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她故事:女人一生最应感悟的103种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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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一生相随的友谊(3)

那天,艾迪陪着德诺的妈妈回家。两人一路无语,直到分手的时候,艾迪才抽泣着说:“我很难过,没能为德诺找到治病的药。”

德诺的妈妈泪如泉涌:“不,艾迪,你找到了,”她紧紧地搂着艾迪,“德诺一生最大的病其实是孤独,而你给了他快乐,给了他友情,他一直为有你这个朋友而满足……”

三天后,德诺静静地躺在了长满青草的地下,双手抱着艾迪穿过的那只球鞋。”

目的地就要到了,因而我只得匆匆扫向信的最后一段:“我想你得知我正想念着你时一定很高兴。”

福斯特·弗柯洛/文

他一定聚精会神地在读着什么——因为我不得不敲了敲他汽车的挡风玻璃来引起他的注意。

他终于抬头看着我了。“能上您的出租车吗?”我问道。他点了点头。

当我在后座坐定时,他表示了歉意:“真对不住,先生,我正在读一封信哩!”他的嗓音听起来像是患了感冒。

“家书抵万金嘛。”我说。估计他年龄在60~65岁光景,我猜测道:“信是您的孩子——或者孙儿写来的吧?”

“不是家信,虽然可说我们犹如一家人。”司机回答道,“艾特是我最老的老朋友了,以前我们一直一见面就以‘老伙计’相称。唉,我就是不善动笔。”

“如今大家写信都不勤,”我说,“我想您认识他时间已很长了吧?”

“实际上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俩一直读一个班。”

“友谊地久天长,可真难得啊!”我叹道。

“不过最近这25年中,我们其实会面仅一两次,因为我搬了家,接着似乎断了联系。”他继续说着,“他生前可真了不起!”

“您说‘生前’,那是……”

“他两星期前去世了。”

“真遗憾!”我说,“失去这么一个老朋友真够伤心的。”

他没有吱声。汽车向前开了几分钟,我俩都默默无言。当他再次启唇时,他几乎不是对我讲而是在自言自语:“真后悔没给他写信!”

“是啊,”我附和道,“我们和老朋友写信都不太勤,不知怎的似乎总挤不出时间。”

司机耸了耸肩。“但以前我们总有时间,甚至在这封信上对此都提了一笔呢!”他边说边把信递给我,“请看吧!”

“谢谢,”我推却说,“读您的信不好吧,这可是私信。”

“请别介意,无所谓私信不私信的。读吧!”

信是用铅笔写的,开头的称呼是“老伙计”,第一句却似乎在提醒我:“我一直想给你写信,但叉『殳有动笔。”信上提到他常常想起他们以前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些与这位司机有关联的事情,如年轻时开的玩笑以及对过去岁月的可爱追忆等等。

“你俩曾在一块工作过吗?”我问。

“没有,但单身汉时住在一起。后来我们都成了家,有一段时间我们还不时串串门,后来仅仅在圣诞节寄寄圣诞卡,当然卡片上还有一条附言,譬如问一下孩子们可好等等,实际上那根本算不上是信。”

“这儿写得好,”我说,“信上有这么一句:‘你多年的友谊对我来说那样重要,但我笨嘴拙舌简直无从表达。”’我发觉自己不知不觉地在颔首称道。

“这种解释定会使你感到欣慰,是吗?”

司机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我说:“我但愿也能收到一封与此信相同的来自老朋友的信。”

目的地就要到了,因而我只得匆匆扫向信的最后一段:“我想你得知我正想念着你时一定很高兴。”最后的签名是:“你的老朋友汤姆。”

当汽车在我寄宿的旅社停下,我把信交还给了司机。“与君一席谈,胜读十年书。”我边说边拎出箱子。

不过,最后的签名“汤姆”却使我困惑不解。“我认为您那朋友叫艾特”,我问,“为何他最后签上了‘汤姆’?”

"这信不是艾特给我的,”他解释说,“我是汤姆,这是我在得悉他逝世前给他写的信,我一直没将信邮走……我本该早点给他写。”

当我步入旅社后,我没有马上打开行李。我想:我得首先写封信,并且必须寄走。

岁月消逝。我和苴丽斯的通信不像当初那样令人兴奋。时断时续,却并未停止。

笔友

巴尔扎克/文

微不足道的小事往往会演变成人生的重大经历!我从历时20年方告结束的一段生活经验中认识了这条真理。

这生活是我在21岁读大学时开始的。有一天上午,我在一本销行很广的孟买杂志某页上看到世界各地征求印度笔友的年轻人的姓名和通信地址。我见过班上男女同学收到未曾晤面的人寄来厚厚的航空信。当时很流行与笔友通信,我何不也试一试?

我挑出一位住在洛杉矶的艾丽斯作为我写信的对象,还买了一本很贵的信纸薄。我班上一个女同学告诉我打动女人芳心的秘诀。她说她喜欢看写在粉红色信纸上的信。所以我想应该用粉红色信纸写信给艾丽斯。“亲爱的笔友,”我写道,心情紧张得像第一次考试的小学生。我没有什么话可说,下笔非常缓慢,写完把信投人信箱时,觉得像是面对敌人射来的子弹。不料回信很快就从遥远的加利福尼亚寄来了。艾丽斯的信上说:“我不知道我的通信地址怎会列人贵国杂志的笔友栏。何况我并没有征求交友。不过收到从未见过和听过的人的信实属幸事。反正你要以我为笔友,好,我就是了。

我不知道我把那封短信看了多少次。它充满了生命的美妙音乐,我觉得飘飘欲仙!

我写给她的信极为谨慎,绝不写让那位不相识的美国少女觉得唐突的话。英文是艾丽斯的母语,写来非常自然,对我来说却是外语,写来颇为费力。我在遣词用字方面颇具感情,并带羞怯,但在我心深处藏有我不敢流露的情意。艾丽斯用端正的笔法写长篇大论的信给我,却很少显露她自己。

从万余公里外寄来的,有大信封装着的书籍和杂志,也有一些小礼物。

我相信艾丽斯是个富裕的美国人,也和她寄来的礼品同样美丽。我们的文字友谊颇为成功。

不过我脑中总有个疑团。问少女的年岁是不礼貌的,但如果我问她要张相片,该不会碰钉子吧。所以我提出了这个要求,也终于得到她的答复。艾丽斯只是说她当时没有相片,将来可能寄一张给我。她又说,普通的美国女人都比她漂亮得多。

这是玩躲避的把戏吗?唉,这些女人的花样!

岁月消逝。我和艾丽斯的通信不像当初那样令人兴奋。时断时续,却并未停止。我仍在她生病时寄信去祝她康复,寄圣诞片,也偶尔寄一点小礼物给她。同时我也渐渐老成,年事较长,有了职业,结了婚,有了子女。我把艾丽斯的信给我妻看。我和家人都一直希望能够见到她。

然而有一天,我收到一个包裹,上面的字是陌生的女人的笔迹。它是从美国艾丽斯的家乡用空邮寄来的。我打开包裹时心中在想,这个新笔友是谁?

包裹中有几本杂志,还有一封短信。“我是你所熟知的艾丽斯的好友。我很难过地告诉你,她在上星期日从教堂出来,买了一些东西后回家时因车祸而身亡。她的年纪大了——七十八岁——没有看见疾驶而来的汽车。艾丽斯时常告诉我她很高兴收到你的信。她是个孤独的人,对人极热心,见过面和没见过面的,在远处和近处的人,她都乐于相助。”

写信的人最后请我接受包中所附的艾丽斯的相片。艾丽斯说过要在她死后才能寄给我。

像片中是一张美丽而慈祥的脸,是一张纵使我是一个羞怯的大学生,而她已人老时我也会珍爱的脸。

以后每隔一段时间,老哈就会来看张老板,给他带一些生活必需品。老哈成了张老板生命低谷中唯一的亲人和朋友。

风雪中走来的老同学

佚名/文

张老板开了一家建筑公司,那年冬天,他去邻省洽谈一个项目,同时也想顺路看望一下初中时的同学老哈。

老哈读书时是班上成绩最差的一个,家里又穷,人也窝囊,所以同学们都不愿和他打交道。初二那年,他的女同桌在一次竞赛中获得了一支很不错的钢笔,可是没过几天,钢笔就不见了。大家都怀疑是他偷的,可他死活不承认,硬说冤枉了他,班长就动手搜他的书包,结果真的搜出了那支钢笔。同学们说他,笑他,骂他,他咬着牙没吱声。第二天,老哈就不来上学了。

老哈退学后,在村里干了不少偷鸡摸狗的勾当,而且只偷班上一些同学的家。他的名声越来越臭,最后呆不下去了,只好在外流浪,几年后在外省一个叫流沙村的穷山沟里做了上门女婿。

张老板去看望老哈那天,天不作美,动身不久就下起了大雪。他驾着新车,一路打听,估摸快到流沙村时,前方出现了一个岔道,张老板停下车,不知该往哪条路上走。那会儿雪下得正猛,路上不见行人,附近也没人家,没处打听,他只好坐在车内,等候着过往行人。

没过多久,山问小道上来了个人。那人戴着一顶护耳绒帽,背着个牛仔包,冒着风雪,吃力地向这边走来,一看就知道是打工回家的民工。那人渐渐走近,张老板打开车窗,风雪扑面而来,冷得他直打哆嗦。就在这时,他看清了来人的脸,正是老哈!张老板喜出望外,大叫了一声。

老哈一惊,看了看张老板,没认出来,张老板只好报出自己的名字,老哈很诧异:“原来是你,这么冷的天,怎么跑这儿来了?”

张老板把老哈拽进车内,说:“来这办件事,顺道来看看你。”老哈不大相信:“看我?怎么想起要看我?”张老板说:“不管你相信不相信,这些年我经常想起你,只是难得有今天这个机会。”老哈没吱声,突然别过脸去,偷偷地抹了一把眼泪。

一路上,老哈一直很少说话,总是张老板问一句他答一句。快进村时,路口有一个小卖部,老哈下车买了一瓶好酒和几包好烟。

可能山村里很少来小车,车一进村,就引来不少人探头张望。车子开到了两问破房子前,老哈让停下,说这就是他家。这时,很多人围了上来,和老哈打招呼:“回来了?”老哈笑着点头,不停地给来人敬烟。他老婆和两个孩子也迎了出来,老婆脸上还挂着两行泪,那是开心啊!

在老哈家吃过饭,张老板要走了,他拿出准备好的2000元钱,塞在老哈的儿子手里,说是作学费用。老哈握紧了张老板的手,结巴了老半天,才说:

“谢谢你来看我,今天是一个让我永生难忘的日子……”

过了几年后,意外的事发生了:张老板在公司经营上接连犯错,一次盲目投资搞开发,亏了好几百万。一夜之间,他成了一个四处躲债的流浪汉,朋友反目为仇,就连老婆也背叛了他。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他潜回家里,将那个和他老婆苟合的男人砍伤,结果锒铛人狱。

入狱几个月后,有一天,管教干警通知张老板,说是有一个朋友来看他。

张老板觉得奇怪,到接待室一看,竟是老哈,不过他已经不是以前的样子,西装革履,人也精神了许多,而且肯说话了。老哈告诉张老板,他承包了几座荒山,弄成了一座休闲山庄,日子过得好了。

以后每隔一段时间,老哈就会来看张老板,给他带一些生活必需品。老哈成了张老板生命低谷中唯一的亲人和朋友。可张老板不明白的是:老哈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就因为自己曾不远千里,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里看望过他吗?

知道这个答案是在两年后的一天,这天是张老板刑满获释的日子,他背着包裹走出高墙,不知道该走向何方。也就在这时,突然发现老哈向他走来,老哈接过张老板的包,指着停在远处的一辆小车说:“走,上车吧。”张老板上了车后就问老哈:“去哪里呢?你知道我已经无家可归了。”老哈说:“去我庄园吧,也是你的庄园。”张老板不解地望着老哈,可老哈却说:“你现在的心情我非常清楚,因为6年前,我也是从这里走出来的。”

这倒有些意外,张老板心里不由一颤,想说什么,却让老哈打断了:“那天,大雪纷飞,我刑满释放,走在回家的路上,可是我没勇气走进村子,也不知道那个家还接不接纳我。就在这时,你突然出现在我身边,你大老远赶来看我,用小车把我送回了家,为我争足了面子。那时,我就暗自发誓,一定要活出个人样来……是你,让我重新找回了做人的尊严,你是我永生难忘的好兄弟!”

听着听着,张老板已经泪流满面,突然,他哭了:“不,你看错人了,我不配做你的兄弟。你知道那年我为什么要去看你吗?是我害苦了你……”

老哈突然停住车,一把握紧张老板的手,说:“兄弟,别说了。我知道,不就是一支钢笔吗?你把那支钢笔塞进了我的书包。小时候谁没调皮捣蛋过?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能干递过来一个漂亮的信封,信封上印着几个烫金的大字“深深的感谢!永远的感谢!”

有个朋友爱借钱

一冰/文

这位朋友姓能,他父母给他取了“能干”做名字。那时我很小,喜欢通宵达旦地看夜场电影,能干就是那时呼朋引伴认识的。

那次我们一起看完电影后第三天早上,我还在床上睡懒觉,能干就来了。我很意外,我们见面很尴尬,一方面因为我们都不善交际,一方面我们还很陌生。我家里人多,我和能干相对无语地干坐着,那情景挺像第一次见面的青年男女。

坐了好久,他突然站起来要走,我还傻坐着,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母亲督促我送客,我就随能干出了门。没走出几步,他回过头来,低声对我说:“你能不能……借点钱给我?”然后他说:“我一定会还你的,请你相信我!”

我一听这话就蒙了,因为我那时候没有一分钱的收入。他一见我的样子,又轻轻地说:“没有就算了,我走了。”然后他转身走了。我回到家里,母亲问我能干是谁,我照直说了,没想到母亲马上从口袋里拿出五块钱递给我说:“你快给他送去吧,说不定他要买啥东西呢!”我对母亲对我的支持喜不自禁,马上抓过了钱,三步并作两步追上能干,把钱给了他。

五块钱,我成了一个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