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的执着引起了机上乘客不满。机组人员明确告知,中国民航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关闭一切带飞行模式的移动电子设备,手机无线电信号仍有可能会干扰飞行。张某坚持不关机,在经制止警告不听劝阻后,空中安全员只有空中报警。民警调查后,依法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
【专家评析】
飞机行驶过程中,携带的手机能否开启飞行模式,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在中国所属航空器上必须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张某在飞机起飞后,将手机调成飞行模式而不是关机。机组人员几次要求其关闭手机,她始终置之不理。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的规定,可对其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6.盗窃、损毁或者拉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该如何处罚?
【宣讲要点】
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是一种违法行为。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和安全标志包括铁路钢轨、夹板、扣件等,机车的安全阀、电缆、闸瓦钎、拉杆等,信号灯、信号机变压器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典型案例】
1月27日,某火车站K458+620米上行右侧,距铁路线约200米的两根10米备用电力水泥电杆被人为破坏,电杆倒在地上,电杆部分水泥被砸烂,电杆内的钢筋外露,2根用于固定电杆的6米角钢丢失。10米长的水泥电杆每根价值600元,6米角钢每根200元,合计损失1600元。为了尽快侦破此案,车站公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排摸工作。1月27日19时,民警在案发现场蹲守过程中,当场将刘某和刘某某两名违法嫌疑人抓获。经对两名嫌疑人讯问,其供述了兄弟俩1月26日18时左右砸烂电杆,盗取2根6米角钢、1月27日趁天黑准备再次盗窃电杆中的钢筋时被民警抓获的犯罪事实。民警依法分别对其进行拘留处罚。
【专家评析】
本案中,刘某和刘某某砸烂电杆,盗取2根6米角钢,很显然是盗窃移动铁路设施的违法行为。由于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因此,公安机关对二人的处罚是正确的。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7.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如何处罚?
【宣讲要点】
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是一种违法行为。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轻则延误列车时间,重则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障碍物包括石头、木头等物品。由于火车的行驶速度快,向列车投掷物品也是高度危险的行为,容易造成他人伤害,机车、车辆设备损坏,因此,对此类行为必须严厉禁止。这种行为是行为犯,只要有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行为,就构成了本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则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典型案例】
罗某在离家不远的一座铁路桥旁散步时,被突然开来的一列火车刺耳的鸣笛声吓了一跳。他十分生气,在道口旁的沟内捡来两块石头,将一块直径约20厘米的三棱形石头,放在钢轨左边紧依钢轨内侧的铁垫板上,将另一块直径约10厘米的方形板石放在钢轨另一侧的轨面上,然后就离开了。
罗某走后不多时,一列满载着运输物资的列车向道口驶来。在距道口150米处时,火车司机突然发现前方线路轨面上有异物,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可是,强大的惯性还是使火车发出“嘭”的一声闷响后越过道口100余米处停了下来。火车司机检查发现,机车排障器右侧撞出个大坑,水泥轨枕撞掉了一大块白碴,侥幸的是机车无大碍。
铁路警方接到报警后,十分重视,立刻部署警力开展调查。当罗某于次日到现场察看火车是否撞上石头时,被正在现场守候的铁路警察抓个正着。经审查,罗某交待了自己因泄愤而在铁道线上摆放石头的违法经过。
【专家评析】
铁路线路是列车运行的基本设施,在线路上放置或遗弃障碍物,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会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因此,严格禁止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警方依法对罗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是正确的。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8.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会受到什么处罚?
【宣讲要点】
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和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的行为不但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对众多乘客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也对行为者本身的人身安全具有极大的危险。为了增强人们爱路护路、珍爱生命的思想意识,维护铁路的运行畅通,惩戒影响安全行车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行为。
铁路防护网是铁路部门为了防止行人、牲畜进入铁路而设置的防护网,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列车的行车安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铁路法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容易发生行车安全事故,造成行人的伤亡,影响列车的正常行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典型案例】
某铁路派出所护路队员巡逻时,发现有人正在损毁铁路防护网。于是大声制止边向其跑过去。谁知此人对护路队员的制止不理不睬,径直从破坏的防护网处钻入,手中还拿着一把镰刀,顺铁路道心往前走。
正在附近巡查的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迅速将其清理出铁路,防止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经查,此人叫贺某某,因家中没有柴禾了,想到铁路对面砍点柴禾,看到铁路被防护网围着,不好过去,就将防护网破了一个洞,从洞中钻入铁路,因自幼听力不好,要对着耳朵大声喊才能听到,没有听见护路队员的制止声音,不知道自己犯了法。
【专家评析】
为确保铁路的安全畅通和市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很多铁路线被防护网封住,但一些人为了自己方便,时常不顾安危,私自拆开防护网进入铁路,不仅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还给自身带来安全隐患。
本案中,贺某某将防护网破了一个洞,从洞中钻入铁路的行为,很明显是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影响行车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的规定,可对贺某某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9.私自安装电网会受到处罚吗?
【宣讲要点】
违反安装、使用电网规定的行为,是指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电网是用金属线连接的,可以通电流的拦设物。电网可以用来防盗、防逃,但如果安装、使用不当,可能会危害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人畜触电伤亡和火灾事故。
安装电网是一些特殊单位的要求,如重要军事设施、重要厂矿、监狱等。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不能随意安装和使用电网。行为人只要违反规定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行为人违反安装、使用电网的规定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后果,是指人身重伤或者死亡,以及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造成后果的大小,如对他人的伤害情况,财产损失的大小等情况来认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典型案例】
某日,李某某约马某某,将购买的电瓶、变压器、铁丝等工具运至某山边麦地,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守候捕猎兔子。接群众报警后,民警快速出警,依法查处了此案。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第37条之规定,以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行为,对李某某、马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专家评析】
1983年9月23日水利电力部、公安部发布的《严禁在农村安装电网的通告》规定,凡安装电网者,必须将安装地点、理由,并附有安装电网的四邻距离图,以及使用电压等级和采取的预防触电措施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报,经审查批准,方可安装。还规定,严禁社队企业、作坊安装电网护厂(场)防盗防窃;严禁用电网捕鱼、狩猎、捕鼠等。本案中,李某某和马某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第37条之规定,以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行为,对李某某、马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3日处罚是正确的。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