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概念、判断一样,推理也要依存于言辞材料。不同的是,概念依存于词或词组,判断依存于语句,而推理则依存于句群或句组。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往往用联结词表达。如“因为……所以……”,“既然……就……”,“由于……因此……”等,或者在结论前加上“所以”、“因而”、“为此”、“就”、“于是”、“由此可见”等。由于口语表达有一定的语境,因此有时表示前提和结论的推理关系的上述联结词常常在表达中省略掉,并且前提与结论的位置,有时也可以颠倒。
推理是讲话者认识事物、总结经验、表述论证的手段。它的运用,使讲话的逻辑艺术更趋完美,更具魅力。
1.直接推理
直接推理是指由一个前提直接推出一个结论的推理。
毛泽东1944年9月8日在延安追悼张思德的集会上说:“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这就是一个直接推理。前提是“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由此直接得出“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的结论。
2.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指根据已知的一般性知识,得出某种特殊事实的新知识的推理。
演绎推理及下面将要讲到的类比推理,都属于间接推理。间接推理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判断作为前提而推出结论的推理。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或特殊),前者是已知的,后者是推出的。如一司机违章,警察要罚他的款,他不服。警察问他:“你违章没有?”他答:“违了。”警察又问:“你知道不知道违章要罚款?”他答:“知道。”于是警察便说:“既然违章了,又知道要罚款,那为啥不服呢?”司机无话可说。警察前两句问话,是已知的知识,后一句则是由前两句推出来的新知识。
演绎推理由于前提是具有不同类型的判断,所以它也分为几种类型:
(1)三段论。由两个包含着一个共同项的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叫三段论。第一个判断叫大前提,第二个判断叫小前提,第三个判断叫结论。
三国时,吴主孙亮爱吃梅子。一天,他叫太监去库房取蜂蜜来渍梅子。蜂蜜取来后,他发现蜜中有老鼠屎,便责问太监。太监说,这是库吏失职所致。召来库吏,库吏说,我交给太监时并没有。他俩互相诿过。有人主张将二人一起治罪,孙亮说我自有办法。他叫卫士当众剖开鼠屎,见里面是干燥的,于是叫人拿下太监。太监叫屈,孙亮说:“要是鼠屎先在蜜中,里外都应浸湿,而今鼠屎的里面并未浸湿,所以鼠屎不是先在蜜中的。这不是你后放进去的?”太监赶紧求饶,承认他想陷害库吏。
孙亮的话,就是一个三段论。其大前提“鼠屎先在蜜中,里外都应浸湿”与小前提“里面并未浸湿”有一个共同的项——浸湿,由此推出结论——鼠屎不是先在蜜中的。在实际说话时,三段论的三个判断(以及下面将要讲到的其他推理),有时不一定都要说出,可以根据当时表达的语境省略掉某一个。
(2)关系推理。以关系判断为前提和结论的推理就是关系推理。它是根据关系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
汉代,三朝元老颜驷一直未被重用。一次武帝问他何故?他说:“文帝好文而臣好武,景帝好老而臣尚少,陛下好少而臣已老,故三世不遇。”他认为,他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某种关系所致。其推理就是关系推理。
(3)二难推理。二难推理是由两个假言前提和一个选言前提构成的推理。它之所以叫“二难”,是因为说话者说出具有两种可能的大前提,使对方不能肯定或否定其中的任何一种可能,陷入进退维谷、左右为难的境地。
某学院要提拔一位品行端庄、学识渊博、上课又棒的教师担任系里的领导。这位教师曾经担任过行政领导,现在只想在学术和教学上有所建树,便对同他谈话的组织代表说:“我不能胜任这个职务。”代表问:“为什么?”他答道:“如果我说的是真话,那就不应提拔我——明明不能胜任,干吗还要提拔?如果我说的是假话,那就更不应提拔我——一个说假话的人,怎么能够提拔呢?总之,无论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都不能提拔我。”
(4)复合判断推理。这是一类包含若干种方法的推理,如假言易位、假言联锁、假言联言、反三段论等。这里仅讲两种——假言易位和假言联锁。
假言易位指的是前提是一个假言判断,而结论是这个假言判断前、后件位置的交换。如:“如果骄傲使人落后的话,要不落后,就不能骄傲。”“只有努力学习,才能取得好的成绩;你取得了好的成绩,是由于努力学习。”
假言联锁指前提和结论全部由假言判断构成。如子路问孔子:“治理卫国首先干什么?”孔子说:“正名。”子路不解,孔子便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第一个假言判断的前件制约着它的后件,而这个后件,又作为第二个假言判断的前件,并制约它的后件,以此类推。
3.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就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类似而推出其他属性也类似的推理。
《晋书·孔愉传》载:孔群好酒如命,王导劝他说:“你成天这么狂饮,没见卖酒人家盖酒坛子的布常常被酒气熏得糜烂不堪吗?”王导用类比推理告诫他:酒会刺伤肠胃。不想,孔群也用类比推理辩解:“你不见用酒腌肉会存放得更久吗?”
同归纳推理一样,类比推理的结论也具有或然性。像孔群的推理,就不能认为是正确的。要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一是前提中确认的相同属性要尽量多;二是类比要在同一系列属性中进行。否则,就会陷入机械类比的泥坑。
四、运用逻辑证明方面的艺术
证明指的是根据一个或几个真实材料来断定另一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形式。
证明是各种推理和逻辑方法的综合运用。在说话时,它常常用来巩固自己的主张、看法,或反驳对方的主张、看法。主要用在演讲、论辩、报告、谈判等需要说理的场合。
证明的结构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部分。这里主要讲一讲论证。
1.立论
对某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表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即谓立论。那么如何使自己的论点真正能够“立”起来呢?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方法。
(1)演绎法。用演绎推理的形式来证明论点的方法就是演绎法。由于演绎法是以一般原理、原则为论据的,因此,只要说话者所依据的一般原理、原则站得住脚,并遵守推理规则,其所要证明的论点也就站得住脚。
(2)归纳法。用归纳推理的形式来证明论点的方法就是归纳法。归纳法是以一些具体场合的事实作为论据来证明一般原理。在说话时,要使自己的论点能够成立,就要着眼于这些事实。
《礼记·檀弓下》载:孔子从泰山脚下过,见路边一妇人披麻戴孝伏在一座新坟上痛哭,便叫子贡上去询问。那妇人哭着说:“这一带有老虎作恶。过去我的公公被老虎咬死了,后来我的丈夫也被老虎咬死了,现在我的儿子又被老虎咬死了。”孔子问她:“那么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妇女回答:“这里没有苛政。”于是孔子对学生们说:“你们要记住:苛政猛于虎!”
孔子的结论,就是运用归纳法得出的。他依据妇人说的几个具体事实,进行归纳概括,令人信服地揭示出苛政比老虎更让老百姓害怕的道理。
(3)分析法。通过分析问题、剖析事理来揭示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是分析法。因此也叫因果法。任何问题的发生都有其原因,知道了原因,就可以分析出它会产生的结果。反过来,知道了问题的结果,又可以分析出它产生的原因。如果说归纳法是“摆事实”的话,那么分析法便是“讲道理”。
恩格斯1883年3月17日在安葬马克思时的讲话,采用的就是分析法。他一开始就提出论点:“这个人的逝世,对于欧美战斗着的无产阶级,对于历史科学,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然后便开始分析,寻找原因,回答论点提出的问题:“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一生中能有这样两个发现,该是很够的了!”
(4)类比法。类比法就是运用类比推理的形式来证明论点的方法。类比法是从个别到个别。它是把两类某些属性相同或者相似的事物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然后得出结论,即通常所说“打比方”。这种方法,内容具体,生动形象,易于使听者通过形象感悟认同说话者的观点。中国古代的劝谏,多用此法。如螳螂捕蝉、拔苗助长、井底之蛙等故事,都是如此。
(5)排他法。排他法就是将所要证明的问题可能会产生的种种结果,全都罗列出来,然后一个个地加以分析,逐步排除那些不可能的。最后剩下的那一个,就是所需要的。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栏目前主持人姜昆在一次有陈强、范曾、田华、方舒四人参加作为嘉宾的节目中,出示一幅技法高超的国画,随意点一名观众,让他猜猜是四位嘉宾中哪位画的。观众回答:“范曾。”姜昆问:“你知道范曾是什么人吗?”观众答:“不知道。”姜昆又问:“那你凭什么认为是范曾画的呢?”观众答:“我用排他法得出的。四位之中,陈强、田华、方舒,都是电影演员,即使会画画,不会画得这么精美。剩下的一个,就只有范曾了。”结果真是如此。
2.驳论
指出对方的意见、观点、主张不合事实,或没有道理,说出自己的意见,否定对方的意见,即谓驳论。那么,如何把对方的论点驳倒呢?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方法。
(1)直驳法。直驳法就是直截了当地反驳。它是用充足的理由和确凿的事实直接证明对方论题的错误或荒谬。
蒲松龄幼时爱看晋人干宝所编辑的神灵怪异故事集《搜神记》。有一天父亲发觉后,斥责他道:“为何看此闲书?”蒲松龄反驳说:“资甫说过,‘读书破万卷’,这‘万卷’之内,不就有此书吗?”其父再也无语。
(2)归谬法。这是一种间接反驳的方法。它先假定对方论题能够成立,然后将其合理引申,得出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对方论点的错误。
琼瑶的《在水一方》中,自命不凡的作家卢友文老是写不出作品,无聊之极,便去赌场赌博,每每输得精光。其妻杜小双批评他不该去赌,他竟说:“我是作家呀,我不亲自去赌,怎么能把赌徒写得生动呢?”杜小双说:“好嘛,如果你要写妓女,你就先得嫖娼罗?如果你要写杀人犯,你就先得杀人罗?”卢友文张口结舌,不能作答。
归谬法在现实生活中运用较广,特别是在对付那些无理狡辩、强词夺理者时,其反驳力十分明显。
(3)归真法。这也是一种间接反驳的方法。它是暂时撇开自己所要反驳的论题,而去证明另一个与自己所要反驳的论题相矛盾的论题的正确,从而确定自己所要反驳的论题的谬误。
这种方法是根据逻辑基本规律中的排中律而来的。排中律认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只要证明其中一个是真的,那么与之矛盾的那个,就一定是假的。
归真法常常用于论争中处于劣势的一方。在强势一方倚强凌弱的情况下,弱方不能同其正面抗辩;而采取归真法,就容易收到以弱胜强的效果。
五、运用逻辑规律方面的艺术
讲话必须合乎逻辑要求的三大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但讲话要讲究艺术性,在实际运作上,有时为了达到特殊目的,获得出乎听众意料的效果,领导者可以利用三大规律,有意识地违反它的要求,从而形成一种独特的逻辑效果。
1.讲话的同一律艺术
讲话时必须遵循同一律规则,亦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各种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但有时违逆这一规则,却可以创造出特殊的讲话效果。
(1)偷换概念。鲁迅在厦门大学任教时,校长林文庆经常克扣办学经费。在一次校务会议上,林又提出要克扣一笔经费,教授们纷纷反对。林说:“关于这件事,不能听你们的。学校的经费是有钱人拿出来的;只有有钱人,才有发言权!”鲁迅一下子站起,从口袋里摸出两个银币拍在桌上:“我有钱,我也有发言权!”
鲁迅的“有钱”和“发言权”与林文庆所说的,不是含义相同的概念。既然林如此说,鲁迅便将其抓住,偷换其概念的含义来表示自己的不满。
(2)混淆概念。1988年国庆,中央电视台在晚会中播出了一个歌星与笑星比赛唱歌的节目。歌星有郑绪兰、毛阿敏、关贵敏、李双江、彭丽媛等人,笑星有侯跃文、石富宽、李金斗、陈涌泉等人。裁判是李谷一和姜昆。第一轮唱罢,评委亮分为:歌星10分,笑星10分。第二轮唱罢,评委亮分为:歌星10分,笑星3分。这时,裁判姜昆说,去掉一个最高分10分,去掉一个最低分3分,双方最后得分:歌星10分,笑星10分,引得大家哄堂大笑。姜昆前后的两个“去掉一个”,不是同一概念。本来,“去掉一个”只能是指同一个对象,而他却各指一个对象,故意将二者混淆在一起,造成风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