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当代北京古建筑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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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2)

新中国成立初期,被接收过来的文物古迹大多数是一派破败景象,建筑风雨飘摇、彩画斑驳陆离……在这种情况下,1958年,北京市开展了首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初步掌握了北京文物的分布和保存现状,为未来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文物的政策和法令,这对于打击和制止国内外反动势力相互勾结破坏、盗运祖国文化遗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古都城市保护与新首都城市建设关系上存在一定的争论,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以拆除历史建筑为前提的,出现了拆除城楼、城墙等情况。首都城市兴建的各种政治文化设施、市政道路等现代建筑,大多对古都的传统建筑和整体风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令人欣慰的是,相关部门和古建筑专家们仍积极寻求保护措施,使一批重点文物古迹如故宫、颐和园、雍和宫、北海团城等得到了相应的保护和修缮,并逐步将昔日皇家禁地辟为公众参观游览的场所。这开创了北京市以官方为组织机构对古建保护的先河。然而由于受时代局限,古建筑保护基本仅限于历史上重要的皇家宫苑、寺庙等,曾经营造老北京城市风格并在市民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民房、街道、牌坊、城墙等面临消失的命运。

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中期,文物古迹多属“四旧”,遭到人为的严重破坏,甚至面临存亡的威胁。虽然也有市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倡议书和指导意见,但此时的文物保护工作只能是被动性、抢救性的修缮,文物工作者多在“逆境”中进行着日常排查。

这一阶段,天坛祈年殿、陶然亭慈悲庵和法海寺壁画等得以修缮保养。

改革开放后,文物保护各项工作逐步开始实施,迎来了稳定健康的发展时期。在80年代初至90年代召开的五次工作会议中,调正了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提出了“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而奋斗”的观点;明确了“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文物工作方针的贯彻和实施;制定、健全了多项文物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在此期间,进行了两次全市文物普查,较之50年代的普查,更广、更深入、收获更丰富。而在修缮古建筑、改善其周围环境的工作中,市区县各级政府都给予极大的重视和支持,使得一些占用文物、古建筑的单位迁出,腾退的文物建筑大多修复并对外开放。1984年,由北京晚报、北京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北京日报郊区版等新闻媒体发起“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社会赞助活动后,掀起了全社会共同关注、修缮长城的热潮,带动了民间保护文物的热情。此时期古建筑保护工作的特点是:以文物保护单位或古建筑群为主要修缮对象。政府明确了思想方向,以法制进行文物管理工作;各区县、部门积极配合文保工作,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提高民众思想觉悟,奠定良好、广泛的群众基础。

进入21世纪之后,北京借奥运时机,市政府对保护文物古迹的力度不断加大,昔日灰头土脸的文物变得容光焕发,文物保护工作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具体表现在:在保护意识上除了对文物单位、古建筑的单体修缮外,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对文物周边环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工作中,深化了上个世纪80年代提出的从“点”到“线”到“面”相结合的战略思想。自2000年开始的“3.3亿文物抢险修缮工程”和2003年开始的“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持续不断的大规模文物抢险修缮,使北京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多年的险情得到根本扭转。与此同时,在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努力下,近百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也得到修缮,年久失修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中央财政也相继投入数亿元对故宫、恭王府等重点文物建筑进行了修缮保护。对北京旧城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周边环境的保护五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也取得突破性进展。

自辛亥革命后,中国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回顾百年来的文物保护工作,可以说“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而关于中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即在对古建筑修缮的具体实施中,也曾有过一度曲折。

三千多年来,中国帝王、官府一直就有保护宫殿、坛庙、陵墓、衙署等规定。在民间还有一个优良传统,就是对于保护公益建筑、公共工程、寺观祠馆等以乡规民约方式立碑刻石共同遵守。虽有前文所述的人为破坏,但也有经历朝历代多次修复留存下来的文物古迹,这为古建文物保护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到了近代,随着社会与科学的发展,文物保护提高到了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水平。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人民政府修复了大量古建筑,累积了新的经验,涌现出以罗哲文、杜仙洲、祁英涛诸先生为代表的一大批文物保护专家。20世纪末,随着国内古建筑文物保护修缮事业迅猛发展和国外文物古建筑保护修缮理论的传入,在文物界掀起了一场中国古建筑文物应当怎样修缮的大争论。这场争论主要是围绕如何理解和贯彻《威尼斯宪章》而展开的。

改革开放之后,严重的人为破坏古建情况已得到控制,怎样修缮因自然因素而损坏的古建筑,即年久失修的古建筑应当怎样修缮,成为争论的焦点。《威尼斯宪章》这一时期传入了中国,它反映出西方国家同仁对人类创造的历史古迹的正确认识和科学保护理念。但因西方的石构建筑是刚性的,采用的无机材料,受损主要是硬伤、风化,所以针对欧洲砖石为主体的历史建筑而制定的《威尼斯宪章》是符合西方实际的,主张原真性保护,反对任何重建,并应露天保护展示“残缺的美”、“废墟的美”。而几千年来的中国古建筑一直偏爱柔性的木材,木材是有机的,损伤是糟朽腐烂。这使得中国同仁在学习并运用到本国文物保护工作中时,照搬西方砖石建筑的保护理论与修缮方法,出现了迷茫,对国内几十年积累的成功经验、做法开始怀疑。针对文物界这一混乱的思想,罗哲文先生根据几十年中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实践经验,不断总结、完善,并结合西方文物保护理论、方法,提出了关于“建立有东方建筑特色的文物建筑保护维修理论与实践科学体系”的思想,之后于2006年发表了《关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文物建筑保护维修与合理利用理论与实践科学体系的意见》。在文章中,罗哲文就中国古建筑的特点、古建筑修建的“四有”原则、古建筑修缮在不同层面的任务、中国木构建筑的优缺点及日常保养的重要性、古建筑修缮的最小干预原则、关于落架大修问题、关于油饰彩画问题、关于修缮原则问题、关于“修旧如旧”提法的弊端、关于已毁文物的重建问题、关于对传统工艺技术传承问题的重要性以及人才培养问题、关于确保文物存在的原则问题等12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综合、系统的阐述。基本廓清了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国内文物界在中国古建筑修缮问题上存在的混乱思想与不同意见的争论,提出了这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古建筑保护理念。

弹指间60多年过去了,北京的文物古迹得到了新生,这赢得了国内外许多建筑专家、学者的盛赞。潭柘寺挂满玉兰的初春,圆明园开遍荷花的盛夏,中山公园怒放菊花的金秋,明城墙下点缀梅花的深冬。北京的四季,流转的时光,褪色的过往,透过古建筑的映衬,让岁月有着不动声色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