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黄光裕的战争:家族企业从野蛮生长到制度文明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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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野蛮生长带来的弊病

2010年11月10日,在黄光裕、陈晓“百日分裂”后媒体爆出了双方“和解”的新闻。此次黄陈之间的“和解”,实际上是国美董事会以黄家代表邹晓春、黄燕虹进入国美董事会为条件,保住国美非上市门店暂不拆分。但这个结果并不是黄家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黄陈之争”,注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这场战争,只要陈晓继续留任国美,或者黄光裕保住大股东地位,都不能宣告这场战争结束。现在看来,这场战争正在一种明“和”实“分”的博弈中推进。

早在2010年8月5日,以陈晓为董事局主席的国美电器董事会发布公告,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大股东黄光裕,认为其在2008年年初回购公司股份违反相关规定,并要求其赔偿公司所受损失。从这一天起,黄陈双方的关系从主雇关系演变成了敌对关系。黄陈二人正式宣告决裂。随后,陈晓一心想通过增发股份来稀释黄光裕的股权,从而达到“去黄”目的,让国美成为一家更加“公众”的公司,以便更方便自己的“管理”。而一手创立国美的黄光裕则试图通过罢免陈晓夺回控制权。黄光裕当初为了更高效地左右国美,把一些本该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下放”到董事会,而后来黄光裕的锒铛入狱和贝恩成功进入董事会导致他失去了对董事会的控制。

陈晓与黄光裕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为国美的未来埋下一颗地雷,陈晓、黄光裕的这种相互制衡、没有赢家的争执状态,随时会让国美的内战一触即发。而这个局面谁都不希望看到,这将是一场“双输”的战争。

作为国美集团的创始人——黄光裕,曾在五年内三次以超过百亿元人民币的身价荣登胡润中国富豪排名榜首富。然而这样一位耀眼的首富,却两次遭到公安系统的调查,最后一次的调查让他锒铛入狱,首富光环瞬间惨淡落幕。

黄光裕,出道二十几年时间内,锻造了一把锋利的国美“屠刀”,敢冒险、能执行,用一场场血腥的战斗成就了他的“辉煌”。可以说,尽管国内没有几个人的财富比他更多,但是对他公开质疑的声音也超过以往任何一届首富,甚至任何一位企业家。

实际上,黄光裕的创业并不轻松,其中充斥着一场场你争我夺的战争。从天津拉开了全国扩张的序幕起,几乎每个月就有两家国美直营店及一家加盟店在全国的某个城市诞生。国美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受到当地传统商家的强烈抵制,甚至一些竞争对手的手段超出了合法竞争的范围。国美也被称为“北方的狼”、“捣乱分子”、“鲶鱼效应”、“价格屠刀”等。

同时,黄光裕利用家电零售和地产进行产业互补,借助李嘉诚提出的“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经营理念,有效地利用了地产加零售业务这对黄金组合,其中电器零售业可以提供大量的现金流,而这些现金流又可以投入到地产公司以求得高额回报,二者兼容互补,即获得了1+1>2的效果。

性格决定命运。黄光裕的商业逻辑是,必须做行业老大。黄光裕的强势,在对家电连锁业的控制欲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野心随着国美的上市更加膨胀,大手笔收购排名连锁第三的永乐,后鲸吞大中、三联。这种个性也许正适合连锁扩张的初期状态,那时国美的发展可谓是一骑绝尘,把苏宁电器甩在了后面。

进入房地产后,黄光裕急需要为自己找到一个融资的平台。也就是在这个资本舞台上,黄光裕最终输给了自己。

说到底,拥有很多资本的黄光裕最终沦为了一个资本的俘虏。黄光裕的诱惑,就在于他发现了一个可以随时供自己使用的“现金矿”。国美靠截留供货商的应付账款,为国美的快速扩张奠定了资金基础,也为黄光裕做大地产和投资其他行业提供了资金上的来源。在资本市场,黄光裕得心应手,尝到了甜头,心态也开始变得急躁和狂妄。这就是野蛮生长带来的弊端。

在国美发展的初期,黄光裕在频繁的攻城略地战争中形成了企业文化中的杀斗之气和血腥之味。这种霸气的精神对于创业时期的企业野蛮生长是有益的,但是对于已经做到如此规模的国美来说,它的可持续发展更呼唤一种人性化的科学管理思想。甚好,经过挫折的黄光裕一定在监狱里经历了痛苦的反思,一份狱中道歉信多少说明了他一些理性的回归。

黄光裕从一个小商人,做到了大商人,但是他却难以称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在做强做大企业的同时,作为创业者,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处理好国家、企业与企业员工三者之间的关系,全面承担起各项责任: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最后还要对自己负责。只有这样,企业无论做到多大,都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可以说,黄光裕赶上了改革开放的时代,他们的生长先天不足,后天失调;草根创业,野蛮生长,缺失规范;有财富野心,无社会责任。在商业推进有效规范运作到新的高度时,维持原有经营行为的惯性就会踩响地雷。

黄光裕的霸气在电气行业是出了名的,他就是国美的“王”,国美是不能被分享的。国美实行十足的家族企业管理模式,从创业开始,黄光裕的家属亲戚们多在公司担任高层管理工作。国美的财富绝大多数控制在黄光裕个人手中。在黄光裕的领导下,国美形成了强权的管理氛围。

但是很有讽刺意味的是,黄光裕唯一想跟别人分享企业的对象就是陈晓。2006年合并永乐后,黄光裕慷慨分给陈晓一些股份,并邀请他加入新公司出任总裁一职。黄光裕对陈晓有多重视,用黄光裕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他为国美找到了最合适的职业经理人。但陈晓却与黄光裕性格完全相反。

相对黄光裕在公司说一不二的强势,陈晓崇尚“分享”的理念。黄光裕被抓后,陈晓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打造国美共同体,国美要分权,这与黄光裕给员工以“帝国”的集权感觉完全不同,国美变成了一个团队。其实,从国美上市开始,黄光裕就开始减持股份,客观上推动了国美向一个公众公司转变。

黄光裕在国美时,陈晓对国美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力。黄光裕出事后,陈晓才开始赋予国美他自己的风格:平和、内敛。首先,陈晓向国美员工灌输公司是一个“共同体”,而不是某个人的概念,在改善员工生活的同时,陈晓开始积极推进公司各项奖励制度的落实,并实行股权激励制度。陈晓认为与员工一起分享企业的成就,才是企业做大的根本保证。

事实上,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一般原则,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全面负责。而身为大股东的黄光裕就不应该越过董事会来直接操纵公司。发生在国美的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战争,实质是公众公司的控制权之争,是家族经营方式与现代公司制度之间的碰撞。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陈晓作为大股东指定的职业经理人,其本质工作就是维护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权利和地位,保证公司业绩的提高。如果因为大股东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触犯了法律失去人身自由而落井下石,其目的是为了自己在管理过程中不受干涉和牵制,那么,他作为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则要受到公众和社会的拷问。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陈晓欲借助外资的力量将国美从家族企业变为公众公司,其以“小”搏“大”的结果,却是贝恩资本坐收渔利。在黄陈“百日分裂”之际,双方在经过一系列的谈判和博弈之后,最终达成暂时“和解”的局面,控制权之争也由“明争”转为“暗战”。

在本书中,笔者要揭示的,就是发生在黄光裕身上的种种战争,其中蕴含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很值得后来者深思。出于对企业案例的兴趣,笔者潜心研究国美和黄光裕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期间黄光裕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其因无视规则和法律的存在,从令众多青年创业者仰慕的创富榜样沦落为阶下囚令笔者哀其不幸;其在狱中为争夺企业控制权与陈晓之间发生的争斗令笔者紧密关注;而中国商人如何从早期的野蛮生长阶段过渡到进入商业文明阶段后的理性博弈更是引发了笔者深层次的思考。

在本书创作过程中,笔者通过多方采访和考证,力图提供一个客观的视角,展现一个真实的黄光裕,如能引发读者一些思考,笔者将深感欣慰。由于创作时间仓促,定有不妥之处,欢迎广大读者提出宝贵的意见。邮箱:ppzm1126@sina.com。

作者

2010年11月15日于北京昆玉河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