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晚清落日(190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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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1908年(1)

1908年,梁启超为首的政闻社本部由日本迁往上海,并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民族资产阶级立宪派看到清政府立宪并无诚意,遂陆续派代表进京请愿,预备立宪公会郑孝胥、张謇、汤寿潜等电请速开国会,从而在全国形成一股速开国会的政治浪潮。对此清廷一面予以压制,一面被迫作出一些姿态,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九年筹备清单”,许诺定期九年召集国会,并在各省首先筹备谘议局,预备设立各府县议事会,颁布了《各省谘议局章程》和《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清廷实行这些举措并不是要真正实行立宪政治,而是为了巩固其“君上大权”。11月,光绪和慈禧相继死去,3岁幼子溥仪被立为皇帝,改元宣统,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监国。载沣一面下诏重申预备立宪,一面与其弟载洵、载涛三人共掌大权。

清政府再加20万元的赏额通令缉拿孙中山,日本政府也将同盟会机关报(民报)查封。(民报)自创办以来历时两年,共出24期,1910年又在日本秘密出版两期。在湖北,革命党人成立了群治学社。孙中山、黄兴等人继续在中国西南地区发动武装起义,先后领导了钦廉上思起义、云南河口起义等,均告失利。此后,孙中山、胡汉民等总结斗争经验,开始把发动群众的重心向新军和会党转移。

本年,美国国会通过退还庚子赔款案,决定将一部分庚子赔款“退还”中国,作为对华进行文化侵略之用:中英两国在印度订立《修订藏印通商章程》:达赖喇嘛来京,诏加封为“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命即回西藏。清廷因(新世纪)杂志语多悖逆,禁在国内行销;《新民丛报》亦于年底停刊,共出96期。

山西收回福公司

从20世纪初年开始的收回利权运动,到1906年至1911年间达到高潮。随着爱国主义思想的广泛传播,各省人民纷纷成立路矿公会或协会。本省利权为本省人民所有,不允许列强染指的呼声响彻全国。斗争的锋芒指向帝国主义列强和清政府。在各地收回矿权的斗争中,山西人民收回盂、平、泽、潞各属矿权的交涉时间最久,影响深远。

自同治年间德国人李希霍芬的勘矿报告发表后,山西的丰富矿藏为列强所垂涎。英、意商人于1897年合股成立了福公司,专门揽办中国路矿企业。福公司(PekingSyndicate Ltd)又译北京银公司,开办资本两万英镑,名义上是由英国和意大利资本家共同组织,但在伦敦注册,并由维多利亚女王的孙女婿罗翁侯爵担任总董,它实际上是一家英国企业。次年,福公司通过山西商务局,签订了承办晋矿合同,获得在盂县、平定州、潞安、泽州、平阳等州县的开矿权,限期60年。合同签订后,福公司一直没有勘查开采。义和团运动后,山西绅商发现原定合同有碍华人矿业的发展,成为山西人民自办矿业的严重障碍,曾多次与福公司谈判,试图挽回已失利权,均遭福公司拒绝。在山西巡抚张曾撑等支持下,绅商便于1905年集资购买矿地,自行开采,借以抵制福公司。福公司依靠英国公使萨道义(E.M.Satow)的支持,不准中国人开矿,说它在盂县等地有“专办”矿务的权利,要求山西商务局封闭各地已开土窑,并到处插旗开矿。萨道义照会清政府外务部,声明非经福公司允许,“无论华洋何人何公司皆不准在该处开采煤矿”。

英帝国主义的强盗行径,激起山西人民的愤慨,商务局也不敢擅自答应福公司的要求。平定州各界于1905年组织“矿山会”,约定矿地不售给外人。同年12月,晋绅解荣辂、梁善济等300余人联名上书,痛陈丧失矿权的危害,要求收回福公司的矿权。山西大学堂和武备、师范、商矿、警务等学堂学生千余人联名具禀,声明山西主权属于山西人民,福公司采矿合同未经山西人民同意,不能生效,并主张筹款收回矿权。太原商会通电痛斥福公司垄断山西矿权,指出山西人民有优先开采权。同盟会员景梅九以山西籍留日学生代表的名义回国,借争矿问题“做了许多文章,暗地鼓吹革命”。他在《民报》上发表的《清政府决意卖送汉人矿产》一文中,揭露了清政府卖矿的罪行,号召人们把收回利权同反满革命结合起来。山西留日学生李培仁对清政府卖矿罪行深感愤慨,竟于1906年10月13日蹈海自杀,他在绝命书中悲愤地说:“政府如放弃保护责任,晋人即可停止纳税义务,约一日不废,税一日不纳,万众一心,我晋人应有之权利也。”东京留日学生和太原、平定州等地群众先后为李培仁召开追悼会,掀起群众争矿的热潮。

在此期间,山西绅商派代表前往北京,与福公司谈判废约;同时山西同济矿务公司改组,筹备创设保晋矿务公司。1907年保晋公司正式成立,推举渠本翘为经理。渠本翘,祁县人,山西票号大股东。1892年中进士,曾为内阁中书。1902年在太原创办双福火柴公司,后又陆续投资于新式工业。保晋公司成立后,立即在盂县、平定州、潞安各地开煤井数十处,并按太原矿业公会的办法,规定矿地不准售予外人。

在谈判过程中,福公司迫于山西人民的斗争压力,为缓和人民的反抗情绪,提出中外合办矿务的方案,表示可容纳华股并选晋绅一名担任福公司董事。绅商代表坚持废约自办,但担心人民群众“排外”,引起“国际交涉”,遂表示愿付赔偿费,以达到“赎矿自办”的目的。福公司不肯答应。随后,它又提出只许中国人用土法开采,不许使用机器的无理主张。遭到山西代表的驳斥和拒绝,谈判陷入僵局。

山西绅商学生各界闻讯后,于1907年11月在太原召开群众大会,到会万余人,各界一致主张抵制福公司开矿。会议决定,如福公司强行开采,则有矿地之家不准售地,附近之人不得为之做工,不得与之贸易。有违背此决议者,开除其山西籍。同时,平定州等地绅民大会相继决议,禁止向福公司出售矿地。山西人民的斗争,得到全国各地人民的支持。福公司无计可施,被迫接受了赎矿的原则,转而凭合同讹诈。经过多次交涉,1908年1月20日,山西商务局与福公司订立《收回英商福公司开矿合同》,议定所占矿产由山西绅民以银275万两作赎款,将盂、平、泽、潞各属矿权全部收回。山西人民收回福公司霸占的矿权的斗争取得了胜利。

钦廉上思起义

又称戊申马笃山之役,是1908年同盟会在广东钦州、廉州(今均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西上思地区发动的反清武装起义。镇南关起义失败后,法国殖民当局应清政府的请求将孙中山逐出安南(越南)。孙临行前命同盟会负责人之一胡汉民驻守河内机关部,指示黄兴再人钦廉发动起义。

黄受命后,向法商购得匣子枪数十支,又得香港革命党人冯自由等运到的一批枪械的接济,遂组织旅安南华侨200余人,组成“中华国民军南军”,于1908年3月27日向钦州进发。29日下午,义军抵小峰,遇清军一营依山堵击。黄兴佯败,引清军离山上阵地,然后分兵三路包抄,将清军一举击溃。次日,再败清军一个营。31日,义军在大桥击溃清军两个营。4月2日,义军占据马笃山,清军管带龙某率兵三营来攻。义军居高临下,顽强奋战;黄兴身当前敌,亲发枪将龙某击落马下,敌三营尽溃。

义军自起义与清军计接仗四次,全部获胜,共缴获快枪400余杆,弹药无算,声势日盛,拟乘胜取道那楼、大录诸地,向桂边进攻。清军统领郭人漳等部3000余人尾追不舍。黄兴机智地命部队夜间用炸弹突袭敌营,使清军自相惊扰,不战而退。此后,黄兴率义军纵横于钦、廉、上思一带,坚持战斗40余日,数千清军疲于奔命,令钦廉道龚心湛“闻风而栗”,频向粤督告急。

在同盟会领导的各次起义中,这次起义是战绩最大、坚持时间最长的一次。孙中山赞扬黄兴说:“克强乃以二百余人出安南,横行于钦、廉、上思一带,转战数月,所向无前,敌人闻而生畏,克强之威名因此大著。”

但是,由于革命军孤军深入,长期转战,没有根据地为依托;同时黄兴亦未接受防城起义时受骗的教训,把接济弹药的希望寄于郭人漳身上,而郭则再次违背原已答应“接济弹药相机反正之约”,且疯狂地向义军进攻。结果终因补给十分缺乏,军心涣散,黄兴被迫下令队伍解散,一部分退回安南,大部分退入十万大山。

云南河口起义

又称戊申河口之役,是1908年同盟会在云南河口地区发动的反清武装起义。镇南关起义失败后,法国殖民当局应清政府的请求将孙中山逐出安南(越南)。孙中山离开河内时,令黄明堂会同王和顺、关仁甫策划云南河口军事,策应黄兴在钦、廉、上思起义的行动。河口是滇南门户,当滇越铁路的交通孔道,上通蒙自、昆明,左通蛮耗、普洱,右通剥隘、广南以达桂边;其地处边陲,是铁路工人和游勇聚散之地。

1908年4月,关仁甫先入云南,游说清防营及铁路巡警等响应起义。4月30日凌晨,黄明堂等率所部百余人从安南边界渡河袭攻河口,清军防营一部起义响应,经过两小时的战斗,占领河口。旋进取半山炮台,经激战,清军管带黄元祯率部返戈助战,至午后4时清河口副督办王镇邦被击毙,河口四炮台皆为义军所有,获快枪4000支,子弹无算。黄明堂即以“中华国民军南军都督”名义,布告安民,严申军纪。义军秋毫无犯,居民悦服,远近归附者络绎不绝,数日内增加至千余人,声势大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