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级响应
5.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响应
5.1.1启动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迅速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2)成立省应急指挥部。省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省应急指挥部的情报信息、行动处置、新闻宣传等职责,并加强协作沟通。
5.1.2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5.1.2.1事发地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统一组织领导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统一调用有关资源,决定重大处置措施;指令有关单位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5.1.2.2事件涉及单位主要任务是: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直接与群众代表对话;开展疏导、劝解工作,解疑释惑,表明态度,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对当地政府要求限期解决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按时解决。
5.1.2.3公安机关可依法行使下列职权: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控制现场事态的发展;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搜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适时采取强制性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调动使用警力、武警部队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
5.1.3后期处置
(1)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及时开展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伤亡人民群众的救治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积极恢复社会秩序。
(2)事件平息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继续做好人民群众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3)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开展事件的损失评估工作,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
(4)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事件处置的省主管单位应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
5.2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处置参照Ⅰ级响应处置程序。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时,省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地方政府和成员单位开展处置工作。
5.3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处置参照Ⅰ级响应处置程序。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时,省有关主管单位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指导、协调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处置工作。
6信息报送和处理
6.1信息报送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群体性事件信息应立即上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接报后,在两小时内上报国务院。
对于个别情况特殊难以在发生后两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群体性事件,应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将原因报省人民政府。
(2)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4)信息报送形式:可先通过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专用信息报送系统、传真、计算机网络、视频系统等方式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6.2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遵守纪律的原则,正确引导境内外舆论。
7应急保障
7.1信息通信保障
(1)建立、健全并落实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有关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7.2物资保障
各地应建立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制度。有关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
7.3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4人员保障
各地应组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伍由当地公安民警、武警、医疗卫生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7.5培训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要充分做好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处置力量的培训保障工作。
7.6法律保障
及时提出修订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地方性法规,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八、我国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
应急预案按照不同的分类角度,即上文提到的编制者级别角度、突发事件类型与级别角度和预案本身适用范围和功能角度,可以划分不同的类型,其内容在详略程度和侧重点上会有所差别,但不管哪种类型的应急预案,都可以采用基于应急任务或功能的“1+4”预案编制结构,即一个基本预案,加上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预案、标准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构成,以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这个结构即是编制各类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按照这个基本结构,应急预案需要编制的内容也就做到层次明确、条理清晰了。
1.基本预案
基本预案是该应急预案的总体描述。主要阐述从各类应急管理工作中高度抽象出来的共性问题,包括应急预案所要解决的紧急情况、应急的组织体系、方针、应急资源、应急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各应急组织在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管理等规定。基本预案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预案发布令;各应急机构的署名页;术语与定义;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据;方针、原则与适用范围;危险分析与环境综述;应急资源的管理和综述;机构与职责;分级响应机制;教育、培训与演练规定;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有关互助协议的签订;预案的制定、更新、评审、发布等管理规定;其他,如分发记录和修改记录等。
2.应急功能设置
应急功能是对在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通常都要采取的一系列基本的应急行动和任务而编写的计划,如通讯保障、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医疗等。它着眼于城市对突发事故响应时所要实施的紧急任务。
各类重大事故尽管起因各异,但其后果和影响却是大同小异。例如,地震、洪灾和飓风等都可能迫使人群离开家园,都需要实施“人群安置/救济”,而围绕这一任务或“功能”,可以基于城市共同的资源在综合预案中制定共性的计划,而在专项预案中针对每种具体的不同类型灾害,可根据其爆发速度、持续时间、袭击范围和强度等特点,只需对该项计划作一些小的调整,从而避免重复的编制工作。而关键是要找出和明确应急救援过程中所要完成的各种应急任务或功能,并明确其有关的应急组织,确保都能完成所承担的应急任务。
由于应急功能是围绕应急行动的,因此它们的主要对象是那些任务执行机构。针对每一应急功能应明确其针对的形势、目标、负责机构和支持机构、任务要求、应急准备和操作程序等。应急预案中包含的功能设置的数量和类型因地方差异会所不同,主要取决于所针对潜在重大事故危险类型,以及城市的应急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等具体情况。比较典型的应急功能包括:
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和紧急公告;通讯;事故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消防和抢险;泄漏物控制;现场恢复等。
3.特殊风险预案
特殊风险预案是基于城市潜在重大事故风险辨识、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每一种类型的可能重大事故风险进行基本的描述,明确其相应的主要负责部门、有关支持部门及其相应的职责,并为该类专项预案的制定提出有关的特殊要求和指导。可能包括的特殊风险有:
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台风;长时间停电;空难;重大工程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核泄漏事故;中毒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突发事件;极度高温或低温天气;大型社会活动;其他,如敏感日期等。
4.标准操作程序
按照在基本预案中的应急功能设置,各类应急功能的主要负责部门和支持机构须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为组织或个人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提供详细指导。标准操作程序应保证与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性,其中重要的标准操作程序可作为应急预案的附件或以适当的方式引用。标准操作程序的描述应简单明了,一般包括目的与适用范围、职责、具体任务说明或操作步骤、负责人员、有关附件(检查表、附图表等)等等。标准操作程序本身应尽量采用活动检查表形式,对每一活动留有记录区,供逐项检查核对时使用。已做过核对标记的检查表,成为应急活动记录的一部分。标准操作程序可以保证在事件突然发生后,即使在没有接到上级指挥命令的情况下可在第一时间启动,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质量。
5.支持附件
主要包括应急救援支持保障系统的描述及有关附图表,包括:通讯系统;信息网络系统;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重大危险源登记及分布图;重大事故灾难影响范围预测图;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应急机构、人员通讯联络一览表;消防队等应急力量一览表、分布图;应急装备、设备(施)、物资一览表;应急物资供应企业名录;医院、急救中心一览表;外部机构通讯联络一览表;战术指挥图;疏散路线图;蔽护及安置场所一览表、分布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联络一览表;技术参考(手册、后果预测和评估模型及有关支持软件等);专家名录等。
九、编制应急预案的思考要点
编制一个完善的有效的应急预案必须考虑很多因素,我们从这些因素中抽取出了七个方面的要点,应该算作编制预案不可或缺的思考要点和不可跳过的重要环节。把这些要点问题和环节问题考虑全面了,并都解决好了,一个好的预案也就顺理成章、顺利出笼了。一般而言,编制预案应考虑如下七个因素,即七个思考要点:情景、客体、主体、目标、条件、措施、方法,缺少任何一个或几个因素或要点的预案都是不完善的。
1.情景
情景是指在编制预案时必须实地考察和理性预想的一切有关突发事件的情境和背景的总和。所以,情景按照虚实划分,可分为实际情景和预想情景。
实际情景是通过实地考察和搜集与汇总相关信息而获得的现实情况、图景,预想情景是在实际情景的基础上,通过理性分析、逻辑判断、推理而预想的可能性情况或状况。情景按照形成方式划分,可分为自然性情景和人文情景,人文情景又可以分为工程性情景和非工程性情景。自然性情景主要是指地理、地质、水文、气象、生物等自然性因素及其构成情况。所谓工程性情景主要是指通过人文手段而建造的各种工程建筑,包括堤坝、库渠、水塘、楼宇、道路等各种工程设施及其情况。所谓非工程性情景,则主要是指政府重视程度、舆论宣传深度、组织动员力度、公众忧患意识、防灾能力、预警系统功能保障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建设现状、灾害研究状况、救援队伍建设及素质等等。编制预案者可以将以上这几种情景综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既符合客观实际又符合发展趋势、既有静态描述又有动态分析的情景联动系统,这个通过情景描摹形成的情景联动系统是突发事件发生和处置的基本背景,编制应急预案必须在这个基本背景上展开。
2.客体
客体即应急预案实施的对象,主要指突发事件本身及其所造成的危险、危害、损害、损毁等各方面涉及的对象。客体的内容既可能是受灾的人,也可能是受损的财产,也包括地点、范围、建筑、田地、河流等。客体是突发事件发生的直接对象和现状,编制预案必须对这个可能发生、肯定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客体进行风险估计和识别,从而做到心中有数,使所编制的预案能够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对症下药,拿出最科学、最有效、最及时的办法和措施予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