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费希特、谢林之所以不能完成像“精神现象学”这样的体系,主要因为他们缺乏黑格尔的“历史感”和系统的辩证方法。所以尽管在黑格尔以前或同时,提出要研究意识发展史任务的人很多,但都没有系统地发挥出来,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体系的出现,又一次证实了他自己的有名的一段话:“那在时间上最晚出的哲学系统,乃是前此一切系统的总结……将必是最丰富、最渊博、最具体的哲学系统。”我们知道,早在黑格尔以前,近代自然科学家就开始运用历史方法进行研究。黑格尔把精神现象学提出来作为“意识发展史”的研究,也正是就当时德国思想界、哲学界的代表人物所提出的号召和任务给予比较系统的完成。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出现,运用了辩证法,发挥了历史观点,初步地发挥出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统一的理论,完成了当时哲学界提出的任务,是有其进步的意义和重大的功绩的。(佚名)
马克思眼中的精神现象学
马克思特别注重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曾称“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又曾称“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的圣经”。
我们认为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起源和秘密”与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的圣经”意思基本上相同。所谓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秘密”,意思是说,精神现象学是理解黑格尔哲学的关键,是打开黑格尔哲学的奥秘的钥匙。
什么是这种钥匙的关键和秘密呢?这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最后成果”,这也就是“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所谓“否定性的辩证法”表现在贯穿着“精神现象学”的“异化”或“自我意识的异化”这一概念上。马克思指出:精神现象学就是“按照实际人的存在、自我意识的异化的现象去加以研究”,因而“掌握这种知识的科学”。换句话说,精神现象学就是研究自我意识的异化的现象的科学。马克思洞见到精神现象学作为研究意识形态的科学,也就是以研究人或自我意识异化的各种不同形态为对象。
由于马克思抓住了精神现象学中所表述的“异化”——“否定性的辩证法”作为黑格尔哲学的秘密、关键和合理内核,他还进一步肯定“精神现象学里面包含有‘批判的成分’”。尽管马克思指出精神现象学中已经潜伏着黑格尔后来的著作中的无批判的实证主义和同样无批判的唯心主义的萌芽,但是他却发现了里面的批判成分。这就是说,“异化”的概念,否定性的辩证法是包含有批判成分的,加以吸收、改造、颠倒、剥掉其神秘化的外壳,就可以“发挥出远超过黑格尔观点的方式”。精神现象学中的批判成分,在于黑格尔分析各种意识形态时,即指出其矛盾,往往把后一意识形态看成前一意识形态的批判,把前一意识形态看成由于自身矛盾而向后一意识形态过渡。我们应重视精神现象学中的批判成分,同时还须批判其神秘化和无批判的唯心主义。
我们主张把精神现象学作为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与作为黑格尔哲学的秘密分开来谈。说精神现象学作为黑格尔哲学的秘密是指其异化原理和否定性的辩证法,前面已略加剖析。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据我们理解,是说精神现象学已经包含着后来黑格尔全部哲学的雏形、萌芽和主要的观念。也就是说,黑格尔以后著作都是精神现象学某些思想的发挥、发展,都可以在精神现象学中找到它们的源头。
《精神现象学》在美学上受到德国当时浪漫文艺思潮的感染和浸润,复超出了美学上的浪漫主义。对某些意识形态的分析批评都是以当时一些重要文学名著为根据的。很多地方表现了歌德、席勒对他的影响。可以简单说,《精神现象学》有许多地方体现了黑格尔很深的文学艺术修养,表现了许多文学家对他的影响,而且《精神现象学》中某些描写典型的意识形态的篇章还饶有文学趣味。
最后,须指出的就是《精神现象学》涉及宗教的地方很多。著名的论“苦恼意识”的章节是对中世纪出世的宗教意识形态以及十字军东征的宗教意识基础的深刻的分析批判。第七章专论“宗教”一章,其轮廓分为自然的宗教、艺术的宗教和天启的宗教与黑格尔死后出版的《宗教哲学演讲录》中所提出的宗教发展三个阶段:自然宗教、精神的个体性的宗教、绝对宗教(即天启宗教)是大致相同的。
黑格尔根据以上这些材料看来,《精神现象学》实在可以说是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和哲学著作的源泉或诞生地。这就是说,他整个哲学体系的重要的萌芽思想和基本纲领大都可以在《精神现象学》中找到。在这个意义下我们基本上同意如下的一些说法:“看来精神现象学同时包含体系的一切部分”,“黑格尔的体系后来发挥成为许多环节的全体只是包含在现象学中的东西之展开与完成”。同时,我也大体上同意新近一位英国资产阶级黑格尔研究者芬德烈所说的话:“研究精神现象学的主要报酬在于看出:黑格尔以后体系的每一个概念和原则没有不是在精神现象学中可以找得到的,而且常常是在更透彻、更有启发性的形式中找到。”这表明《精神现象学》内容很丰富,有启发性,可以引导人进一步钻研他的其他著作。同时也就由于许多线索的思想涌现在一本书里,但还没有达到体系成熟、概念严密明确的境地,因此表现出文字生硬晦涩、各个阶段和意识形态的过渡和联系常常显得武断勉强等种种缺点。(贺麟)
黑格尔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客观唯心主义者。1770年8月27日,当黑格尔降生在德国斯图加特城的一位税务书记官家中时,没有人会料到,这个孱弱的婴儿在其一生中竟会以摧枯拉朽的激情和巨人般的勇气将人类精神推进到一个令世人目眩的高度。
1788年10月,年轻的黑格尔到图宾根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在深造的几年里,黑格尔思想上受到卢梭等人很大的影响,法国大革命在青年黑格尔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成为大哲学家后的黑格尔把法国大革命的福音(即自由与民主),当做他的哲学所追求的理想,倾其毕生心血镌刻着这一理性精神的丰碑。在大学时期的生活和学习,这一追求引导他开始研究政治和宗教,并对现实进行批判。
1801年,黑格尔来到了当时德国哲学和文学的中心耶拿,开始了他一生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阶段。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是他把自己的理想变为体系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年他写了《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一文,参加当时的哲学争论。这是黑格尔发表的第一篇哲学论文。四年后,黑格尔获得副教授职称。在这一年开始写《精神现象学》,并于两年后出版。它标志着由康德开始的德国哲学革命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标志着黑格尔已经成为一位成熟的和独树一帜的哲学家。黑格尔在这部巨著中划时代地提供了一部人类意识的发展史,《精神现象学》作为人的意识发展诸阶段的缩影,深刻地揭示了人的个体发展及人类社会发展两个方面的历史辩证法。
在纽伦堡,黑格尔完成了另一部巨著,即1816年出版的《逻辑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逻辑学》占有核心的地位。如果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第一次扬帆远航,那么《逻辑学》就是黑格尔远航途中抵达的第一个岛屿,黑格尔将自己哲学的全部秘密、全部真理,尽在此“宝岛”中展示。除了《精神现象学》之外,他把自己的其他著作都看作是《逻辑学》的展开和应用。1816年,黑格尔到海德堡任哲学教授,开始享有盛誉。他根据讲课提纲编辑成《哲学全书》出版,每次再版都作了重要修改。1818年,黑格尔在柏林被任命为普鲁士王国的教授。他在此的主要著作是《法哲学原理》。在这一时期,黑格尔还讲授历史哲学。
黑格尔的主要著作包括《精神现象学》、《哲学全书》(其中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部分)、《法哲学原理》、《美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等。
宗教哲学是黑格尔在柏林时期开设的一个课程,他的宗教思想是促成他死后黑格尔派分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一点上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理性主义的神学传统,表现了明显的近代色彩。从来不把宗教归结为教士的欺骗,而把它看作是历史和当代深刻矛盾冲突的表现及其解决。人对神的观念同人对自己的观念相应,这是黑格尔的一个重要观点。1829年10月,黑格尔被选为柏林大学校长并兼任政府代表。1831年黑格尔因患霍乱病逝。
《美学讲演录》一书反映了黑格尔的美学思想,是他的哲学体系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具体表现。这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他的哲学体系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具体表现。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精神性”的理念,整个世界是绝对理念自我认识、自我实现的过程。艺术、宗教、哲学是“绝对理念”在精神阶段发展中的最高阶段。艺术的根本特点是理念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显现自己、认识自己,黑格尔美学思想的核心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黑格尔看来,“自然”显现理念不充分、不完善,不是真正的美。只有艺术美才是真正的美。只有艺术美,才是心灵的产物,才能“把每一个形象的看得见的外表上的每一点都化成眼睛或灵魂的住所,使它把心灵显现出来”。黑格尔分别对艺术的性质和特征、艺术发展的历史类型和各门艺术的体系,进行既是逻辑的又是历史的分析。逻辑方面,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有关艺术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历史方面,他开创了艺术社会学的研究,展示了宏伟的历史观。黑格尔的美学思想在西方美学史的发展过程中,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成为古典美学的集大成者。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在西方法哲学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这部书中,他的辩证法贯穿了他的整个法哲学。他把法的现象归纳成为一个完整全面的体系,他的理论几乎涉及了当时存在的各种法律部门,它将自柏拉图以来的形而上学法哲学发展到了极端,实证主义法哲学从此取而代之。《法哲学原理》在世界法学发展史上有着重要而又独特的学术地位,黑格尔第一次将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引入法哲学研究,努力使逻辑的起点和历史的起点一致,逻辑的发展和历史的发展同步,由此建构起系统完整的法哲学体系,“第一次为全部历史和现代世界创造一个全面的结构”,也正如恩格斯所说,黑格尔的法哲学形式是唯心主义的,内容是实在论的。黑格尔法哲学的方法和体系对于后来的法哲学家有着很大的启迪。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正是在分析批判《法哲学原理》的过程中产生了自己的法哲学。
该书堪称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最系统的法哲学专著。黑格尔在其中对法哲学的对象、性质、范围和内容等做了明确详细的论述,观点丰富新颖,体系严谨完整,研读它可以大大拓展我们法哲学的视野。同时,该书也是最晦涩的一本法哲学著作。欲了解《法哲学原理》和篇章内容,需大致了解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演进脉络和主要结构。《法哲学原理》由导论和抽象法、道德、伦理三大篇构成。其中每一篇又包括三章。典型地体现着黑格尔所严守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思维方式。贯穿全书的逻辑主线是自由意志,每一篇章的内容都是自由意志的合乎逻辑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