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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粉色童话贝萨斯(1)

【01】

在Google地图上,贝萨斯,一个小到你需要把地图放大,再放大才能看到的地方。

一个你需要经过白色、橘色的各色村庄。才能到达的地方。

一个位于特鲁埃尔和阿尔瓦拉辛公路线上,小得仅有市中心的某个广场那么大的地方。

一个如果可以,我愿意一直生活下去的地方。

因为,那是只有在梦里,才遇见过的村庄;那是拥有着属于少女时代粉色梦想的村庄;那是视线里都被粉色的墙面、粉色的栅栏、粉色的门帘,还有粉色的野花统统所占据的村庄。

这里有着湛蓝的天空,金色的稻田,油画般的浮云,还有和蔼的老人,英俊的男子,漂亮的姑娘。

那里真是你我,来世,最想停留的地方。

【02】

这样再普通不过的相遇。

我下楼梯的时候,他站在原地侧身给我让道。

我已经来到这个国家一些时日,见到陌生的人,总是会习惯性地微笑着和他们大声地打招呼。

我清亮的嗓音让他略微一怔,随即冲我点头,算是回应了我的问好。可不知为何,他那一张英俊白净的脸在与我擦身之后,竟会莫名地烧红了半边。

我站在楼梯口最后一级阶梯上扭头看了看他,狡黠地笑了起来,再次喊住了他,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贝萨斯远离城区,我在日记本里把这里形容为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所以。除了上网和看电视,我在这里大多数时间都没有别的事情可干。

我早上睡了一个懒觉,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我在房间里随便弄了几片面包充饥,然后便抱着电脑到大厅上网,正巧看到他蹲在镜子下面的书柜旁找书。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冲他明媚地笑了起来。

然后,我也没说什么话,脱掉鞋子蜷缩在沙发里,戴上耳机开始看电影。

大厅并不宽敞,有一张实木的桌子把它隔成了两部分。过了一会儿。他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手里拿着一本书,心不在焉地迅速翻动着。

家庭旅馆的网络总是很差,电影断断续续,看得我兴趣全无。摘掉耳机的时候,我抬眉发现他在看我,目光躲闪不及,一晃而过的仓皇让我不禁笑了起来,冲他说:“你好害羞啊。”

他听到我说话,目光重新集中到我身上,略带疑惑地看着我,显然并没有听懂我刚才所说的话。

我指了指自己的电脑,本来想说这网络信号真差,可他却会错了意,恍然大悟似的点点头,冲到楼上把自己的电脑给抱了下来,重新坐到了我对面。

我静静地看着他在键盘上迅速输入着什么,然后,他把电脑一转,指着Facebook的页面,看着我。

我了然,却摇摇头,对他说:“我不玩Facebook。”

他看到我摇头,眼里的失望毫不掩饰。他以为那是我的拒绝,把电脑转回去以后,垂头丧气地闷声开始敲自己的电脑。

他的姐妹下楼的时候,正好看到了这一幕,冲着他大笑起来。嘴里快速地说着一些我根本听不懂的语言。这时,我才从他们的谈话之中意识到,我根本听不懂他的每一句话。他的语言,不是我所熟悉的任何一种。

而他,亦是如此。

他的姐妹走后,我从房间里把自己的护照拿了下来,与他交换。

我看着护照上完全陌生的地名,问他是在哪里出生的,他想了半天,决定放弃直接沟通,而是用Google翻译了一句话,我转换成中文以后才知道,原来,他说的是土耳其语!

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土耳其人,一下子兴趣大增。反正网络也不好,我干脆电脑一关,说是要和他打牌促进感情。可惜,旅馆里并没有我想要的牌种,于是,我们两个人就去外面的山头捡了一堆落叶回来制作牌面。

柔软的叶面并不方便在上面留下字迹,这使得他到最后,不得不为了剩下的几张牌又重新跑出去找新的。直到做完一副完整的牌,他已经被累得大汗淋漓,坐在我旁边大口大口地喘气。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他微红的脸,忽然觉得他挺可爱的,也不再折磨他了,把叶子往手里一收,一边讲解最简单的游戏方法,一边用Google翻译成土耳其语让他知道。

虽然这种软绵绵的叶子握在手里总是不太好操作,但玩起来的时候也依然别有一番乐趣。可不知道是他故意还是无意,从开始游戏起,他就一直在输。他的额头被我弹起了一个个小包,都快成山丘了,他也毫不在意,揉了揉,依旧腼腆羞涩地看着我笑。

我骂他是大傻帽。

他也笑。

我骂他二。

他还在笑。

有时候使用我们所熟悉的语言会成为彼此中伤的利器,完全不懂的语言反而能拉近彼此的距离。

所以,不管我骂他什么,他似乎都觉得那是好话,一个劲儿地傻笑不停。

我觉得自己挺缺德的。

于是我不骂他了,看着他发呆。

他不知我为何好端端地玩着玩着就不玩了,在我目不转睛的注视下,他不自在地把头扭来扭去,不明白为什么我会这样看着他,好像我一眼就能戳破他的心事一般,让他惴惴不安。

楼下有住在这里的其他旅客从我们身边经过,看到我们这架势,都意味不明地浅笑起来。我拍拍沙发让他坐到自己旁边,把MP3的一只耳机塞给他,打算和他听歌。

MP3里全是La Oreja de Van Gogh(凡·高的耳朵)的歌曲。我已熟悉全部,可是,他却是第一次听。看他听得那么认真,我也不好意思一直按快进,直接把MP3塞到他的手里由他控制着曲目,自己则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

我在靠到他肩头的时候,能够清楚地感受到他身体的紧绷。可是,他并没有推开我,而是一动不动地僵坐着,不敢轻易挪动,怕一动就会吵醒我。

手里的MP3一首歌接一首歌,不知道循环了几次。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长长的睫毛覆盖下来,匀长的呼吸拖缓了时间的节奏。

我喜欢看他入睡的脸,把鞋子踢掉跳到沙发上,就这样蹲在他旁边,用眼睛细细端详着他的轮廓,想要把他这一刻的面容铭刻在脑海里。不知过了多久,他猛然惊醒,被我凑近的脸吓了一跳,急忙起身跑到卧室洗了把脸才又重新走回来。

我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像你这么害羞的男孩呢。”

我一看到他就心情大好,约他去外面走走。

贝萨斯是沿着公路建立起来的村庄。宽敞的高速公路两边,一边是荒废了的黄色田地,一边是碧绿的树林。

我们沿着相对阴凉的那边在走。我跟在他身后,趁他不注意去牵他的手。随即,我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他从脖子一直烧红到额头,低声浅笑。

村庄所在的位置前后都差不多是一样的景致。所以,我们并没有走多远,走到公路的大转弯处:就又折返回来,如此周而复始。直到走累了,两人搬了两把椅子,坐在大伞下,看太阳,看蓝天。

我遇到他,总是很想说话。而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仔细地听,一句也不打断。

我看他这样子就故意捉弄他:你又听不懂我在讲什么,你听那么仔细干吗?

他从我的眼睛里看到询问,似乎是听懂了我的这句话,只是腼腆地冲我笑着,什么也未回答。任何的语言在这样的时刻都显得那么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