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宰相传(中国古代名人传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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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清(20)

咸丰十年至十一年间,曾国藩处境又转入艰难。咸丰十年早些时候,太平军在南京附近击溃重整后的清军,在李秀成指挥之下,太平军又再度焕发青春,主动进攻清军。江苏及浙江大部地区,都落入太平军手中,仅上海一地未被太平军完全占领,但太平军对上海的多次进攻,均被李鸿章等击退。就在这年,英法联军打到北京城,清帝及大臣俱逃往热河避难。各地纷纷呈请曾国藩派兵支援。然而自咸丰十年九月,曾国藩也在祁门被太平军围困,对驰援其他地方,他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心有余而力不足。咸丰十一年四月,曾所处困境达于极点,但他下定决心誓死不退。直到左宗棠及其他部队增援祁门,形势才开始好转。后来曾国藩的弟弟曾国荃终于在咸丰十一午九月五日攻占安庆,此后,曾国藩即以安庆为基地,准备收复南京。为避免在南京一线集结过多的军队,并防止太平军趁机夺取清军后方地盘,曾国藩摆开了三个战区:一在江苏,由李鸿章统辖;另一在浙江,由左宗棠统辖;第三在安徽由他自己统辖;清军在这三个地区频频对太平军发起攻击,各地的太平军逐渐被围困,此时曾国荃,自请攻取南京。自咸丰三年三月十九日南京成为太平天国的京城以来,大量清军多次被击溃,尤其是在咸丰六年八月、咸丰九年十一月及咸丰十年八月围攻南京的清军伤亡特别惨重。当时虽然外国军队打算前来援助,但被曾国荃所拒绝。经过长期围困及殊死战斗,曾国荃于同治三年(1864)七月十六日终于攻克南京。不过太平军的余部,直到两年后才被完全剿灭。对于最终剿灭太平军论功首推曾国藩,清廷赐他一等“毅勇”侯封号,他是文官中获此封爵的第一人。

四、洋务运动与天津教案

太平军被平定之后,曾国藩继续任两江总督,驻留南京数月。此期间他致力于恢复江浙地区生产力工作,在饱受十五年战乱之苦的江南地区恢复学术活动。同治三年初,曾国藩就在安庆大营建立起官办书局,刊刻经史典籍。战乱平定以后,他延聘著名学者主持书局,事后他遣返大部分湘军回乡归农,军中某些文官则受雇担任书局校对。当年,他颁布条例,在南京、苏州、扬州、杭州及武汉各建书局,此即“官办五局”。同时,当年十二月二十日恢复南京乡试。在太平军占领期间,这个地区的乡试中断多年。

同治四年六月,清政府下谕息令曾国藩前往山东征剿捻军,曾国藩受命统领山东、直隶及河南军事。但曾国藩北方剿抢一年多,不但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战果,捻军日益壮大。李鸿章于同治四年十二月十二日继任其职,曾国藩返回南京。

早在同治二年,容宏曾向曾国藩建议,在上海筹建铁工厂,此即后来的江南造船厂。容宏经曾国藩同意后从国外购进机器。同治五年江南制造局成立,同治七年,该局建成中国第一艘轮船,并驶至南京请曾国藩验看。

同治六年,曾国藩拜大学士。同治七年九月,出任直隶总督,任内,曾国藩着手处理一大批长期悬而未决的案件,改进了办事效率,并制订出一项建立常备军的方案。同治九年,他奉令调查并处理“天津教案”。天津作为当时清朝京师门户,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开放为对外通商口岸,也成为西方列强在中国北方的侵略基地。他们在这里划定租界,设立领事馆、教会,租地造屋,一味逞强,早为中国人民深恶痛绝。

同治九年五月,法国天主教育婴堂所收养的婴儿不明不白死亡的达三四十人,那时百姓的孩子也经常失踪,因此百姓中就流行着一种谣言,说是天主堂的神甫和修女经常派人用蒙汗药拐了孩子去挖眼剖心。而天主堂坟地的婴儿尸体又有不少暴露在野外,被野狗刨出吃了,“胸腹皆烂,腑肠外露”。百姓见了,更是群情汹汹,说这正是洋人挖眼剖心的证据。

5月21日,一个名叫武兰珍的拐犯被群众当场抓住,扭送天津县衙。经审讯,武兰珍供出系受教民、天主堂华人司事王三指使,迷药也是王三所授,先曾迷拐一人,得洋银5元。教民王三是一个开药铺的商人,依仗教会势力,欺压良善,早已引起公愤。

在这种情况下,通商大臣崇厚和天津道周家勋拜会法国领事丰大业,要求调查天主堂和提讯教民王三与武兰珍对质。

丰大业答应了这一要求,将王三交出与武兰珍对质。结果证明教堂并无挖眼剖心之事。哪知当衙役送王三回教堂时,一出署门,百姓就争骂王三,并用砖石掷他。王三向神父哭诉,神父又转告丰大业。丰大业两次派人要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派兵镇压。后见崇厚先后只派两人,不肯应命捕人,丰大业怒不可遏,不仅鞭打来弁,而且还倒拖其发辫,赶往三口通商大臣衙门找崇厚算账。他脚揣仪门,打砸家具,接连两次向崇厚开枪,幸被推开,没有伤人。但枪声传出,引起误解,街市哄传中法开战,鸣锣聚众,拥往通商大臣衙门“帮打”。崇厚怕出事,劝丰大业等民众散去后再回领事馆。丰不听劝告,狂吼不怕中国百姓,气势汹汹冲出门外。人们见丰出来,自动让道。不料丰大业走到浮桥时,遇到天津知县刘杰。丰不分青红皂白,就向刘开枪。虽没有打中刘,却打伤了刘的跟丁。这一来犯了众怒,百姓一拥而上,你一拳我一脚,将丰大业打死。发怒的民众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赶到天主堂,烧毁望海楼教堂,杀死神父两名,还到仁慈堂,杀死修女10名,又去了法国领事馆,杀死两人。就在同一天,还杀死法国商人两名和俄国人3名,信教的中国人三四十名,焚毁英国和美国教堂6座。这次事件中先后计打死外国人20人。这就是有名的天津教案。从事情的发展过程来看,天津教案是一次群众自发性的反帝斗争,根源还在于帝国主义的压迫和侵略,是群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采取的自卫行动。

天津教案发生后,法、英、美等国一面向清政府提出抗议,一面调集军队进行威胁。清政府大恐,一面要各地严格保护教堂,弹压群众,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一面派直隶总督曾国藩前往天津查办。

曾国藩闻知天津教案后,十分惊恐。自从与洋人打交道以来,深知中国远非外人对手,因此对外一直主张让步,避免同洋人开仗,通过维护洋人在华利益,换取中外所谓“和好”局面。他认为以往教案,仅伤及教士,洋人就出动兵舰相威胁,不达目的不罢休;这次殴毙领事,为前所未有,法国必不肯罢休。洋人凶悍成性,天津民风好斗,双方各不相让,很可能构怨兴兵,酿成大变,自己也可能丧命。因此他写下遗嘱,告诉长子曾纪泽在他死后如何处理丧事和遗物等。基于这种估计,他只得勉强硬撑,硬着头皮前往天津。

在曾国藩到天津以前,当地官绅对他寄予厚望,认为他会秉公办事,不会像崇厚一样,一味“媚外”。他们根据曾国藩的《讨粤匪檄》,还认为他是反洋教的代表人物。他们认为这次反洋教,完全是忍无可忍,理在华人这一边。他们的这种观点也得到朝廷的顽固派和清流派的支持,也代表了当时大多数中国人的心理。

当时清廷内部围绕天津教案问题分成两派:洋务派代表的“言势者”,顽固派和清流派代表的“言理者”。双方在处理天津教案问题上意见有三大分歧:

第一,关于天津教案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前者认为愚民无知,遽启边衅,曲在津民,此刁风不可长;后者认为衅端由夷人所开,津民激于义愤,致成巨案,天津百姓只知畏官而不知畏夷,只知效忠国家而不自恤其罪戾,这正是夷务的一大转机,与刁民闹事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对参与反洋教斗争的群众的处理意见。前者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只有这样才能安抚洋人人心而消弭祸端;后者认为应该安抚百姓,以激其忠义奋发之心,民心不可失,否则无以制夷人。

第三,对天津地方官的处理意见。前者认为地方官失于防范,致酿巨祸,不严惩不能平洋人之气;后者认为天津地方官不可更动,以此维系民心。

这两派意见,前者深合当时中国的形势,为清政府最高统治者所采纳;后者在舆论上占上风,为广大官绅民众反对洋务派媚外求和方针提供了合法性,在全国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但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曾国藩是持洋务派的意见的。因此他于同治九年六月初十日一到天津,立即发布名为《谕天津士民》的告示,对天津人民的行动多方指责,诫其勿再挑起事端,引起天津绅民的不满;随后释放犯法教民和涉案拐犯,并在奏折中为洋人在中国的行为进行辩护和洗刷。该折传出后,全国舆论大哗,“自京师及各省皆斥为谬论,坚不肯信”,“议讥纷起”,“责问之书日数至”。曾国藩自己也承认:“敝处六月二十三日一疏,庇护天主教本乖正理”,“物论沸腾,至使人不忍闻”。

尽管如此,曾国藩仍然坚持己见,按照法国人的要求在天津大肆搜捕五月二十三日参加反洋教的群众,名曰“缉拿凶手”。但天津民众却把他们当成英雄,致使曾国藩虽然抓了80多人,但其中供认不讳的所谓“真凶”只有七八人,其余都不肯吐供,也不愿指证。曾国藩认为只杀几个人数目太少,难以使洋人满意,仍不能很快结案。于是一面对被捕群众严刑拷打,一面加紧搜捕,一定要凑够20人,为丰大业等20个洋人抵命。曾国藩认为:“在中国戕(qiāng)官毙命,尚当按名拟抵,况伤害外国多命,几开边衅,刁风不可长。”他的得意门生李鸿章也认为“冀终归于一命一抵了案”。曾国藩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洋人满意,长保“和局”。他在给清廷的奏折中认为“中国目前之力,断难遽启兵端,惟有委曲求全一法”。

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结果是:判死刑20人,流放25人,天津知府、知县革职并流放黑龙江“效力赎罪”;支付抚恤费和赔偿财产损失银49万两;派崇厚作为中国特使到法国赔礼道歉。

天津教案办结之后,对曾国藩的谴责更甚,“诟詈之声大作,卖国贼之徽号竟加于国藩。京师湖南同乡尤引为乡人之大耻”,会馆中所悬曾国藩“官爵匾额”“悉被击毁”,并将名籍削去,即不再承认他是湖南籍人。曾国藩闻之引为大恨,中经几许周折,财、力兼施,只不过将难堪之处略为掩饰了一下。这样,曾国藩这位“中兴名将”、“旷代功臣”,转瞬之间变成“谤讥纷纷,举国欲杀”的汉奸、卖国贼,“积年清望几于扫地以尽矣”。

客观地讲,曾国藩也只不过是秉承清王朝最高统治者的意志行事,接替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李鸿章对最后判决并无多大改变,仅因俄国只索经济赔偿,不要中国人抵命,将原来20名死刑改为16名死刑、4名缓刑,其余无一更动。此案结束后,曾国藩困年老多病,于同治十年调回南京原任,不久直隶总督由李鸿章继任。八月十八日,曾与李联名上疏,建议派遣青年学生赴海外留学、这一项建议同治十一年实施。然而,就在学生启程出洋之前几日,曾国藩病逝,身后连赠“太傅”,谥“文正”。

两朝帝师翁同和——翁同和传

翁同和,字声甫,号叔平,又号瓶生、井眉居士,晚号松禅。1830年5月19日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家庭。祖父咸封,宫海州学正。父心存,咸丰朝历宫至体仁阁大学士,后为同治帝师。母许氏通《诗》《易》,长兄同书、三元同爵均官至巡抚。同和六岁入塾时,“四书”、“五经”朗朗成诵。21岁选为拔贡,23岁中举人,27岁以一甲一名进士及第,官翰林院修撰。同治四年,翁同和接替父业,入值弘德殿,为同治师傅,前后教读九年。同治病逝后,光绪继位,慈禧又命同和入值毓庆宫,为光绪师傅。

从光绪启蒙识字到翁同和因支持维新变法削籍归里,师生相处达24年。在学习上,翁同和是光绪的师傅,在生活上是监护人,在政治上,他又是光绪最宠信的大臣。曾历任刑部、工部、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两度入军机,兼任总理各国事务大臣,会典馆正总裁、国史馆副总裁等。他为官廉正,提携后进,在对内对外一些重大问题上的主张充分体现了他的爱国主义思想,与李鸿藻、潘祖荫等大臣同属清廷中的清流派。

翁同和在中状元前,曾在刑部当差七年,中状元后,又曾暂代刑部右侍郎。因此,他对刑部的内幕和法律方面的知识比较了解。同治十二年(1873年),浙江余杭县杨乃武案发生,余杭县刘锡彤刑道事毕氏,捏供杨乃武因奸谋杀葛品连。此案经杭州知府、浙江巡抚、刑部侍郎三审具结,草率奏报,使杨乃武、葛毕氏枉坐重罪。此时,恰值翁同和擢升刑部右侍郎,直接负责秋审处重大案件的审办,执掌最高审判权。到任后,他细阅全部案卷,发现供词与诉状的疑点和漏洞甚多。于是,他又询阅了杨乃武姊姊的京控呈词和浙江绅士的联名呈词,走访了浙江籍的京宫,听取了刑部经办人员的各种意见。在经过一番深入调查研究后,翁同和对此案提出了驳议,并在蹲亲王和慈禧的同意下,由刑部对全案作复查,直至最后查明真相,全案得到平反。在刑部任上,翁同和还推翻了两起量刑不当的案件:并针对狱囚多逃跑的情况,采取了改善狱囚生活待遇、严禁滥施刑罚等措施。在吏治腐败的封建统治下,翁同和这种认真执法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