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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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社会事业类补贴资金的监管(8)

各地乡镇财政部门应协助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采取经常性的检查和白查的作,项目结束后应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农业部、财政部将通过监管系统抽取相应的村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验收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农民、电话抽查等方式,核实培训的作的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应重点检查基本学员参加培训的情况,了解农民技能掌握情况、产业发展状况和农民满意程度。相关部门对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培训机构要予以表扬,并逐步加大培训任务;对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的培训单位,取消培训资格,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协助搞好政策实施的反馈和资料的更新

此外,乡镇财政部门要协助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搞好政策实施的反馈和资料更新工作,敦促培训机构严格实行培训卡管理制度、季度报告制度,协助按时做好培训工作实施的情况反馈工作。

四、案例

四川隆昌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取得成效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隆昌县承担了由农业部、财政部下达的2007年、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全县培训56个村,每个村培训40名以上骨干农民。

为把新型农民培训办出特色,各培训机构突出抓好了“四个结合”:一是把新型农民培训与各镇、村主导产业相结合,发展好“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二是新型农民培训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开创新的特色产业。三是把理论培训与现场指导、咨询服务相结合。在搞好理论培训的同时,各培训机构通过网络、现场指导、按生产季节开通服务热线等方式,建立了科技培训与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是科技培训与送科技下乡、科技入户和科技示范相结合,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以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

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一是取得了显著效益。如该县周兴镇示范种植的市农科院8514优质香稻品种,并配套三角形强化栽培新技术,面积为620余亩,亩产均达600公斤以上。且因米质好,稻谷价格较市场普通稻谷高15%左右,农民增收显著;生产的“周兴大米”优质米供不应求,为打造“周兴大米”优质品牌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开拓了旱地经济作物产业。示范的市农科院水果甘蔗新品种甜城18号,目前长势喜人,茎粗大,茎高达3米,商品性好,亩产可达10吨。各村纷纷要求订购蔗种,“周兴果蔗”可望成为该镇又一农业新特色产业和农民经济增长点。

第七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补助资金的监管

为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增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补助政策。2008年,四川省被卫生部和财政部选为该项目全国首批试点省份。2009年起,四川省在遂宁、乐山、宜宾、达州、雅安、凉山六市(州)开展了第一轮(2008-2013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工作,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截至目前,中央财政补助我省招聘571名,省级财政补助招聘210名。

一、政策内容

(一)政策要点

1.政策目的

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主要目的是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同时通过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吸引一批执业医师扎根农村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农村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

2.政策内容

该项目主要招聘执业医师到我省少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3.政策实施对象

该项目中的乡镇卫生院基本条件: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原则上有编制空缺的;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重视卫生工作,承诺配套必要的项目经费,人事、编制、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承诺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医师到本地区工作;本地有关单位能提供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期间必要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

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有强烈的事业心,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身体健康;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包括未注册的人员和退休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65周岁以下(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同。

招聘工作按照申请和确定计划、公布需求、白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确定人选、签订合同、集中培训、注册上岗、核拨经费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在省实施方案正式批准后的3个月内完成。

4.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补助招聘的执业医师每人每年2万元,省级财政对由省确定招聘的医师也按照此标准补助每人每年2万元。省级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用于招聘医师的社会保险经费(3500元/人·年)、培训经费、体检经费、交通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补助(7200元/人·年)等,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政策实施

1.政策依据

该项政策实施的主要依据是2008年《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招聘人员服务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资金情况

补助资金南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中央一级招聘的执业医师。省级财政对南省确定招聘的医师按照相同标准补助承担。省级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用于招聘医师的社会保险经费、培训经费、体检经费、交通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等。

国家鼓励市(州)在中央和省项目外,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组织市(州)级项目,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项目管理程序

(一)项目管理机构

省卫生厅成立“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订省项目实施方案,协调项目优惠政策,统筹项目工作,组织项目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成立同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办法,组织项目工作,实施监督指导,落实配套政策,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招聘执业医师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制定实施方案

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卫生部、财政部项目总体方案,制定省级实施方案,按照国家计划,落实项目市(州),下达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计划。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省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招聘计划,统筹实施人员招聘。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招聘人员管理。

(三)招聘执业医师

各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要会同人事、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从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和乡镇卫生院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申请执业医师招聘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招聘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数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聘计划,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年度项目单位,下达市(州)招聘执业医师指标,并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按照申请和确定计划、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确定人选、签订合同、集中培训、注册上岗、核拨经费的程序进行。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招聘有真才实学的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项目市(州)和县(市、区)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创新项目管理,制定优惠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吸引和稳定执业医师到本地区乡镇卫生院服务。

(四)发放补助资金

招聘的执业区师人员确定后,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同当地有关部门与招聘执业医师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有关规定与招聘执业医师签订《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5份,省、市(州)、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和招聘执业医师各一份。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四川省招聘执业医师基本信息登记表》、《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招聘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报送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上报的相关材料核拨招聘执业医师补助等经费。

按照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招聘的执业医师人数,省将各地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各地再拨付到招聘了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再由乡镇卫生院发给执业医师。

三、资金监管要点

(一)政策的大力宣传

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缓解我省城乡、地区之间卫生人力资源分配不均衡现状的一个重要手段。

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省招聘项目的宣传方案,组织项目市(州)和项目县(市、区)共同开展项目宣传动员。县(市、区)要在市(州)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力量进行政策的宣传。对于该项制度,乡镇财政部门要配合上级,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公示工作,让农民充分了解这一政策。

(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聘,招聘结果进行公示..

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和确定计划、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确定人选、签订合同、集中培训、注册上岗、核拨经费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招聘有真才实学的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体检合格者名单,在“四川省卫生厅网页”、“四川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网页”及市(州)卫生局网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拟服务乡镇卫生院名称、原工作单位(医疗机构名称、在职或退休)和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举报。相关部门在公示时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联系方法,耐心回答农民的问题,听取各方关于该政策的意见。

(三)补助资金的发放..

乡镇财政部门要对乡镇卫生院发给执业医师的补助资金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是否足额发放,是否按期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发放,受领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填表签名,在发放中是否存在扣发、挪用、挤占等补助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虚构执业医师人员、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等,并及时将了解的情况向上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报。

(四)协助搞好信息的反馈和资料更新..

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建立招聘执业医师信息库,及时更新信息。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设立项目热线电话(028-86138412),并在“四川省卫生厅网页”、“四川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网页”开辟项目专栏和招聘执业医师信箱,为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招聘执业医师和项目乡镇卫生院服务。

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乡镇卫生院要关心招聘执业医师的项目和生活,要加强部门沟通,为招聘执业医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及时将项目实施的情况和问题向上级汇报,与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