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中国家中,印度把2007年定为“宽带年”(Year of Broadband)。在此前10年时间里,印度网络用户一直保持增长趋势。印度先前还出台了旨在提高网络基础设施的《宽带政策2004》(Broadband Policy 2004)。这份政策的颁布,为印度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在此后的几年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国也先后推出多项政策,扶持鼓励互联网的发展。
面对美国等国家挟持技术优势全面传播本国的价值观、商业理念和大众文化的态势,世界各国采取了不同的应对策略。这些应对策略大体可以分三种:
(1)追随及同化策略
以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为代表的采取追随及同化策略的国家,多数均有殖民统治或者被占领的历史,在政治经济制度上已经初具西方化的基础,其主导国家经济的阶级或集团的利益与西方国家已紧密联结,意识形态上已认同西方价值观。超越策略的采取通常是基于政治和文化的对抗。比如以前以苏联为首的东欧社会主义阵营,试图通过高度集权的国家政治制度、计划经济体制和区域国家联盟,用指令式集中资源的方式同西方竞争,以便在一个压缩的时段中超越西方。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计划经济基础瓦解、国家政治制度改变、区域联盟解体,宣告了超越策略的终结。随即这些国家纷纷转向追随及同化策略。
(2)分离策略
所谓分离策略,是对于西方化和现代化的怀疑或排拒。分离策略的实施往往表现为对本国意识形态和传统价值的坚守。塔利班政权统治下的阿富汗可以说是这一策略的执行者。当这些国家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下,社会原有结构的承受力达到极限之时,分离策略是舒缓内部危机的办法。
(3)选择及参与策略
选择及参与策略是应付全球化趋势采取的积极而审慎的态度。其内涵是:激励市场经济活力和保持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扩大国际市场参与和适度的贸易保护相结合,以高度集权的政治统治维持社会稳定、必要的行政效率、国家信用和社会公平。通过选择采用适合本国国情的现代科技、管理、制度而有步骤地参与全球化进程。采取这一策略的国家,在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大量学习引进、急速发展以积累国家经济实力;在制度文明层面坚持基本的政治制度,谨慎吸收选择、渐次改革试行;在意识形态、文化价值层面坚守既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利用民族传统资源,排拒资本主义化或西方化。这种策略实际上被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采用。
综上所述,不论当前世界互联网的格局如何,也不论将来世界互联网格局有什么变化,全球传播网络已经使各国互惠。比如,欧洲视觉新闻交换组织等已在几十个国家间执行了提供新闻片段的协定。即时新闻报道现已成为全球新闻业的追求目标,全球化新闻在全球性生态问题、金融危机、区域冲突、跨国犯罪等方面的报道显示了预警作用,也积极传播了国际和平、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的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传播媒介体现着越来越多的共性。也正是因为这样,全球各国都推出政策措施,支持鼓励本国新媒体的发展。
(二)控制有害信息
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网络传播时代,海量信息在虚拟世界中流动是其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如何吸收及利用有用和无害的信息、控制拦截有害的信息,从而保证本国网络的安全成为世界各国的要务之一。
世界各国都有对有害信息的定义,英国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英国把有害信息分为三类:一是非法信息,指危害国家安全等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信息;二是有害信息,比如鼓励或教唆自杀的信息,虽然没有纳入到非法的信息范畴里面,但是它已经是可能引起危害社会和个人的不良信息了;三是令人厌恶的信息,比如色情信息或其他令人反感的信息等。
对网络有害信息的处理,各国做法不尽相同。概括起来有五种处理方法:一是法律保障;二是行政监管;三是行业自律;四是技术过滤;五是经济制裁。这五种处理方法,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被广泛使用。
美国向来标榜是自由的市场经济,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对互联网业毫无管控,任其自由发展。事实上,美国为互联网管理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在互联网言论方面,尽管美国有法律规定保护互联网言论自由,但却用复杂的法律术语,将“言论”分为纯粹言论、象征性言论以及附加言论三种,并且表示,由于这三种言论给社会秩序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大小不一,因此有必要用不同的法律界限来对它们进行管控。例如淫秽、煽动性以及涉及种族、犯罪、恐怖活动等内容,都在政府和互联网组织的管控范围之内。在美国,至少有26个州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法案,明确要求公共图书馆、学校、家庭等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获取淫秽等有害信息。同时,美国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过滤软件生产国,世界各国封堵信息使用的过滤软件,大多数由美国公司生产。
澳大利亚是对网络控制比较严格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对网络有害信息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出台了控制措施。比如,澳大利亚政府极其重视网络内容的健康与合法性,尤其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澳大利亚政府宽带、通信及数字经济部下属有一个名为网络预警(Netalert)的部门,专门为澳大利亚民众提供网络信息过滤服务。另外,在2006年的时候,澳大利亚政府斥资1.166亿澳元,免费为澳大利亚所有的家庭和公共图书馆配备了网络内容过滤器,将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屏蔽,以营造一个“未成年人友好的”上网环境。这个名为“国家过滤体系”的网络信息过滤工程已经于2008年底全部完成。
德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网络安全。2008年,德国政府批准了一项颇具争议的反恐法案,目的是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这个法案允许警方在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向嫌疑人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匿名电子邮件来实现对嫌疑人电脑的监控,目的是防止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向德国发动攻击,保证德国互联网安全,便于警方调查追踪嫌疑人。德国政府在打击网络色情,特别是青少年网络色情方面也有很多的举措。2009年4月,德国联邦政府与德国五大网络运营商签订了一个“封锁儿童色情网页”的合同。按照这一合同,运营商有义务每天按照联邦刑警局提供的名单,屏蔽那些有儿童色情的网页。另外,根据德国《青少年保护法》的要求,“谷歌德国”、“雅虎德国”、“美国在线德国”等搜索引擎在德国搜索出来的内容是不会显示非法内容的。
法国专门有一个“费勒修正案”,在这个修正案里专门提出,网络信道——就是提供网络信道的服务商——必须向客户提供信息封锁手段,也就是说,用户能够通过服务商提供的手段封锁有害信息,服务商就算尽责了。否则的话,如果用户通过网络信道获取了不该出现的信息,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意大利也逐步加强了对互联网的监管,监管对象包括谷歌旗下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意大利政府制定了一份对网站视频进行审查的法令,该法令同时准许电信运营商关闭未遵守法令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