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据《古兰经》:“他使人抄录下来,朝夕对他诵读。”(25∶5)这些经文“是在许多书记的手里的”(80∶15),是“写在纸上的”(6∶7)。
〔6〕关于门弟子战死疆场的说法不一。一说有70名门弟子战死。见Kenneth W.Morgan,Islam-The Straight Path:Islam Interpreted by Muslims,The Ronald Press Company,New York,1958,p.22;一说有700名诵经者战死。见尼沙尔·阿赫默德·法鲁基《早期穆斯林编史》,德里,1979年,第122页。
〔7〕据载,他向阿布·伯克尔说:“穆圣的弟子,从事冲锋陷阵,有如灯蛾扑火,我恐怕他们殉教后,古兰经将随他们同归于尽,莫如现在你赶快把它收集起来。”哈桑·曼苏尔:《伊斯兰教》(纳子嘉译),上册,成达师范学校出版部,民国二十四年,第39页。
〔8〕据称,除麦地那保存一份抄本外,其余抄本分别关大马士革、库法、巴士拉军营,还分送麦加、也门、巴林等地。
〔9〕见希提:《阿拉伯通史》(马坚译)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3页。
〔10〕各地流传版本经文节数比较:各地流传版本经文节数比较见A Comprehensive Commentary on the Quran,Comprising Sale‘s Translation and Preliminary Discourse,Sale’s Preface,Vol.Ⅰ,London,1896,p.45。
见马坚译:《古兰经》古兰简介。本书系统介绍了伊斯兰教的信仰、教派、教义、经典、重要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当代伊斯兰教的发展状况、各种宗教改革运动等。
〔11〕如刘智(1660—1730年)、马注(1640—1711年)等认为《古兰经》有6666节;马邻翼的《伊斯兰教概论》为6616节;王静斋的《古兰经译解》为6246节。
〔12〕据说,阿里按年代顺序编排了各章的次第。可惜,我们没有见到这种版本。
〔13〕参见马邻翼《伊斯兰教概论》,第72页。
〔14〕希提:《阿拉伯通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5页;Fazlur Rahman,Islam,Anchor books,Doubleday &Commany,Inc.Garden City,New York,1968,p.38。
〔15〕马坚译:《古兰经》,古兰简介,第2页;希提认为,麦加时期的启示为90章,麦地那时期为24章。见《阿拉伯通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3页。
〔16〕参见《古兰经》(4∶136)。
〔17〕当时的著名神灵(偶像)被经文提名的有:拉特、乌札(欧萨)(53∶19)、麦那特(默那)(53∶20)、瓦德(旺德)、素瓦尔、叶巫斯、叶欧格、奈斯尔(71∶23)等。经文中没有提及当时麦加最有影响、且具人形的神灵胡伯勒,关于这一问题,可见希提《阿拉伯通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17页。
〔18〕大量经文提及天园、火狱、末世和审判之说,宣称穆罕默德警世和报喜的使命。
〔19〕见《古兰经》(4∶36;17∶22—39)。
〔20〕见《古兰经》(52∶29、30;38∶4)。
〔21〕Clair-Tisdall,The Sources of Islam(Trans.William Muir),New Delhi,India,1973,p.47;希提:《阿拉伯通史》(马坚译)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4页。
〔22〕目前东西方学者均主张上面提到的《古兰经》与《圣经》人物,基本上是统一的。这里,括号内的译名均系《圣经》的一般译法。汉文的这种区别,仅是翻译上的不同。
〔23〕参见《古兰经》(2∶130;2∶135;3∶95;16∶123)。
〔24〕阿拉伯人认为,他们是易卜拉欣及其长子易司马仪的直系后裔;而犹太人则承认他们的祖先是易卜拉欣(即亚伯拉罕)及其次子易司哈格(即以撒)的直系后裔,见《圣经·创世记》(20∶1—22∶13)。
〔25〕这类词誓,可见《古兰经》,第68、74、75、77、79、84、85、86、89、90、91、92、93、95、100、103诸章。
〔26〕这里,马坚的译本“缆绳”“穿过针眼”,含骆驼穿过针眼之意。故王静斋译为“驼入针眼”,含义相同。见王静斋:《古兰经译解》。据阿拉伯文,其原意为“骆驼”(al Jamal)。
〔27〕这些经文由14个阿拉伯文字母分别组成,其中太阴字母8个,太阳字母6个,共分成13组,各组字母不等,多者5个,少者1个。有的章以此类字母为章目(如第二十章),见附录三。
〔28〕见马坚:《古兰经》上,第2页。
〔29〕见刘锦标《可兰经译附传》,第393页。
〔30〕据经文:“当你要诵读《古兰经》的时候,你应当求真主保护,以防受诅咒的恶魔的干扰。”(16∶98)该段经文被称为“以安拉求护句”。
〔31〕见刘锦标《可兰经译附传》,第393页。
〔32〕有的伊斯兰经注家主张念完第二章后,也应念一声“阿敏”。见Thomas Patrick Hughes,Dictionary of Islam,Cosmo Publications,New Delhi,India,1977,p.517。
〔33〕共有3种说法,即经文字母分别为323,371;338,606;332,015三种统计。见塞尔译:《古兰经》序言,第45页;Thomas Patrick Hughes,Dictionary of Islam,Cosmo Publications,New Delhi,India,1977,p.429。
〔34〕单词有77934、79934、77639三种说法。
〔35〕据称,除麦地那保存一份抄本外,其余抄本分别送大马士革、库法、巴士拉军营,还分送麦加、也门、巴林等地。
〔36〕见开罗版和大马士革版阿拉伯文《古兰经》。
〔37〕全经共有14处经文注明应跪拜或叩首,它是:(7∶206、13∶15、16∶49、17∶107、19∶58、22∶18、25∶60、27∶25、32∶15、38∶24、41∶38、53∶62、84∶21、96∶19)。
〔38〕A Comprehensive Commentary on the Quran,Comprising Sale‘s Translation and Preliminary Discourse,Sale’s Preface,Vol.I,London,1896,p.46.
〔39〕伊斯兰教史上,有人主张有14种诵读法均为合法。由伊本·木查希德确定的7种诵读法,分别追随下列诵经家的读法;他们是:
1.伊本·卡希尔(667—737年)教长;
2.阿希姆(?—744年)教长;
3.阿布·欧麦尔(?—770年)教长;
4.哈姆札(?—772年)教长;
5.纳菲(?—785年)教长;
6.基沙伊(?—804年)教长;
7.伊本·艾米尔(?—762年)教长。
见塞尔《伊斯兰教论文》,伦敦,1901年,第251—252页;《伊斯兰小百科全书》,莱顿,1961年,第283页。
〔40〕如《古兰经》第二章章首的经文。
〔41〕见Thomas Patrick Hughes,Dictionary of Islam,Cosmo Publications,New Delhi,India,1977,p.520.
〔42〕经注家个人的神学观点,往往在他的注释中得到反映。例如著名经注家、穆尔太齐赖派教义学家阿布·凯希姆·札马赫沙里的经注中,反映了该派关于《古兰经》受造的观点。尽管如此,他的经注被逊尼派广泛采用并被承认为著名注释本。著名历史哲学家伊本·赫尔东将该注释本列于逊尼派诸注释本之上。而法赫尔丁·本·侯赛因·拉齐的经注,是对札马赫沙里的穆尔太齐赖派观点的反驳,其注释本充分反映了注释者的艾什尔里派的宗教哲学观点。
〔43〕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一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20页。
〔44〕据说,传述经注最多的人是伊本·阿巴斯(约622—689年)、伊本·买斯欧德(?—约653年)和阿里等人。可惜,他们的注释没有留传下来。塔百里以来的注释本极其浩繁。仅在的黎波里的图书馆中就藏有不少于两万种注释。见阿诺尔德《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第82页;参见休斯《伊斯兰教辞典》,第522页。
〔45〕王静斋:《古兰经译解》,例言。
〔46〕加拉鲁丁·马哈里未完成经注而去世,以后由加拉鲁丁·苏尤蒂续译。该经注由同名人所作,故称《加拉兰古兰经注》,“加拉兰”系阿拉伯文“两个加拉鲁丁”之意。我国旧称该经注本为“哲俩策尼”、“者俩来尼”。
〔47〕任继愈:《宗教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第163页。
第二节圣训
圣训,即穆罕默德的言行,被认为是对《古兰经》经文的具体阐释,在伊斯兰教中起到了创制立法的第二源泉的作用。由于它不是真主的直接启示,而是先知以个人训示的形式表述真主的启示,它的汇集本虽然也被认为是神圣经典,穆斯林并不怀疑其权威,但其地位则次于《古兰经》。
穆罕默德生前,圣训并未汇集成册。搜集圣训,实际上是后来的穆斯林编史工作的基础;而研究并审定圣训之真伪,对伊斯兰世界传播文化、穆斯林开展学术活动,有着重要影响。
各派穆斯林公认的权威圣训集的出现,不仅使穆斯林的日常行为准则有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使教派的分裂最终定型。
一圣训的搜集
“圣训”是阿拉伯文al-adīth的意译。adīth(哈底斯)的原意为“传述”或“谈话”,指穆罕默德创教过程中的那些非启示的言论和他的种种行为,通过门弟子和再传弟子的辗转相传,故转意而为“圣训”。
圣训首先包括非启示性的言论或训示,经弟子们的传述并遵循,被称为“言语的圣训”。
其次,它还包括“行为的圣训”。和先知的言论同时传述的,还有他的种种行为,即“逊奈”(亦称为圣行),这些行为同样受到弟子们的仿效和信奉。
此外,圣训中还包括一些称为“默认的圣训”的训示,这些训示(言或行)并非穆罕默德本人的,而是他的门弟子在他面前的种种言谈、举止或行为,未被先知反对和制止,这被认为是他同意或默认了的,这些言谈、举止和行为经过弟子们传述,也构成了圣训的基本内容之一。就是说,圣训也包括他的门弟子和再传弟子传述的言行。
当“启示”尚在不断下降的时刻,信徒只关注对天启经文的录记或背诵,很少录记穆罕默德本人的非启示性言论,而先知本人也不主张门弟子从事这一工作。
穆罕默德去世后,他的言行在门弟子们的记忆中,汇集圣训的必要性并非十分迫切;而且有的言行已为人们仿效遵循。只是在更后一些时间,社会生活的发展完全突破了经文的种种原则规定,需要回忆和追记穆罕默德的种种言行,作为处置问题的“前例”,或以它为推理、仿效的根据;当然,在汇集圣训过程中,种种假托、伪造也是不可避免的。
圣训的搜集工作,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时间。大致说来,它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
最初,这种搜集工作并不是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的。〔1〕个别教长或圣训学者根据自身的需要,从那些被认为是圣训权威那里听取或搜集圣训。由于征服地扩大后,熟悉圣训的门弟子和再传弟子分散各地,圣训在各地均有所流传,他们不得不到各地游学、搜集圣训,或是在历年的朝觐季节,于麦加与熟悉圣训者交往,这是最早搜集圣训的情景。这时,搜集圣训还没有鉴定圣训真伪的正确方法,而有闻必录,真伪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