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一个缺少民主资源与传统的国家而言,对于一个处在百年历史激变的社会而言,自由与民主有时不免来得太繁琐,太格式,太低效,太麻烦,甚而至于太过软弱无力了。即使在一些很发达的民主国家,其社会与法治方式有时似乎也存在放纵坏人之嫌。如美国辛普森杀人案,因为自由、民主与法治的框架结果,辛普森居然以钱消灾,逃避了在常人看来原本根本无法逃脱的法律责任。
于是,我们中国人,至少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特别喜欢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也特别服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坚决地认为,对于恶人就该恶治,对于残暴者就该残暴,如果不至于更为残暴的话。哪怕对手已经成了半死的悔罪的老虎,也一样绝不宽恕。然而,这完全不合乎自由人格的价值取向。事实上,一个具有现代文明属性的时代,是不相信以暴制暴,或者以恶治恶的。即使对于杀人犯,也须得保障他应有的权利。监狱只是关押犯人的场所,绝不是虐待犯人的地方。一切肉刑,都在废除与禁止之列,而一切思想罪,也都是不能成立的。绝不可以说,你敢打人,我们就一定加倍打你;你敢杀人,就给你来个千刀万剐,或者五马分尸;或者你敢偷盗别人的物品,就剁你的手;你敢信口雌黄,就拔你的牙;并且还要打着正义的旗号,随意使用法律的名义。事实上,以坏治坏,只会更坏,特别是如我们这样的惯以官方行为为榜样的民族与国家。
自由人格的逻辑结果,必定是平等。我有权批评你,你同样有权批评我,不因为你是总统就高人一等,也不因为我是罗德曼就没有指责总统的权力。或者用伏尔泰的语言表达: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自由人格一般并不喜欢大起大落,连大爱、大恨这样的字眼也不经常提起。我们读鲁迅的书,是常常会感到刺激与震动的,但读胡适的书,不大会有这样的情感反应。
他的方式是平和的,讲道理的,一字一句,字字明白,句句清楚,一板一眼,一点也不绕脖子或者暗含讽刺与杀机的。作者并非没有激情,但能自我控制,并非没有大爱,但能平易出之。而这正与他的一贯主张相契合。他不因为有理了,就飙强无度,而是依然坚持有一分根据说一分话;也不因为受到不公平待遇了,就泪雨滂沱,或者疾狂不已,一定提出更其极端的观点与主张。相反,在那等风狂雨暴的年代,他竟然号召中国学者尤其是公共性学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
然而,一个社会系统的文明改变,是要一步一步去做的。文明的层次复杂,那最基本的层次即布罗代尔讲的最具影响长度的文明层次的改变与升华,尤其需要日积月累地不懈努力,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做起,一个根基一个根基地夯实。实在说,让一个民族学会野蛮,学会破坏,学会仇恨,是很容易的,而让一个民族学会友善,学会妥协,学会沟通,学会建设,就难得多了。恰恰到这样的历史关口,就会更其需要自由人格的帮助、引导与支持。
借鉴胡适的自由人格,起码应该学会礼貌,学会友善,学会简单。
礼貌的生活,虽然不见得就是富足的生活,但显然是比较有质量有品位的生活。
其实,中国古人,早明此理,所谓“君子绝交,口不言恶”。想来绝交是多么伤感情的事,然而也要礼貌为之,那个才是君子之风。所谓文质彬彬,斯为君子。我坚定地认为,当礼貌成为一种普遍性生活态度时,它也就会成为一种新的文明力量。从而使我们古老的中华民族,变得更具风度,更有格调。
友善同等重要。现在的社会风气不良,以至于人与人之间很是缺乏信任。比如在公共场所,遇到一位身带重物的老年人,他确实需要帮助,你也真心想帮他,但不可以的。你一帮助,人家就很有可能做出过度反应,甚至过激反应。社会缺少友善,主要原因在于有话语权的一方,在于管理者一方,但改变这种状况,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譬如我们到了华盛顿,坐在某个公园的长椅上,过路的当地人,是会向你问好或者给你以善意的微笑的。这显然会减少我们身处异国他乡的生疏感。反之,即使我们在自己的国度旅游,举目四望,看到的都是一张张冷漠严肃的或者高深莫测的面孔,我们也会觉得这样的氛围,很不舒服。
我在某个地方说过:“成熟的现代文明,大半是简单的文明。”而我们中国人的人际关系,未免太过复杂,因为这复杂,又使我们活得很累,也因为这复杂使得我们很不容易接纳和善待他人。我希望有那么一天,中国人的生活能变成全世界各民族的生活类型中最为简单的一种,到了那时,胡适先生的在天之灵,一定很开心;而鲁迅先生的速朽愿望,也就大半成了现实。
十
总评陈、胡、鲁三式文化性格,应该说,各有所长,各有重点,各有无限借鉴价值在其间。这里特别强调以下三点:第一点,因为有不同,才来得精彩。我把这种不同性格的集成表现,称之为“共鸣律”。孔子所云“和而不同”,仿佛若此。
有不同,而后有共鸣。有共鸣,而后成就各种美妙的音乐。如果只有一种声音,甚至只有一个音节,那么,完了。想听英雄交响曲,不可能了;想听小夜曲,又不可能;想听春江花月夜,也不可想。
第二点,因为有不同,所以才可以相互补充,我称这种异质同型的组合形态为“互补律”。
世间没有完人,完人几近上帝。那么,只有批判人格,显然不可以;只有学术人格,不可以;只有自由人格,也不可以。故而,当今的中国,既需要鲁迅,又需要胡适,还需要陈寅恪。其实这三位文化人物也不过是几个代表罢了。只有他们三种的人格类型还不够呢!还需要陈独秀,需要章太炎,需要钱穆,需要熊十力,需要梁漱溟,需要钱钟书,需要顾准,需要李慎之……以及无数知名或不知名的人,这一点,我是特别欣赏契诃夫的无论大狗小狗皆有权鸣叫论的。
第三点,虽然胡、鲁、陈的文化性格各有向度之别,但其核心价值又是相同的,对此,我称之为“文明必在律”。文明必在,文明价值必在,只要是有价值的,一定不分东、西、南、北,不分人种,不分国度。你有的,我必有之,我有的,人必有之。
鲁、胡、陈尽管文化性质差异不小,但在独立人格这一点上是没有区隔的;在自由意志这一点上,也是相互通然的;在追求现代文明这一点上,确是殊途而同归。这个,也是我在前面提出的胡、陈、鲁人格的一种而三式的基本依据。
十一
无论胡适、陈寅恪还是鲁迅,都具有高贵的人格和卓越的人格表现。然而,他们毕竟是已经逝去的这个转折时期的历史性人物了。在这样的历史人物身上,我们尽可以汲取无尽的养分与财富,然而,现代文明人,尤其身为21世纪的中国年轻人,不可以总是向后回顾的,也不可以把自己的视野局限在中华人物这个范围之内。由于种种历史的,现实的,文化的,科学的,习俗的,宗教的影响,未来的中国人,应该把视野放得更开阔些,把目标定得更伟大些,把前行的步伐迈得更坚实些,把创造力、想象力与行动力释放得更充分些。不但学习和借鉴胡适、鲁迅与陈寅恪,而且学习和借鉴洛克与亚当·斯密,学习和借鉴林肯与圣雄甘地,学习和借鉴伽利略与爱因斯坦,学习和借鉴康德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学习和借鉴福柯与哈耶克,这实在是一些极具自由人格、民主人格、科学人格、批判人格与学术人格的代表性人物。而且就我所亲身接触到的许多青年而言,他们表现出来的坚韧、建设、挚爱与阳光,令我自愧弗如多矣。他们的确具备了超越前贤的潜质,具备了把中国文化提升到世界水准的可能性前提。对于此点,我坚信不疑。
2009年10月29日至同月31日下午写于北方工业大学寓所,11月21日至24日录改定之
(作者系北方工业大学素质教育与现代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