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基干民兵的数量和规模压缩,数量由过去的2140人,调整为1100人,减幅为48.6%;规模由过去22个连,缩编为15个连和6个排,编制数额向城市倾斜,县城内编6个连(含一个应急连),占连建制数的40%。人数440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40%。截至2005年,全县基干民兵编制、人数和1998年相比,编制进一步缩小,人员进一步减少,基干民兵组建质量有所提高。
2005年4月,全县共编民兵14893人,其中基干民兵19个分队1300人,普通民兵364个连13593人。
(三)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1.基干民兵1952年,子长县在民兵中组建基干民兵。1962年,全县建立了武装基干民兵。1972年,子长县组建了基干独立营。10月,建起基干民兵独立团。
1981年,在民兵组织全面整顿时,取消了武装基干民兵。198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的精神,子长县对全县基干民兵进行调整。2005年,根据省军区关于《民兵组织布局与结构调整方案》,基干民兵整组以建立民兵应急分队为重点。
2.普通民兵凡符合民兵条件,未编入基干民兵的人员,编为普通民兵。普通民兵平时一般不担负执行各种应急任务,不参加军事训练。每年选择适当时机,由乡(镇)人民武装部结合群众性活动,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和教育。
(四)民兵干部
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颁布后,乡(行政村)
民兵队配不脱离生产的队长、指导员各一人,副队长、副指导员的配置,根据乡村人口比例配备。民兵小队、分队、中队的干部,均由民主选举,中队以下干部经区人民武装部批准,乡(行政村)民兵队干部由县人民武装部批准任命,任期一年。1961年以后的民兵干部的配备,采取由党组织提名,经过民兵会议或民兵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正副营、连、排、班长每年改选一次。营(连)政治教导员(指导员),由当地党的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副职由共青团支部书记担任。村民兵连长以上干部享受一定的工分补贴。1980年以后,民兵干部的任选方法由选举制改为任命制,即由基层党支部提名,征求民兵群众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后由人民武装部任命。
(五)组织整顿民兵整组时间安排在冬季或春节后农闲季节,结合征兵工作、兵役登记等工作穿插进行,在一个月内完成,乡、镇(公社)在10~15天内完成;基层民兵连(营)在一周内完成。
民兵整组的主要内容是:宣传教育,总结工作,出入转队,调整编组,调配(改选)干部,清点装备,健全制度,基干民兵集合点验,等等。
1961年,《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每年对民兵组织整顿一次。1989年,县人民武装部以《兵役法》《中国民兵》《西北民兵》等刊物为内容,先后两次深入基层组织民兵进行辅导教育,受听民兵2125人。同时对150人进行了训练,及格率达97%。总评成绩优秀。
各级武装部门在民兵整组中的具体做法:县人民武装部明确整组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及要求,拟制整组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召开专职人武干部会议,明确试点,布置任务,培训骨干;深入民兵连队,检查指导;组织检查验收,总结评比,表彰先进,上报整组总结和民兵实力统计表。
乡镇(公社)、厂矿企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摸清底数,拟制整组工作计划;召开民兵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整组指示和要求,部署整组工作;搞好宣传教育;审批出入转队民兵,调整任免民兵干部;组织民兵点验,整理资料,总结工作。
行政村(大队)、厂矿企事业基层单位的民兵营(连)召开民兵干部会,部署整组工作;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依法服兵役教育和国防教育,提高当民兵的自觉性和光荣感;搞好出入转队、民兵编组和干部配备;以民兵营(连)为单位,召开大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布置新任务,健全活动制度。
三、民兵政治工作
(一)民兵政治教育
人民战争思想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子长县民兵的政治教育,始终坚持用毛泽东的人民战争思想武装广大民兵头脑,正确理解“战争的伟大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兵民是胜利之本”和“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的本质内涵。
形势战备教育1951~1953年,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1958年,贯彻毛泽东主席“大办民兵师”的指示。
1962年,结合全国反对美国在台湾海峡制造紧张局势的形势,在民兵中进行战备教育,全县进入紧急战备状态,随时准备粉碎国民党的军事进攻。
1969~1979年,珍宝岛事件、中越边境战争期间,对民兵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战备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热情和随时参战的决心。
性质任务教育利用民兵整组和元旦、春节、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对民兵进行民兵性质任务教育,使广大民兵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带头作用,树立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海陆边防,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的思想。
依法服兵役教育以《兵役法》为教材,利用每年征兵、民兵整组、训练时机,对广大适龄青年、民兵进行依法服兵役教育。树立民兵自觉服兵役的思想,增强他们“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人人有责”的使命感。
光荣传统教育利用民兵整组训练时机邀请老赤卫队员、自卫队员和老民兵讲民兵斗争历史,组织民兵观看反映民兵斗争的传统影片,瞻仰子长县革命烈士陵园和革命旧址,到革命战争遗址进行实地体验。
(二)民兵教育活动阵地建设
为了活跃民兵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给广大青年民兵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场所,1981年,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和中共子长县县委宣传部发出通知,要求基层民兵营(连)都要建立民兵活动阵地,即“青年民兵之家”。1983年底,全县65%的生产大队都建成了“青年民兵之家”。配备了各类书籍、文化娱乐工具,成为青年民兵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活动的场所。
1984年始,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青年民兵之家”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青年民兵之家”不断得到巩固,民兵开展集体活动的场所始终得到保证。
四、军事训练
(一)发展过程
1.群众性练武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至1972年以前,民兵训练利用冬春农闲时间分片设站进行,每年一次(45天)。对象是18~25岁民兵,内容为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民兵“三大任务”和“八项守则”教育;射击、投弹、单兵战术动作、队列操练以及日常勤务等。
1953年,以乡设站(每乡3~5个)训练,时间七天,参训人数达民兵总数的90%以上。
1958~1959年,开展“全民皆兵”运动,民兵训练本着“少花钱多办事,不误产保质量”原则,在兴修道路、水利和炼铁等人员集中的工地进行。
训练内容,在1958年之前,由于民兵武器品种单一,数量少,缺乏教学设备,训练要求不高,主要是进行队列、步枪射击、手榴弹投掷、利用地形地物和站岗放哨等基本常识及基础课目的训练。1958年以后,由于“大办民兵师”和贯彻毛泽东民兵工作“三落实”指示,随着人民公社和企业武装部的建立,民兵武器装备数量、品种有所增加,对民兵训练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
20世纪60年代初,民兵团营干部及人民公社专职武干由军分区教导队组织,学习射击、刺杀、投弹、爆破、土工作业技术及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知识技能以及民兵传统技术。
1964年始,民兵干部主要由县集中训练,民兵由人民公社分期分批训练。农村基干民兵采取四种训练形式:①以生产队或民兵班、排为单位,利用早晚劳动间隙,练不离村,食不离家;②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全日或半日集中训练;③以人民公社为单位,划片设站集中训练;④人民公社分期分批集中训练。城镇机关、学校基干民兵主要采取每周1~2小时或利用业余、假日进行训练。自此,子长县逐步把民兵训练重点放在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上,逐渐把射击、投弹、刺杀、土工作业、利用地形地物等五大技术作为民兵的共同课目。城市民兵开展了防空、防原子、防化学的“三防”训练和抢修、抢运、抢救的“三抢”训练。在民兵中普遍开展了争当“三手”、做到“五会”(即会打枪、会投弹、会利用地形地物、会站岗放哨、会防空)活动。1965年2月22日~3月3日,延安军分区民兵举行比武竞赛活动。学习推广郭兴福教学法,提高民兵训练质量。子长派出代表14人参加比武竞赛。比赛内容为:步枪、机枪、重机枪精速度射击;步枪、轻机枪对隐显目标射击;步兵班、小组对抗射击;迫击炮(男八二,女六○);手榴弹投掷。
表演课目有:射击运动目标、杂式冲锋枪速射、战术进攻、武器分解结合、刺杀、航模、摩托车表演。
1969年珍宝岛事件之后,根据战备需要,民兵开展了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的“三打”训练。训练时间遵循避忙就闲,不影响工农业生产的原则。
2.周期训练1973~1980年,根据《1973~1975民兵军事训练纲要》《1977~1980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和军分区的民兵训练规划,开展有计划、有重点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