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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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新闻传播伦理评价(5)

(二)良心与名誉的真假对错之证明

首先,如果不但对评价对象的认识是真的,而且评价标准是正确的,那么,良心与名誉的认知评价必是真理、感情或意志评价必定正确。例如,如果记者的洁身自好、不拉广告搞赞助确实是一种为己利他行为,并且人们所信奉的无私利他为最高原则、为己利他为基本原则的己他两利主义道德是正确的,那么,人们由此认为记者的想法是道德的(名誉之认知评价)显然便是真理,而对于记者坚持不拉广告不搞赞助行为的钦佩之情和学习之意(名誉的感情和意志评价)也就都是正确的。我们对于任何人的行为是否道德的评价之所以是真的、对的,岂不都是因为,一方面我们对于他的行为事实如何的认识是真的,另一方面我们所信奉的道德是正确的吗?

其次,如果对评价对象事实如何的认识是假的,那么,良心与名誉的认知评价必假,感情与意志评价必错。例如,记者在某次采访活动中并没有收受红包。可是,不知为何,却有人打电话来举报。媒介负责人为此该记者谈话,并给他以警告处分。于是,他的一些熟人和朋友便认为该记者收受红包(对评价对象事实如何的认识是假的)。因此,他们便都认为该记者无德(名誉的认知评价是假的),不免露出鄙视之情(名誉的感情评价是错的),并且皆有疏远他之意(名誉的意志评价是错的)。

最后,如果评价标准(即所信奉的伦理规范)是错误的,那么,良心与名誉的认知评价必假,感情与意志评价必错。多年来我们之所以误以为不为单位和同事谋福利是不道德的(良心与名誉的认知评价是假的),鄙视不为者(良心与名誉的情感评价是错的),动辄决定开会批评这种行为和现象(良心与名誉的意志评价是错的),就是因为我们所信奉的道德是错误的。我们错误地认为记者谋来的“好处”、“福利”只要不进自己的腰包或不自己独吞都是可以的,否定了为社会利益这个大目标,而将单位或小集体的利益看得比什么都重。

所以我们说,良心和名誉任何一个评价的真假对错,是用两个前提来证明的,一方面在于证明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事实如何的认识之真假,另一方面在于证明所信奉的伦理规范之优劣。

正如前所述,名誉很容易发生错误;而良心一般是不会发生错误。所以,一般说来,良心对于评价对象——无论是自己的行为效果还是行为动机——事实如何的意识都是不会错误的。但是,卢梭和斯密断言良心“不差不错”也是片面的。良心仅仅对于评价对象事实如何的意识是不差不错的,而它所奉行的伦理规范却与名誉一样,是很容易误入歧途、堕入错误的深渊的,以致达尔文感叹道:“这么多荒谬的行为准则,以及这么多的怪诞的宗教信仰,究竟是怎样发生的,我们不知道。”

所以,说到底,良心的真假对错,主要取决于所信奉的伦理规范之优劣。因此,正确的、好的良心的特点是:信奉优良的、正确的伦理规范。而错误的、坏的良心的特点是:信奉恶劣的、错误的伦理规范。反之,名誉的真假对错既取决于所信奉的伦理规范的优劣,又取决于对行为事实认识的真假。所以,正确名誉的特点是双重的:不但所信奉的道德是优良的,而且对行为的认识与事实也是相符的。而错误名誉的特点则在于:要么所信奉的道德是恶劣的,要么对行为的认识与事实不符,要么二者兼而有之。

(三)良心与名誉的真假对错的价值

正确的良心和名誉的根本的特征是信奉优良道德,我们可以由此得出结论:它们使人遵守的是优良道德。但是,错误的良心和名誉的根本的特征是信奉恶劣道德,我们却不能由此得出结论:它们能够使人遵守恶劣道德。因为错误的良心与名誉,就其所信奉的道德来说,可以分为两种:违背人的行为本性因而是人做不到的和不违背人的行为本性因而是人能够做到的。错误的良心与名誉的道德要求,如果违背人的行为本性因而是人做不到的,结果究竟会怎样呢?

违背人性的道德,主要是极端利他主义。它的基本特征,是视自爱利己为罪恶而把爱人无私、自我牺牲奉为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惟一准则。一个人如果与外在的名誉、社会舆论的道德要求一致,真诚信奉极端利他主义,从而他的良心是极端利他主义的良心,那么,按照极端利他主义标准,他必须压抑自己的一切目的在于利己的欲望和自由,他便会因自己的任何目的在于利己的行为而遭受背离道德的内疚感的折磨。这样,他便遭受到比信奉优良道德多得多的损害和痛苦。

他不但在个人幸福方面遭受损害,而且在自我品德上遭受损失,注定要成为伪君子。因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违背人的行为本性,是谁都做不到的。于是,他必定要自欺欺人,把为自己的行为当做是为他人的,因而实际上他不但没有遵守利他主义的道德,而且不自觉地成了一个伪君子。如果一个人并不是真诚地信奉极端利他主义,极端利他主义仅仅是名誉评价、社会舆论的要求,那么,他便会阳奉阴违,自觉地变成伪君子。

而错误的良心与名誉的道德要求,如果不违背行为本性,因而与正确的良心与名誉的要求一样是人们能够做到的,不论这种道德是多么荒唐,如“文化大革命”期间媒介的报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人定胜天”等。因为这样的宣传不违背行为的客观本性——宣传,所以它们便与正确的良心与名誉——客观真实的报道同样具有使人遵守道德的巨大力量。但是,惟有正确的良心与名誉才能使人做出真正的善行,而错误的良心与名誉必定使人陷入罪恶。如当年纳粹分子统治时期,德国的媒介受着错误的良心与名誉的鼓舞,曾做出了多少罪恶的事情!他们信奉的是“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为希特勒惨无人道的行为摇旗呐喊。

错误良心使行为者遵守恶劣道德而陷入罪恶。但是,并不能由此认为这些按照错误良心的指令而作恶的人的品德是恶的。我们只能说这些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人的行为是恶的。但是,行为者的品德却不是恶的,而是善的、美的。因为,一方面,评价行为依据效果,评价行为者的品德依据动机。按照错误良心与正确良心的道德指令而行的动机是完全一样的,都是为了满足自己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都是善的,因而行为者的品德都一样是善的。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效果:按照正确良心的道德指令而行的效果必定有利于社会和他人,因而这种行为是善的;而按照错误良心的道德指令而行的效果则必定有害于社会和他人,甚至可能杀害无辜,因而这种行为是恶的。另一方面,所谓美德,也就是长期遵守道德——不论这种道德是优良的还是恶劣的——所形成和表现的稳定的内心状态;所谓恶德,也就是长期违背道德——不论这种道德是优良的还是恶劣的——所形成和表现的稳定的内心状态。所以,遵守道德就是美德,违背道德就是恶德。我们只能说信奉纳粹道德的行为者的行为是罪恶。但是,我们不能说这些行为者的品德败坏。恰恰相反,这些行为者的品德却可能是好的、道德的、甚至是十分高尚的。

良心与名誉的真假对错的价值表明:与其说良心与名誉,不如说正确的良心与名誉是实现道德的途径——正确的良心是使人遵守道德的内在途径;正确的名誉是使人遵守道德的外在途径。如果人们不是一次、两次、偶尔的行为遵守道德,而是一系列的、长期的、恒久的行为遵守道德,那么,道德便会由社会的外在规范而转化为人们的内在品德。道德只有由社会外在规范转化为人们的内在品德,才算真正得到了实现。

思考题:

1、新闻传播伦理评价的含义。

2、良心的概念及新闻工作者良心。

3、良心是怎样产生的?

4、名誉的概念及新闻工作者名誉。

5、良心的作用是什么?

6、名誉的作用是什么?

7、什么是动机效果统一论。

8、运用动机、效果理论对新闻行为活动进行道德评价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结合实例说明。

9、结合实际阐述良心与名誉的真假对错概念。

10、试解释新闻从业者在新闻活动中存在的两组矛盾。

11、举例分析良心与名誉的真假对错概念,并说明其道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