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性与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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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文版序言(2)

由此出发,魏宁格认为判断一个人性格的基本依据是这两种因素的多寡,男女当中都存在着与生理性别相反的性格(例如女气十足的“男人”和阳刚强悍的“女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男女的性格无不反映了“性别的中间状态”。这一点不但决定了两性的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而且确定了两性的哲学本体论意义。这就是被西方学术界称为“人类雌雄同体论”(theory of human bisexuality)的独特理论。

魏宁格将女性进一步划分为“母性型”和“妓女型”两类,认为前者属于最接近原生状态的女人,处在人类生活的最底层面,只能作为庸人的朋友,因为她们身上的女性因素最多,最接近于“无”,对人类文化的进步没有多少贡献;而后者身上的女性因素则少于前者,是天才者的朋友,能够参与促进文化进步的活动,因而生活在一个较高的层面上。当然,世上根本不存在这两种类型的绝对形式,女人都是这两种基本类型的混合体。魏宁格由此指出,既然绝对意义上的女人是“无”,她就根本无法具备本体意义上的存在;男人将自己的罪投射给女人,才使女人获得了存在,而从伦理意义上说,男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塑造女人,这就是男人的罪。所以,魏宁格虽然历数了女性的种种性格弱点,但还是一再指出:“女人受到的一切谴责都应当算在男人的账上”(第二部分第十二章)、“女人获救的希望并不系于男人的不纯洁,而是系于男人的纯洁”(第二部分第十四章)、“事实上,我的考察最终还是转向了批评男人,但其意义比女权提倡者所期望的还要深刻,并且对男人提出了最沉重、最切实的谴责”(原序)。这里不存在性别歧视,这是天才的魏宁格根据他的哲学理论对两性关系的深刻分析。

在魏宁格看来,女人绝不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体,更是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社会性个体;因此,女人的性格特点势必带有男权社会所赋予的浓厚色彩。在这种前提下谈论妇女解放,只能是一种奢侈的幻想。因为惟有到男人不再把女人用作达到目的的工具、女人不再渴望通过男人获得自己的价值(这其实也是女人把男人用作了达到目的的工具)的时候,才会出现真正的两性平等。所以,魏宁格才深刻地指出:“妇女解放的最终敌人,就是女人自己。”(第二部分第十四章)

将关于两性性格的研究结论运用到对民族特性的分析上,这是魏宁格又一个大胆的理论创造。他以犹太民族作为分析对象,因为他自己就是犹太人。不少评论者认为这反映了魏宁格的“犹太自卑情结”,并从种族的角度上将他视为犹太人的叛逆。然而,凡是真正阅读过《性与性格》第二部分第十三章“犹太教”的人都会记得,作者预感到他的观点会造成误解,便反复强调:犹太教(Judaism)的含义“既不是指一个种族、一群人,也不是一种被承认的宗教信条。我把这个字看作一种思想倾向,一种全人类都可能具有的心理特质,只是它惟独在犹太人当中体现得最显著而已”。(在另一种英译文中,这个字被译为“Jewishness”,即犹太气质,因而进一步地表明了这个意义。[9])尼采在他的《道德的谱系》(Zur Genealogie der Moral)中,曾把犹太人分为“旧犹太人”和“新犹太人”,并认为后者将可能是“真正自由的灵魂”。魏宁格虽然借用了尼采的说法,却并不肯定“新犹太人”,因为他认为当时维也纳社会中的犹太人已经丧失了勇敢、追求理想和自我牺牲的英勇精神,那些正是《旧约》中犹太人的典型性格。魏宁格认为犹太人类似于性格学上的W型女性,具有消极的素质;因此,也像妇女的解放一样,犹太人必须克服自身的弱点,才有望获得新生。正如伟大的鲁迅剖析阿Q的“精神胜利法”一样,魏宁格对犹太性格的剖析也体现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人文精神和清醒的自我批判。

正是在这一章里,魏宁格明确地指出:“我对犹太人的评价虽然很低,但如果由此认为我赞成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去对犹太人进行哪怕一丁点迫害,那就大错特错了。我讨论的是犹太教的纯精神意义,即将它作为一种观念。世上没有绝对意义上的犹太人,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基督徒。我说的不是作为个体的犹太人,而如果我针对的是作为个体的犹太人,那就的确是对他们严重的无端伤害。”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当今在这个问题上仍有严重分歧:不但仍有人将魏宁格的思想与纳粹的反犹宣传等同起来,也有人主张重新解读《性与性格》的文本,以还其本来面目。[10]

《性与性格》的思想激烈而极端,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和个人局限性,对于这一点,当今的读者大可不必“为天才者讳”。当今的读者不可能完全接受魏宁格的某些结论,但这不会影响这部著作的文化价值和在西方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

《性与性格》虽然出自一个青年,但其思想绝不幼稚肤浅,因此被西方评论界认为是来自最成熟智慧的杰作。推崇魏宁格的人说它如同一个思想家毕生心血的结晶,例如斯特林堡[11]认为它“令人震惊”、“解决了最根本的难题”,深受魏宁格思想影响的维特根斯坦也说:“不错,魏宁格是乖僻的,但他是伟大的乖僻。”而反对魏宁格的人甚至认为它是抄袭来的(这不免使人想起了《静静的顿河》,当年也曾有人认为它是萧洛霍夫的抄袭之作)。尽管众说不一,赞成者和反对者在一点上是一致的,那就是全都诚心地认为《性与性格》是一本“最值得阅读、最富于独创性的”必读书。相信今天的读者完全能对这本书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

肖聿

2004年4月识于北京

[1]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奥地利犹太裔英籍哲学家、逻辑学家,著作包括《逻辑哲学论》(Tractus Logico-Philosophicus,1921)等。

[2]克劳斯(Karl Kraus,1874—1936):奥地利作家、剧作家、社会批评家,创办《火炬》(Die Fackel)杂志,历时37年。他的作品以讽刺浮华社会著称。他非常推崇魏宁格的思想,激烈批判当时的社会文化是“阴道时代”(vaginal epoch),认为它的文学艺术充满了女人气。

[3]卡内蒂(Elias Canetti,1905—1994):德籍作家,生于保加利亚,因其小说《群众与权力》(Masse und Macht,1960)获得1981年诺贝尔文学奖。

[4]布洛赫(Herman Broch,1886—1951):奥地利犹太裔作家,代表作为《维吉尔之死》(Der Tod des Vergil,1945),曾遭到纳粹迫害,流亡英国,最后定居美国。

[5]卡夫卡(Franz Kafka,1883—1924):奥地利犹太裔小说家,代表作为《变形记》(1916年)和《城堡》(1926)。

[6]劳伦斯(D.H.Lawrence,1885—1930):英国小说家,代表作为《查特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1928)。

[7]乔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爱尔兰作家,代表作为《尤利西斯》(U-lysses,1922)。

[8]马太·安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国文学家,代表作为论著《文化与无政府》(Culture and Anarchy,1869)。

[9]见论文集《犹太人与性》(Jews and Gender:Responses to Otto Weininger),1994年版,第3页。

[10]前一种观点见于《不列颠百科全书》,还有德国当代哲学家马夸特(Udo Marquardt)最近的一本书《与苏格拉底散步》(Spaziergnge mit Sokrates,2000);后一种观点见于美国当代学者亚尼克(Allen Janik)发表的专著《魏宁格时代的维也纳》(Weininger’s Vienna,2003)。

[11]斯特林堡(August Strindberg,1849—1912):瑞典小说家、剧作家,作品包括《鬼魂奏鸣曲》(The Dance of Death,190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