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基于资产价格的金融安全研究
3273000000007

第7章 金融体系安全性问题产生的根源(2)

2.2.2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金融危机是金融系统失去正常运转能力而陷于停顿或瘫痪的状况,具体表现为银行呆坏帐大量增加,商业信用极度萎缩,银行存款被大量提取甚至出现挤兑的现象,许多金融机构开始倒闭,资产价格大幅下跌,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本国货币也可能出现大幅度的贬值。早期的研究将金融危机看成经济危机的一部分,是经济陷入危机的开始。如马克思认为经济危机的根源在于私有制度本身,即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当资本主义的这一基本矛盾达到难以调和的地步时,就会以危机爆发的形式来暂时强制性解决,使社会生产力受到巨大的破坏,信用、货币和金融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当然,马克思也并不否认金融、信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信用的过度扩张也会引发金融体系的信用危机,但总体上它们是受制于社会物质的再生产过程。

金融安全的反面是金融不安全,但这并不意味着金融危机的爆发。一些学者将金融安全的实质描述为金融风险状况,而金融不安全的表现主要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这种理解有些片面。实际上,金融危机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领域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混乱和动荡,并在事实上对该国银行体系、货币金融市场、对外贸易、国际收支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它往往包括全国性的债务危机、货币危机和金融机构危机等。金融不安全正如前面所阐述的是金融体系运行状况出现了大的不稳定因素,但还没有导致状况的失控与危机的爆发。

2.2.3金融安全的动态均衡性

安全是与危险相对应的概念。比如,对于以稳健经营而著称的香港银行业,她不会害怕一些新的金融工具的采用使银行处于不安全状态。而对于不良资产比例已经过高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新的金融工具的采用会带来金融不安全的因素。因此,金融安全首先应当是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金融、国内金融环境,应具备“应对”能力的状态。其二,金融安全的均衡必须是一种动态均衡状态。经济运行的态势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就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的各部门运行会处在一种连续的压迫力和惯性之中。如在经济快速增长时,银行会不断扩张信贷,直到突然发现信贷过分扩张有可能会使不良资产增加时,开始收缩信贷。而当银行收缩信贷时,就可能使经济陷于衰退。因此,金融安全是基于各类经济及金融信息的不断反馈,采用特定的应对机制及政策措施,并维持金融体系良好运行基础上的动态均衡,也就是说,金融安全状态的获得是在不断调整、适应中达到的。

第三节金融安全问题产生的根源——金融体系固有的脆弱性

金融资产相对于实物资产的高度流动性,使金融体系成为经济领域中最容易受到冲击的部门,从而引发金融安全问题。世界范围内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也从反面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济学家把金融领域的这种现象归因于金融本身的脆弱性。金融脆弱性的根源首先在于银行等金融企业自身的经营模式,即银行等金融企业的高负债经营,因为即使按照《巴赛尔协定》的8%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规定,银行的财务杠杆水平也要远远大于一般企业,并且其它行业的风险最终往往汇集于金融,因此较之其它企业,在风险冲击面前更显脆弱。此外,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和金融日益融合并相互影响,这使得在虚拟金融资产极度膨胀及其流动规模和方向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条件下,一国金融也更容易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包括实际上的和心理上的冲击,从而使整个金融体系表现为脆弱性。

2.3.1银行业的脆弱性

早期有关金融动荡的研究,非系统的存在于其它经济理论研究中。正如前面提到的,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理论中阐述了经济危机的后果之一就是因企业破产、银行债权无法收回而导致的大量银行破产,费雪的“债务——通货紧缩理论”则更详细的解释了经济波动(更准确的说是实体经济的波动)导致银行危机的过程。这些早期理论所强调和研究的重点是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金融体系的动荡及不稳定,仅是经济波动的结果,没有关注金融本身的经营特点及对经济的影响。

随着金融的发展,金融活动越来越多的显示与实体经济不同的特点。金融危机的频繁发生,并因此产生的对实体经济部门的破坏性冲击,使人们充分认识到了金融对经济的巨大影响,更多的研究人员开始关注金融及金融所固有的脆弱性,并逐渐形成了相对独立的金融脆弱性研究理论。

1)明斯基的金融脆弱性理论。

明斯基是最早系统研究金融脆弱性的学者,他的研究是基于对企业部门行为的分析。明斯基(1982年)据此提出了金融脆弱性假说,他认为借款企业可以分为三类,分别为抵补性的、投机性的及庞氏借款企业,分别形成抵补性、投机性和庞氏融资。这三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同的收入流模式:

(1)抵补性企业所投资的项目在寿命期内的预期总收入不仅大于其总债务额,而且每期的预期收入大于到期的本息之和。

这类企业的项目一般处于稳定发展期,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收益,并且根据项目的收益提出融资要求,是银行最优良的贷款对象。

(2)投机性借款企业项目的预期总收入虽然大于总的债务额,但是在获得银行贷款后的初期,其预期收入小于每期的本息和,只是这个收入仍然高于每期的利息额。企业项目在经过初期的一段时间后,所带来的收益增加,企业项目的预期收入将高于每期的本息和,并且足以弥补先前所欠的本金。

此类企业有可能项目处于导入期,但正不断建立竞争优势,预期将来会产生较好的收入,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庞氏企业的项目预期收入在总量上大于债务总额,但是直到最后一期之前的各期预期收入不仅小于本息和,而且小于每期的利息,只是到了最后一期,其收入将可以偿还所有的本息,包括前期所欠的本金和利息。

此类企业最后一期所获得的收入往往来源于变卖资产的收入,因此,项目给企业带来的收入并不依赖于项目贷款期内的运营收入,而依赖于项目在贷款期内本身的价格上升,收入预期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许多风险投资类企业属于这种类型。

如果抵补性企业占据多数,金融就具有极为稳定的基础。不过明斯基认为,随着经济繁荣,人们对经济的前景会普遍乐观。抵补性项目一般属于较为成熟的项目,虽然能够带来稳定的收入,但由于生产企业众多,所获得的收益并不丰厚,因此,企业会更多的投资于投机性的新项目或更高不确定性的庞氏项目。这样发展的结果,使得抵补类企业逐渐减少,而投机性和庞氏类企业不断增加,金融系统中也会累积大量的投机性和庞氏融资,从而使金融脆弱性累积。一旦企业的实际收入达不到预期水平,就有可能发生财务危机而拖欠债务,金融系统本身隐含的脆弱性就会演变为真实的金融危机。

2)克瑞格(Kregel)的安全边界推断

“安全边界”是企业预期收益对到期本息的保障程度。克瑞格借用“安全边界”概念从银行行为角度对金融脆弱性做出推断。从银行理性行为角度分析,当企业向银行提出借款需求申请时,银行应该对企业提出融资的项目的收益性进行充分研究,并依据银行的安全边界标准确定项目是否能够确保按期支付相应的本息,以决定是否给予相应的融资支持。如果能充分地做到这一点,则能够大大降低融资的风险。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在提出项目融资要求时,对项目的未来状况也不完全确定,也就是说大多数企业的项目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银行对于融资项目的知识也不比企业更多,相应的银行并没有直接参与项目的调研,更多的依赖于企业提供的相应材料判断,所知可能更少。因此,这样的理性研究并不会成为银行的绝对依据。

通常情况下,银行在做出贷款决定时往往会受摩根规则影响。由于把握未来预期的困难性,摩根规则并不特别关注项目未来的收入预期,而是主要考察企业过去的借款信用。如果企业过去的信用越好,银行就越容易满足其融资要求。这种策略具有合理性,信用好的企业一般整体经营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即使融资项目达不到预期收入,企业也更可能通过其它收入来源偿还到期债务。

银行在一个经济周期的开始阶段对安全边界的要求非常的严格,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总体趋向良好,信用记录不断改善,而银行对未来的看法更趋乐观,安全边界则缓慢的、不知不觉的被侵蚀,即缓慢的放宽债务的收益保障要求,并使已发生的行为成为新的更宽松的安全边界依据。这样,在经验的摩根规则影响下,更多的企业可以获得银行贷款,更多的高风险项目获得金融支持,银行贷款风险不断累积。由于银行的高杠杆经营特点,当出现意外经济状况时,整个金融系统就会显得非常脆弱。

3)信息不对称与银行体系脆弱性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出现在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之间形成了一条有效的纽带,这解决了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个体储户已经成为闲置资金的最主要来源,而个体储户的特点就是人数众多,单个规模有限,金融机构把这部分资金聚集起来,可以满足资金需求方的规模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作为专业的资金经营者,较之零散储户有着更广泛地专业知识、信息渠道和分析技能,能够更好的对资金的使用方进行监管,减轻资金拥有方和资金使用方之间的不对称信息问题,避免企业对资金的滥用。

但信息不对称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这个资金纽带上存在两个层面的博弈:一是储户和金融机构之间,另一是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金融机构在面对储户时,储户的储蓄资金在某种意义上说具有完全的流动性,而金融机构在面对企业时,其贷款资金由于企业经营的周期性及资产特性并不具有对应的流动性,即使银行的资产不存在任何问题,储户的挤兑行为也会导致金融机构的清算。因此,金融机构稳定经营的条件之一就是储户保持对其的信心。但是储户由于信息的缺乏,一般根据别人的行为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挤兑发生后的损失效应,又加剧人们的从众行为,这就埋下挤兑隐患,也成为金融脆弱性的诱因。金融机构在面对企业时,企业为获得资金会隐藏不利于自己的信息,金融机构作为外部利益相关者无法完全消除这一点,这种信息不对称减弱了银行的监管效果,增加了银行资产的风险。为应对这种信息不对称行为,银行也会产生从众行为,即别人这么做了,我也跟随这么做,众多金融机构对大企业的青睐正是这种行为的表现,否则失去市场会是现实的后果。同时政府或明或暗的危机救助承诺,更引发银行管理者的“道德问题”,加重了这种从众现象,增加银行发生危机的可能性。

4)银行业恐慌模型

一般在主流观点看来,金融体系出现危机和恐慌是一件坏事情,因而各国中央银行的一项主要责任就是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以消除可能出现的金融恐慌,维持本国的金融稳定。但Allen和Gale(1996)却认为,银行挤兑和金融恐慌不仅有成本,而且还能带来相应的收益。如果中央银行试图彻底消除金融恐慌的行为可能耗费非常巨大的成本,在某些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可能得不偿失。理解这一点可以考虑一个完全自由地没有管制的金融体系,银行可以限制储蓄者提取存款的权限和准备充足的流动资产来避免挤兑的发生,但银行最后可能会发现允许挤兑发生的可能性出现是比追求绝对的安全更有效的策略选择。

Gorton(1998)的实证研究表明,银行恐慌不是“太阳黑子”现象,即金融恐慌和经济基本面没有关系,不仅仅是由于某种集体的“歇斯底里”或“暴徒情绪”所推动,而是经济周期的产物。他还发现在11次经济周期中有7次出现了金融恐慌,其中在5次最严重的经济衰退中均伴随有金融恐慌的出现。Allen和Gale(1996,2003)建立了一个和银行恐慌的经济周期观点相一致的理论模型,并得出结论,“太阳黑子论”只是银行体系脆弱性的一种极端情形。延续前面的观点,在它们的模型里中央银行是否要干预银行的挤兑,要区分三中不同的情况及相应的成本和收益。首先,当安全资产的回报在银行体系内部和外部相同时,金融危机的出现就是最优的,原因在于银行资源的最优分配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将一部分资源投资于风险资产上,二是使早期的储蓄提款人承担一定的风险,而允许银行挤兑的出现就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其次,安全资产的内部回报比外部高时,银行挤兑则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分配,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的干预将能够改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当存在风险交易市场时,即使安全资产在银行体系内部的价格和外部一致,银行挤兑也会带来成本,这主要来源于挤兑时大家可能在同一时间内抛售风险资产,因而会造成资产价格的大幅下跌,中央银行防止资产价格崩溃的行为,将能够带来帕累托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