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改革现场:晚清经济改革始末(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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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铁路上马(4)

会晤气氛一开始很融洽,但盛宣怀很快就感觉到伊藤博文有野心。伊藤博文希望盛宣怀在大冶指定一处铁山,划归日本,由日本自主开采,他们可以将本国的焦煤运送到汉口与中方交换。没错,尽管盛宣怀派员在萍乡发现了煤矿,可开采之初其产量还不能满足汉阳铁厂的需求。但一旦从大冶划出一片铁山给日本,那就涉及到了资源主权问题。因此盛宣怀很委婉地拒绝了伊藤博文的请求:“大冶铁山归华商集股开办,无论何人,不得另行开挖。”

伊藤博文决定动身去武汉,这是他第二次去武汉了。张之洞在武汉跟伊藤博文进行了会晤,双方谈判的重点依然是煤铁交换。伊藤博文还是惦记着大冶铁山。现在,日本对铁矿石已经到了十分饥渴的地步,伊藤博文搞了几十年的八幡制铁所。作为日本振兴经济的重点国有企业,八幡制铁所生产的铁矿石一直不过关,他的中国之行一方面是希望跟北京改革派结盟,瓦解中俄同盟,另一方面就是为八幡制铁所寻找矿石资源来了。

小田切万寿之助是日本间谍跟中国改革精英的中间人,他在北京的王公贵族中安排了大量的情报线人,掌握了盛宣怀跟国际银行家们谈判借款的情报。英、俄、法、比、德、美等国都盯上了卢汉铁路、汉阳铁厂等国家重点项目。卢汉铁路跟汉阳铁厂简直就是两个无底洞,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煤炭,现在日本有大量的煤炭,可用煤炭交换八幡制铁所最需要的矿石。

大冶县满山遍野都是铁矿石,净铁质为60%~66%,若以两座熔炉冶炼,足供一百多年之用。[46]伊藤博文对大冶铁山简直就是垂涎三尺,在跟张之洞会晤时,他的态度相当谦卑。张之洞考虑到萍乡煤矿的产量暂时不能满足汉阳铁厂之需,便在口头上答应跟日本方面合作,但提出具体的合作方案需要跟盛宣怀进行详谈。

1898年12月18日,小田切万寿之助通过线报了解到,盛宣怀派出郑观应对汉阳铁厂进行重组,由于资金相当紧张,郑观应正在招集商股引入民营资本。小田切万寿之助给外务次官都筑馨六发了一份密电,并在密电中说:“近来我国制铁所与汉阳铁政局和大冶矿山的关系,日渐密切,我相信此际由我国提供此项资金,将铁政局和大冶铁矿管理权,掌握到我国手中,实属极为必要之事。”[47]

一场生意,迅速演变成了日本人操控中国工业的阴谋。

小田切万寿之助在密电中详细阐述了操控大冶铁矿对日本钢铁复兴以及日本民族复兴所具有的划时代的四大意义:一、有运出日本焦煤运回矿石生铁之利;二、有在中国扶植日本势力之利;三、有东方制铁事业由日本一手掌握之利;四、有使中日关系更加密切之利。小田切万寿之助甚至还建议:“鉴于我国经济现状,如资本家自己不愿投资,则希望帝国政府予以相当援助,使能提供资金,以不失此大好机会。”[48]

小田切万寿之助的密电犹如一枚炸弹投向了日本的内阁,内阁官员情绪高涨。再度出任日本内阁首相的山县有朋越来越意识到小田切万寿之助提出的掌控大冶铁矿对日本复兴的战略意义。1898年12月27日,奉山县有朋之命令,日本外务大臣青木周藏找到了正在全权负责筹建八幡制铁所的农商务大臣曾袮荒助,商谈小田切万寿之助在密电中提出的帝国重要战略项目。

中日商定煤铁互售

日本方面担心,盛宣怀跟欧美之间的交易越多,日本在大冶铁矿与中方的交易就越被动。青木周藏跟曾袮荒助会商后的一致结果是:“此与购买大冶铁矿石一事有关,有对小田切万寿之助复电指示之必要。”第二天,曾袮荒助以机密函件的方式向青木周藏表达了农商务省的决定:“提供此项资金,系两国交际上之善策”。

当天下午,曾袮荒助将八幡制铁所的一把手和田维四郎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命令和田维四郎立即动身到上海找盛宣怀,将《煤铁互售合同》签订下来。曾袮荒助最后还特意叮嘱和田维四郎,在签订合同期间要对大冶厂矿进行深入仔细的调查,以便作出向汉阳铁厂贷款的决定。

和田维四郎带着拯救日本钢铁的重大使命来到上海,跟盛宣怀进行了秘密的会晤。经过双方的艰苦谈判,和田维四郎最后提出:八幡制铁所向汉阳铁厂所属的大冶铁矿购买铁矿石,第一年定买5万吨,第二年以后所需数目,于本年3月议院议准后订定,至少为5万吨;汉阳铁厂从日本购煤至少三四万吨,价格面议。

和田维四郎一方面跟盛宣怀在上海谈判,一方面派出日本驻宁波领事西泽公雄对大冶铁矿进行详细调查。而小田切万寿之助则天天对盛宣怀威逼利诱。小田切万寿之助希望汉阳铁厂能跟日本的商人合作,这不仅仅是企业之间的双赢,更是两个国家的双赢,*****需要中日联手,才能将欧美列强赶出东亚。

1899年2月27日,盛宣怀在上海与和田维四郎签订了《煤铁互售合同》,合同约定:汉阳铁厂每年向日本售出大冶铁矿含铁达65%的优质矿石至少5万吨,为期15年,并可再展期15年。大冶铁矿所产矿石,除汉阳铁厂自用外,日本制铁所订购在先,如有别项销路,必须先供给日本每年5万吨,决不短缺,如日本要加买矿石,必须照办。[49]

铁矿石生意只是一个开始,现在汉阳铁厂跟卢汉铁路最需要的是资金,日本岂能错过放高利贷的机会?1899年3月1日,小田切万寿之助非常自豪地向外务次官都筑馨六发了一封密电:“资金贷借事件,系由听到盛氏与英、比商人借款后,本领事即进而劝诱盛氏,宣扬向我国资本家借款之利而开端者。”[50]小田切万寿之助在给都筑馨六的密电中特别强调,盛宣怀原来的政治靠山已远离权力中枢,他现在跟新的靠山张之洞的关系正在巩固中,政治结盟的变化导致其做事非常谨小慎微,“为人猜疑很深”。

小田切万寿之助提出,在向中国贷款方面,还不能直接由政府出面,以免盛宣怀怀疑日本政府“有何计谋”。退一步来说,即使盛宣怀为了眼前利益同意贷款,一旦贷款消息传到紫禁城,北京方面“亦必引起同样怀疑,而危害本案之成立”。

小田切万寿之助的密电在日本内阁再次引起了高度重视,大藏省大臣松方正义立即下令,由正金银行派代表就贷款案负责跟盛宣怀谈判。1899年3月1日,大藏省、外务省、农商务省三大部委的部长向内阁首相山县有朋提出了具体的贷款计划书:年利5厘,以汉厂营业利润的1/4,或以冶矿销售日本矿石利润的全部或半数至少1/4以上,作为“贷款报酬”。

日本方面还要求:汉阳铁厂管理全权须归于日本指派的人员;以汉阳铁厂全部地基、机器、建筑物和冶矿全部矿山作为经济抵押。湖广总督承认、清中央政府批准,是为政治担保。日本将贷款上升到外交政治层面,要求盛宣怀必须以大清帝国官员的身份跟日本银行签约,在合同中必须注明“须经总理衙门批准”。[51]

日本三大部委的计划书当天就得到内阁会议的批准。身为明治政府的元老,伊藤博文在戊戌变法期间跟中国的改革派关系密切,日本参谋部跟外交部还一度为北京的改革派出谋划策。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后,日本还积极庇佑康有为等一干通缉犯,加之甲午海战的旧仇,现在的中日关系相当紧张,贷款是日本内阁缓和中日紧张关系的一个最佳途径。

日本方面希望通过民间银行借贷的方式,掌控汉阳铁厂的管理权和产权。一旦借贷经过总理衙门的同意,那么就是大清帝国在跟日本的银行做生意,日本政府将来就有理由通过外交手段进行干涉。

小田切万寿之助接到日本内阁密电后,立即找到盛宣怀,告诉他日本的正金银行马上就会派代表到上海,商谈具体的借款事项。

但是,盛宣怀很无奈地告诉小田切万寿之助,刚刚化验出萍乡煤矿的煤炭不宜直接用于冶炼,按照《煤铁互售合同》,汉阳铁厂从日本进口的煤已经足够汉阳铁厂所用,所以现在汉阳铁厂没有扩产的需求,资金需求也不大,贷款只能暂时搁置。盛宣怀这边拒绝了日本的借款,北京城那边已经天昏地暗。

注释:

[1](清)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卷4,中华书局1984年版。

[2]何汉威:《京汉铁路初期史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

[3]《海防档》(戊)《铁路》,艺文印书馆1957年版。

[4](清)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海军函稿》卷3,文海出版社1980年版。

[5](清)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33,中国书店出版社1990年版。

[6](清)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电牍》卷12,中国书店出版社1990年版。

[7](清)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33,中国书店出版社1990年版。

[8](清)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12,文海出版社1980年版。

[9]张继煦:《张文襄公治鄂记》,湖北通志馆1947年版。

[10]《清德宗实录》卷371,中华书局1987年版。

[11]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12]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

[13](清)姚锡光:《江鄂日记》,中华书局2010年版。

[14]抄本《张之洞电稿》,陈宝箴致张之洞,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15](清)郑观应:《盛世危言后编卷10·商务》,大通书局1969年版。

[16](清)盛宣怀:《愚斋存稿》卷99,文海出版社1975年版。

[17](清)盛宣怀:《愚斋存稿》卷88,文海出版社1975年版。

[1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9](清)王文韶:《王文韶日记》,中华书局1989年版。

[20]夏东元:《盛宣怀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1](清)盛宣怀:《愚斋存稿》卷24,文海出版社1975年版。

[22](清)翁同龢:《翁同龢日记》,中华书局1998年版。

[23]王守谦:《煤炭与政治:晚清民国福公司矿案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24](清)姚锡光:《江鄂日记》,中华书局2010年版。

[25](清)姚锡光:《江鄂日记》,中华书局2010年版。

[26]《张之洞电稿乙编》第50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档案号:甲182—71。

[27]《张之洞存来往电稿原件》第5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档案号:甲182—376。

[28]《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六,列传一百七十三,交通一,中华书局1977年版。

[29](清)盛宣怀:《愚斋存稿》卷89,文海出版社1975年版。

[30](清)张之洞:《张之洞全集》卷9,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1](清)姚锡光:《江鄂日记》,中华书局2010年版。

[32]陈旭麓等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四——汉冶萍公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33](清)姚锡光:《江鄂日记》,中华书局2010年版。

[34](清)张之洞:《张之洞全集》卷3,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5](清)王彦威、王亮:《清季外交史料》,文海出版社1964年版。

[36](清)盛宣怀:《愚斋存稿》卷1,文海出版社1975年版。

[37](清)盛宣怀:《愚斋存稿》卷90,文海出版社1975年版。

[38]北京大学历史系近代史研究室编:《盛宣怀未刊信稿》,中华书局1960年版。

[39]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中华书局1963年版。

[40](清)郑观应:《盛世危言后编卷13·商务》,大通书局1969年版。

[41](清)盛宣怀:《愚斋存稿》卷25,文海出版社1975年版。

[42]北京大学历史系近代史研究室编:《盛宣怀未刊信稿》,中华书局1960年版。

[43]王铁崖编著:《中外旧约章汇编》,三联书店1957年版。

[44]《国闻报》,1898年9月14日。

[45][英]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46]《北华捷报》,1891年4月17日。

[47]日本外务省编撰:《日本外交文书》卷31,原书房出版社1955年版。

[48]日本外务省编撰:《日本外交文书》卷31,原书房出版社1955年版。

[49]日本外务省编撰:《日本外交文书》卷32,原书房出版社1955年版。

[50]日本外务省编撰:《日本外交文书》卷32,原书房出版社1955年版。

[51]日本外务省编撰:《日本外交文书》卷32,原书房出版社195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