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呵,我与他结婚了。婚礼并没有大肆声张,到场的只有他和我,牧师和教堂执事。我从教堂回来,走进庄园的厨房时,玛丽在做饭,约翰在擦拭刀具,我说:
“玛丽,今天早上我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了。”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不大动感情的老实人,无论何时你都可以放心地告诉他们这个惊人的消息,而你的耳朵不会有被一声尖叫刺痛的可能,你也不会随之被一阵好奇的唠叨弄得手足无措。玛丽的确抬起了头,也确实盯着我看。她用来给两只烤着的鸡涂油的勺子,在空中停了大约三分钟,约翰忘了擦拭手中的刀具停了同样长的时间。但是玛丽又弯下腰,忙她的烤鸡去了,只不过说:
“是吗,小姐?嗯,那还用说!”过了一会儿她接着说:“我看见你与主人出去,但我不知道你们是到教堂结婚的。”说完她又忙着给鸡涂油了,而约翰呢,我看他的时候,他笑得合不拢嘴了。“我告诉过玛丽,事情会如何,”他说,“我知道爱德华先生(约翰是个老佣人,他的主人很小的时候他就认识他了。因此他往往用教名称呼他)——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会怎么做。我肯定他不会等得太久,也许他做得很对。祝你快乐,小姐!”他很有礼貌地拉了一下自己的额发。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给你和玛丽。”
我把一张五英镑的钞票塞进他手里。我没有等他再说什么便离开了厨房。不久之后我经过这里时,听见了这样的话:
“也许她比哪一个阔小姐都更适合他呢。”接着又说,“虽然她算不上最漂亮,但也不丑,而脾气又好。我见她长得还是很好看的,谁都看得出来。”
我立即写信给沼泽居和剑桥,把我的新情况告诉了他们,并详尽解释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黛安娜和玛丽无所保留地对此表示赞许,黛安娜还说,等我度完蜜月,就来看我。
“她还是别等到那个时候吧,简,”罗切斯特先生听我读了她的信说,“要不然她就太晚了,因为我们的蜜月的光辉会照耀我们一生,它的光芒只有在你我进入坟墓时才会黯淡下去。”
你没有全部忘记小阿黛勒吧,是不是呀,读者?我可没有忘记。我向罗切斯特先生提出,并得到了他的同意,去他安顿小阿黛勒的学校去看望她。她一见我时欣喜若狂的情景,很令我十分感动。她看上去苍白消瘦,还说她不愉快。我发现对她这样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个学校的规章太严格,课程太紧张了。我把她带回家。我本想继续她的家庭教师,但不久却发现那种想法不切实际。现在我的时间与精力给了另一个人——我的丈夫全部需要它。因此我选了一个校规比较宽松的学校,而且离家又近,想法我可以往往去探望她,有时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来。我还注意让她过得舒舒服服,什么都不缺。她很快在新的居所安顿下来了,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学习也取得了进步。她长大以后,健全的英国教育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她的法国式缺陷。她离开学校时,她已是一个讨人喜欢、懂礼貌的伙伴,和气,听话,很讲原则。她出于感激,对我和我家人的照应,早已报答了在我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她的微小帮助。
我的故事已接近尾声,再说一两句关于我婚后的生活情况,粗略地看一看他们的名字在我叙述中反复出现的人的命运,我也就把故事讲完了。
如今我结婚已经10年了。我清楚一心跟世上我最喜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很幸福——幸福得语言难以表达,因为我完全是他的生命,他也完全是我的生命。没有哪个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亲近,比我更绝对地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我与爱德华相处,不知什么叫疲倦,他同我相处也是如此,就像我们对搏动在各自的胸腔里的心跳不会厌倦一样。结果,我们始终呆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相聚时一样欢乐。我以为我们整天交谈着,相互交谈不过是一种听得见的更活跃的思索而已。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无话不谈。我们的性格完全相同结果彼此心心相印。
第二年年末的一个早晨,我正由他口授,写一封信时,他走过来朝我低下头说——“简,你脖子上有一件闪光的饰品吗?”我挂着一根金表链,我回答:“有呀。”“你还穿了件淡蓝色衣服吗?”我的确穿着。随后他告诉我,已经有一段时间,他认为蒙着一只眼的云翳已渐渐变薄,现在确信了。他和我去了一趟伦敦,看了一位著名的眼科医生,最终恢复了那一只眼睛的视力。如今他看得虽不是很清楚,也不能久读多写,但可以不必让人牵着手就能走路,对他来说天空不再空空荡荡,大地不再是片虚空。当他的第一个孩子放在他怀里时,他能看得清这男孩继承了他本来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又黑,那一刻,他又一次心甘情愿地承认,上帝仁慈地减轻了对他的惩罚。
所以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福,尤其使我们感到幸福的是,我们最爱的人也一样非常幸福。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我们双方轮流,一年一次,不是他们来看我们,就是我们去看他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个海军上校,一位英武的军官,一个好人。玛丽的丈夫是位牧师,是她哥哥大学里的朋友,无论从造诣还是品德来看,这门亲事都很般配。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同自己的妻子彼此相爱。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早已离开英国到了印度,走上了自己所规划的道路,依旧那么走了下去,他奋斗于岩石和危险之中,没有谁会是比他更坚定不移、不知疲倦的先驱者了。他坚决、忠实、虔诚,他精力充沛、热情真诚地为自己的同类牺牲一切,他为他们开辟了艰辛的前进之路,像巨人一样砍掉挡在路上的信条和等级的偏见。他也许很严厉,也许很苛刻,也许还雄心勃勃,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卫一类的严厉,大卫保卫他所护送的香客,以免受亚玻伦人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的那种苛刻,他代表上帝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要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他的雄心是高尚的主的精神的雄心,目的是要名列尘世得救者的前茅——这些人没有过错地站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被召唤,被选中,都是些忠贞不移的人。
圣·约翰没有结婚,现在再也不会了。他独自一人完全可以胜任辛劳,他的劳作就要结束了。他那光辉的太阳匆忙下沉。他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使我流下世俗的眼泪,也使我心里充满了神圣的欢乐。他提前得到了必得的酬报,那不朽的桂冠。我知道一只陌生的手会随之写信给我,说这位善良而忠实的仆人最后已被召去安享主的欢乐了。为什么要为此哭泣?不会有死的恐惧使圣·约翰的临终时刻暗淡无光。他的大脑十分明晰;他的心灵无所畏惧;他的希望十分可靠;他的信念无法动摇。他自己的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保证:
“我的主,”他说,“已经预先警告过我。日复一日他都更加明确地宣告,‘是了,我必快来,’我每分每秒愈发急切地回答,‘阿门,我主耶稣,我愿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