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纲要》规定,三(四)年为一个训练周期,每个周期60~80个训练日。在一个周期内有计划地逐年实施,重点抓好专职武装干部、民兵排长以上干部、武装基干民兵和专业技术分队的技术、战术基础训练。依照规定,县人民武装部负责集训民兵连(营)长,公社采取集中或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训练民兵。在训练周期内,按《训练纲要》施训,经考核合格,即完成训练任务。考核均按上级制定的考核实施计划,按照统一的范围、内容、成绩评定标准及实施办法、步骤和要求进行,并采取上下结合同时进行,一次完成考核。遵照延安军分区的指示,每年训练15天,每天训练7个小时;专业技术人员的训练每年为20天;每个基干民兵连续参加训练两年,以后再不参加训练。由县负责对民兵连长和小学教员的训练;其余民兵训练由各乡镇组织,县上统一检查验收。1978年以来,县人民武装部主要训练干部和教员。公社(乡镇)训练传统战术,增加打坦克、反空降技能,注重班、排、连攻防战术,突出地炮、通信、侦察、高射机枪、重机枪和一兵多能训练,且多在农闲进行。
3.调整改革阶段1981~1985年,根据总参谋部和军分区的文件精神,对民兵训练对象、规模、人数、时间、内容、方法等方面作了压缩和调整。训练对象由原来以步兵为主,转向以专业技术分队为主;训练人数由1.1万余人减少到475人。训练时间由过去的60~80天缩短为30天;把四年作为一个周期改为两年一个周期;主要进行技术、战术基础训练;训练方法改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以乡镇、厂矿为单位集中训练。1984年开始,民兵改为年度集训。
通过不断调整,民兵军事训练更加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新要求。1990年以后,民兵的军事训练完全步入基础化、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新阶段。1998~2005年,民兵训练从增强快速动员和执行作战的能力出发,按照组、训、装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强了民兵应急分队人员擒拿、防爆为主要内容的强化应急训练。
(二)教练员队伍
1970年以前,训练课目比较简单,未建立专门的教练员队伍。在训练前,临时挑选一些复员、退伍军人或民兵骨干进行短期培训,后担任教练员。“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时期的民兵训练,则以能者为师,开展群众性的互教互学活动。
1970年以后,民兵的武器装备有了一定的发展,子长县相继建立了高炮、通信、工兵等多支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培养了一批相关的专业技术训练能力强的骨干承担教学任务。1973年始,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根据《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要求,培养专业技术兵教练员队伍。邀请部队操作能手传教;选送军事基础好、文化程度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退伍军人或基干民兵到省军区和军分区教导大队培训;加强培训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力求达到“四会”(会讲、会做、会教、会组织训练)。
1996年后,随着民兵军事训练的改革调整,训练人数大量压缩,基干民兵集中在县民兵训练基地进行,教练员的培训以县、乡人民武装部干部为主,由军分区和县人民武装部分别组织集训。医疗救护、管线维护等新型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建立后,子长县人民武装部从各专业技术分队中挖掘和培养人才作为教练员,提高新型分队的训练质量。
(三)训练经费和民兵训练补贴
子长县的民兵训练经费60%由省、县两级财政支出,主要用于购置民兵训练教材、教学设备。
参训民兵的误工报酬,在1980年以前按照“正常出勤”对待,由所在单位“照发工资、照记工分、照常评奖”。1980年,子长县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民兵参训的误工补贴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经费,给参训民兵按照同等劳力的收入进行补贴。群众每人每年负担的民兵训练费在0.20~1元之间。2002年,农村民兵训练补助经费改由中央财政统一拨付。
五、民兵武器装备
(一)发展历程
土地革命时期,赤卫军武器以大刀、长矛、土枪为主。缴获的敌武器大多上缴,以保障地方武装游击队和正规红军的武器使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自卫军武器逐步更换为杂式步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武器有半自动步枪、自动步枪、各类冲锋枪、手枪、轻机枪、重机枪、高射机枪、手榴弹、迫击炮、无后坐力炮、火箭筒、匕首等武器,备有电台、步话机等高科技通讯器材及防暴、防毒、爆破、铁镐、铁锹等器材。
1975年8月,陕西省军区在富县召开民兵武器装备配发试点会后,子长县民兵依据“五五”期间民兵装备发展规划配备武器,以人民公社为单位,召开民兵大会,举行授枪仪式。民兵武器装备配发原则是:必须配发在可靠的工人、贫农、下中农和积极分子手中,每件武器选配2~3套人员。
使用武器的民兵必须由所在党支部严格审查,经人民公社、厂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批准,报县人民武装部备案。民兵通讯器材、单兵火箭、四○火箭筒、反坦克地雷、爆破筒等武器由县人民武装部或公社集中保管。
1984年,全县民兵旧式武器逐步淘汰。1986年,专业技术兵的武器开始从无到有,从不配套到逐步配套。民兵武器全部换装成国产新式武器,数量也有所增加。1998年,县人民武装部购置了120套盾牌、钢盔、警棍、迷彩服及通讯工具,加强了民兵应急分队的基础设施和装备。
(二)武器管理
1972年以前,子长县民兵的枪械均由个人保管。1973~1975年,民兵武器由大队民兵连统一保管。1980~1985年,民兵武器由乡镇统一保管。
1986年以后,武器管理以便于训练、利于备战、确保安全为目的,由县人民武装部集中保管。1990年,县人民武装部建设了设施完备的武器装备保管库。截至2005年,武器装备未出现丢失、损坏、锈蚀、霉变现象。
六、民兵作用
(一)维护社会治安
战争年代,民兵配合军队站岗放哨,盘查行人,封锁消息,捉拿特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兵配合部队肃清残敌,消灭土匪,维护社会治安。1950~1960年,子长县民兵共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民兵巡逻队组200个、民兵情报组110个,参加民兵人数达1000人次。1974年,子长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小分队在节假日和重大集会进行巡逻放哨。
1983~1984年底,在全国严厉打击经济、刑事犯罪分子的活动中,出动民兵180名,协助逮捕了犯罪分子34人,缴获各类武器15件,现金1800元。1989年,组织民兵维护社会治安585人次。1997年,民兵配合县公安部门开展“严打”行动,出动民兵695人次,开展护矿、护路、护林等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二)抢险救灾
2000年10月19日,子长县瓦窑堡镇李家沟村民在挖沙时,沙窑塌陷,导致两名村民被困在深90米的沙窑里,子长民兵应急分队等60余名民兵40分钟赶到出事地点,通过约四小时紧张而危险的抢救,两名被困村民获救,深受当地人民政府的称赞。
2002年7月4日,子长县城方圆10公里遭受百年一遇特大洪灾,大片良田被冲毁,数万群众顿失家园,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发动民兵预备役连续五天奋战在防洪抢险第一线,紧急疏散危房中的群众1800余人,担负城区警戒任务,解救井下被困人员九人,清理街道淤泥3000立方米。
(三)参加生产建设
1953年夏、秋,野兽危害农作物严重,全县民兵开展打猎保田活动,共组织民兵打猎保田队107个,计800余人次,猎获各种野兽200余只。
1955年春,实行农业合作化,子长县320名民兵带头参加农业社。
1958年秋,子长县兴修安定至杨家园则乡水利工程和延安至子长公路寺湾段工程,314名民兵组成两个突击队参加了工程建设。
1962年3月9日,根据省军区政治部《关于支援春耕生产和1962年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劳动分配的意见》。子长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投入生产,及时下种,使麦田保收得到保障。
1973年,子长县苗家沟民兵连生产不忘战备,战备不忘生产。在秋收中坚持劳武结合原则,苦战八昼夜,实现了地净场光;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了全年104亩农田基本建设任务。同时不误战备训练任务,民兵的投弹、刺杀、射击等训练课目均取得了良好成绩。
1977年冬,子长县民兵大搞农田基本建设,马家砭公社民兵修20万方土的大坝一座,1000多米长的石水渠一条,200多米长的渡槽一个,农田基建100多亩。特别是为赶大冻之前修好渡槽,由110名民兵组成突击队,天不亮出工,晚上10点收工,连续作战,18天竣工,提前42天完成任务。
冯家屯公社庄则河会战工地560名民兵,互相支援帮助,拼命大干两个月,取湾截峁40多个,治理了三条狭沟,造地200多亩。
1978年夏,子长安定公社崖堤大队民兵连组织一支30人的突击队,在抗旱保苗期间大搞夜战,突击五个晚上,浇地15亩,施肥20亩。1997年,在子长“三通”(通路、通电、通邮)建设中,12610名民兵参加建设,修路276公里,新修桥涵96座,架设电线投劳4267个。石家湾等乡镇还组织民兵突击队,腰系绳索,身赴悬崖峭壁,开山破石,勇挑险重任务。
1989年,民兵在农田基建上劳力4125人次,完成任务2120亩。同年,在修筑乡村公路工程中上劳近5000人次,修道路218公里,涵洞桥梁5座。
1997年,民兵围绕主导产业开发,进行梨、果、桑、杏、大棚菜五园建设,全县有640户民兵成为薯类生产加工和烤烟种植户,家庭人均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民兵从事运输1200人,家庭人均收入近2000元。1998年,全县民兵新修基本农田2200亩,参加流域会战,造林3560亩。
(四)开展科技扶贫活动
1990年,县、乡人民武装部把科技扶贫同民兵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培训民兵骨干,先后建起了科技示范点15个,举办科技培训25期,受训945人,达到乡有科普站,连有科技组,建帮扶户494户,其中307户基本脱贫,占扶贫户的59.8%。全县成立民兵学雷锋小组310个,义务帮工12个,15人次,为军烈属和群众做好事483件。
(五)参加精神文明建设
1998年,涌现出民兵“双文明户”268户,“五好家庭”482户,成立民兵防洪抢险突击队16个,进行了防洪抢险行动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