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公社都开了考场,熙熙攘攘如同赶集。
我去赶考的那天是初冬的一个凄风苦雨的天气,我穿着一双破旧的高筒胶靴,怀揣两支钢笔,两张做草稿用的破纸头,在又黏又滑的长江堤岸上跋涉好几里路,赶到了公社中心小学的考场。
一屋子的大龄考生,被长年艰苦的体力活儿撑得膀粗腰圆,此刻只能缩肩驼背趴在窄矮的小学生课桌上,边答题,边哈手。
凛冽的江风从破败的芦苇屋顶和残缺不齐的窗洞里尖叫着挤进来,给考场增添了悲壮而肃穆的气氛,那样的一幕我至今难忘。
预考好像是淘汰了一半人吧,正式考试的考场就放到了县城里,便于管理。
也还是人多,城里几所中学安置不下,一部分人还是要坐到小学教室。
做我考场的那所小学,几年前我曾在那里代过短时间的课,想起来也应该是一种缘分。
我父母都在外地教书,父亲那年被抽调到扬州地区参加语文阅卷。
走前他写信嘱咐我,每日考试完毕,可将所答内容详尽记下,寄往扬州他的住处,他可请各科阅卷老师帮我估分。
在报考文科还是理科的问题上,父亲和我也有过斟酌。
经历过“文革”运动的人,对于学文心有余悸,觉得理科更为稳妥。
可是我那年已经二十二岁,学理科年龄似乎偏大,况且我在文学创作上已经小有成绩,录取文科更有优势。
这样,我最终报考了文科。
考试进行了两天。
文科一共考了这样四门:语文、数学、政治、史地。
数学不分文理卷,题目有相当难度,考出来后很多人唉声叹气。
后来才知道,得十几二十分的人占大多数。
考试的两天中,我的精神高度亢奋,完全不知道疲劳是什么滋味。
早晨起床,与我相依为命的老外婆还睡着,我捅开炉火给自己热一碗稀粥,就着咸菜吃了,揣着钢笔和准考证匆匆赶往考场。
两小时后交了卷子,几乎是飞奔着回家,不忙吃外婆做好的饭,先关进房中把刚才的答题回忆出来。
人到关键时刻,潜能总能得到超常发挥。
当我回忆考卷时,我的脑子便成了一台高清晰的复印机,连当天考卷上每一个标点符号、每一处小心的涂抹都精确重现了。
我依照回忆把答案复写一遍之后,塞进信封,贴好邮票,三两口扒下一碗饭,又匆匆出门,先去邮局投了信,再赶考场。
下午和第二天,重复这一套程序。
考试过后第三天还是第四天,我接到父亲的来信。
他综合各科阅卷老师给我的估分,告诉我说,总分不低,录取是绝无问题了。
必须说明,我当时填报的志愿相当保守,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录取南京师范学院,最不济,能进我们当地的师范学校也算差强人意,虽然我心中最向往的是北大中文系和复旦新闻系。
当知青的人要求不高,能有学上,将来毕业了有一份工作,有一个城市户口,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我心情愉快地跟老外婆告别,回农场等录取通知。
我对老外婆说:放心,不出一个月我就会回来。
到了农场我决定不再下地干活。
我随身带了父亲的一件旧毛衣,利用这段时间把毛衣拆洗了,加一股新线,给父亲织新毛衣。
我想我必须在这一个月内将毛衣织完,因为我要离家上学了,我很快就是一个大学生了,再没有空闲帮父母做这些杂事了。
我的知青同伴对此表示了惊讶和不屑,也许还有暗地里的嘲笑。
他们肯定认为我这人太狂,甚至脑子有一些问题,我怎么可能保证自己能被录取?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附近生产队里已经传闻有知青接到通知了。
我依旧端坐在宿舍里织毛衣,虽然心里多少有一点打鼓。
有一天傍晚,我独自关门干活儿的时候,门外忽然喧哗起来,闹哄哄的人声脚步声自远而近,然后门被一群人冲开,他们满脸通红地举着一个牛皮纸的信封,高声喊叫:“北大!嘿,北大哎!”我一惊,站起来。
毛衣针扎了我的手,很疼。
我伸手去接我们会计手里的那个信封,手哆嗦得厉害,半天都撕不开结实的封口。
此后我的一生中,再没有经历过那样的激动。
三天之后,我把铺盖卷好,办好户口和粮油计划迁移的一应手续,离开农场,回到县城。
那时候还没有什么高考状元之类的说法,但是省报记者闻风而来,对我作了采访。
我的高考作文也被神通广大的记者调了出来,全文刊登在省报上。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北大在录取我之前还特地打电话到县文教局,调查我的家庭成分之类。
“文革”中极“左”的一套在当时仍然统治着人们的灵魂。
好在当年的文教局长是个心地坦荡的君子,非但没有坏我的事,还尽量地为我美言了几句。
无巧不巧的是,我母亲同事的儿子朱晓进从另外一个县里也录取了北大,而且跟我同系同班。
启程进京前,母亲的同事把朱晓进领到我家里,谆谆托付说,晓进从未出过远门,此行要靠我一路照顾。
如今的朱晓进已经是南师大的系主任,博导,学术成果累累,全国“百位名师”中的一个。
我们说起当年的事情,总是乐不可支。
还有一件小事不可不提:我的高考作文,第一次在省报发表时,国家还没有恢复稿费制度,我分文未得。
等我到北大报到之后,该作文又在《山西青年》第二次发表。
那时候稿费制度已经恢复,我收到生平第一笔七块钱的稿费。
我当即用这钱买了一个塑料文具盒,一本《新华字典》。
如今文具盒早已不知去向,《新华字典》还珍藏在我的书橱中,成为我的个人历史见证。
阿姨你住过的地方
人,终其一生,可能会更换过很多次的居所。
有一次我闲来无事,发现我居住过三年以上、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竟有十个之多。
每一个家都是一串记忆,一本书,一大段或者一小段生命的旅程。
岁月镌刻在门窗四壁,我们以为会长久地保存,其实很快就灰飞烟灭。
记忆中残存下来的只是一些片断——天窗泻下来的一缕阳光,门外大树上黑色的知了,梅雨天早晨满屋子鼻涕虫的闪亮黏液,外婆躺在堂屋里摇扇子的时候肘下松松晃荡的皮肉……二十岁青春年华,我插队四年住过的家,曾经是什么样子的呢?从岁月深处飘浮上来的,居然是一种特别的气味:芦苇年深月久、风吹日晒、灰暗发霉之后,散发出来的那股陈腐之中清香依然的味道。
芦苇是我们那个江心小岛的特产,建岛初期盖起来的房子,芦苇扎壁,芦苇铺顶,芦苇苫成的房门和床铺。
想象那些芦苇排屋新盖出来的时候,应该是金光灿烂,清香四溢,夹带了大把走向新生活的梦想的吧?可惜等我们提了简单的被褥轮住进去时,房子已经颓败而破旧,活像一个目光暗淡的垂老之人,伸出手去轻轻一推,他就会一言不发轰然倒地。
夏天肯定是潮湿闷然的。
冬天也必然是寒风呼啸穿室而过的。
可惜,对于种种肉体的不适和困顿,我并没有留下太多的记忆。
年轻的时候,身体像一棵皮实的泡桐树,随便往哪儿一栽,呼啦啦地就长出叶子,盐碱啦干渴啦,根本就不在乎。
细想起来,比较恐惧的事情是上厕所。
厕所盖在水渠后面的农田里,很远,途中要穿过食堂,水泥板的小桥,和猪圈。
夜里上厕所,须拧亮手电筒一路疾行。
四野漆黑,北风呼啸,总感觉身后有碎碎的脚步声跟着,甚至这里那里能听到鬼魅一样的喘息和呜咽。
上完厕所回到床上,内衣湿了,是吓出来的冷汗。
芦苇的墙壁一点儿都不隔音。
有段时间,我的左邻是几个三十郎当岁的单身农工,右邻则是一群来农场打零活儿的农村大姑娘。
每晚睡下之后,双方隔着我的屋子高声大嗓地打情骂俏,爆笑声、尖叫声,一句递一句唱山歌儿一样热闹。
仿佛中间我的屋子根本就不存在,我也仅仅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空气般的人儿。
他们之间所使用的那些关于性的隐喻、夸张、模仿、象征,我当时因为不懂而不觉脸红,更因为不理解而没有记住。
其实,乡村里的荤段子凝聚了民间智慧的极多精华,当年的我实在太不开窍,白白放走了那些鲜活蹦跳的小说素材。
有一年冬天,临近春节,队里的食堂蒸了好多馒头。
老工人们整篮子的往家里买,也劝我买,说是切成片,晒干,春天日头长的时候,口袋里揣几片馒头干,又解馋又顶饥。
我听他们的话,发狠买了十斤饭票的馒头。
接下来的日子便成了我跟屋里老鼠斗智斗勇的精彩篇章,除了没有将馒头干捂进被窝抱着睡觉之外,可以说,那屋子里能藏匿东西的地方都被我藏匿过了,甚至我曾在大澡盆里放满清水,将盛馒头干的篮子凌空搁置。
但是,饥饿的老鼠智慧过人,越战越勇,无可匹敌,我那些可怜的馒头干日见稀疏,最后只剩篮底一层混合了密密老鼠屎的肮脏碎屑。
至今我还常想,那时候要是有冰箱就好了,老鼠总不会厉害到把冰箱咬破吧?差不多二十五年过去了,我没有再回到过那排芦苇搭成的旧屋。
不是没有机会,是我不想再去。
生命有时候非常脆弱,它仅仅存活在虚幻的记忆之中,一旦帷幕掀起,裸露出真实,心里的某种渴念会轰然坍塌,连带着全部生活都变得不可收拾。
说得严重一点,那真是整个世界的倾覆。
前些年夏天,一个钟爱我的作品的男孩突发奇想,沿着我年轻时候生活过的地方走了一圈,回去后给我寄来一摞照片,其中的一张,赫然是我在小岛上的旧居。
翻过来,男孩在照片背面写了一句话:阿姨你住过的地方。
就在那一瞬间,我的眼睛潮湿了。
我的鼻子里悠悠地飘浮出一种气味:芦苇年深月久、风吹日晒、灰暗发霉之后,散发出来的那股陈腐之中清香依然的味道。
考艺校的学生们
七十年代初,在差不多所有的大学都在“停课闹革命”的日子里,省城艺术学院破天荒地决定公开招考,凭专业成绩录取新生。
一石激起千层浪。
现在的中学生们,无论如何想象不到这消息在全省数以万计的年轻人中引起的雀跃和震动。
想考的人实在太多,是人是鬼都要去碰个运气,没有哪个地方的考场能够容纳下这许多热爱读书的考生们。
解决的办法是由各地先初试,再复试,最后送给艺校老师终审。
那时候我在一个农村乡镇读高二,我所在的中学做了本县东片的初试考场,因此我得以目睹了初试中的许多经典片断。
记得开考那天,从早晨开始,擦得铮亮的自行车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进我们学校的大门。
女孩子们由她们的男朋友带着,孔雀一样骄傲地端坐在自行车后,一路上把她们的竞争者打量了又打量,比较了又比较。
男孩子们则三五成群,甩着略长的分头,把脚下的自行车踩得如舞如飞,对他们一路看中的女孩子扬着高傲的头颅。
男孩女孩的衣着一律光鲜干净,领口翻出雪白的假领,脚下的布鞋黑白分明,肩上挎的是千篇一律的军绿色挎包。
考乐器的人自带着他们的“吃饭家伙”,无论二胡抑或竹笛,都用花布做的套子裹得严严实实,生怕被人看见了会漏了灵气。
再大的家伙比如扬琴,既有琴身又有琴架,自行车不怎么好带了,是由家里人一根扁担挑着跟过来的。
所有的考生,无一例外地表现出骄人的尊贵和矜持,男的都像王子,女的都像公主。
他们也的确是农村青年中的佼佼者。
他们的父母一般都是农村中吃商品粮的阶层,最起码也是穿着日本化肥袋做成的裤子的大队干部,手里有一点点权,也有一点点钱。
他们从小在同伴们羡慕的目光中长大,因为不必下田干活儿的原因而长得细皮嫩肉,年年冬天都能够参加公社宣传队,三天两头有机会坐着拖拉机进城走亲访友,偶尔还能够掏出钱来请同伴们下一回馆子。
所以他们的自我感觉个个良好,有的还摆出一副很无所谓的架势,让人觉得对于他们来说,跑到我们学校来考艺术学院是一种“屈尊俯就”,随便地应付应付而已。
如果学院连他(她)都不肯录取,那还能取谁?我的很多同学们都拥到了考场四周看热闹。
面对这么大群的跟自己年龄相仿的红男绿女,他们自然而然地感到兴奋。
女生们两个两个地手挽着手在人群中慢慢游逛,遇到模样周正的男孩子就多看几眼,脸上不由自主地飞出两团红晕。
她们此时的心情很复杂,既为自己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身份而感觉高人一头,又因为对方是人中之杰、自己却过于普通而自惭形秽。
两种心情交织在一起,就使她们变得乖戾和狭隘,往往在脸红过后,又言不由衷地把自己看中的男孩们贬得一钱不值。
中学男生的行事方式有所不同,在男女情爱的问题上,他们肯定要比女生来得大胆。
他们不喜欢跟别人搭伴,而愿意独立行动,这样在碰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时候,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地上前搭讪,问一问对方考什么啦,吹牛说自己跟县里来的招生老师能够说得上话,可以帮她打听情况啦,主动端一碗开水过来,鼓着腮帮子吹得半凉之后,再殷勤递到女孩子手上啦……这时候陪伴女孩子到镇上应考的她们的男友们会气得脸儿发绿,攥着拳头怒目而视,随时准备冲上去拼命。
但是中学男生并不在乎,这里是他们的地盘,强龙还斗不过地头蛇呢。
再说他们也不过是逢场作戏,寻寻开心而已,女孩子的年龄肯定比他要大,想吃豆腐还够不上资格呢。
我和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同样快乐地挤在人群中。
我的同学注意到了一个坐在台阶上给二胡的弓弦上松香的男孩子,她要我看那男孩的手,她说那手指又长又细,真是好看。
她还说,人的手长什么样,很要紧,命好命坏都在手上摆着呢,这是她妈妈告诉她的。
她的这番话对我来说非常新鲜,因此我记忆深刻。
我们挤到学校小礼堂的窗口,从那里可以清清楚楚看见考场里的一举一动。
我认出一个熟人,他是我父亲的朋友,是县文化馆搞群众文艺辅导的老师。
当年他五十来岁。
不,也许只有四十出头,那时候我总是把人看得过老。
他头大,身子小,走起路来总好像头重脚轻,稍不留神就要摔一个跟头。
天冷,他穿着一件老农民模样的黑棉袄,袖口胸前沾着许多污渍,如果有阳光照上去,肯定会闪闪发亮。
因为抽烟很凶,他的一口烟牙是焦锅巴的颜色。
最有趣的是他的眼睛,小而且短,深深地嵌在两只肿眼窝里,大部分的时间眼皮耷拉着,眼睛就基本看不见了,当地人管这样的眼睛叫“天不亮”。
但是偶尔他眼皮一抬,小小的眼睛会“唰”的一亮,精光四射,显得极有内容,叫人肃然起敬。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盘着短短的一双腿,老僧入定一样地坐在考官该坐的椅子上,面前有一份考生花名册,一支用来打分记事的铅笔。
他的眼皮照旧耷拉着,每当换一个考生上场,他才把眼皮略微一抬,看清对方模样后,马上又垂下,改用耳朵来听。
一个梳着大辫子的女孩报考声乐,却莫名其妙准备了一段京剧样板戏《都有一颗红亮的心》。
大概觉得大辫子是李铁梅的标志,不唱样板戏实在对不起这位《红灯记》里的少女英雄。
她捏着嗓门,翘起兰花指,走出京剧演员特有的碎步,除了把“二黄”调唱得像山歌小调之外,一切真还像那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