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媒介地理学:媒介作为文化图景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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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电视地理:集聚地理能量的利器(1)

当下传播学研究正由历史转向现实、由历史学转向地理学。传播的重点正由社会传播转向媒介传播,由语言、文字传播转向画面、影像传播,由印刷媒介转向视像媒介。尤其进入现代社会,电子媒介以其影像画面时刻包围着人们,电视极大地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不同的时空、地点和景观在电视中交织,“地球村”正在成为现实。传统的地域界限无可避免地被电视打破,原本异域的风景也借助全球化的电视而受到更多的人的欣赏,虚拟与现实的情境更是相互渗透,建构起全新的地理空间。在电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地理因素是一直为人们所忽视的,但事实上,地理因素在电视的产生和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第一节 电视的产生发展与地理

在现代社会中,电视时刻以其丰富的影像画面展现和重塑地理景观,似乎在支配着各种地理要素。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回顾电视诞生和发展的历程,会发现就电视媒介而言,地理因素不仅在其诞生前产生影响,在其发展过程中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地理因素不仅是电视诞生的助产士,还是操纵媒介发展进程的“神秘力量”,违背地理要素的规律就会导致电视媒介影响力的下降。

一、电视媒介诞生的地理因素

电视技术的发明已有上百年历史了,这不是一次历史的偶然,可以说电视媒介是依当地的客观地理条件产生的。“现代文化最大的贡献,是科学技术,科学以自然为对象,其原理的应用为技术,有了技术,就可促成物质文明的进步。可人们却只看到技术进步的表面,至于什么在影响和决定着它的发展,一直被我们忽略。”在电视的发展过程中,地理因素就是一直为人们所忽略的。

从电视的发展历程来看,电视技术最早诞生于德国,1880年德国人李伯莱发明电视旋转盘扫描方式。到1926年英国,贝尔德发明的机械电视第一次公开表演。1927年,美国的PhiloT.Farns worth最终发明了电视。电视技术是由德国人发明的,但最终让电视成为一种新媒介的则是英国人和美国人。除了历史的偶然外,地理因素直接影响了电视技术的发明与应用。德国之所以没有成为电视媒体的“生父”,主要是因为没有适合电视媒介产生的土壤。相比之下,英国的社会环境更适宜催生新媒介。按照黑格尔的观点,英国四面环海,人们习惯于海洋性的生产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使这里的人不太“安分”,勇于冒险,追求利润,因此他们对信息的需求量明显要大于地处中欧平原上的德意志,支持新媒介的产生是很自然的事。即使当时他们没有意识到电视会成为一种全新的媒介,依据英国绅士们对新事物的友好态度,电视也会被接受。而这在极富封建传统的德意志容克地主阶层那里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可以说由英国人来完成电视媒介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是有其必然性的,这种必然性主要体现在其独特的地理因素上。

而后来英国以及主要受英国影响的美国成为电视媒介产业发达的国家,也同这种最初的优势分不开,从而形成了现在的电视传播地形图。

反观德国等欧洲国家和亚非拉国家在媒介发明和传播上的被动状况,说明地理因素会约束社会生活的行为,会成为该条件与社会上相关事物互动的障碍,这些源于地理因素的差别必须被认清和指出,并且加以重视和改良,填补由地理因素造成的在电视媒介地图上的空洞,积极寻找、挖掘和利用那些原为空隙、边缘、地图上“空白空间”的地方。

我们将地理环境比作电视媒介的助产士,这说明,尽管目前还没有证据说明地理环境是电视媒介产生的最终决定因素,因为在当下的技术决定论被广泛接受的情况下,人们更多将某个技术的产生归结于与该技术相关的其他技术是否在该地区出现,鲜有考虑其他因素者;但至少可以肯定地说,地理环境因素对于电视媒介的诞生是有较大影响的,虽然还没有升格为“大夫”,但称其为“助产士”则无可厚非。

二、操纵电视发展的“神秘人”

地理因素是操纵电视媒介发展的“神秘人”,电视媒介的生存发展必须适应当地的地理环境,否则就可能遭到“神秘人”的报复——削弱电视媒介的影响力。从理论上说,地理因素本身的特征是造成其对电视媒介控制的根本原因。而从具体操作的角度来看,地理因素对电视媒介的操纵是借助了二者共同作用从而形成的新空间来完成的。

社会学家列斐伏尔是这样认为的:“在目前的生产方式里,社会空间被列为生产力与生产资料、列为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特别是其再生产的一部分。”按照他的观点,媒介传播的空间性隐匿于幻想和意识形态厚厚的面纱中,凭借对同质化、分离化、等级化的同步倾向来实现地理上的不平衡发展。也就是说,在地理因素和电视媒介的交叉反应中,由于传播固有的空间性,让时空的汇聚以传播为“焦点”形成一个崭新的不隶属于电视媒介的虚拟空间体,它可以与传播实体的空间相对立,也可以是地理环境的一个空间组成部分,但它不是对地理环境的直接反映,而是地理环境的电视媒介表现。于是,地理环境就通过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对电视媒介产生的作用来实现对电视媒介的操纵。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地理环境的时间结晶被创造为电视媒介影像进行传播,而这种传播恰好符合地理学研究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视觉技术的运用。于是,地理因素在对电视媒介的控制中显得更加游刃有余,地理因素对电视媒介的影响是具有“决定性”的。

“地方感”这一名词,它通常既指涉一个地方的特殊性质,也指人对于这个地方的依恋与感受。前者强调这个地方的物理形式或历史特性,使它成为具有特殊意义与象征或值得记忆的地方;后者强调个人或整个社区藉由身心经验、记忆与意向而发展出对某个地方的强烈依附,并赋予地方浓厚的象征意义。可以这么说,地方感同时指涉了客观与主观的面向,而地方感的培养最根本的一条是来源于该地地理特征的影响。以海外的华人群体为例,他们对祖国往往有着强烈的地方感,而这种地方感将中国的许多地理特征符号化,变成一种国家的象征,而他们对于这种地理符号,如:天安门、万里长城、石狮子、龙舟等等,也会产生依恋的感觉,从而生发本民族的认同感。

同样,这种情况也会在任何国家内部产生,即:生活在某个国家(或某个地区)的民众产生地方感,进而形成了某种固定的文化模式,而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电视媒介也会不自觉地遵从这种“地方感”,按照这种文化模式制作的节目,也就是“本土化”节目,可以实现媒体在该地的传播目的,稳固媒体在当地的地位,而这些具体的结论是由新闻集团等跨国媒介集团的具体实践中得到证实的。到此为止,“地理因素对电视媒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这一推论的真实性已经被证实。

除了地方感,电视的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即传播者和接受者本身带有的地理属性也会对电视媒介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媒介地理学坚持以人、媒介与社会、地理之间的互动关系为研究对象,以人文主义为主导,它提出的一种全新视角,把人、媒介、社会、地理放在一种积极互动的状态中进行考察,寻求四者之间的关系。

在人、媒介、社会、地理四者的关系中,人处于核心地位。人都是生活在地理环境中的,必然带有一定的地理印记。地理因素通过人(传播者或受众)影响电视节目;而经过“地理化”后的电视节目通过进一步传播,加深或改变着人们对于地理的认识,并指导人们改造地理的实践。因此人、媒介、社会、地理四者之间既互相牵制又互相促进,这种关系对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电视作为人与地理之间沟通的媒介,它决定着人们对于地理的认识,纪录片呈现地理的角度和程度对于地理景观有着重要的塑造作用。而人作为主观能动者,是地理和电视的积极改造者。

地理作为人和电视媒介生存的土壤,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地理的客观规律性是人和电视必须尊重的,地理的痕迹也是人和电视不可抹煞的。

第二节 电视收视与地理

电视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媒介,以其丰富的影像画面向人们展示了时空交错、异域风光。电视展现的空间是无限的,但电视收看行为确是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中进行的。正如英国文化地理学家迈克·克朗所说,“电视创造了一个同时有着全球性的视角范围和狭小的观看空间相互矛盾的地理。”电视的收视行为与地理环境确实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不同的观看空间和地点决定了人们不同的收视习惯;而处于天南海北的人们,由于地域文化的作用,使其收视习惯带有强烈的地域性。

一、收视地点的变迁

电视的收看地点不仅具有地理意义,更重要的是它决定了人们的收视习惯。

在什么地点和谁一起看电视会使人们表现出不同的收视行为和收视心理。

美国学者博加特(Leo Bogart)将电视收看习惯的早期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酒馆期’、‘先行期’和‘成熟期’。在电视出现的早期,电视还是极少数家庭或组织拥有的稀有之物,‘酒馆期’、‘先行期’构成了一个短暂的社区“公共”使用电视的过渡期。“酒馆电视”(tavern TV)多指男人们挤在酒吧里观看电视这一新奇现象。

“先行期”(pioneer phase)指的是电视机的最初拥有者把客人请到家里,和他们一起看电视。当更多家庭拥有了自己的电视机后,这种邻里观看的模式在成年人中很快便消失了。“成熟期”电视观看,恢复到没有外人的家庭广播收看模式。一旦“成熟”,它便成为私人的,成为一个电子壁炉。博加特对于收视习惯的划分是基于美国社会,而中国的国情与美国有着巨大差别;而且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电视收视行为的表现更加丰富多彩。我们认为,中国人的收视习惯发展大致可分为集体收视、家庭收视、个人收视、重归集体收视四个阶段。收视习惯的这四个阶段分别对应了收视地点的变迁:公共场所、客厅、卧室和重归公共场所。

1. 公共场所

在我国,电视最早是以公共场所的集体收看的面目出现的,这与我国当时电视事业的发展水平有关。1958年5月1日,我国大陆上建立的第一座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开始试验播出黑白电视节目,同年9月2日正式开播。可以说我国的电视事业起步非常迟,到了十年“文革”期间,我国电视事业的发展受到很大挫折与冲击,基本陷入停滞状态。而就电视机来说,1958年我国第一台黑白电视机诞生,到1970年我国才研制成功第一台彩色电视机。1978年,我国电视台数为32个,电视机数为300万台,大约平均每300人拥有1台电视机。

在我国,70年代初的农村基本上没有电视,只有到了80年代初城市的一些市直属单位才有彩色电视;一个自然村也就只有一两台14寸黑白电视机。匮乏的物质条件决定了当时电视机的摆放地点是公共场所,看电视的方式也是集体收看。

城市居民要到单位看电视,而农村居民则去村委会收看电视。集体收看电视与露天电影的情景非常相似,这种集体收视行为使电视媒介在增加人际交流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当时集体收看电视的基本上是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村镇的居民,人们彼此认识。当他们在一个开放的空间内收看电视时,人们会互相交谈,起到很好的人际沟通和情感交流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休闲娱乐的方式。

在美国,电视诞生初期也存在这种集体收视的行为。“当电视刚刚来临时,稀罕和好奇驱使着人们集体地收看电视。酒吧、餐馆、私人俱乐部和旅馆都装上了电视。拳击和其他体育赛事吸引成群的人挤在酒吧里观看。《广播和电视新闻》估计在1948年11月有10%的电视机是安放在公共场合。”这种集体收看电视对当时的美国社会公共领域的建构起着两方面作用:一方面街区酒吧有助于将街区内彼此熟悉的人们聚集在一起,讨论自治公共领域的广泛议题;而另一方面,商业区的酒吧利用电视来提供娱乐,它招徕的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人们因为看电视而忽视了交谈,从而抑制了公共领域的成长。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到了80年代,一些较富裕的群体开始拥有家庭电视机。家庭电视机一开始也存在着集体收视的现象。拥有电视机的少数群体为了炫耀或沟通情感而将家庭电视机向其他人开放,允许或邀请其他人收看。例如一些杂货店的个体户会将电视放在店铺显眼的位置,吸引顾客前来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