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严肃地说:“孙子、吴子的军事思想之所以能够天下无敌,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执法严明。往日晋王悼公的弟弟杨干违反军法,魏绛杀了他驾车的仆人。现在四海分裂,北伐战争才开始,如果废除了法纪,还靠什么去战胜敌人呢!”
接下来,诸葛亮又拿自己开了刀,这便是“思过”。在街亭之战中,他力排众议重用马谡,没有听取刘备临终前“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的告诫,再者他没有亲临前线临机处置,减少和避免失误的发生。
他果断地承担起了领导责任,他上疏后主说:“我以微弱的才能,担任不能胜任的职务,不能亲自执掌兵权,激励三军,不能对部队进行指挥和调度,又不能临事谨慎,以致才有街亭违背军令的错误和箕谷疏于戒备的过失,这都归过于我任人无方、知人不明、考虑事情糊涂。按照《春秋》的原则,战争失利和责罚主帅,我的职务应该承当这个责罚。请允许我自贬三级,以惩罚这个过失。”
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后主不得不把他降为右将军,代理丞相之事。诸葛亮把自己的错误布告天下,使人人知晓。
最后,他又减兵省将。他裁减了冗兵冗将,人数少了,军队由于更加精干,战斗力也就更强了。
通过一系列地改革、整顿,蜀军将士面目一新、士气高昂,诸葛亮的严肃治军起到了初步成效。伴随着北伐的进行,诸葛亮还不断地从法治、装备、后勤、战术等多方面加强治军,逐渐形成了他自己的一套治军方略。
诸葛亮的治军之严,不仅对待士兵和低级将领来说是严肃执行,对于那些高级将领也是军令如山、绝不网开一面。这就在蜀军内部标明了军纪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同时也为领导者树立了威信。
诸葛亮之所以能把人数有限的蜀军练就成一支强大的力量,靠的就是法纪严明四个字。
历史上也有许多君王,对手下不能放心任用,而是整天疑神疑鬼,对于小人的谗言也是真假不分。这样的庸才迟早要下台,晋献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公元前660年,晋献公打败了西方一个叫骊戎的部落。骊戎大败后,便进献了一美女骊姬。骊姬的相貌可称得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晋献公非常地宠爱她,对她也是言听计从,后来竟立她为夫人。
但骊姬却时时刻刻不能忘记自己部落被打败的耻辱,一心想着为骊戎报仇。当然这不是立刻就可以做到的,需要长远地计划才可以办到。
当时晋献公已经年老体衰,骊姬的第一步计划就是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奚齐被立为嗣君,以便日后可以将晋国顺利地掌握在手中。可是在奚齐前面,晋献公有了几个儿子,而且还立了申生为嗣君。为了达到目的,骊姬就想方设法地除掉申生,为此还设下了一个圈套。
当时申生不在宫中,骊姬让晋献公将他召回都城,设宴款待,饮宴时骊姬频繁地向申生劝酒,还不断地对申生的品行夸赞,同时还要申生善待弟弟奚齐。申生非常尊重这位后娘,连声答应,晋献公见他们相处如此融洽,也很开心。
饮宴结束时,骊姬悄悄地邀请申生明日陪她去后花园赏花。申生心里不愿意,可见后娘如此盛情,又不好推脱,转念一想,光天化日之下,也没有什么关系,于是就同意了。晋献公年事已高,耳朵有些不好使,自然没有听清楚。事后问骊姬,骊姬就换了个说法,说申生主动约她到花园看花,晋献公很自然就起了疑心。
第二天,申生如约而至。他和骊姬边走边赏花,申生始终与骊姬保持一定的距离。走着走着,突然飞来了一群蜜蜂,围着骊姬不停地飞。骊姬显的很惊慌,忙喊申生为她驱赶蜜蜂。申生怕后娘被蜜蜂蛰到,自己承担不了罪过,便走过去用宽大的衣袖为她驱赶。眼前发生的一切被藏在假山后面的晋献公看见了,他老眼昏花,以为申生在摸骊姬,便出来阻止。骊姬顺势跪到晋献公面前,污蔑申生想要非礼他。
原来,骊姬早上梳妆时,在衣服和头发上抹了些蜂蜜,故意引来了蜜蜂。但申生为人忠厚老实,有口难辩,何况晋献公只相信骊姬的一面之词,从此晋献公便有废去申生嗣君之意。
骊姬没有停止对申生的陷害。后来,她又在申生准备进献的祭肉中做了手脚,当晋献公刚要吃祭肉的时候,骊姬让人找来了一条狗,将祭肉扔给它,狗吃下去立即中毒而死。骊姬利用此事大作文章,说申生想毒死晋献公。晋献公派人捉拿了申生,申生无法自辩,悲愤地自尽了。
接着,骊姬又想尽一切办法陷害晋献公的其他几个儿子,迫使他们逃亡出国,终于让他的儿子当上了嗣君。从此,晋国陷入了长达二十多年之久的混乱之中。
晋献公做事糊涂,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肯相信,这种不顾事实而一味轻信小人的做法是为君者的大忌。这种生活在小人圈中的君主,最终肯定要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听信谗言就会是非颠倒、冤枉无辜;不严明法纪就无法治军,不能立威。这糊涂、无威之君如何治理好一个国家呢!因此,身为国君,就应该不听信谗言、法纪严明以正君威。
明法第四十六
[原文]
今主释法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矣。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矣。是故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然则喜赏恶罚之人,离公道而行私术矣。比周以相为匿,是忘主死交以进其誉,故交众者誉多,外内朋党,虽有大奸,其蔽主多矣。是以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功。所死者非罪,所起者非功也。然则为人臣者,重私而轻公矣。十至私人之门,不一至于庭。百虑其家,不一图国。属数虽众,非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以任国也。此之谓国无人。国无人者,非朝臣之衰也,家与家务于相益,不务尊君也;大臣务相贵,而不任国。小臣持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故官失其能。
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故能匿而不可蔽,败而不可饰也。誉者不能进,而诽者不能退也。然则君臣之间明别,明别则易治也。主虽不身下为,而守法为之可也。
以上摘自《管子》第十五“任法第四十五”
[译文]
如今,君主放弃了法度而以虚名晋爵,所以群臣就会瞒着君主在下面结党营私。君主听信朋党任举官员,人们就专务结交而不求实绩了。所以,官吏出现治理失误,正是君主按虚名行赏、以诽谤行罚造成的后果。
这样一来,喜赏恶罚的人就会背离了公法而大行私术了。他们朋党为奸共同作弊,心中抛弃了君主而只顾拼命地去结交,以求增加褒奖。所以交结广泛,褒誉声多,朝廷内外都成他的朋党,虽有大奸行为却多半是能蒙骗了君主的。
这样,就会出现忠臣无罪而被处死、奸臣无功却被提拔的现象。被处死的无罪,被提拔的无功,那么,为人臣者自然重私轻公了。他们可能十次奔走于私人的家门,而一次也不进朝廷。千方百计考虑自己,而一次也不思考国事。
朝廷管辖的人员虽多,但都不是能拥戴君主的。百官虽然齐全,但都不是想要治理国事的。这就是国中无人。国中无人,并不是朝中的大臣不足,而是人与人之间力求互相交换利益,却不求尊奉国君。大臣之间力求互相抬举,却不承担国事。小臣拿着俸禄只顾拉关系,不以公职为事,所以官吏也就失去他的职能了。
因此,先王治国,会根据法度去选择人才,而不靠自我举荐。依据法度计量功劳,而不靠自我裁定。所以能者不会被埋没,败者也不能掩饰。无才的人即使有人赞誉也不能提升,有功的人即使遭到诽谤也不会被罢免。这样君与臣的界限分明,贤与不肖也界限分明了就容易治理了。君主并不用凡事都躬亲下为,只需按法办事就完全可以了。
[实例应用与分析]
明辨是非、依法度行事才是治国之本
“《管子》第十五”的上文部分中,管子点明了君主依法度行事的重要,“如今,君主放弃了法度而以虚名晋爵,所以群臣就会瞒着君主在下面结党营私。君主听信朋党任举官员,人们就专务结交而不求实绩了。所以,官吏出现治理失误,正是君主按虚名行赏、以诽谤行罚造成的后果。这样一来,喜赏恶罚的人就会背离了公法而大行私术了。”
这样一来,“为人臣者自然重私轻公了。他们可有十次奔走于私人的家门,而一次也不进朝廷。千方百计考虑自己,而一次也不思考国事……不以公职为事,所以官吏也就失去他的职能了”,君主虽有朝廷和君臣,但也如同没有一样了,这就是不依法度行事的恶劣后果,这是身为君主者的大忌。
在这里,我们可以引用、理解为:“明辨是非、依法度行事才是治国之本。”
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文武百官之所以能为君主卖命,无非是欲做栋梁之臣,得到君主的赏识。而一旦君王昏庸不辨是非真伪,脱离法度来以虚名晋爵,那么,谁还能够一心为君承担国事呢。“上有所好,下必行焉”,君主没有君主的样子,臣子又怎么能够谨守臣子的职责呢!
所以说,“先王治国,会根据法度去选择人才,而不靠自我举荐。依据法度计量功劳,而不靠自我裁定。所以能者不会被埋没,败者也不能掩饰。无才的人即使有人赞誉也不能提升,有功的人即使遭到诽谤也不会被罢免。这样君与臣的界限分明,贤与不肖也界限分明了就容易治理了。君主并不用凡事都躬亲下为,只需按法办事就完全可以了。”
古代君王治国,有的以德服众,有的以礼惠及众人,但不管是“仁治”还是“礼治”,都离不开“法治”,法治是治国之本,是治民之根。
柳公绰是唐宪宗时期的京兆尹,他是个刚正不阿的忠义之士。他刚上任之初,就责打了皇帝喜爱的神策小将。宪宗皇帝为此大发雷霆,他把柳公绰找来一顿臭骂,责怪他为什么不经请示就擅自责打神策小将。
柳公绰毫不畏惧地说:“皇上因信任小人才让我担任京兆尹的职位,为了不辜负皇上,我自当先立表率。可小人刚刚上任,那个小将就轻率冒犯于我,我想这不仅是怠慢臣下,也是轻视陛下的表现啊。他如此目无法纪,理应治罪。小人只知道打得是不懂礼法之人,不管他是什么神策军将官。”
宪宗余怒未消,又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奏明?”
柳公绰答:“按我府尹的职权,只该打死他,不该我上奏。”
宪宗继续追问:“那么依你之见,谁该上奏呢?”
柳公绰答:“管辖他的部队应上奏。若是死在大街上,金吾街使应该禀奏,若是死在巷里,左右巡使应该禀奏。”
柳公绰的回答句句在理,竟说的宪宗无言以对,只好宣布散朝。
散朝后,宪宗皇帝跟身边的人说:“你们要对这位京兆尹小心一点,连我都怕他呢!”
治理国家,惩治恶徒都要靠法律,而不能靠领导者的“口”。国家的制度一旦公布,就得事事遵循,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制度的权威和领导者的威信。
自古以来,因国君辨不清忠奸而造成的冤假错案可谓不少,这种情况下,小人逐渐得志,忠良惨遭陷害,国家必定会随之走向衰败。因此,身为国君应明辨是非,依法度除恶扬善,朝廷才能形成正直开明之风。
康熙皇帝就极有察人察事之明,他能做到不被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的谗言所惑,并能够始终如一地分辨是非对错,这对于一个日理万机的皇帝来说实属不易。
康熙末年,江南总督噶礼逐渐得势,他为人贪婪、狠毒,喜欢诬陷忠臣。当时,苏州知府陈鹏年为官清廉、刚正不阿,在一些事上常与噶礼意见相左。噶礼因此很不喜欢他,并一直怀恨在心,想择机将他免职。
有一次,噶礼诬陷陈鹏年办事不力,想将他充军到东北黑龙江,康熙认为陈鹏年很有才学,没有答应噶礼的请求,而是把陈鹏年调到了京城编修图书。噶礼仍不肯罢休,他又再次密奏康熙帝,说陈鹏年写过一首“游虎兵”的诗,诗中之词对皇帝有怨恨不满的情绪,宜从重处罚他。康熙帝仔细阅读了那首诗,并没有发现有任何不妥之处,再细读噶礼的奏折,看出噶礼完全是无中生有、诬陷忠良。
接着,康熙帝召集众臣,在朝廷上对他们说:“噶礼其人总爱惹是生非,苏州知府陈鹏年为人忠直,可噶礼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诬陷他,这种卑鄙小人,朕很是厌恶,朕也自是不会被他所骗的。”
康熙说完,将陈鹏年的“游虎兵”诗公布于众,各位大臣纷纷表示欣赏,噶礼知道后尴尬万分。
后来,噶礼和张伯行之间的互参案又再次震惊朝野。
康熙五十年,江西举行乡试期间,两江民怨沸腾。新任江苏巡抚张伯行上书参劾噶礼的种种罪行。噶礼知道后不但不认错,反而倒打一耙,给张伯行扣了七条罪状。对于此事,康熙帝极为重视,他先后委派自己信任的几位尚书前去调查案情。可这几位尚书因摄于噶礼的权势,不敢得罪噶礼,而是“机智”地把此案说成是总督与巡抚之间因为关系不和故而相互参劾。这个结论,从表面上看好似公允,其实这是对罪恶昭著的噶礼进行了袒护,这个本来并不复杂的案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为了弄清原委,康熙帝决定插手此事。为了使案子能够得到公正处理,他明确向办案的官员表示:“我早就不信任噶礼其人了,而张伯行为官清正,享有盛誉,希望你们体会我保全清官的苦心。”
但是令他失望的是,九卿大臣廷议的结果仍是要将两人全部革职。康熙帝此时沉着冷静,他对于朝中官员官官相护的行为是洞察明悉的,他也深知如果一味地偏袒噶礼,江南的百姓一定会对朝廷失去信心。