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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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发展的特征(1)

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以后,新疆地区广大军民在中国共产党及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通过60多年的艰苦奋斗,在工业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据统计,2007年,新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75个,工业增加值为1405.11亿元(当年价格),占全区GP的39.9%,高出第一产业比重22.1个百分点,工业已占据新疆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新疆工业6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体现出以下特征:

一、现代工业发轫于驻疆人民解放军的大生产运动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新疆后,在帮助各地群众清匪反霸,建立民主政权,稳定社会秩序的同时,又自力更生,组织部队开展大生产运动,解决部队给养不足的问题,以减轻当地人民群众的负担。

1949年12月初,毛泽东同志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名义发布《关于一九五○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号召全军“除继续作战和服勤务者外,应当负担一部分生产任务,使我人民解放军不仅是一支国防军,而且是一支生产军,藉以协同全国人民克服长期战争所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王震将军在率部入疆后,1950年12月29日,在给彭德怀司令员的报告中提到:“新疆军队共十九万三千人,除两万运输部队和后勤机关人员外,可动员约百分之六十人员(十万至十一万)参加农业生产,百分之二十人员参加手工业生产,百分之二十人员为机关业务和担任警备任务的部队。”1950年初,在新疆省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上,时任中共新疆省分局第一书记、新疆军区司令员的王震同志做了《新疆军队生产建设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的报告,对军队大生产运动做了动员,提出首先要扩展农业生产,使军队依靠军垦就地取食,并提出了驻疆部队的农业生产计划。1950年起,人民解放军驻疆各部队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到1952年就实现了部队粮食的自给,而且积累了部分资金,提供了部分农业原料,为部队兴办工业打下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一)制定工业发展规划和筹措建设资金

1951年2月,王震在六军党代表会议上所做的《驻疆解放军斗争方针与任务》的报告中,提出了驻疆人民解放军在新疆地区建设现代工业的设想。

同年10月,新疆军区制订了两个三年经济建设计划(1950~1955年),计划中提出在工业方面从重工业的钢铁、水泥、电力以及迫切需要的轻工业,如纺织、面粉、制糖等做起,为今后工业建设打下基础,进而逐步发展新疆工业。计划中还具体规划了自1951年起,迪化水泥厂、钢铁厂、迪化水电厂、玻璃厂、化学厂、纺织厂、造纸厂、面粉厂、糖厂等20多个现代化工矿企业的建设进度。

新疆现代工业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20世纪50年代初的新疆经济正处于恢复过程中,新疆省人民政府的财政不仅要维持政府的日常开支,更要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可能大力兴办工业。因此,创办现代工业所需要的资金除了中央投资一部分外,主要来源于驻疆人民解放军的资金积累。首先是节省下来的军费,“新疆人民解放军军费按国防军统一的供给标准,计全年约7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国家供给”。这些军费基本上是由军队购买粮食、日用品及其他开支,驻疆部队通过大生产运动自己解决了粮食供应问题,军费的很大一部分便被节约下来投入工业建设当中。

以1950年为例,仅军粮一项就节约了1620万元。其次,建立军人合作社,将官兵的个人津贴储蓄起来再次投入生产,并且动员广大官兵通过节衣缩食的方式参加工业集资。据统计,“1951年底,参加集资的指战员占全军人数的90%以上,平均每人一年节约费用91.2元,1951~1952年,指战员节约的资金占两年工业建设投资总额的80%”。再次,是通过驻疆人民解放军官兵参加各项工程的无偿劳动来作为对工业的投资。“军队参加这些生产均按迪化市价计算工资,争取今年参加生产的部队为国家在工业上创造2000万元人民币的劳动价值,以作为国家对新疆经济建设的投资,也就是说为国家节省了2000万元人民币的支出。”此外,人民解放军通过大生产运动,将生产的一部分粮食通过出口苏联,换回了部分农业机械和建设工厂所需的设备。通过这些途径,1950~1952年,新疆军区投入的工业建设资金达4514万元,工业新增固定资产总值为4160万元,占这一时期新疆工业新增固定资产总值的60.76%,有力地支持了新疆工业化的建设。

(二)创办现代工业

1951年,新疆军区组织各部队相继开工建设了新疆第一批规模较大的现代化的厂矿,主要有八一钢铁厂、新疆水泥厂、七一棉纺厂、十月汽车修配厂、新疆机器厂、六道湾煤矿、八一面粉厂等。1954年,新疆军区创办的工业企业单位达到87个,其中重工业35个、轻工业52个,这些企业涉及钢铁、机械、纺织、煤炭、化学、电力、建材、粮食、皮革等多个工业部门,初步奠定了新疆现代工业的基础。

1952年12月,根据中央整顿新疆财政经济工作的指示精神,新疆军区将所属19个工矿企业分两批(1952年和1955年)移交给新疆省人民政府管理,这些被移交的企业中,如八一钢铁厂、苇湖梁发电厂、七一棉纺织厂等,至今仍在新疆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二、政府主导的嵌入式工业开发方式

20世纪50年代初,新疆工业基础极其薄弱,“新疆省人民政府接收的公办企业全部职工人数不过1100人,而且有现代设备的工厂只占全部工业企业数的0.53%”。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发展新疆本地的现代工业并形成体系,离不开外部力量的支援。

(一)组织内地企业迁移新疆

1953~1957年,中央政府计划利用天津、上海等地工业力量的优势,搬迁一些企业到其他省区,支援当地工业发展。1956年,在全国工业厅局长会议上,地方工业部副部长宋乃德做了《为提前完成地方工业五年计划而奋斗》的报告。报告中提出,“全国各地要基本解决粮油加工问题,试办印刷、缝纫、制鞋工业,城市一些工业的剩余能力迁到县里,本省不足者,可考虑由津、沪搬迁。”在工业布局问题上,宋乃德提出,“不宜于集中沿海省市生产的应内迁,迁厂方式:可迁设备及职工,迁厂过程中同时进行技术改造,尽可能或部分采用新技术或只迁职工不搬设备。”在新疆国民经济“一五”、“二五”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为了解决新疆当地工业缺乏技术力量及设备等问题,在中央的支持下,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与内地省区政府的协商,1954~1966年,从内地迁移了部分工业企业支援新疆的工业发展。

搬迁到新疆的工业企业涉及轻工、纺织、电器等部门,其中有些企业的迁建填补了新疆在相关工业领域的空白。如乌鲁木齐电池厂的建成,结束了新疆不能生产电池的历史,该厂生产的“雪莲”牌电池,满足了新疆本地市场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乌鲁木齐电池厂又派出技术力量在南疆筹建了南疆电池厂。

(二)调派内地技术员工支援新疆建设

20世纪50年代初,新疆工业发展所急需的技术力量、机器设备、管理人员、产业工人主要来自于中央和内地省区的支援。

第一,产业工人来自于部队复员转业人员、内地支边青年以及在新疆本地招收。如有色金属工业系统,1954年从山东招收了一批工人。1956年,经劳动部和自治区劳动局批准,从上海,江苏无锡、南通,湖南长沙市和广东省招收了一批在校中学生和初中毕业生。1959~1960年,从安徽省大安、天长、阜阳等22个县和江苏扬州、江都等县农村招收青壮年职工1729人,占1960年有色金属工业职工总数的13.7%。第二,管理人员来自于部队转业干部和从内地党政机关调入,技术人员主要来自于从内地厂矿调配,以及分配来疆的内地大专院校毕业生,或是抽调新疆本地工人赴内地培训。以新疆石油工业为例,1955年,开发克拉玛依油田时,中央相继从燃料工业部石油管理局所属钻探局、第一机械厂(宝鸡)等单位和玉门、延安、四川等地油田,以及地方党政军机关、地质矿产部门调入一批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成建制的钻井队,又从上海、四川等地招收了一大批知识青年。1960年、1965年、1971年、1978年,新疆石油工业部门接收了大批复员转业军人共计1.7万人。1978年,从四川、江汉油田调入了成建制的钻井、石油队伍总人数达2920人。新疆电力工业系统的职工组成除了复员军人、内地院校毕业生和支边人员外,1956年,“由电力工业部西安基建局第36工程处成建制地划转了334名固定职工到新疆,1958年,又由西北电力设计院划转了人”。在化学工业方面,新疆氮肥厂在建厂时期,由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天津化工厂等单位调进技术干部和工人50余人,又先后招收学徒91人分赴扬州、潮州、昆山等地化肥企业培训,保证了生产的顺利进行。在纺织工业方面,“1950~1952年,七一棉纺厂从内地各省市抽调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350多人,以及从山东招收并经青岛各纺织厂培训了纺织女工540人,组成工厂的职工队伍,进而形成了新疆纺织工业的基础骨干力量”。

第三,机器设备主要来自于苏联进口或是由内地企业制造以及淘汰的产品。以新疆第一个钢铁企业八一钢铁厂为例,企业所需的部分设备由新疆军区通过华东军政委员会和上海市委的帮助,在上海购买了益华钢铁厂、新慎昌机械厂、练成机器厂、范记模具厂和美新工具厂的全部设备,连同190名职工一同迁来新疆。七一棉纺厂的设备是国家在外汇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挤出外汇从民主德国和日本引进成套棉纺设备装备起来的。1950~1954年,新疆石油建设的生产设备均由苏联提供;1954年底,共有各类设备1016台(套),1955年以后,除继续从苏联和东欧进口各类设备外,由内地厂家提供的国产通用设备和仿苏的石油专用设备逐年增加;1960年,共拥有各类通用专用机械设备4320台(套)。

总之,新疆的工业化建设是在中央和内地省区的协调帮助下得以顺利进行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来自内地以及苏联的技术人员、设备、物资源源不断地进入新疆,开启了新疆工业建设的新局面。时任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的包尔汉同志曾经对此评价道:“解放后,在驻疆人民解放军的艰苦努力下,在关内汉族工人兄弟的支援下,加上苏联友邦的帮助,已陆续建设了许多近代化的工厂,满足了各族人民的一部分生产和生活需要,培养出了一大批各民族的工人兄弟,积累了一些工业建设的经验,从而为新疆逐步实现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三、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资源型重工业结构

一般而言,传统工业化的模式在工业结构的转换上都是以轻工业为中心转变为以重工业为中心,再向耐用消费品工业转化。而新型工业化的模式在工业结构上强调知识、技术在工业发展中的作用,强调以信息化来带动工业化,自然资源这一要素在工业发展中的作用在逐渐减弱。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在工业化发展进程中从以轻工业为中心向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结构转换是十分迅速的,不过,其发展模式仍处于传统工业化模式之下,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大。

(一)以重工业为主

20世纪50年代初,为了提高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中共新疆分局和新疆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广大新疆军民大力发展纺织、食品、电力、煤炭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产业部门,其中轻工业发展较快,在工业结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57年,新疆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63.06%。1950~1957年,新疆的工业结构呈现“轻型化”特征。

1958年后,受国家赶超型战略的影响,以及为了尽快提高新疆的工业化水平,新疆的重工业发展十分迅速。1958年,新疆重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就已达49.82%,1961年更是达到了61.41%。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轻重工业的比重也随之变化,1962年,重工业比重降到48.97%;但是1965年后,新疆工业化建设的推进以及国家发展的总体需要,新疆工业发展中能源、原材料工业的发展逐渐加快。1971年,重工业在新疆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达53.4%。直至20世纪90年代,重工业在新疆工业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20世纪90年代后,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确立,以及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新疆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加快,新疆工业中重工业的比重逐渐加大。2007年,重工业产值占新疆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6.45%。1978年,新疆轻重工业的产值比为1∶1.4;2007年,产值比达到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