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非财务经理的7日财务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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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所有者掠夺模型

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大学的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和罗墨(Paul Romer)是两位世界一流经济学家,1993年提出了所有者掠夺的一般模型,认为投资不谨慎并非破产的主要原因,因为许多投资是在明知项目不可行的情况下做出的。

真正的原因是所有者通过投资净现值为负数的项目而掠夺本企业资产。

那么,所有者如何掠夺本企业资产呢?

根据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由于会计恒等式所反映的所有者资产只是所有者权益,而企业总资产是所有者权益加上负债,因此,所有者是可以掠夺本企业的总资产的,即剥夺债权人的利益。

只要投资要经过若干个会计期才能完成,所有者就可以人为膨胀前期所有者权益,从而增加股利分配,尽管后期会计将会显示整个企业的亏损。这就是阿克洛夫和罗墨所谓“为获利而破产”或有意选择负净现值的投资项目。

郎咸平认为,净现值法能反映小股东因负的净现值的投资所受的损失,而大股东则可以选择投资低收益或负收益的项目,因为他们可以产生利益侵占的机会。为什么大股东可以从低收益或负收益的项目中获利?这个过程是通过金字塔控股结构来实现的。

一个家族控制了公司D的51%的股权,但是对公司D的实质所有权只是6.77%(51%×51%×51%×51%)。

这个家族可以将公司D的资产以低于正价出售给控制性家族,或向控制性家族购入高于正价的资产。这类交易有利于这个家族,因为它对低层公司拥有权低(6.77%),但控制权高(51%)。

例如,控制性家族从D公司购入了一批低于正价100元的资产,家族通过公司D的亏损是6.77元(100×6.77%),但是利润却是100元,由此可见,这项交易的净利润是92.4元,也就是剥削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时当然也就剥夺了D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在这个例子中,公司D进行了负收益的项目(低于正价100元的资产出售),但控股家族却通过金字塔控股结构而获利。

资本就是这样赤裸裸地进行掠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