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子长县军事志(公元前627年~公元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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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政治工作(3)

1975年,县人民武装部和县中队遵照邓小平提出的“要把毛泽东同志树立的优良作风发扬起来”,特别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的要求,把延安精神教育作为干部战士的必修课,坚持用延安精神育人。针对不少官兵对新时期的艰苦奋斗的意义认识不清的问题,组织干部战士走访老红军,请老红军回忆革命岁月中的艰难困苦,使官兵认识到艰苦奋斗的重要意义。

同时,号召官兵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不吸烟、不喝酒、不乱花钱,养成勤俭朴素的生活作风。坚持勤俭建军,节约开支,反对浪费,大搞农副业生产,减轻国家和人民负担。同时,利用抢险救灾、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时机,教育官兵发扬英勇顽强的精神,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科学文化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驻境部队官兵文化教育以扫盲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武装部开展以速成识字和普及小学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学习运动。1953年,扫除文盲,达到高小以上文化程度的官兵约占全体官兵的63%,达到初小程度的约占30%。

1956年初,县兵役局根据总政治部《关于结合理论学习对干部进行文化教育的指示》,再次掀起文化学习热潮。采取自办文化学习班、地方夜校两种形式进行学习。1958年12月,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指出,从1959年1月起,用10年时间在干部中普及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1959年和1960年,机关干部突击学习初中语文、代数、历史、化学等课程,每年安排55天,每天两节课,每节课4小时,每晚自习3小时。请县中学和业余学校老师授课。在普及中等教育中,由于指标过高、要求过急、文化教育的时间过多,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1961年后文化教育处于停顿状态,“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完全中断。

1978年12月,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部队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几项落实措施的通知》精神,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下发的文化课本,对未达到初中文化程度的干部、战士进行补习。1983年,根据中央军委批准的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全军干部科学文化政治理论教育的决定》,选送五名40岁以下没有达到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干部到省军区文化学校学习一年。没有达到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分批送省军区文化学校高中班学习。

2005年,县人民武装部在职干部12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名,中专学历的2名,所有干部均掌握了微机操作。同时,县人民武装部还并采取报销一半学费等办法鼓励干部参加地方函授、电大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节干部工作

一、干部来源

1951年,子长县和县辖七区两级人民武装部成立,配备了部分现役人民武装干部。至1954年县兵役局成立后编制12人。设正、副局长、副政委,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内设兵役科、民政科。乡镇配备军事助理员一人。这些干部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从野战军的干部中选调;二是直接从士兵中培养提拔(行至1969年);三是新吸收的一批青年学生和地方基层干部。这些干部各有特点,各尽所长,团结奋斗,埋头苦干,成为子长军事事业的一代开拓者。此后,干部调整工作随着军事建设和发展需要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程序。1986年5月前,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治委员由大军区审批任免;副部长、副政治委员、科长由陕西省军区任免;副科长以下干部由军分区审批任免、调配。

1986年,县人民武装部共有机关人员20人,部长、政委各一人,正科级干部三人,一般干部职工15人,均是从部队转业分配的。

1986~1996年,县人民武装部为地方建制期间,部长、政委的任免在征得延安军分区党委的同意后,由延安地委审批任免;科长以下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同县人民武装部商议提名,共同考核,按地方任免党、政干部的任免权限任免。1996年以后,干部来源逐渐发生变化,土生土长的老武装逐渐转业地方工作,从野战部队交流和经过正规军队院校培训的干部增加,干部的年龄也越来越年轻。

武警县中队、消防大队的干部,分别由武警延安市(地区)支队、消防支队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基层人民武装干部,1961年7月,县人民武装部与县委首次选配了18名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这些干部,一部分是从地方优秀干部中选用的,一部分是从预备役军官、转业、复员、退伍的干部、战士中选拔的。在此之前,基层也有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的干部,但大都是兼职的。1963年10月,中央组织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重申:人民公社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是在人民公社党委和县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下,组织实施民兵工作的脱离生产的基层干部,是人民公社领导成员之一,是预备役军官。据1963年6月统计:18名专武干部中26~30岁的16人;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15人,高小文化水平的3人;全部为党员,均经过军事轮训;有七人成为同级党委领导成员。1986年,招聘优秀民兵干部为专职基层武装干部。1991年8月,三名民兵干部被选送至省人武干部学校学习。1993年后,子长每年至少有两人被充实到基层,提高了专武干部的整体素质。2005年,中共子长县县委一次性将八名青年人武干部提拔为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二、培养教育

县人民武装部、武警县中队和驻境部队的干部的培养教育主要有以下形式:一是在职学习,按规定的时间学习党的路线政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二是参加文化补习、函授和自学考试;三是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集训班,集中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四是下放锻炼。1959年2月始,县人民武装部机关干部下连当兵一个月。1960年,机关干部分三批下放当民兵,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

基层武干的培养教育形式有: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武干集训,同时县人民武装部每年度均采取以会代训、函授作业、定期考试的方法进行培训。

三、授衔

为了加强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1955年9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和中央军委《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以及上级安排,子长县兵役局以军官的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为基本依据,经民主评议,并报上级批准,确定各级军官的军衔等级,于1956年3月分批举行授衔仪式。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议》,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军装样式。县人民武装部于同年6月1日取消了军衔,废止了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符号,统一着新的军装和标志,并实行了减薪定级制度。

1996年4月,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后,上级军事机关为收回部队的部分干部重新评定、授予了军衔,并佩戴了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符号。授予上校一名(吉志军)、中校三名(翟世海、史纪东、纪根亮)、少校一名(张俊才)、上尉两名(魏有平、曹晨阳)。

武警子长县中队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关于“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的规定和武警总部警衔工作会议精神,经过评定审批,于1989年1月佩戴警衔肩章、符号。

四、退休、离休、转业

(一)退休

退休是军队因本人年老、病残丧失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而退出现役交地方政府安置,按月发给生活费,赡养终生。战争年代,因环境和物质所限,主要采取退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领取退休金制度。1958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安置的暂行规定》指出,军队干部凡“服满现役,年满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或“因为积劳成疾,身体衰弱;因公负伤,身体残废,不能继续担任实际工作,又不能回到生产中去参加劳动的”,可以退出现役休息,移交地方政府民政部门安置。1983年9月14日,县人民武装部原政委白景玉退休。1984年5月,县人民武装部部长王家骏退休。

(二)离休

离休及军队干部离开部队,离职休养,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休养制度。1973年9月,县人民武装部原部长刘添成离休。

根据1982年4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军队老干部离职休养几项规定》,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加强了对老干部管理工作,逢年过节都要慰问子长籍军队离休老干部,或曾在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工作过的离休老干部。

(三)转业

转业,即保留干部身份,退出现役军队,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条件,参照原在军队所担任的职务分配适当工作。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裁军百万”。根据上级安排,县人民武装部确定一名团职干部转业。1985年,县人民武装部三名干部转业,其中团职两名,副团职一名。

1996年4月至2005年底,按照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干部转业工作正常进行,10年间县人民武装部共转业干部七名。

其中团职一名,营职六名。

第四节群众工作

一、拥政爱民

(一)支援地方经济建设

1958年始,县人民武装部派机关干部下乡参加生产劳动,指导农民春种夏播,秋收冬藏。1959年,根据上级关于军队干部要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指示,县人民武装部成立了“农业生产办公室”,制定了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大力开展治山、治水、治田运动,机关干部计划劳动日450个,完成劳动日529个(其中团以上干部参加劳动日88个),平均每人完成劳动日48个。在大炼钢铁运动中,运送矿石10吨,收废金属240斤;农业生产中,兴修水利完成土石300方,改良土壤15亩,耕种锄草139亩,积肥送肥2万斤,植树造林3640棵,种试验田5亩。

1980年10月,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15人,利用15天时间,到杨家园则公社帮助农民收获玉米、谷子等粮食100多亩。

1998年,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和发动民兵成建制参加各乡镇进行的春季基本农田会战,新修基本农田1200亩。

(二)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建设

1.开展军民共建活动1982年,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在全民文明礼貌月中,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四有三讲两不怕”为中心,学雷锋,树新风,美化营区,植树养花。

同时开展了共建军民文明村、文明队活动,和冯家屯乡的张家峁则、张家沟、冯家屯等村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开展评选“五好家庭”“文明院落”活动,帮助群众改变村容村貌,制定“乡规民约”,并组织民兵成立演唱组,排练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武警子长县中队和官兵组成三个学雷锋小组,坚持节假日走上街头,为民服务。

1983年1月,驻境部队积极响应兰州军区,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在延安召开的“双拥”运动40周年纪念大会的号召,深入街道、农村、工厂、学校举行拥政爱民电影晚会。组织学雷锋小组为群众打扫卫生、理发、清理街道,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八路和伤残军属,并积极创建“军民共建文明社区”“共建文明街区”“爱我城市、真情奉献、建设美好家园”等活动。1997年,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人武、专武干部和广大民兵开展爱民、为民、助民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一三五”扶贫帮困工程,即:县人民武装部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各扶持一个贫困村,基干民兵连连长、指导员和副连长各承包一个贫困户,各村民兵连帮扶五个贫困户,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规划,选派得力的干部蹲点,三年后,17个村1778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2.开展学生军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关于高等院校、高级中学进行军训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在县人民武装部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下,1992起,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抽调机关干部、专武干部和武警子长县中队,对子长县中学、城关中学、齐家湾中学学生进行军训。军训采取在校集训或指定地点集训的方法,进行政治教育和军事基础科目训练,使学生通过“准军事生活”,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1992年至2005年底,共组织军训20期,参加军训的高级中学学生达1万余人。

1996~2005年,县人民武装部和武警县中队对县党政机关干部和驻县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军训,参训人数达1000多人次。

3.实施扶贫帮困1986年省军区党委报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的意见》经省委批准后,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和各乡镇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共建扶贫点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