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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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发展的反思与借鉴(1)

一、20世纪50年代以来工业发展模式的演化

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发展模式是在遵循中央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工业布局思想的指导下,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的背景下进行选择和发展演变的。

(一)“大而全”战略目标下新疆工业发展模式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尽快地恢复国民经济,从国防安全以及改变不合理的工业布局的角度出发,1950年8月下旬,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计划会议做出决定:在恢复老工业基地基础上,逐步有重点地加强内地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建设,即在经济发展战略上采取了均衡发展战略。在基本建设投资上,重点发展内地经济,追求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1950年,中财委出台了《关于制定1951~1955年度恢复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经济国家计划方针的指示(草案)》,强调在编制五年计划时,“必须规定新建事业在全国的正确分布,并考虑到国防任务的解决,工业靠近原料、燃料、电力的来源及消费地区,以及消除不合理的对返和迂回的货物运输。力求今后全国工业的平均分布,并消除个别大行政区和省份片面的、纯农业性的发展。今后再行建设大规模的企业,以便在可能范围内将新兴的工业建设向内地转移,使之靠近原料、电力、燃料的来源和产品推销区域”。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中央实行了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区域工业布局和平衡沿海与内地工业布局的指导方针。国家“一五”计划中,工业基本建设投资为248.5亿元,轻工业占11.2%,重工业占88.8%,694个工业建设单位分布在内地的有472个,分布在沿海各地的有222个,前者占总数的68%,后者占32%。1950年,新疆地区现代工业寥寥无几,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要解决的是发展新疆现代工业的问题,通过实现地区现代工业的从无到有,来满足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需要。而中央的均衡发展战略以及向内地倾斜的政策对于新疆而言是个机遇。

20世纪50~70年代,新疆工业的发展目标是从无到有建立自身的工业体系,其工业发展模式采用了协调-倾斜式的发展模式,其特征是实现工业各部门的全面发展,以建立“大而全”的地方工业体系;同时,又以石油、钢铁、煤炭、电力等重工业部门为重点发展部门。特别是石油、电力、煤炭部门,属于中央企业垄断,其基本建设投资均由中央解决,发展势头突出。新疆“一五”计划时期,在工业基建投资中石油、电力、煤炭、钢铁、机械、建材、有色金属的基本建设投资比重分别为45.8%、7.5%、2.7%、2.2%、1.7%、3.98%、8.3%,轻纺工业投资比重为18.4%。可见,这一建设时期在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和工业经济总体协调的要求下,重工业各部门除石油外,均获得了均衡发展。

1958~1962年,以“大炼钢铁”为标志的大跃进运动在全国开展。新疆工业在基建投资比重中轻重工业投资比重分别为19.7%、80.3%。新疆煤炭、钢铁、机械三大部门获得重点发展,投资比重分别为13.26%、13.75%、4.8%,而石油工业基建投资比重为28.7%,体现了地方政府重点发展重工业,尽快建立新疆地方工业体系的愿望。1966~1975年,由于战备的需要以及“三线”建设,新疆地区以军工企业和“五小”企业为工业建设重点,电力、煤炭、钢铁、机械、化学工业获得了较快发展。1966~1970年,这些部门的基建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26%、10.88%、33.14%、2.2%、3.8%。1971~1975年,电力、煤炭、钢铁、机械、化学工业投资比重分别为13.57%、7.5%、9%、3.3%、4.69%。相反,由于大庆油田的发现,使新疆石油工业的地位逐渐被替代,国家对新疆石油工业的投资在减少,1966~1975年,新疆石油工业投资占基建投资额的比重为13.4%,与“一五”和“二五”时期不可同日而语。

(二)比较优势原则下的新疆工业发展模式

1978年后,“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的提出,使东部沿海地区在吸引外资、对外贸易上具有发展外向型经济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中央在经济发展战略上改变了长期以来的均衡发展战略而代之以非均衡发展战略,即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并将全国划分为东、中、西三大地区,制订了以三大地带梯度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规划基于对中国地区发展不平衡状况的认识,强调生产力布局的东、中、西部梯度推移的不平衡发展。计划通过大力发展东部地区经济进而对内地产生辐射作用,带动全国经济发展。

1981~1989年,全国在基本建设投资上累计投资9000多亿元,其中东、中、西部分别占50.1%、26.6%、16.3%。中央一方面积极实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和帮助内陆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政策措施,如支持和发展内地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业的建设,对西部地区要求要大力抓好农林牧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积极开发本地资源和一些加工工业,以及民族特需用品工业。在这些政策影响下,新疆工业原先以煤炭、钢铁等重工业部门为主的投资重点转向以石油、电力为主。这一方面是国家政策的扶持,另一方面是因为过去工业建设中忽视了电力等基础部门的建设,未能注重人民福利水平的改善,而进行的工业结构调整。“六五”、“七五”时期,石油工业基建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分别为45.9%、50.9%,电力工业为10.8%、15.3%,纺织工业11.45%、6.57%,轻、重工业投资比重在“六五”时期为14.6%、85.4%,七五时期为18.4%、81.6%。

20世纪80年代后,国家经济不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使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越拉越大。“1980年,东、中、西部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结构份额分别为52.3∶31.2∶16.5,1993年则为60.1∶26.8∶13.1,占国土面积10.7%的东部地区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是占国土面积近69.1%的西部地区的近5倍。”针对这一问题,中央在制定“八五”计划时,提出90年代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的政策思路,即在继续发展沿海地区的同时,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保证区域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1994年3月,国务院第16次常务公议审议通过了《九十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提出国家产业布局政策的主要原则是:“在继续发挥经济较发达地区优势并加快其发展的同时;积极扶持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逐步缩小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国家支持发挥自然资源和经济优势,体现地区间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带的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根据中央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自身具有的资源优势,在制定自治区“八五”计划时提出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即利用新疆拥有的石油、棉花两大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石油石化工业和棉纺织工业,并形成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深加工,并通过产业关联作用带动地区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黑一白”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新疆工业发展模式发生重大转变,即由长期的协调-倾斜式发展模式转变为倾斜式发展模式。利用新疆在石油、天然气、长绒棉上所具有的比较优势条件,选择石油、棉花作为主导产业,在投资上、政策上给予扶持,通过加速两大部门的发展来带动新疆国民经济发展。

根据统计,新疆“八五”计划时期石油和纺织两大部门的投资额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分别占59.83%、1.84%,到了“十五”时期,分别上升为64.4%、2.1%,石油工业的投资力度超过了“八五”前的任何时期,而纺织工业的基建投资额也不断升高。1950~1980年,全疆纺织工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仅有3.56亿元;2000~2005年,纺织工业的基本建设投资额就达到了32.589亿元,体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黑一白”的发展战略构想。

二、现代工业的崛起和传统手工业的嬗变

实践证明,新疆地区经济发展的途径在于工业化,作为国民经济主导部门的工业承担着推进工业化发展的重任,而工业化意味着机器劳动代替手工劳动,实现技术变革,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新疆工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大机器工业为标志的现代工业的崛起和发展上。1957年,新疆现代工业已经替代手工业成为新疆工业的主要支柱,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新疆现代工业产值为29653.5万元,在新疆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3.5%,比1949年上升了60.5个百分点,而个体手工业的比重下降至17.5%。现代工业的发展自然是对传统部门尤其是手工业生产的替代和排斥。

1949年以前,传统手工业曾是新疆工业的支柱;1949年后,现代工业逐渐取代了手工业的地位。这并不表明现代工业一经发展,手工业生产便绝对下降或是绝迹;相反,在工业化进程中,手工业不仅进行着自身的技术改造,而且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20世纪50~80年代,新疆农业生产还没有脱离以手工操作、畜力耕作为主的状况,与这种生产状况相适应,旧式中小农具在新疆农业生产上有着普遍性,旧式农具的大部分或全部是由手工业生产的。例如,196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手工业联社组织技术力量在科学研究部门的协助下选择重点地区实验用复合钢制作各种农具,并在和田、喀什、阿克苏三个专区推广了夹钢镰刀,基本上消灭了流传数千年的落后的全铁镰刀。其次,在日用消费品中,除大部分和重要的产品由国营现代工业提供外,一些日用小商品则是手工业生产的产品,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消费者从民俗的角度保留着对手工产品的市场需求,一些日用生活用品以及首饰类产品,基本依靠手工制作。据统计,1981年,在手工业居主导地位的二轻工业中,为人民生活服务的工业产值所占比重为90.4%。再次,通过社会主义的改造,个体私营手工业均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企业,成为新疆二轻工业的主要组成部分,直接或间接地纳入到国家的宏观经济计划中,因而克服了生产的盲目性,避免了与大工业在原料、能源、市场等方面的冲突,使政府可集中有限的社会生产资源进行现代工业的建设和发展。

新疆手工业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手工业的合作化否定了个体经济的形式,致使消费者对一些细小零碎、形不成批量生产能力的产品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造成了城乡人民生活的不便。而且,集体经济在公有制结构中“准全民所有制”的地位,使其不可避免地带有国营企业的一些弊病,一旦遭遇市场竞争,这些集体所有制手工企业就会遭遇危机。

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体制不适、装备老化、资金短缺等原因,新疆地区一些生产少数民族用品的手工企业纷纷陷入了困境。与此相反,20世纪80年代后,个体经营的手工业开始在新疆的乡村地区重新“复活”。

与1949年以前的传统手工业相比,改革开放后,新疆乡村手工业的不同之处在于生产方式发生了现代化的转变,体现在从原有松散的家庭作坊生产向组织规模化的转变、从民用生活用品向民族手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转变、从落后的手工加工向采用先进技术进行精致手工加工转变。以英吉沙小刀为例,2001年,英吉沙县成立了小刀协会,协会统一了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为合格品发放合格证和防伪标志,还配置了一批经纪人,由他们向手工户提供原料,从事专门的销售工作。在技术工艺上,英吉沙小刀的刀片、刀把的成型、焊接、抛光等工艺全用机器操作,只有镶把、雕刻民族花纹是手工操作。

20世纪90年代后,新疆乡村个体手工业的繁荣,一方面在于传统手工艺品的生产具有一些现代工业所不具有的适合于农村经济的特点:原料就地取材,生产工具大多可就地解决;无污染或者是低污染,利于保护环境;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面宽;投入少、见效快,成本低;另一方面,个体手工业相对于原有集体所有制手工企业,它具有经营机制上的灵活性,没有集体经济所承担的一些企业冗员负担,不会过多地受行政干预。因此,乡村地区手工业的复兴,不仅能够传承新疆传统的手工艺,而且对于推动新疆农村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实现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完成农村工业化而言,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三、政府对新疆工业发展的影响

在工业化进程中,政府往往扮演着重要角色。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当地经济落后,市场发育不够健全,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通过内部自发力量难以推动经济发展,政府会以政权的强制力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来主导产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制度的设计和供给等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