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情况,是权臣或军阀为了进一步掌握政权,迫使皇帝将首都迁至自己易于控制的地点。如东汉末年,董卓强迫汉献帝将都城由洛阳迁往长安,以后又迁至曹操控制的许(今河南许昌)。北魏末年,高欢逼朝廷由洛阳迁至邺(今河北临漳西南)。唐朝末年,朱温迫使唐昭宗由长安东迁洛阳。这类迁都,完全是夺取政权的先声,不惜以破坏、摧毁原有首都为手段,造成了巨大损失。
在和平时期的迁都,则主要考虑国家的安定和某一方面发展的需要。如秦国的首都从平阳(今陕西宝鸡东)迁至雍(今陕西凤翔),又迁至栎阳(今西安市临潼区北),最后迁至咸阳(今咸阳市西北),适应了东向扩张发展的战略。汉高祖刘邦已定都洛阳,听了张良和娄敬的建议后,立即迁都关中,并新建长安城作为首都。光武帝刘秀恢复汉朝(东汉)后,为了就近得到粮食和物资的供应,便于得到自己的政治基础南阳地区的支持,定都于洛阳,而不是恢复西汉的首都长安。北魏孝文帝为了从根本上实行汉化,将首都从平城(今山西大同)南迁至洛阳,使政治中心深入华夏文化的中心,将鲜卑人的主体置于汉族的汪洋大海之中。明成祖朱棣在拥兵南下篡夺政权后,将首都从应天(南京)迁至北京,虽然不无巩固自己根据地的考虑,但更主要的还是为了对抗蒙古的威胁——将首都置于接近边疆的险地,使国家不得不保证前线的军事实力。而清朝由沈阳迁都北京,完全是顺应了由边疆区域性政权向全国性政权的转变。
由于古代没有机械交通工具,运输条件相当落后,而首都又不可能完全服从经济布局,粮食和物资的运输始终是一大难题。由于主要的粮食产区在关东和东南地区,为了便于运输,首都的位置不得不逐渐东移,由长安至洛阳,再至开封。元朝定都北京后,打通南北大运河,维护运河漕运,就成了朝廷的头等大事。此后明、清两代能在北京建都,都离不开大运河输送粮食的作用。
如果不顾地理条件和实际可能,盲目定都或迁都,不仅劳民伤财,最终也会以失败而告终。朱元璋由南方起兵,以南京为根据地,全国统一后,南京自然而然成了首都。但朱元璋深知南京在全国的位置过于偏南,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地点。他曾考虑过西安,但发现西安和关中残破贫穷;他考察过开封,又见连接东南的河道水浅沙淤,无法满足漕运之需。最后他决定在故乡凤阳建新都——中都,规模比南京城还大。但在新都即将建成时,朱元璋又下令停建,大量人力物力全部浪费。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成功的迁都在于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趋利避害,充分利用有利的地理环境,为国家提供了长达上百年、数百年的安定。即便如此,迁都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只有国力强盛时才能应付裕如。而且也可能引发政治分歧,甚至招致反抗或动乱。北魏孝文帝的南迁计划一开始只得到个别大臣的支持,只能以“南伐”为名造成既成事实,才勉强为大臣们所接受。反对势力企图发动政变,连他的儿子也因公然逃出新都而被处死。而失败的迁都往往长期难以消除某些弊病,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甚至越迁越弱,越迁越乱,以至覆灭。
那么如今中国是否到了应该主动迁都的时候?北京是否到了非迁出不可的地步呢?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在现代化条件下考虑首都的合适位置,不同于传统的“天下之中”。尽管北京不处于地理上的中心,但通过发达的交通运输和信息传输手段,距离的远近已影响不大。何况全国的资源、人口、城市、产业等基本要素的分布,也是严重不均衡的,自然形成的中心或重心与地理中心或重心并不一致。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北京也是优劣兼具,至少不比“长江中下游华东某中小城市”差。
就自然环境而言,有人担心沙尘暴会愈演愈烈,环境污染和缺水现象会越来越严重。不过,据各项统计数字全面评估,北京及其周围的自然环境并未出现明显的不利变化。如沙尘暴并非近年来的产物,也不存在愈演愈烈的规律。环境污染和缺水主要是人为原因,是产业分布不合理、不注意环保和节约用水的结果。通过工厂外迁、污染源治理、调水节水等措施,自然环境可以得到相应改善。
的确,近年来北京城市面积与人口数量迅速膨胀,交通堵塞,房价高涨,古都风貌近于消失。但究其原因,有些是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通病,并非首都特有;有的则与高度集权的体制有关。例如,政府虽一再精简,但实际上机构却越来越庞大,事权越来越集中,不仅本身的人员越来越多,还使来首都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大量本来可以通过信息传输解决的问题,非得有大批人员、多次来往才能解决,光各地、各单位的“驻京办”就有多少人?动用了多少资源?如果这样的体制和事权不改变,首都迁到哪里,哪里就会成为新的北京。而如果按这样的体制和规模迁都,新都的建设和旧都的搬迁需要的成本太高。
在体制改革、精简事权的同时,不妨适当分散首都的功能,将有些本来应该在首都举行的会议和活动分散到地方上举行,本来应该设立在首都的机构或设施建在合适的外地。如现在的全运会轮流在各省市开,既减轻了北京的压力,也促进了各地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体育事业的发展。这类活动还应再增加。又如,我曾建议将拟议中的“中华文化标志城”建成“文化副都”,行使一部分首都的文化功能。再如,有些中央或全国性机构可以临时或长期设在外地,如管理少数民族的部门不妨设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或轮流到少数民族聚居区办公,以促进地区发展。
采取这些措施,至少可以使北京的城市规模得到控制,并逐渐有所缩小,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从而维持数十年时间。到那时国力更强盛,再为一个比较小规模的首都选择最合适的地点,就比较从容了。
2009年5月3日
中国能消除现代城市的贫民窟吗?
贫民窟、红灯区、犯罪高发区等被称为现代城市的癌症。中国曾经自豪地宣布,已经成功地在城市消灭了贫民窟。而娼妓早已被取缔和改造,红灯区更是闻所未闻。改革开放前中国承认的犯罪率很低,城市中自然不会有高发区。我们年轻时对此深信不疑,一直认为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对贫民窟,我有切身体会,因为从1957年迁入上海到1978年这二十一年间,我家都生活在棚户区——国际上一般称之为贫民窟。
我家的住房坐落在两条铁路中间,前门外几米就是铁路,打开后窗也对着铁路。这里原来就是铁路中间的一块空地,几位铁路工人在当局默许下搭了几间棚屋当住房,以后逐渐形成了一片有一二百户人家的里弄。要说居住和生活条件,直到我离开时还没有改善:由于大家见缝插针乱搭建,弄堂最窄的地方只有车技优秀者方能骑自行车通过;几十家合用一个公用自来水龙头;全部用马桶,除了一个四面敞开的小便池,连公共厕所也没有。但我们从来没有贫民窟这个概念,当时的上海或中国也都没有这个概念,只是称为棚户区。两者的差别很明显,棚户只是一种简屋的名称,与住在这屋里的人无关,因为里面住的未必就是贫民。经过一次次运动,典型的富人已经消灭,少量靠积蓄、定息、侨汇过好日子的人大多也深藏不露。到了文革兴起,连这批人的财富也被剥夺了。既然大家一样穷,就谈不上什么贫民了。而且从对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后,绝大多数居民都住公租房,不是想搬就搬的。即使不喜欢棚户区,也不能随心所欲搬迁。1978年我登记结婚,靠着双方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最低标准的证明,以及我的市人大代表、市先进工作者的身份,才分到一间十平方米的新工户,要不棚户还得住下去。
另一方面,当局完全不必担心会产生新的贫民窟。因为从1958年《户籍管理条例》发布开始,不仅农村人口无法迁入城市,就是其他城市的人口要迁入本市,也得经过复杂的对调和批准手续。少数获准迁入城市的人口基本上都是由组织安排或双方对调的,住房即使有困难,也只能通过所在单位或居住的街道解决,不会失去控制,更不可能形成贫民窟。当时说中国已经消灭贫民窟,并非吹牛。在那样的条件下,想有个贫民窟也形成不起来。
当我第一次走进芝加哥市中心那片废弃的街区,开车驶过纽约哥伦比亚大学附近,不禁暗自吃惊——这也算贫民窟?不知比我家住的棚户区好多少倍!当我第一次经过马尼拉的贫民窟,也不禁吃惊——竟有那么大!
不过到改革开放后,大批农村与外地人口涌入城市,尽管其中也有挟巨资来投资经商的富人,往高处走的人才,但多数还是外出谋生的穷人和赤手空拳的青年。那时,绝大多数城市居民还住着公房,即使有富余也不能转租,只有拥有私房的农民和农村能为他们提供出租房,于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应运而生,成为城市外来人口的主要聚居地。发了财的,找到体面职业的,买了房的,结成小康之家的,相对富裕、职业稳定的人一批批离开,更多的穷人、新人一批批迁入,这些地方成了名副其实的贫民区。尽管当局依然讳言贫民窟的存在,而贫民窟的特征在那里应有尽有。
更幸运的人找到了其他同样为本地居民所遗弃的场所。在我故乡一处名闻中外的景点,我发现粉墙月洞门里横着廉价摩托车,住着外来的打工者。原来那些中看不中住的古旧建筑虽能吸引游客,却并非宜居环境,原来的租户纷纷自谋出路,转租给外来者。此后在其他风景名胜以至文化遗产地,我也见过住在那里的客民。
更不幸的人连这些机会也没有,出于生存的需要只能各显神通——有的住在高架道路、立交桥下或桥洞中,有的住在废弃的管道中,有的住在地下管道或洞穴中,而找到烂尾楼或废弃房屋的成了其中的幸运者。
一次次清理和拆除,一次次驱逐和严防,这类新居住地却如雨后春笋和烧不尽的野火,看来是消灭不了的。这就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中国的城市同样消灭不了贫民窟,尽管可以称之为城乡结合部或其他什么名称。
现在各地都在大建公租房、廉租房,但大多数新迁入的外来人口是住不起的。如果再降低租金或免费提供,一方面政府负担不了,另一方面只会吸引更多的人迁入,最终供不应求,所以同样容纳不了新移民。城市也在设置必要的“门槛”,但“门槛”设低了等于不设,设高了或许能挡住合法移民,却堵不住宁可不享受合法待遇的迁入者,例如愿意住贫民窟甚至流落街头的人。
既然如此,中国的城市必须坦然面对贫民窟,首先改善那里的条件,让那些居民也能享受基本的生存权利和社会保障。
2012年6月9日
移民的门槛
最近,北京及一些特大城市就要不要提高外来人口迁入门槛的讨论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移民的一员,我很自然想起了自己的迁移经历。
1956年夏,父母让我从家乡南浔镇转学来上海。其实,他们自己都是南浔镇的外来移民,当时又刚在上海安顿下来。我父亲是绍兴人,十几岁时从家乡到浙江吴兴县南浔镇当学徒,以后在南浔成家。我母亲出生在徽州,随她父母迁居南浔。父亲是银匠,解放后禁止银楼营业,失业在家。在当地生计断绝,就到上海谋生,几经周折,选择了自制钻头,销路不错。到1956年,我母亲也来上海,在北京路设摊,销售父亲生产的钻头。留下我们姐弟三人在南浔,当然很不方便,所以稍稍安定就让我们迁来上海。我来上海的手续极其简便——在南浔读书的小学开了一张转学证书,到上海所住的闸北区教育局登记,教育局安排到附近的虬江路第一小学考试,合格后同意接收。到月份开学时,我就成了虬江路第一小学六年级一班的学生。几个月后我学会了上海话,课后与同学在交通公园门口打露天康乐球,与上海小学生已没有什么区别了。
一年后小学毕业,我家也从虬江路迁到共和新路。有一天我走过长安路、恒丰路口,见到一座三层新楼,听说是新办的长安中学的校舍,与我们小学的弄堂房子简直有天壤之别。那时升中学是自由报考的,我就考了长安中学。到1960年初中毕业,才懂得要考重点中学,报了市重点市北中学。高中毕业时我因肺病未愈,不能报考大学,经培训后当了中学教师。1978年我以高中学历报考研究生,并有幸于1983年成为全国首批文科博士,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市北中学为我打下的基础。每当想到这些,我实在庆幸父母和我迁移成功。要是我一直留在南浔镇,或许也能取得一定程度的成功,但绝不会有在上海那么好的机遇。
我迁入上海时,父母都没有固定工作,父亲是个体户,母亲是无证摊贩,我们家只租了棚户房中一间不到十平方米的阁楼,既没有能力通过投资获得“蓝印户口”,也无法购房若干平方米换来合法“暂住”,各方面条件还不如现在大多数民工家庭。如果在现在,我根本不可能将户口迁入上海,也不可能转入正规小学,最多只能进民工学校,小学毕业后大概只能回乡就读,即使侥幸能读完初中,肯定进不了市重点高中,除非能支付数万元的择校费。连我家能否在上海长住也成问题,说不定在哪一次重大事件前成为驱逐对象,或许在某次清理中被赶出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