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十一五”回眸:四川金融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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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监管篇(3)

六、完善反洗钱制度框架,严格监管监测

(一)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反洗钱组织机构

2006年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成立了反洗钱处,专门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州中心支行也在会计财务部门建立了反洗钱专岗,分别负责辖内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各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也相继建立了以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牵头部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五年来,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多次开展了对社会公众的反洗钱宣传,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在金融系统建立起了一支较高素质的反洗钱队伍。

(二)全面建设和完善四川反洗钱工作制度体系

在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以及总行有关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先后制定四川片区反洗钱现场检查操作规程、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指引、四川省金融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可疑交易报告流程等制度办法,规范分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移交及保存工作程序,确保重点可疑交易及时处理。规范反洗钱行政调查和案件协查程序,反洗钱调查、案件协查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新要求,按年制定四川省反洗钱工作要点,构建了较为全面和完整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体系,确立了全省开展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各项制度。

(三)建立反洗钱省内协调机制,开展多层次反洗钱合作

积极倡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政府层面、金融系统和人民银行内部三个层次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四川省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了《四川省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全省联席会议,传达国家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反洗钱重点工作。各市州也建立了地方反洗钱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与反洗钱重点单位的协作。随着反洗钱领域不断扩大,与公安、纪检监察、反贪、国安、反恐、禁毒等部门的合作逐渐增多,反洗钱在维护经济社会安全和全社会反腐败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与四川省公安机关建立了合作机制,与成都海关建立了反洗钱合作备忘录,加强了与反恐、国安部门的合作,常态性地开展了恐怖融资资金监测。三是建立人民银行与银、证、保三家省级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协作制度,组织召开与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会议3次,进一步完善了金融监管部门向人民银行通报审查新设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等工作信息、人民银行向监管部门通报反洗钱监管政策、金融机构参与或涉案等重大或紧急信息的制度,推进了反洗钱监管与金融监管合作。

(四)全面开展反洗钱监管,建立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对金融业反洗钱现场检查。为监督金融业认真执行反洗钱制度,对514家高风险机构和涉案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对82家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金融机构实施了1006万元行政罚款。通过检查,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了反洗钱工作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普遍开展了客户尽职调查,基本落实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使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和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二是建立完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体系。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全面、持续和实时监管,建立了适合四川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和数据分析指标体系,按季和按年全面收集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有关动态信息,并针对反洗钱现场监管报表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非现场监管质询、重点辅导、约谈高管等监管手段,帮助金融机构更加有效地配合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了以“风险为基础、客户为中心、流程控制为手段”的洗钱风险管理制度,预防和控制洗钱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反洗钱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逐步发挥。

(五)加强资金监测,发挥反洗钱调查、案件协查作用,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及相关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推动四川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一支1700余人组成的、覆盖所有机构的反洗钱信息员和报告员队伍,并就报送标准及报送程序进行了规范和培训。实现了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总对总”联网报送。全省25家法人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开发了反洗钱信息报送系统。人民币、外汇大额和可疑交易上报工作已在四川省全面展开,基本形成了严格、规范的上报体系,使反洗钱资金监测的范围、报告数量、分析质量、信息容量和电子化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及时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加快犯罪案件侦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对异常交易资金的监测调查和案件协查。截至2010年,共立项调查79起,向公安报案7起,协查29起,推动破获洗钱案件2起、相关犯罪案件16起,为打击洗钱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作用。

七、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四川对外经济发展

(一)加强银行结售汇业务指导,帮助和引导银企适应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规避汇率风险

?针对汇改后银行汇率风险加大的实际,加强了对银行申请开办结售汇业务过程的指导,主动提供政策咨询。积极支持银行业务创新,推进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加强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管理,解决银行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问题,维护了银行债权。规范对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监测,提高了汇价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经常项目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

在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实行逐笔核销、批次核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自动核销监管模式。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成为全国首批8个网上核销试点之一。网上核销全国推广之后,全省出口收汇企业全部实现网上核销,极大的提高了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效率。积极推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便利了合规企业的进口付汇行为。另外,进一步简化进出口核销手续,推进贸易便利化。不断在管理手段、管理方式和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从根本上推进贸易便利化,方便企业,降低成本。简化部分贸易方式下进口付汇和出口核销的审核凭证;简化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的管理;放宽异地付汇进口付汇备案管理,取消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进口付汇备案管理;调整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范围,提高了多收汇和少收汇差额核销金额。

(三)加强监测与管理,积极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

为促进核销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的违规行为,在做好服务,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为地方涉外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每年认真开展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逾期未核销企业的集中清理催核。对尚有逾期未核销的部分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了暂停“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资格、暂停发放出口核销单的处理,并移交检查部门做进一步查处。贯彻落实贸易收结汇新政策,抑制投机外汇资金流入。认真执行账户管理和个人外汇管理等政策,打击违法交易。

(四)增强服务意识,支持地方涉外经济发展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针对地震灾区机构、个人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中遇到的特殊情况,主动受理,积极研究,个别解决,积极支持地方涉外经济的灾后恢复和发展。特事特办,解决企业外汇收支中的特殊困难。在坚持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真实性审核原则基础上,将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根据实际情况,替管理对象排忧解难,支持地方涉外经济活动顺利开展。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构建涉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协作机制。为充分发挥外汇管理部门和涉外政策性金融机构有效促进四川省涉外经济发展的作用,积极培育和支持四川省涉外经济主体的业务开展,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两家涉外政策性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初步构建了三方协作机制。

(五)加大外汇检查力度,维护外汇秩序

一是加大对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力度,提高被查机构合规经营意识。继续加强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的现场检查。坚持寓服务于检查之中的原则,在督促银行积极整改问题的同时,指导银行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了业务操作,提高了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密切关注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政策调整,针对最新的政策调整,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银行和企业的外汇业务专项检查,统一了各银行政策执行尺度,保证外汇管理政策的严格执行。二是及时查处外汇违规行为,增强涉汇主体合规经营意识。查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外汇违规行为,督促其建立完善了与外汇管理目标相一致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了他们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工作力度。围绕贸易信贷登记、个人结售汇、返程投资等外汇管理新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为新政策执行保驾护航。三是加强部门配合,积极打击各类外汇资金违规行为。2008年,分支局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了省市两级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分支局进一步发挥与公安部门的联合办案合作机制,加大对各项外汇违法案件的移交和查处工作力度。

八、推动国库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一是持续推动国库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国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增强。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设作为“十一五”期间国库工作的重点大力推动。加强与财政、税务、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保持和巩固横向联网工作机制,采取分类推进原则,取得可喜的成效。截至2010年末,四川省所有国库、21个市州国税及所辖机构、14个市地税及所辖机构、39个商业银行接入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成为全国覆盖范围较广、业务量占比较高的省份之一。二是务实推动国库业务创新, 国库服务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宽。根据国务院和总行的有关精神,积极推进国库直接支付工作,覆盖的地区和国库直接支付项目种类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三是努力拓展国库服务支持内容。近年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推动国库直接支付业务的基础上,在其他领域也开展了国库业务创新。如四川省分库、成都市辖内国库充分发挥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功能,启动实施了国库代收工会经费、价调基金等预算外收入业务。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十一五”期间,成都分行积极配合财税部门认真做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和扩权强县改革的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推进了改革的顺利实施和深化。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业改革发展与监管

“十一五”时期,四川银监局在银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争取地方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的监管理念,以“支持科学发展,严守风险底线”为工作主线,督促全省银行业机构不断提高竞争力,有力地促进了四川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银行业服务全省经济科学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时期,四川银行业机构始终把促进地方经济和自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西部大开发、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等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事业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在2006年、2007年中央确定“双防”目标、货币政策适度从紧,2008年以来面对支持灾后重建、国际金融危机双重压力和中央确定的“保增长、调结构”基调,以及2009年下半年以来持续加强信贷规模调控的宏观背景下,四川银监局积极引导全省银行业机构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优化信贷结构,较好地满足了四川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需求。“十一五”时期,四川银行业累计新增贷款12529.37亿元,超过四川解放后56年间新增贷款的总和,年平均增速达23%,为四川省生产总值实现13.7%的年均增速、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提高人民生活满意度提供了持续动力。

(二)纳入国家和全省发展规划的一大批重点产业和项目得到有效支持

全省银行业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信贷结构优化。截至2010年末,全省银行业机构对能源电力、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现代中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7+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3499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1954亿元。对八大优势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中的装备制造、钒钛钢铁、汽车、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贷款余额1469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699亿元。“十一五”期间,全省银行业机构抓住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把支持四川省承接产业转移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累计发放承接产业转移贷款241亿元,贷款余额140亿元,支持承接产业转移企业517家,促进形成产业集群48个,带动当地40万人实现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