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地区由于经济起点低,工业发展中政府的力量起主要作用。
(一)中央政府主导下的工业投资
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要建立现代工业,并进而实现经济现代化,必须要有大量的资本,即投资,这是工业化发展的必备条件。
1949~1978年,中国政府实行了一条模仿苏联的工业化道路,采用高积累政策,由政府主导,投资于工业部门,推动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因此,国家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这在新疆经济发展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首先,中央在投资上的大力扶持是新疆工业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新疆的发展始终都受到中央的扶持与帮助。新疆和平解放后,财政开支巨大,要负担近20万人的军队给养供给,以及4.6万公职人员的费用,还要进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仅靠新疆本地的财政无法支撑,财政困难只有依靠中央的财政补贴得以解决。1950~1952年,新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央对新疆的财政补助达8704万元,占新疆地方财政收入的65.5%,有效地弥补了新疆地方财政的赤字。除财政补助外,在经济建设中,中央对新疆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央对新疆的基本建设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比重为65.4%,“一五”计划时期达到61.4%。在工业建设中,不仅中央对新疆驻军拨付的大量军费被人民解放军作为建设资金投入到工业建设中去,而且中央通过对新疆石油、电力、煤炭、钢铁等部门的直接投资,带动了新疆工业的发展。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建设的八一钢铁厂、乌拉泊水电厂、十月汽车修配厂以及七一棉纺织厂等16家现代工矿企业中,所付出的投资总额为9870万元,中央和新疆省军区联合投资的比重就达73.15%。1950~1980年,在石油、电力、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部门,中央投资占新疆工业投资额的比重分别为72.61%、100%、73.82%、99.53%、95.76%。除了资金支持外,中央还通过向新疆调派设备、人员的方式支援新疆工业的建设。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中央协调,从各省、各部门向新疆工业部门调派了大批技术人员、管理干部、机器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新疆现代工业建设所受到的技术、资金的制约。20世纪80年代以后,虽然实行了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但中央对新疆的经济建设仍进行了大量投入,中央投资在新疆石油、有色金属领域仍占有重要地位。1981~2000年,中央投资在新疆石油和有色金属工业中的投资比重分别占88.33%和66.08%;化学工业部门在这一时期的中央投资占92.55%。因此,在新疆经济发展进程中,中央的投入对于弥补新疆工业资本积累的不足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其次,通过中央以及新疆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资,不仅拉动了工业经济的增长,而且在新疆工业企业中形成了以国有工业经济为主体的企业组织结构格局。
投资是拉动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同样,投资对于工业的增长起着重大作用。1950~1980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企业的投资均由政府下拨,中央及新疆地方政府的投资对于新疆工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
除了1963~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四五”计划时期以外,每100元投资额拉动的工业增加值均在100元以上,“一五”时期效果最好。
政府通过主导新疆工业建设的投资,使国有工业迅速在新疆工业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1957年,新疆国有工业企业单位数达到260个,国有工业产值占新疆工业总产值的75.67%;1965年,国有工业产值占新疆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4.7%;1978年,国有工业产值占新疆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9.13%。1978年后,虽然投资主体多元化,但新疆国有工174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变迁研究业比重仍占主要地位。1995年,国有工业产值占新疆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77.73%;2007年,国有和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产值在新疆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6.3%。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对新疆工业发展的影响
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来看,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两种形式。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通过发布法令的形式,为各种经济活动提供制度安排。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落后,制度不健全,其工业体系和制度的形成一般都采用强制性变迁的方式完成。新疆和平解放初期,工农业生产极为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交通不便,不具备通过内在自发的力量来推进工业化的条件。因此,通过外部力量——由中央政府出面以及通过军队的生产活动建立起一套工农业生产体系、金融和市场交易体系,进而对新疆本地的经济建设做出示范,成为当时的一种最佳选择。
首先,新疆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策引导着新疆工业的发展方向。1953年,新疆省人民政府考虑到新疆工业基础薄弱,计划先发展新疆农业、交通等基础产业,以便为未来新疆工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而提出了“发展小型、自给型工业,进行资源勘探”的政策。1958~1962年,在全国“大跃进”形势的影响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提出建立地方工业体系的政策,通过大力发展新疆的重工业部门,使新疆地区的工业规模迅速膨胀。
“文革”时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又根据中央部署发展“三线”建设,使新疆利用自身工业体系能独立应对未来的战争危机,这使得新疆“五小”工业和国防工业发展迅速,实际上是建立地方工业体系政策的延续。
1953~1980年,中央及新疆地方政府向重工业倾斜的产业政策逐渐在新疆形成了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这一时期,新疆地区重工业基本建设投资额达到56.83亿元,占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的86%,占同时期新疆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35.56%。1980年,新疆工业中重工业比重为58.47%。
工业的快速发展推进了新疆经济结构的变化,在产业结构方面,1978年,新疆经济中第二产业产值便已超过第一产业,实现了工业化的一大突破。
但是,新疆工业中的主要部分——重工业部门,均属资本密集型企业,无法吸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就业结构仍旧停留在前工业化阶段的水平。1978年,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仍达70%以上,城市化率仅有26.07%,这样就形成了现代工业部门与传统农村经济并存的一种社会经济二元结构格局,这也是全国大多数地区所面临的同样问题。
20世纪80年代后,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福利水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取了轻工业优先发展策略,先后出台了发展轻工业的《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促进自治区二轻集体工业加速发展的报告》等政策,促进新疆轻工业的发展。1990年后,自治区政府又提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利用新疆石油、棉花资源发展石油、纺织工业,进而带动新疆国民经济的发展。
1991年5月23日,自治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了新疆经济今后十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水土利用和石油开发为先导,初步建成不同规模的农牧业(粮、棉、糖、畜)基地、石油和石油化工基地、轻纺和食品工业基地,逐步建立黄金和有色金属工业、盐和盐化学工业、煤炭工业后备基地,为21世纪新疆经济全面振兴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规划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新疆工业的发展方向。
其次,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优势为实现工业发展目标提供了保障。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优势体现在集中力量办大事,特别是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工业化初期,可以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一些重点发展方向上取得突破。20世纪50年代初,新疆经济基础薄弱,许多方面都要白手起家,这就需要政府利用计划手段集中必要的资金、劳动力和技术人员投入到工业建设中去。这意味着建设者们要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疆的现代化建设当中。而驻疆人民解放军在这方面做出了表率。
1951~1953年,驻疆人民解放军在创建新疆现代工业的过程中,企业管理采取了军事化的方式,劳动报酬实行供给制,组织工程建设突击,提高了工业建设速度。为了节约资金投入工业建设,广大解放军指战员节衣缩食,“每人每日口粮由0.75斤改为0.5斤,菜金由每人每天2角,节省为9.6分,干部战士们一年2套军装节约1套,2件衬衣节约1件,一年1套棉军装变三年1套”。就是通过这样的积累,将生活水平压倒最低限度,来购买机器设备发展工业生产,而且在工程建设中经常加大劳动强度,以加快工程进度。如六道湾露天煤矿建设工程,按正常进度即使是半机械化作业,也需两年半才能完成,人民解放军官兵用坎土曼、十字镐等工具,只用了140天就搬走了一座山。该矿总工程师、地质学家王恒升说:“据我的经验,以前工人用半机械化的方法开掘,最高效率是每天挖土一立方五,而解放军全用人工,每日却出土方平均三立方多,最高竟达到六立方,创造了空前的奇迹。”正是凭借着这样一种精神,驻疆人民解放军先后创办了一系列的现代化工矿企业,在许多领域填补了新疆工业的空白,例如,新疆第一座现代化的大型钢铁企业——八一钢铁厂,第一座现代化的建材企业——八一水泥厂,第一座现代化机械工业企业——十月汽车修配厂,以及其他一系列大型的工矿企业:水磨沟电厂、七一棉纺厂、六道湾露天煤矿、八一面粉厂等共计12个。1953年,这些企业全部被无偿移交给新疆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这12个厂矿企业共投资1.23亿元,实际上地方财政投资的仅为4414万元,部队投资几乎占了2/3。经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两次无偿的移交,支援了地方的工业化建设。
20世纪五六十年代,除了人民解放军积极投身新疆工业建设外,为了支援新疆的工业建设,内地大批的工程技术人员、大专院校毕业生、机关干部响应国家号召,服从政府分配,放弃在内地的舒适生活,千里迢迢来到西北边疆,从事经济建设活动。正是凭借着为国家利益勇于奉献的精神,广大军民才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在新疆建设了一批现代工业。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精神不应被抛弃,而应该转化为新时代的创业精神,政府应当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民间创业,通过各种激励机制激发人们的创业热情,这对于发展新疆工业来讲是非常有益的。
四、市场对新疆工业发展的影响
20世纪50年代以来,虽然计划经济体制在新疆的经济生活中占主要地位,但市场对新疆工业的发展依旧发挥着基本作用,它主要通过区内(新疆本地)的消费需求以及区外(内地)和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来引导着新疆工业的发展方向。
(一)国内消费市场与新疆工业
消费需求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而居民消费占主导地位。“一五”计划至“三五”计划时期,新疆居民消费占消费总额的比重基本在90%以上,后不断下降,“九五”时期为69.3%,“十五”时期为61.4%。一般而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会使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得到改善,消费需求不断提高,必然对工业结构的调整和工业发展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而工业的发展正是要适应这种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才能提高自身的水平。
就一个地区而言,当地人民消费需求的满足主要依靠本地工业的发展或是由区外、国外工业产品的输入来解决。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疆工业建设的首要目标是为了满足本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逐渐改变历史上形成的工业制成品完全依靠内地省区和从苏联进口的局面。经过“一五”、“二五”时期的工业化建设,新疆初步建立起了煤炭、电力、纺织、钢铁、有色金属、机械、轻工、化工、石油、建材等工业部门,这些现代工业部门的建立逐步满足了人民生活上的部分需要,有力地支援了农业以及基本建设事业的发展。1957年底,新疆地区在主要产品的自给率上,“五年内由自治区工业、手工业供给的生产资料价值达8.15亿元,占自治区生产资料实际供应价值的60%以上,供给的消费资料价值达10.5亿元,占自治区消费资料实际供应价值的55%以上”。1963年底,新疆地区在关系国民生活的轻纺工业产品的自给率上,除了搪瓷杯自给率在30%~50%,西药不到30%以外,其他产品均达到了基本自给或自给率在50%以上。1950~1965年,新疆的消费需求结构吃、穿、用分别为43.4%、27.45%、24.72%。与新疆人民消费需求紧密相关的纺织、食品两大工业部门,一直在新疆工业部门结构中占有主要地位,产值比重一直位列前三位。这反映了当时新疆工业发展主要处于满足人民基本物质需求的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