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十一五”回眸:四川金融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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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综合篇(3)

三是积极搭建多种对接服务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十一五”期间,积极推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不断开发信贷新产品,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先后推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应收账款质押、仓单(提单)质押、担保机构担保贷款、小企业联保、小企业展业通等信贷产品和“金融仓储”、商城商户信用共同体业务模式。截至2010年末,四川省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7080亿元,同比增长28.2%。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四川省中小企业与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全面深入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实现信贷资金供需见面,提高信贷运作效率。加强对中小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培育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创造各种条件,支持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金融工具实现融资。引导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金融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加大对四川省中小企业和项目的直接投资,有效拓展了融资渠道。

四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依据四川农业优势,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对农户种养殖业、特色农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流通市场、涉农经营个体、特色资源开发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努力探索符合实际的金融支持“三农”新路径、新模式,提高金融支持“三农”服务水平。截至2010年末,四川省涉农贷款余额5799.9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9.81%,同比增长30.52%,全省已实现金融流动服务覆盖到所有乡镇。

五是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成效显著。2008年汶川地震以来,针对灾后恢复重建巨大的资金缺口,“一行三局”和各金融机构深入灾区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和指导金融系统有效落实地震灾区信贷“四不政策”、上市“绿色通道”、城乡住房重建信贷政策、优惠利率支农再贷款、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特殊金融扶持政策,努力拓展灾后恢复重建融资渠道,切实推进灾区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和改进灾区金融基础性服务,增强灾区金融支持能力,促进金融资源向灾区倾斜,为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全面完成和灾区经济发展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0年末,四川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灾后恢复重建贷款3786亿元,其中城乡住房重建贷款675亿元,城镇建设贷款703亿元,农村建设贷款222亿元,公共服务类贷款113亿元,基础设施类贷款917亿元,产业重建贷款1149亿元。

三、金融业基础服务和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期间,四川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支付清算和征信系统建设成效显著,金融机构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金融生态和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监管和政府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为四川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支付清算和征信系统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四川省支付体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由人民银行建设的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陆续在全省上线运行。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三票一卡”为主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得到广泛应用。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迅速发展。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在四川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并为全省54.6万户企业和5136万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征信系统覆盖全省21个市(州),连接所有类型金融机构,实现了在线数据更新和联网查询,任何企业和个人在全国任何地方的信用交易记录都可以通过任何一家商业银行网点进行查询。

二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信息化、集约化步伐加快。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初具规模。截至2010年底,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太平洋保险等国内13家金融机构在蓉设立了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总部,项目投资总额112亿元,占地面积945亩。四川有独立的第三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30余家,为银行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开发应用软件和进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各金融机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电子支付等系统建设加快,推动了金融业务规模的扩大,提升了金融服务水平。成都高新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已完成准备工作,为大量沉淀的未上市股权流动创造了基础。

三是金融生态和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在人民银行的大力推动下,各市(州)“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市、区)”创建和评比工作持续推进,各地相继建立起成熟的工作机制,逐渐形成了政、银、企良性互动的局面,金融生态环境理念得到各方认可,金融债权维护得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千户诚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成效明显,农村和灾区等民生领域信用建设稳步推进,多层次信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公众信用意识大幅提升,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随着四川各地金融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金融支持四川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增强,大量省外、国外金融机构来四川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资金聚集“洼地效应”逐步显现。

四是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一行三局”始终以风险管理为本,不断夯实监管基础,改进监管方式,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促进了四川金融业健康发展。各监管机构建立了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金融监管信息,加强政策和工作协调,金融监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监管当局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通过市场准入和退出、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措施手段,大力推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内控管理。扎实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加强对高风险机构和具有系统性影响机构的动态监测,提升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大力推进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积极实施查处分离制度,严格问责违规金融机构和人员,维护了金融系统稳定。

五是政府金融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专门成立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加强对全省金融业发展的规划、管理、服务、协调,有力推动了全省金融业发展,维护了地方金融秩序。各市(州)政府也陆续成立金融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地方金融业发展的规划、管理、服务、协调。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金融办公室与金融监管部门密切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省政府多次积极争取国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四川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加大国家支持金融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充分发挥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以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各市(州)政府也积极出台鼓励金融招商、金融创新、股权投资等政策措施,建立金融单位年度考评和奖励制度、银企对接制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议制度等,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过去的五年,是我省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也是难以忘怀的五年。“十一五”时期,全省金融领域干部员工的丰富实践,既凝聚着智慧和汗水,也铸就了辉煌业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坚持经济与金融共同发展。在重视发挥金融对经济支持作用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金融产业的发展,突出金融作为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的特殊地位。既要加大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又要努力把金融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推动金融业自身迅速发展壮大。二是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积极引导支持各类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服务组织共同发展。统筹银行业与证券保险业、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协调发展,促进金融结构不断优化。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准确把握国内外金融发展的趋势与特点,强化危机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不断推动金融业改革创新,提高竞争力,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确保金融安全。四是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金融业在改革创新中发展,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为金融业发展构建良好环境。

(四川省政府金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