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各级领导者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培训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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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应急机制建设方面的学习——不断增强应急管理的协调配合功能(2)

3.程序性原则

这是由突发事件的危害性特征所决定的。应急管理工作的展开,必须依据一定的评估标准和优先次序,根据危害大小和重要程度,确定现场控制及介入和处理程序。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则首先要遵照法律的规定实施;对于社会性危机,及时控制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是首要的目标。因此,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处置人员,必须在简单的评估基础上有所选择地、有重点地抢救受害人员的生命、在保证人们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外,其余的工作应该根据救援人员的实际救助能力,区分轻重缓急,安排处置程序。

4.适度性原则

这是由突发事件的群体性特征所决定的。适度性原则要求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要谨慎处置,合理应对。有时处置工作难免会在不同程度上破坏社会稳定,甚至造成某些群众的财产损失,因此,要谨慎、适度地行使应急管理权,并力争将这种破坏和利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以免在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无论是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还是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都必须有效甄别主要危害物,谨慎行事,小心应对,对于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时要把握争取多数、孤立少数的原则,掌握分寸,区分情况,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特别是在处理一些暴力型的突发事件过程中,更要把握火候,掌握尺度,一般以制服对方、解除其抵抗能力为限度,而不应采取过激过分的处置行动,一面激化矛盾,产生不利影响。

5.恢复性原则

这是由突发事件的破坏性和社会影响性特征所决定的。危机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应急管理过程的终结,它只是表明应急管理已经进入了恢复或善后阶段。倘若前期应对阶段没有明显失误的话,那么危机善后和恢复阶段就可以“提供一个至少能弥补部分损失和纠正混乱的机会”。在危机善后阶段,对于危机造成的损失,各国政府往往立足于现实,明确未来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取向,着重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以危机问题的解决为契机,在实施恢复重建和对受害群体进行安置的同时,进一步配套解决和控制与危机事件相关的,可能导致危机事态再度发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巩固应急管理的成果;二是从危机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通过对危机发生原因和危机处理成效等工作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在管理、技术、机构设置、组织协同和程序运作等方面的改进意见,进而进行必要的体制、机制法制和预案等方面的变革与完善。

三、我国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基本思路

我国在总结世界各国经验的基础上,也逐渐建立了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我国学者认为,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既要以各类突发事件本身的运行机理为基础,又要在制度的规范和体制的特点与要求之内,并受制度和体制的整体约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首先必须要根据突发事件本身的机理来确立,这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科学保障。应急管理机理基本上是由突发事件本身的内在机理决定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很强的关联性,且其中都包含着专业性机理和一般性机理两个方面。

因为每一类突发事件都有其专业领域内的特殊性,所以突发事件的专业性机理还可被理解为行业性或领域性机理。目前,我国把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而这4个类型的突发事件的专业性机理明显不同,比如地震灾害就需从地球物理学、力学等学科入手,方可解释其机理,而突发的传染病疫情则需要从病理学、分子生物学、传染病学等学科阐述其机理;单就某一类突发事件来看,其机理也都有一些特殊之处,比如泥石流和火山喷发同属于自然灾害,但其成因、发生及后果却大相径庭。所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必须要考虑到各类突发事件专业领域内的特殊性。

突发事件的一般性机理是指事件发生、发展、传导的一般性规律,可以分为原则性机理、原理性机理、流程性机理和操作性机理4个类型;与此相对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一般性机理也同样包含这4个类型。原则性应急管理机理是指对突发事件特征及应对办法的简单描述;原理性应急管理机理则对整个事件过程和应急处理过程的规律性进行说明;流程性应急管理机理是对事件和应急处置过程前后逻辑给予释明;操作性应急管理机理是在事件本身的流程性机理基础上,对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给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的安排性表达。

所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必须要在宏观上把握各类突发事件共有的一般性规律。

机制以其特有的动态性、流程性和操作性特点,会直接影响应急处置过程的效率。所以对突发事件而言,不论是预警机制、预控机制、决策机制、处置机制、重建机制,还是整体运行机制,都需要在掌握突发事件机理的基础上进行策划、设计和布局,否则,其机制设计方案就可能会脱离实际,缺乏效果和效率。

中国应对突发事件机制建设已经经过了从单一性到综合性,从临时性到制度化,从封闭性到开放性,从应对性到保障性等四个阶段,目前正在进入第五个阶段:从业余性到专业化。按照这个逻辑,应对突发事件专业队伍职业化建设问题必然会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必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突发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管理保障体系,从而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管理工作格局,这是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机制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基本指导思想。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7月召开的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快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有关决定,也都进一步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在安排2004年工作要点时,把加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既是政府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又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同时也是检验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志。

2006年7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目的,是实现从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到善后的全过程规范化流程管理。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来分析,我国应急管理工作一般涉及九方面联运性机制流程:一是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

通过预案编制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应急能力和脆弱性评估等,做好各项基础性、常态性的管理工作,从更基础的层面改善应急管理。二是监测与预警机制:通过危险源监控、风险排查和重大风险隐患治理,尽早发现导致产生突发事件苗头的信息并及时预警,减少事件产生的概率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是信息报告与通报机制:按照信息先行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有效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拓宽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信息传递方式,做好信息备份,实现上下左右互联互通和信息的及时交流。四是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通过信息搜集、专家咨询来制定与选择方案,实现科学果断、综合协调、经济高效的应急决策和处置。五是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在第一时间通过主动、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警告以及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提高主动引导和把握舆论的能力,增强信息透明度,把握舆论主动权。六是社会动员机制:在日常和紧急情况下,动员社会力量进行自救、互救或参与政府应急管理行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对民众善意疏导、正确激励、有序组织,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七是善后恢复与重建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生产自救,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让受灾地区和民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实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有机转换。八是调查评估和学习机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应急管理过程、灾后损失和需求等方面的评估,以查找、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九是应急保障机制:建立人财物等资源清单,明确资源的征用、调用、发放、跟踪等程序,规范管理应急资源在常态和非常态下的分类与分布、生产和储备、监控与储备预警、运输与配送等,实现对应急资源供给和需求的综合协调和与优化配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了很多有关具体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文件,涉及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决策指挥、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多个方面。例如,在监测与预警方面,国家加强了气象、地震、水文、海洋、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农林病虫害、煤矿瓦斯等灾害预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如乡镇的卫生院网络直报率已经由过去的30%增加到66.1%。2007年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在信息报告方面,2007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在信息发布方面,2004年2月11日,国务院召开第3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军地协同方面,2005年6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实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9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建设的通知》。

四、我国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四大环节

应急管理机制可以界定为: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善后回复与重建等全过程中各种制度化、程序化的应急管理方法与措施。从内涵看,应急管理机制是一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为基础的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流程;从外在形式看,应急管理机制体现了政府应急管理的各项具体职能;从功能作用看,应急管理机制侧重在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善后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各部门和单位如何通过科学地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能力,以更好地防范与应对突发事件。总的来看,应急管理机制以应急管理全过程为主线,涵盖事前、事发、事中和事后各个时间段,包括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善后恢复与重建等四个关键环节。

1.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

预防是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第一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事前预防比事后应对更重要,因为政府要的是“天下平安”,所以,防灾重于救灾,没有“出事”总比“出事”要好得多。换句话说,政府应急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的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的钱治疗”。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突发事件中,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很多是由自然界中不可预测的因素引发的,一般难以避免其发生;而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则主要是人为因素引发的,如果预防工作做得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即使是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如果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充分,也能在更大的程度上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并且可以在常态管理中进行。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不仅平时可以根据预案进行有效预防和做好应急准备等方面的工作,尽量及时化解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而且当不可避免的突发事件发生后,还可以及时启动预案予以处理,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主要包含以下5个小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