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新贸易壁垒及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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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金融危机背景下新贸易壁垒(3)

3、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

从国际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看,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将逐渐取代传统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主体。

(1)TBT从生产领域和贸易领域向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扩张

TBT可分为强制性措施与自愿性措施,既涉及国际或区域性协议、国家法律、法令、规定、要求、指南、准则、程序等,也包括非政府组织等制定的规则。TBT的涵盖范围日趋广泛。从产品形态看,它不仅涉及初级产品,而且牵涉到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制成品;从产品生命周期看,涵盖了研究。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以及处置等各个环节;从涉及领域看,TBT从生产领域开始,逐渐扩张至贸易领域;当前已从有形商品扩张到金融、信息等服务以及投资、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从WTO成员通报的情况看,机电产品、石化产品、建材和农产品及食品仍是TBT通报的重点;SPS通报一般涉及农产品与食品行业。在WTO新一轮谈判中,贸易与环境、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农业等议题都将涉及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

(2)TBT的影响及扩散效应越来越明显

TBT的影响较之于关税和一般非关税壁垒更为广泛和深远。许多TBT措施可能直接导致限制甚至禁止进口。另外,技术壁垒具有明显的扩散效应。TBT措施往往产生连锁反应,从一国扩展到多国甚至全球;由一个产品涉及到相关的所有产品。如美国于1973年开始将HACCP制度“应用于低酸和酸化食品罐头,1997年起对美国国内水产品加工业者及输美水产品加工强制实施HACCP制度。现在,美、日、欧已经将HACCP制度应用于整个食品与农产品行业。并且一国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容易引起其他国家的仿效,2002年1月30日,欧盟理事会以中国舟山产冻虾仁氯霉素含量超标为由,通过《关于对产自中国的进口动物产品实行某些保护性措施的决议》决定暂停进口产自中国的供人或动物消费的动物源产品,禁令由虾仁扩大到所有动物及含有动物成分的产品达100多种。欧盟的这一措施很快引起匈牙利和俄罗斯等国的仿效。

(3)技术壁垒呈水涨船高的趋势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创新的深入,新的技术标准会不断涌现,并被采用于新的技术法规。技术创新使检测设备、手段和方法更加先进,一些国家尤其是WTO发达成员运用TBT的水平随之水涨船高,对进口产品的标准规定越来越细,要求也越来越苛刻。

(4)发达国家将仍是实施技术壁垒的主体

由于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国制定和实施TBT的差别很大。一般来讲,发达成员居于主导地位,许多国际标准都是发达成员参与制定的。但是,近几年来,发展中成员也越来越重视技术壁垒的引进与实施。从1995至2006年的TBT通报的情况看,WTO成员实施技术壁垒呈加速上升的趋势。1995年TBT通报量为825件,1997年猛增至历史最高点1434件,此后历年都超过了1000件。SPS通报量一直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从1995年的198件猛增到2001年的772件。总体上发达国家仍居于优势地位。这一时期发达国家的TBT/SPS通报合计3945件,占总量的55.74%,发展中国家为3133件,占44.26%。自1999年以来,发展中国家的TBT通报量已经超过发达国家,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5)采用国际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的趋势不断加强

由于技术和经济水平的不同,各国制定和实施TBT的差别很大。TBT是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具有合理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容易被贸易保护主义所利用,形成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欧共体成员较早认识到技术性壁垒对成员国间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于1969年制定了《消除商品贸易中技术性壁垒的一般性纲领》,首次提出了在国际贸易中限制技术性壁垒的贸易规则。1979年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制定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乌拉圭回合”对该协定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签署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为了使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不合理的贸易壁垒,WTO制定了《良好行为规范》,建议各国采取国际技术标准。此外,国际标准化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成员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越来越多的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被各成员采用,而且国际标准己日益成为解决争端的重要依据。比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1SO9000质量体系标准和1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已经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三)贸易管理壁垒

贸易管理是在新贸易理论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贸易政策理论,是基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而提出的一种政策分析,适用于发达国家对其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保护,通过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干预,达到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其政策主张上大多涉及自愿限制出口、补贴、国家贸易垄断等。特别是反倾销措施,具有很强的壁垒效应,是新贸易保护主义者极力主张的政策手段之一。此外,劳工标准、区域性协议、关税升级保护、灰色区域、限制性援助或边境税调整等措施也都有很浓烈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四)社会壁垒

社会壁垒是指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社会壁垒由社会条款而来,社会条款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而是对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方面规定的总称,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相辅相成。国际上对此关注由来己久,相关的国际公约有100多个,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劳工组织 (ILO)及其制定的上百个国际公约,也详尽地规定了劳动者权利和劳动标准问题。为削弱发展中国家企业因低廉劳动报酬、简陋工作条件所带来的产品低成本竞争优势,1993年在新德里召开的第13届世界职业安全卫生大会上,欧盟国家代表德国外长金克尔明确提出把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对违反者予以贸易制裁,促使其改善工人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这就是当时颇为轰动的“社会条款”事件。此后在北美和欧洲自由贸易区协议中也规定,只有采用同一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与地区才能参与贸易区的国际贸易活动。

目前,在社会壁垒方面颇为引人注目的标准是SA8000,该标准是从1SO9000系统演绎而来,用以规范企业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通过论证的公司会获得证书,并有权在公司介绍手册和公司信笺抬头处印上SGS一ICS论证标志和CEPAA标志。此外,它们还可得到SA8000证书“的副本用于促销。欧洲在推行SA8000上走在前列,美国紧随其后。欧美地区的采购商对该标准已相当熟悉。目前全球大的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迫使很多企业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去中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这无疑会大大增加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劳工成本是其最大的比较优势,社会壁垒将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

(五)其他壁垒

1、特保调查

与传统的反倾销措施“先调查,后保护”相比,“特保”不仅具有“先保护,后调查”的优点,而且出手很快。正是如此,印度在过去l个月内向中国发起了七八起有关特保调查。其中近期对于进口中国的纯碱产品从发起调查到作出初裁只用了10余天时间,对进口中国的铝板及铝箔的特别保障措施从立案调查到做出初裁只用了5天时间,而且分别加征31%和35%的从价税。

2、特别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又称紧急措施),是指一国(地区)在某种产品进口大量增长以至对其生产同类或者与之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遭受损害时,为补救或者便利产业调整而针对引起损害的进口产品采取的临时进口限制措施。其特点只是针对产品数量的激增对进口国市场的影响,而不考虑进口增长的原因。与同属贸易救济措施的反倾销措施与反补贴措施制度不同,后两者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而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该制度的这一特点为各国所重视,都将保障措施作为重要的对外贸易救济制度。特别是2002年初美国“201钢铁保障措施案”的实施使钢铁产业保障措施案件剧增。2009年4月22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消费轮胎提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消费轮胎(包括乘用胎、轻卡胎、小型货车轮胎和运动型多用途SUV轮胎等)限额为第1年2100万条,之后的配额为每年增加5%,期限3年。

3、灰色区域措施

所谓灰色区域措施是指总协定成员国采取的在总协定原则和规定边缘或之外的一些歧视性贸易政策措施。换言之,这些措施既不是合法的,也不是非法的,如“自动出口限制”、“有秩序的销售安排”、“出口节制’、“进出口价格调控机制”、“劳工标准”等。这些灰色区域措施现已成为发达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所采用的有力武器,符合他们国内政治和经济的强烈需求,但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产生了极大伤害。迫于欧洲国家的压力。中国对一些输欧纺织品实行自动出口限制,并和欧方达成协议,实施双边监控,一旦出现出口量大增,将发出预警,适当减少出口。

4、禁止进口。

在2009年初明令对中国钢铁、化工、纺织等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措施之后,印度前不久更是宣布在未来6个月中禁止从中国进口玩具,其抬高对中国的贸易壁垒上升到了极致。虽然时隔不长印度政府对中国玩具的态度有所软化,但其残酷的“封杀”阴影却是有目共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