵族而言,泉水在生活中似乎相当重要,《左传》里提到“泉”的地方亦不少。
第一,《隐公元年传》:郑庄公阙地及泉,与母亲姜氏相见。
第二,《文公十六年传》:“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据《公羊传》解释,“泉台”即郎台,在鲁都曲阜的南郊。“泉台”大概是因泉而筑。考其地望,其泉应该就是逵泉(参见下文)。
第三,《昭公十七年传》记载:楚国俘虏吴国之乘舟余皇,严密看守。“环而堑之,及泉。盈其隧炭,陈以代命。”楚军掘壕沟深可及泉,在隧道中满置木炭以除湿并在内列阵,显示掘隧道通泉在当时并非难事。
第四,此外,《左传》中地名为某泉者,多因泉而得名,姑举数例:
逵泉见《庄公三十二年传》,位于鲁国曲阜南郊。据杨伯峻(1982)《春秋左传注》(页254)引述《清一统志》,谓其泉水中有石,如伏鼋怒鼍。
翟泉见《僖公二十九年传》,位于洛阳。《杜注》:“大仓西南池水也。”
华泉见《成公二年传》。齐师败于晋,齐国之车右丑父假冒齐顷公,令顷公往华泉取饮而逃脱,可见该地以泉为名。华字则可能来自华不注山。
蚡泉见《昭公五年传》,为鲁地。《公羊传》作“泉”,而以“涌泉”释之。显然由泉水得名。
从这些引述可见春秋时期泉水普遍,以泉为名之地相当多,尤以齐鲁与成周附近为甚。泉水应为当时饮用水之上品。当时已知地上之涌泉来自地下,故亦称地下水为“泉”或“黄泉”。故郑庄公可以阙地及泉、楚军掘壕沟其深可以及泉;而掘井只是通达地下泉源的管道,这可从孟子的话得证:“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