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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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本章向读者介绍一位讲人道的人(1)

二月,春寒料峭。一天傍晚,在肯塔基州的P 镇上,两位绅士正坐在一间陈设考究的饭馆里对饮。左右没有仆人侍候,他们俩将座椅紧靠在一起,看样子像是在认真地讨论着什么事情。

如果仔细观察,其中一位,严格说起来,好像不配称之为绅士。此人身材短小,长相丑陋,且带一副装腔作势、趾高气扬的神态;一望就知道,是那种在社会上不惜一切代价一心往上爬的小人。他穿衣服过分讲究:上身穿一件色彩艳丽的马甲,脖子上围一条印着亮黄色斑点的蓝底围巾,另外他那又粗又大的一双手,手指上戴着好几枚戒指,胸前挂着一条沉甸甸的金表链,表链下面系着一串五光十色、硕大无朋的印章——每逢谈兴正浓之时,他便习惯地将身上的饰物拨弄得叮当作响,俨然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气。他讲起话来随意糟蹋《默里氏文法》,说到兴头上,常口吐污言秽语。

“这件事,我看就按我说的办吧。”谢尔比先生说。

“我可不会这样做生意——绝对不会,谢尔比先生。”对方举着酒杯对着亮光仔细看着。

“唉,说实在的,黑利,汤姆可是个很好的仆人;他肯定值这个价钱——稳重,诚实,能干,把我的农场管理得有模有样。”

“你的意思是说,他有黑奴们的那种忠诚吧。”黑利说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

“是,我的确认为他忠诚。四年前,一次郊外布道会上他皈依了基督教,我相信他信教的诚心。从那以后,我把全部事都托付给他——钱啊,房子啊,马匹啊——穿梭子乡间的差使也听凭他处理。我看他每件事都办的认认真真,不欺不瞒。”

“很多人不相信有忠诚的黑奴呢,谢尔比,”黑利摆着手说道。“不过我相信。上次我贩了批黑奴到奥尔良,那里就有一个——真的,听那家伙祈祷,就像听布道一样;他人既温顺,又不爱多说话。因为他我挣了一大笔钱,觉得当初买他的时候,卖主想快点卖掉他。不错,我觉得,虔诚信教是黑奴身上的一大优点,不过得货真价实才行。”

“是啊,要说货真价实,肯定最好的是汤姆,”谢尔比答道。“去年秋天我让他自己去辛辛那提替我做买卖,吩咐他带五百美元回家。‘汤姆,’我对他说,‘我相信你,因为你是基督教徒——我相信你不会耍滑头。’果然不出所料,汤姆回来了。有几个下流胚子曾跟他说,‘汤姆,你为什么不逃到加拿大去呢?’‘唔,主人信任我,我不能逃跑。’我后来才知道的。我不能不说,跟汤姆分手,我心里难过呀。你得让他抵消我的全部债务才行;你要是有良心,黑利,你就照我说的。”

“唉,我就算有良心的买卖人了——你知道,也只有够发誓赌咒用的那么一点,”那个奴隶贩子打趣道。“而且,看在朋友的面上,只要能做得到的事,我都乐意做;不过,这桩买卖,有点叫我太为难。”

那个奴隶贩子思索片刻,叹一口气,又倒了点白兰地。

“那么,黑利,你说该怎么办呢?”一阵尴尬的沉默之后,谢尔比禁不住问道。

“唔,除了汤姆,你再搭配上一个小男孩或者小姑娘吧?”

“哼!哪一个我都舍不得。实话跟你说,我是万不得已才卖奴隶的。只要有一点办法,我一个也不会卖的。”

这时门突然开了,走进来一个四五岁左右的混血小男孩。一头纤如青丝的黑发,光滑的发卷垂在圆圆的、有一对酒窝的脸蛋儿上;眼睛乌黑,柔和而又炯炯有神,从浓密的长睫毛下面向屋里四处张望。他身上穿的那件红黄格子花呢罩衫,做工精细,剪裁合体,显得他那肤色黑黝黝的秀美。一种略显滑稽的自信神态与腼腆羞怯的仪态交融,看的出来他一向深得主人的喜爱和垂青。“嗨,吉姆·克劳!”谢尔比先生喊了一声;他吹了一声口哨,抓起一把葡萄干向那孩子扔去。“快捡起来!”

那孩子赶紧跑过去拾主人给的葡萄干,他的主人在一旁哈哈大笑。

“过来,吉姆·克劳!”谢尔比喊道。孩子应声走了过去。主人拍了拍他那卷发下面的脑袋,拧了一下他的下巴。“听着,吉姆,给这位先生唱支歌,跳个舞。”于是,那孩子便唱起一支在黑人中流行的热情而荒诞的歌曲,声音清脆、洪亮。他一面唱,一面随着音乐的节拍手舞足蹈,扭动身躯,不时做出一些让人忍不住想笑的滑稽动作。

“太好了!”黑利大声喝彩,扔给那孩子半个桔子。“来,吉姆,表演卡卓德大伯犯风湿病的时候走路的样子吧!”主人说道。那孩子柔软的四肢马上变成残疾的模样,驼起背,拄着主人的手杖,在屋里一瘸一拐地走来走去;那张带着稚气的嫩脸上,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还像老年人一样左一口、右一口地吐痰。

两位绅士一阵哈哈大笑。“喏,吉姆,”主人说道,“给我们模仿一下罗宾斯长老领唱赞美诗的情景吧。”那孩子拉长了他那圆圆的小脸,像模像样、一本正经地用鼻音哼起赞美诗来。“好哇!妙极了!这小鬼头太棒了!”黑利说道;“我敢打赌,这小家伙绝对够个角儿。”他说着,在谢尔比先生的肩头拍了拍,“你把这个小家伙给我添上,这笔买卖就成了——说话算数。你觉得怎么样吧,还有比这更合理的吗!”

这时候房门被轻轻推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混血少妇走进屋来。一看就知道,她是男孩的母亲。她有一双跟男孩一样炯炯有神、乌黑溜圆的眼睛,跟他一样的长睫毛和丝绒般乌黑的卷发。她那肤色棕黄的脸颊上泛起微微红晕,当她发觉那个不认识的男人正毫不掩饰地用惊羡的目光直勾勾的看着她时,那张脸变的更红了。她那身剪裁非常合体的衣服,很好的衬托了她那窈窕的身材。那纤纤素手和那姣美的脚和脚踝也都被奴隶贩子看在眼里。那双贼眼一下便可把一个美丽的女黑奴全身每个部分打量得一清二楚。

“怎么了,伊丽莎。”当她停住脚步,望着主人不知如何开口的时候,谢尔比说道。

“对不起,我是来找哈里的,老爷。”那孩子高高兴兴来到母亲跟前,把装在衣兜里的那些奖品拿给她看。

“好啦,带走他吧。”谢尔比说,于是她抱起孩子,立即退了出去。“天哪,”奴隶贩子极其羡慕地赞叹道,“这才是真正货色!把这女的放到奥尔良,你就会赚好多钱。从前我见过有人出一千美元买个身材比她差很多的黑姑娘。”“我不想靠她发财。”谢尔比先生面无表情地回答;为了转移话题,他又打开一瓶酒,询问那个奴隶贩子觉得味道怎么样。

“好极啦,老兄——上上品!”奴隶贩子说。然后转过身,熟稔地拍了拍谢尔比先生的肩膀继续道:“说一说,你那个姑娘多少钱?我该出什么价?你要什么价?”

“黑利先生,这姑娘我不卖,”谢尔比说。“你就是用跟她一样重的金子来买,我太太也不会同意卖的。”

“哎呀呀,女人都只会这样说,因为她们不会算账。如果她们知道跟一个人等重的金子能买多少块表,买多少羽毛,买多少首饰,我看她们就不会这样说了。”

“你听着,黑利,不要跟我说这件事了,我说不卖就不卖。”谢尔比斩钉截铁地说道。

“好吧,把那个孩子给我添上,总可以吧?”奴隶贩子说道;“你必须承认,这可是我的底线了。”

“这个孩子你要去干什么?”谢尔比问道。“唔,我有个朋友也干这一行——他想买几个长得标致一点的男孩子,把他们弄大了以后再卖出去。每个都得是上等货色——卖给有钱人家充当仆役什么的,能要个大价钱。那些大地方,有个帅气的小伙子看门应差,侍候左右,是非常神气的事。我看这个小家伙,即风趣,又会唱会跳,正是这路货色。”

“我可不忍心卖,”谢尔笔先生放低声音说道。“不瞒你说,先生,我是个心肠软的人,不忍心拆散人家的骨肉。”“唔,真是这样?唉,是啊——这也是人的本性,我非常谅解你。跟女人打交道,有时确实很麻烦。我一向不喜欢那种哭哭啼啼的情景,那叫人心里很别扭。不过,先生,我干这一行,这样的场面是可以避免的。要是把那少妇打发到其它地方待上一天,或者一个星期,你看怎样?无声无息地把事办完——等她回到家,一切事情都已经发生了。然后,让你太太给她买一副耳环,一身新衣裳,或者类似的一些小物件,给她补偿一下。”

“恐怕不能这样吧。”“上帝保佑,一定能成功!要知道,黑人不像白人,只要处置的恰到好处,他们很快就没事了。”黑利假装推心置腹的说道。“有人说,这种生意让人冷酷无情,我可没那种感觉。我做生意从不学我那些同行。我就见过他们把孩子从女人怀里夺走送去拍卖,弄得女人发了疯似的大喊大叫,又哭又嚎。这很不明智——毁坏了商品——有时候她们再也不能干活了。在奥尔良我知道有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她就是被这样的方式给毁了。不管什么时候,最好是采用人道的办法,老兄,这是我在这方面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